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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菩萨修学佛法第一要务:布施(20)

[菩萨正行]  发表时间: 2015-08-04 22:39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由这些道理,在佛法中可以说异作异受,也可以即作即受,也可以无作无受。但是在外道法中,不管他们说了哪一种,都有过失;在大乘佛法中,不管说哪一种都没有过失。但这佛法是指了义佛法,不是讲表相佛法。表相佛法的三种菩提智慧,随便哪一种说了都会有过失,都会被我们评破,如果他抵制我们正法的话。但我们说出了佛法,别人无法评破;他们如果硬要评破,就会被我们再评破。大乘证悟的佛法就妙在这里,因此,在大乘法中一个布施的法,也可以是很胜妙的法。可是曾经有谁讲过这种布施的胜妙法呢?没有!现在诸位知道这个布施的胜妙法了,出去为人讲布施时,要藉布施来度他们,不要再让他们在外道法、常见、断见法中打混了。若遇到有人喜欢布施,你就为他讲布施的即作即作、异作异受、无作无受道理。善心的请问他们:“你布施了以后,有没有施主?有没有受者?有没有布施?”就为他谈这个道理。如果他讲:“布施三轮体空,你还讲什么布施?”那就得请问:“三轮如何体空?三轮的空是从哪礼体起的?”他答不出来,你就开始为他宣说;这样一来一往的讲下去,非得要半天工夫不可,那你就度他入佛法了,他就不会再一直从表相佛法着墨,回去以后就会思考。当时他可能跟你争辩得面红耳赤,回去以后平心静气下来就会思考了:“某甲说的还真有道理,明天再去问问看,到底他是怎么学的?士别三日,以前的门外汉怎会今天佛法这么通达?”他一定会想来跟你问,你就有因缘帮助他开悟了:“我等了好几天,你今天才来。”这就是他亲证了义法的时候到了,这时不论从哪一个法,你都可以引申到一切法实相上面来,所以见道在大乘法中是非常重要的。
47、(杂品第十九):“若离五阴者,无我、我所。一切众生颠倒覆心,或说色即是我,乃至识即是我。或有说言“色即是我,其余四阴,即是我所。乃至识亦如是。”若有说言‘离五阴已,别有我者’,无有是处。何以故?我佛法中,色非我也!所以者何?无常、无作,不自在故:是故四阴不名我所,乃至识亦如是。众缘和合,异法出生,故名为作,实无异作:众缘和合,异法出生,名为受者,实无异受;是故名为无作无受。”:如果离开了五阴色受想行识就没有我、我所;我就是五阴,色受想行识五法都是我,我所是由五阴所拥有、占有的种种事物或心所法。一切众生都是因为颠倒邪见而遮盖了觉知心,不知道真实相,所以有人说:“色身就是真实我。”有人说:“受苦、受乐就是真实我。”有人说:“能觉知、能想事情就是真实我。”有人说:“思想事情的过程就是真实我,做事情的过程就是真实我。”有人说:“能见色、能闻声,乃至能知一切法的心就是真实我。”有人说:“身外的虚空就是真实我。”
佛说:“如果有人这么说:‘离开色受想行识,在身外另有一个真实的色身我。’这种说法真的没有道理,因为在我释迦牟尼的佛法中,色身不是我,为什么呢?因为色身是无常法,身外的色身也不是能造作一切法的真实我,它也是不自在的色法故。”这个身外的“色我”不能造作一切法,不能做一切事,色身是做不来、做不到的;如果没有了觉知心,色身还能做种种事情吗?若没有了如来藏,不论是身外色身或现前这个色身,还能做一切事吗?都不行啊!所以色身无作,没办法做任何事。色身也是无常,为什么呢?因为色身并不是自己能单独存在的法——不能自己独自存在——必须依靠他法才能存在,所以色身不是真实常住的我。身外及现前的色身如是,受想行识也都如是,都不是能自己单独存在而不灭,所以受想行识也都不是真实我;受想行识虽然不是真实不坏我,所以说非我,但也不能因此就把受想行识称为我所,因为受想行识正是众生我,而不是被众生所拥有的,所以不许称为我所。所以有人说:“色身是我,其余四阴是我所。”这个道理也是讲不通的,因为受想行识四阴并不是色阴所拥有的,所以这是讲不通的。而且色身本身就已经是无常无作而不能自己独存在的缘故。
“乃至识亦如是”:若有人说:“识阴即是我,色受想行四阴即是我所。”这也讲不通,因为色受想行都非常住我,都不是能独自存在的自在法,都是必须依他法为缘才能存在的不自在法,所以识阴不能把色身等四法执为自我所有的法,当然色阴等不是识阴的我所。色受想行四法为什么都非我、非我所呢?因为色受想行识四阴都是无常、无作,而且也都不能独自存在的缘故,而识阴自己也一样如此。也许有人说:“你说的这个道理,我不信受;因为明明觉知心就是常住我,吃喝拉撒来往去止都是觉知心我,祂是确实存在的,恒住不灭的。所以你说识阴觉知心无常、无作,我不能信受。”那我请问你:“觉知心是常?是无常?是有作还是无作?是能作还是不能作?”所有佛弟子都应该要思考这个问题,你若不加以思考而确实了知,我见根本就断不了,又怎么证悟比觉知心更高层次的常住实相呢?一定悟不了!
