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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义篇(5)

[远惑趣道 第一辑]  发表时间: 2015-04-16 09:09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贴文又言:“阅读牛头法融所著作的《心铭》一书,便会知道牛头法融禅师也有说到‘灵知’心。”请说明当中的淆讹之处,谢谢。(9-6)
答:圭峰宗密不是真悟之人,从以上所引著述,即可证明其落入我相──《禅源诸诠集都序》说:【空寂之心灵知不昧,即此空寂之知,是汝真性。任迷任悟心本自知,不藉缘生,不因境起,知之一字众妙之门。由无始迷之故,妄执身心为我,起贪嗔等念,若得善友开示,顿悟空寂之知,知且无念无形,谁为我相人相?】圭峰宗密以灵知不昧的心,无念无形,谓其不落我相人相,以为真性。此说与《圆觉经》恰恰相反。
《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说:【云何我相?谓诸众生心所证者。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调适,忽忘我身,四支弦缓,摄养乖方,微加鍼艾,则知有我;是故证取方现我体。善男子!其心乃至证于如来,毕竟了知清净涅槃,皆是我相。】白话解释:【什么叫做我相呢?就是觉知心所感知的对象。有的人色身很健康,不觉得色身有任何障碍,彷佛色身已经消失了,他就以为这个时候,就是“无我”;可是身体只要稍微没有调理好,针札艾烧,他立刻感到“我”的存在。由此可知,觉知境界,所相对的,即是“我”。甚至,你以为自己已经证究竟佛果,能了知清净涅槃的境界,这仍然是我相。】
圭峰宗密所说的灵知不昧心,既能知觉,当知必落入经文所说的“我”与“我”所感知的境界,无论如何清净,都是落在“我相”里面。由于手边缺乏文献佐证,不知道圭峰宗密是否曾亲随荷泽禅师学法,但从圭峰宗密的开示,可以确知他本人没有开悟,并没有得到荷泽禅师的真传;贴文者企图以一个未得真传的弟子,来证明荷泽禅师曾主张离念灵知心,显然不是有效的论证方法。(编案:圭峰宗密的错悟, 平实导师在公案拈提中已经辨正过了。)
至于牛头法融,也是未悟之人,所以他所著的《心铭》里面,若曾主张离念灵知是真心(贴文者可能是指“灵知自照万法归如”这一句),不足为奇。凡主张离念灵知是真心者,必违背以上《圆觉经》的经文,我们当依止了义经,而不应当依止错悟祖师所造的论;因此不应以牛头法融的著作,来证明离念灵知为真心。(编案:牛头法融的错悟, 平实导师在公案拈提《宗门正眼》中已经辨正过了。)
再以理证来说,离念灵知心必有自己所了知的法尘境界,即使是在二禅以上定境的等至位中,不接触五尘,但也仍然不离定境中的法尘境界。纵使坐到没有见闻觉知,也还是第六识的虚妄境界,所以《楞严经》说:“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因此离念灵知心,必是依他缘而起的意识心,不是本来自在的第八识心;后脑勺打他一棒,闷绝了,离念灵知就灭了、断了,但是意根与如来藏却仍然还在;这种会断、会灭的心,说是实相心,未免荒唐了些。
四祖对牛头法融的开示:“境缘无好丑,好丑起于心;心若不强名,妄情从何起?妄情既不起,真心任遍知。汝但随心自在,无复对治,即名常住法身,无有变异。”是在答法融的问题:“既不许作观行,于境起时,心如何对治?”(其实从法融的问题,就可以看出他并没有开悟,因为他所认知的心,仍属于觉知心,所以必须对治。)而四祖的回答,则系悟后转依第八识真如体性的修行法门,白话解释如下:“内外境界都是从第八识而生起的,对境界本身,以及第八识而言,境界并没有善恶的问题,必须依于妄心的分别计较,才有善恶可言。真悟者了解这个道理,所以不会以意识心强行为境界安立名相,因而远离是非、凡圣、善恶、美丑……等等的虚妄取舍,因为远离虚妄取舍的缘故,便能随时都了知真心的自住境界。只要让真心自己去起作用,不必用妄心妄识去矫正、对治,能够这样修,就是常住法身的境界。”贴文者因为没有证量的缘故,无法真解真悟禅师的开示,只能断章取义,以为“真心任遍知”的意思,是真心能够了知六尘万法,这是很大的误会。
