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则 憍心所
“憍”就是骄傲自负,亦即仗恃自己优越的才貌、名声、财富、能力、出身等事,因而心生骄矜、自大自满,乃至显现出恃才傲物之样貌。《成唯识论》卷6云:“云何为憍?于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为性;能障不憍,染依为业。谓憍醉者,生长一切杂染法故。此亦贪爱一分为体,离贪无别憍相用故。”[《大正藏》册31,页33,下16-19。] 意思是说,对于自己所拥有的荣誉利益等世间隆盛之事,深生贪染执著,沉醉其中而自高自傲就是“憍”心所的体性;能障碍“不憍”之善法的生起,能成为杂染法的依托就是“憍”心所的业用。也就是说,对于自己的兴盛事心生憍傲而沉醉不舍,因而引生及长养一切的杂染法。这个“憍”心所也是以贪爱的一分为体,离开了贪爱就没有“憍”的性相与作用。
《阿毘达磨法蕴足论》卷9〈杂事品 第16〉云:“云何憍?谓有一类,作是思惟:‘我之种姓、家族、色力、工巧、事业、若财、若位、戒定慧等,随一殊胜。’由此起憍、极憍、醉、极醉、闷、极闷,心傲逸、心自取,起、等起、生、等生、高、等高、举、等举,心弥漫性,总名为憍。”[《大正藏》册26,页495,下27-页496,上2。] 大意是说,有一类人,或者由于自己的种姓尊贵、家族强盛,或者色相庄严、身体强健,或者善于工巧、事业成功,或者有钱财、有地位,乃至具戒定慧等,只要有任何一项自觉殊胜,就于此殊胜事贪染爱著而心生憍傲,长时沉醉于优越感中,因骄傲自大而心高举,甚至表现出盛气凌人、目空一切的骄傲态度来,乃至得意忘形而旁若无人,就好像喝醉酒的人那样丑态百出。
《瑜伽师地论》卷2云:“云何七种憍?谓无病憍、少年憍、长寿憍、族姓憍、色力憍、富贵憍、多闻憍。”[《瑜伽师地论》卷2〈本地分中意地 第2之2〉,《大正藏》册30,页289,中11-12。] 此七种憍,简略说明如下:
一、无病憍:自恃身体强健无有病痛而起憍心。
二、少年憍:自恃年纪轻而起憍心。
三、长寿憍:自恃寿命久长而起憍心。
四、族姓憍:自恃族姓尊贵而起憍心。
五、色力憍:自恃容色端严、体力强盛而起憍心。
六、富贵憍:自恃富有尊贵而起憍心。
七、多闻憍:自恃见闻广博而起憍心。
一般人对于自己的优越处难免贪爱执著,因此就会生起憍慢之心。殊不知,当憍慢之心生起,一切杂染法也将随之而生,必使自己的道业停滞不前。因此,修行人当舍离憍慢、心怀谦和。《法华经》中的 常不轻菩萨,对于修学大乘法的一切佛门四众皆悉礼拜赞叹而作是言:“我深敬汝等,不敢轻慢。所以者何?汝等皆行菩萨道,当得作佛。”[《妙法莲华经》卷6〈常不轻菩萨品 第20〉:“尔时有一菩萨比丘名常不轻。得大势!以何因缘名常不轻?是比丘,凡有所见,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皆悉礼拜赞叹而作是言:‘我深敬汝等,不敢轻慢。所以者何?汝等皆行菩萨道,当得作佛。’”《大正藏》册9,页50,下16-20。] 吾人若能效法 常不轻菩萨,于一切时皆以如是谦恭无慢之心,敬重一切众生,则不管是于自身性障之修除,或者接引众生进入佛门,皆有莫大之助益。如果从因果的道理来说,众生所拥有及受用的正报与依报,不管是自身的无病、长寿、色力庄严,或是族姓、富贵,乃至多闻等,就是因缘果报的如实酬对而已,都是由于自心如来藏执藏著往世所造业种,于此世因缘成熟时,自心所含藏的这些种子即遇缘现行,而福德若受用完就没了,无有丝毫值得憍慢之处。更何况这些殊胜之事,也都是如梦幻空华,缘起缘灭,哪有真实体性可得?当知一切有情的自心如来藏功德体性完全相同,所以圣教说“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因此实在不必在人我之间诤胜而起憍傲之心。
《大智度论》卷49〈发趣品 第20〉云:
菩萨因师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云何不信恭敬供养师?虽智德高明,若不恭敬供养,则不能得大利;譬如深井美水,若无绠者,无由得水。若破憍慢高心,宗重敬伏,则功德大利归之。又如雨堕,不住山顶,必归下处;若人憍心自高,则法水不入;若恭敬善师,则功德归之。[《大正藏》册25,页414,中21-28。]
此段论文则是叙明,菩萨是因为善知识的教导才能亲证实相乃至完成菩萨道的修证而成佛,怎么可以不信受恭敬供养教导自己的人天导师?一个修道之人,即使智慧道德都十分高明,然而如果不能恭敬供养师长,就不能获得大利益;譬如深井中有很丰美的水源,但是假使没有汲取井水用的绳子,就没办法汲取到水来利用。就像是这样,一个人若能破除憍慢之心,崇敬尊重于师长,即可获得无量功德利益。又譬如雨水下落,不会住于山顶,而必定汇归于低下之处;一个人如果生起憍傲高慢之心,那么就无法获得法水的润泽;如果能恭敬供养善师,则所有功德将汇集而至。由此可见,破除憍慢之心,对修行人而言是何其重要!