所谓觉知心是什么?我们来检点一下吧!眼识能做什么?就只能见色尘,眼识不能吃喝拉撒;而且无常性,还要靠眼根与色尘为缘才能出生及存在;依众法为缘才能出生及存在的眼识,显然是无常性的,无常的眼识怎会是常住的真实我?所以觉知心的第一部分功能显然不是真实我。耳识呢?耳识只能闻声啊!耳识也不能吃暍拉撒行来去止,也是要依耳扶尘根与胜义根及声尘为缘才能生起及存在的,不能独自生起及存在,那么耳识怎能叫作真实常住的不坏我?当然也是虚妄法。同样的,鼻、舌、身、意识也都只能分别六尘中的四尘而已,而且都要靠根与尘为缘才能出生及存在,所以也都是无常的法,都不是自己能单独存在的自在法,那你识阴六识能做什么呢?你什么也做不了!所以叫作  “无常、无作”,都不是自在法故。只有不必依靠别法而自己就能单独存在的法,才可以称为自在的法。识阴的六识既然都不是自在我,要依靠他法为缘才能生起及存在,是无常法,怎么可以把其余四阴据为我所呢?你识阴六识又不能出生另四阴,怎么可以把其余四阴据为我所?没有道理啊!所以识阴就是觉知心:眼识、耳识,鼻、舌、身、意识。这识阴既然是以根尘为缘才能出生、才能存在的,怎么可以说识阴的我是常住不坏的我?然后又把色受想行四阴据为我所?这个道理当然讲不通。所以说,众缘和合、异法出生,就名之为作。
眼耳鼻舌身五识及意识合称为识阴,这六识都是众缘和合而生的,所以名为有作的法,是由众缘造作而成的法;并且出生了以后,这六识与众缘都不一样,所以叫做异法出生,所以称为众缘造作而成的法,所以名之为作。为何说异法出生呢?譬如眼根与色尘相接触为助缘,所以出生了眼识,可是眼识出生以后却与眼根及色尘不一样,是以和众缘相异的法相而出生的,所以是众缘和合而成为异法出生。有谁会说“我的眼识与眼球、色尘一样”?绝对不会一样嘛!如果眼识与色尘一样,这个说不通,而且在《楞严经》中世尊早就破斥过了!眼识如果就是色尘,那么眼识成为色尘时还能了别色尘吗?若有人说“眼识即是眼根”时,道理也是一样的,所以说眼识也是众缘和合、异法出生。耳识,鼻、舌、身识乃至意识觉知心,也是一样;意识得要有意根、五色根再加上法尘,要有这六根及法尘配合,才能在人间出生觉知心意识,但觉知心不是法尘也不是意根及五色根,觉知心出生以后与六根及法尘完全不同,所以也是异法出生。觉知心既然是众缘和合而生,也是异法出生的,当然是被造作出来的,不是自己已经存在的法,不是自己本来就在的法,所以不自在而名之为作。其实觉知心也无异作|不是别人造作出来的|而是由你的如来藏配合意根造作出来的,所以也可以名之为自作。
觉知心和其余四阴共同造作了种种事,怎么可以说是异作呢?明明就是你做的:你杀了人,不可以说没杀人;你布施了,不可以说没布施。虽然布施是三轮体空,而可以说是无施主、无受者、无布施事;但是布施以后在未来世一定会得到可爱异熟果,怎么可以说没有布施?所以也不能拨无因果。有人学佛以后总是排拨因果,排斥因果;拨无因果以后就会造恶业,谤法的大恶业都敢做。但是识阴乃至色阴都一样是众缘和合,异法出生,所以都是被作出来的法;既是被作出来的,没有异作,那是谁作的?是过去世你的五阴造作了善恶业,就由这一世五阴的你来接受善恶报。过去世造善恶业的人是众缘和合,异法出生;这一世受善恶果者也是一样众缘和合,异法出生,由种种的缘出生了这一世的五阴,来接受可爱或可厌恶的异熟果报,就有了受者,虽然前后世五阴不相同,但其实还是同一个人所造、所受:由过去世的五阴造了业而延续下来,这一世的五阴就去承受业果,所以前后世都是五阴受,就不能说是异作异受。由于众缘和合、异法出生,也由于众法为缘,皆是有作之无常性空,所以虽然前后世相异,其实并无异受,因此也叫作无作无受。