◎ 一尺与英尺很相近,一尺有十寸,英尺则有十二寸。同一空间分法不同。同样一个地球的大气层,它的分类因研究上的需要却有很多种。有以电子组成来分的,有以空气组成来分的,也有以化学来分的。它的名词则有对流层、平流层、中流层、介子层、中间层、电离层、极外层、热力层、同温层、臭氧层、光化层、生态层、同圆层、生理层等等多种名词,其间多有重叠,但大气只有一个。余瑞文师兄《正觉电子报》第9期〈从微笑浅谈末那与意识之奥妙〉,凡是“潜意识”三个字都注明(末那),余兄之意乃谓“心理学上的潜意识”即相等于佛教唯识之“末那识”。这一点就以上大气层分层之说法,名词上各家各派是不互相通用的,每一名词都含著一些别个名词的空间领域。心理学上还有“主意识”及“隐意识”那该列在唯识的第几识?(10-1)
答:对不起,心理学并不是我们的专长,现在仅就手边很少的文献资料来回答您的问题。
张春兴《教育心理学》(1996年8月修订版,2001年5月修订版第20刷)页389说,潜意识是“指潜伏在意识层面之下不为个人自知的意识”。但是,书中并没有为“意识”作定义。心理学家可能认为这个词是日常用语,没有必要加以定义。我们观察日常语言,发现大多数人是把第六识(即唯识学所称的“意识”)的了别性,加上第七识(末那识)的作主性,当作是“意识”(这就是一般人所认为的“我”)──这和唯识学所谓的“意识”有些不同。(编案:意识与意根是一般人都分不清楚的,所以才说是未悟的愚人,所以〈八识规矩颂〉中说:“愚人难分识与根”。)
已经确实在作观行的多数人也注意到,“我”的作主性,并不是每次都为第六识所了知,这种不为第六识所了知的作主性,往往被称为“潜意识”。譬如不良少年和人家四目相对,一时看不顺眼,便动手杀人。照理说,杀人是一件大事,做这么大的事应该要有充分的理由,可是他却没有。杀了人之后,被抓到警察局问笔录,他才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这种情形用唯识学来解释,是很清楚的:不良少年对被杀的人,过去世一定有很深的仇恨,其阿赖耶识执藏仇恨的种子,此世见面,四目相对,种子流注,直接和第七识(末那识)相应,第七识在一刹那间生起极大的瞋心,当下就决定杀死对方。种子流注的过程极为迅速,而且不与第六识(意识)相应,等到人被自己杀死了,第六识发现自己闯下大祸,仍然不知道自己杀人的动机。而心理学研究的范围,从来不及第八识种子的流注,因此无法解释这种莫名其妙的行为,只好用一个意义不很明确的名词“潜意识”,把一个重要的疑点,轻易放过。
第八识种子流注,形成第七识的反应,很直接、迅速,往往第六识还来不及观察思惟,祂已经反应完成了。另外有些行为,则是经过第六识思惟清楚之后,再由第七识接受而发出指令(譬如看到讨厌的人,但是基于应酬的需要,必须与他打招呼),这种行为反应会比较慢,也比较不自然。余瑞文师兄的文章,即是在说明这二种行为的不同。
余瑞文师兄提及“潜意识”时,将之注解为“末那”,其实是迁就世俗所为的解说,是慈悲为众生而作的方便说,是为人悉檀。严格讲起来,潜意识和末那识只是相近的概念,并不完全相同。
至于您所问:【心理学上还有“主意识”及“隐意识”那该列在唯识的第几识?】您没有说“主意识”和“隐意识”的定义为何?所以我们无法说它们是唯识的第几识。但可以确定的是:心理学家从来没厘清意识、末那识和阿赖耶识之间的分际,所以他们定义“主意识”和“隐意识”的内涵,永远都不可能像唯识学定义八个识那么清楚。
◎ 萧老师说密宗行者不能证得神通,然而在陈健民的传记里,神通之事很多,人证、物证、事实充分。他在印度闭关,听到在中国的妻子的叹息声,诗为证:“西竺孤居万里程,客公时复系归情,夜深天耳忽开发,听得妻吁第一声。”陈在美国,看到湖南家乡一人朋友家两棵树的园艺造型,对联为证:“山林隐居医药济世女贞子拱矣,伉俪念佛菽水齐眉凤凰衣传矣。”其余神足通等神通之事也很多,不知您如何评价?(10-4)
答:神通的修得,有赖禅定的证量以及离欲界欲的清净心(报得者除外),密宗行者嗜修双身修法,尚未远离欲界粗重男女欲贪,也未有初禅之证量,不容易发起天眼通;而且,神通的证得,以离欲界淫触之贪著为首要,密宗喇嘛上师们都极贪淫欲触觉,因为他们的教义就是教导他们必须执著淫欲的四喜乐触,所以欲贪不但断不了,而且都是很执著的追求欲贪,那就与神通的修学原理相违背,所以他们很难与神通相应,所以他们所宣称的大神通的证量,都是不诚实的夸大之词。