明明已经是自作自受了,为什么又名为无作无受?因为真正受果报的并不是五阴,真正受果报的还是你的如来藏,因为五阴是无常法,怎么可以说五阴是真正受报者?可是五阴无常而说没有受报,却明明是五阴在痛苦、快乐啊!如来藏离见闻觉知,祂不受苦乐,所以不是如来藏在受苦乐;但明明是上辈子的如来藏才能来到这一世,祂才是受报的主体,可是祂又不受苦乐,所以说“非有作有受、非无作无受”。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说“实无异作、实无异受”,就叫做无作无受。所以无作无受还真的不好理解,今天诸位听过这经中的解释就能理解了!所以今天受可爱的异熟果报:终于开悟了,好高兴!其实也甭高兴,因为是你过去世的五阴护持正法,所以今天有这五阴开悟的果报。若是还没有悟呢?也别灰心丧志,因为过去世的五阴没有好好护持正法,所以这一世就悟不了。那该怎么办?是否要去怪上一世的五阴为什么没有好好做?若要怪上一世的五阴,不如怪现在的自己:为什么我这一世没有好好护持正法来补足证悟所须的福德?所以,既然悟得这么困难,不如怪这一世的自己,因为过去世的五阴灭了,如今没有一个可以让你怪的人。而且过去世的五阴延续下来就是你这一世,那你就得要怪自己,还能怪别人吗?当然不行!所以怪来怪去,总是要怪自己。
所以学佛都不该拨无因果:“无作无受,五阴是无常,过去世都灭了,这一世又何必辛苦的造作护法的正行?因为一切法空。”现在世这一句拨无因果的话说得好,下辈子可就受得好。(大众大笑……)所以!非异作异受、非自作自受,无作无受当中却有作有受,这就是真实佛法。
48、(杂品第十九):“若汝意谓:‘异作异受,何故此人作业,不彼人受俱有五阴?’是义不然;何以故?异有二种:一者身异、二者名异;一者佛得、二者天得。佛得、天得,身名各异,是因缘故身口应异:身口异故,造业亦异;造业异故,寿命、色力、安辩亦异;是故不得‘佛得作业,天得受果’。虽俱五阴,色名是一,受想行异。何以故?佛得受乐,天得受苦;佛得生贪,天得生瞋;是故不得名为相似。色名虽一,其实有异;或有佛得白色,天得黑色:若以名同为一义者,一人生时应一切生,一人死时应一切死;汝若不欲然此义者,是故不得异作异受。”:所以法不能单取片段来理解,必须要全面的理解、全面的宣演。如果只做片段的理解、片段的宣演,就会误导众生。“你这外道如果说二‘异作异受的话,为什么此人作了业以后,不会有另一个人共同受一个五阴而同时存在?’”这外道真会胡思乱想,他听到人作天受的异作异受道理,就说:人现在正在作业,就应该同时有一个受报的天身正在受果。或者应该造善业以后,会有一个天身同时在人身中受善果。真是误会了!他提出这个问题来,佛说:“这个道理不对,因为‘异’有两种。”外道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佛就干脆多讲一些。我们也常常这样,人家提出一个问题,我们为他回答五、六种内容;但若是不理性的人,那就可以免了!佛说:“异有两种:第一种是色身不一样,第二种是名不一样;第一种不同譬如佛得,第二种不同譬如天得。佛得与天得,色身不同,名词也不同;所以由于这因缘而说身与口应该也不一样。身与O不一样的关系,所造的业也不一样。所造的业不一样的关系,所以得到的寿命、色力、安辨也各不一样。所以不该说:‘佛得到的是作业,而天得到的是果报。’虽然佛与天都同样有五阴,色身一样是色阴,但是佛与天的受想行是不一样的。为什么呢?因为佛得到了五阴是受究竟的乐,可是天得到五阴却是要受轮回生死苦。”所以佛得到人身或天身,都是究竟乐,因为连变易生死都断尽了。但是天得到了五阴可就苦了,一定会有五衰相现,心中就想:“我的天主宝座快要被别人抢走了,我的五百天女也将会被人抢走。”心中有苦,所以天得五阴则是受苦。同样是五阴,同样是身:佛得受乐,天得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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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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