提问举示陈健民上师的诗句,仅属偶然于欲界定境所见,而不是如神通一样的想见就可以见到,这种境界是很多无神通菩萨所拥有的平常境界,所以那些并不是神通的境界。而且他尚无初禅的证量,因为他尚未断除男女欲的贪著故,最多也只是欲界定;此类定中偶然看见某些事情的状况,都是很浅的定境境界,看不到久远劫的过去事,只能看到现世的一些琐事,常常有人像他一样的亲自体验过,并不是神通。而且,神通的天眼所见,不一定要在定中才能看得见,在定外也可以看得见,也可以见到天界的事情,那才是天眼通,这和陈健民上师的静坐中偶然看见某些事,完全不同,所以举示他的事相来证明密宗上师有神通,是没有意义的。
现代的西藏密宗诸多法王、大师等人,所谓有神通者,全是死后再由徒众夸大、甚至捏造说出来的;藏密古时的上师们所谓的神通,也都是在死后由徒众渲染而成,但是在死前都是没有神通的;所以藏密上师永远都将会是没有活著有神通的人,都是死了以后才会有神通的。最近的具体例子即是元音老人,他在生前并没有神通证量,也没有示现过,也不敢承认他有神通;以他未悟言悟的喜好表现的心性来看,如果真的有神通,就不可能在生前不示现神通;而且他身边的近侍,奉侍他许多年,也当面听他说过没有神通,但是却在死后被人渲染成大神通者,想要藉他的名声来获得传承上的世俗利益。而且,他死的时候,是吐血而亡的,并不是徒众们所妄说的坐脱立亡的;有神通的人可以避免这种死法,不必死得这样难看,所以证明他没有神通。从这一事例,可以印证藏密祖师们所谓的神通,可谓“虽不中,亦不远矣!”
神通是意识境界,是意识所运用的六尘中法;意识如果灭了的话,神通也就跟著消失不见了;而意识在正死位中是不可能现起的,眠熟、闷绝等五位中都不可能出现,所以只要把大神通的人注射一剂麻醉药或强力的安眠药,他的意识就灭了,无法现起了,神通就跟著消失了;所以神通不是常住法,也抵抗不了药力、业力。当正死位到来时,意识灭了,神通也就不存在了,只有中阴身出现的时候才会再有神通;但是仍然抵抗不了业力与无明,当然就只好随业受报了。有智慧的人都不会想要以神通来对抗业力与无明,更不会想以神通来了生死,因为神通对这些都没有一丝一毫的作用。而神通也与佛法的证悟、解脱无关;如果有神通就是有佛法证量,那么鬼神和道教中的许多神只都应该是有佛法证量的菩萨了。那也应该说:凡是没有神通的人,都是没有佛法证量的人。但是这样一来,立刻就会出现许多的过失,所以有智慧的人,都不在神通上面著眼。
◎ 据说山河大地是我们的真心(非妄心)所变。但是我们看到的山河大地客观上只有一个,那么请问,它是你的、我的或是一只猫或狗的真心所变现出来的呢?(10-5)
答:山河大地并非是由某一单一有情的真心所变现,而是所有共业有情的真心,依据这些有情的业力,共同变现出来的。所以,任何一个有情的善恶业,都会改变山河大地、器世间的现况。《优婆塞戒经》卷三说:“一切众生因杀生故,现在获得恶色恶力恶名短命,财物耗减,眷属分离,贤圣呵责、人不信用,他人作罪横罹其殃,是名现在恶业之果;舍此身已,当堕地狱──多受苦恼饥渴长命、恶色恶力恶名等事,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复受恶色短命贫穷。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令外一切五谷果蓏悉皆减少,是人殃流及一天下。”最后一句即是说:任何一个有情的善恶业,都会改变山河大地、器世间的现况。反过来说,如果大家都能去恶修善,那么整个世界也会因此变得清净,此即是“心净则国土净”。
◎ 《正觉电子报》在般若信箱里答覆问题真是使人心服口服,顶礼三拜。本人常思惟一个问题,《法华经》里有龙女成佛,飞向南方成一新国土,是不是佛就是度众生为业,必须带著烦恼,由烦恼变作山河大地以及众生,在那里度啊,度啊,直到众生度尽。佛与众生是同时存在的,山河大地则是依何种众生便生何种大地。所以萧老师在《我与无我》乙书中说:众生真的度尽之时佛也要入无余涅槃的,那时山河大地就消失了。我这样的思惟是不是不正确?请指教!(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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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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