至于憍傲的果报,在《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中有如是偈云:“憍傲常慢人,后生为猛兽;轻易者后世,为猪犬狐驴。”[《大正藏》册17,页521,上18-19。] 意思是说,憍傲的人经常因慢心而凌蔑他人,后世就转生为猛兽;如果对人轻忽怠慢,后世就投胎作猪、狗、狐狸或驴子等畜生。如是惨痛之果报,应是一切修行人所不乐见;是故,有智之人皆当远离憍傲,常怀谦下慈柔宽厚之心,则于自他之今生后世皆得利益!
第十则 害心所
“害”就是损害、迫害、恼害,亦即是想要逼迫损恼他人,使其受各种伤害或恐惧等逼恼,没有一点哀怜恻隐之心,称之为“害”。《成唯识论》卷6云:“云何为害?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能障不害,逼恼为业。谓有害者,逼恼他故。此亦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害相用故。”[《大正藏》册31,页33,下13-16。] 意思是说,对于其他有情心中不但没有慈悲怜悯之情,反而想要去损伤恼乱他们,这就是“害”心所的体性;能障碍“不害”的善法生起,逼迫恼扰有情就是“害”心所的业用。也就是说,心中生起“害”心所的人,就会去逼恼他人的缘故。这个“害”心所是以瞋恚的一分为体,离开了瞋恚就没有“害”的法相和性用。
《杂阿含经》卷17云:
云何因缘生恚想、害想?谓害界也。缘害界,生害想、害欲、害觉、害热、害求。愚痴凡夫起害求已,此众生起三处邪,谓身、口、心。起三处邪因缘已,现法苦住,有苦、有碍、有恼、有热,身坏命终,生恶趣中,是名因缘生害想。[《大正藏》册2,页117,上28-中4。]
此段经文的大意是说,是什么因缘能生起“恚想”和“害想”?答复说,“是因为害的功能差别”。缘于“害”心所的功能差别,就出生了害想、害欲、害觉、害热和害求。愚痴凡夫生起了“害求”(设法要成就损害对方的事)之后,就以身口意造作邪恶的事。由于身口意起邪因缘的缘故,所以就在现法诸苦中安住,受诸苦果、障碍、怨恼和烦热,身坏命终,就会堕于恶趣之中,这就是因为害界所引生害想的果报。
由此可知,古德常谓“害人反而害己”,此话真实不虚!有“害”心的人往往想方设法用种种不当的手段去伤害他人或他类有情,这些加害者也许在心理上似乎可以得到一种快感,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有更大的苦果在后面等著呢!譬如因瞋恨心而用枪、弓箭射杀飞禽或追逐走兽,或者以残忍心用火烧或水淹洞穴中的虫蚁,乃至伤害有身孕的动物或倾覆鸟巢等逼恼众生的恶行,都是极为残忍、冷酷、无情的恶行,不仅会与所伤害的有情结下深仇大恨,于未来生相逢时,互相食噉、互相欺凌,无法止息;乃至自己未来生也会因此而获得不可爱的异熟果报,受诸苦恼。这种损害、伤害、恼害众生的行为,与菩萨的慈悲为怀、悲悯一切有情的作意大相迳庭,绝非菩萨道行者所应为之!
《菩萨本缘经》卷上〈一切施品 第2〉亦云:
“……诸菩萨应于众生生一子想,汝不应于他众生所生瞋害心,毕定当知堕于地狱,是故应当一心修善。”当说是时,贼已来至……诸群臣寮各怀悲感,举声哀号,咸作是言:“恶贼无辜多害人民,譬如恶雹伤害五谷,亦如猛火焚烧干草,又如暴风吹拔大树,又如师子杀害诸禽兽,怨贼杀害亦复如是。”尔时诸臣不受王教,即各散出,庄严四兵便逆共战。军无主将,寻即退散,兵众丧命不可称计。时王登楼说如是言:“因恶欲故令人行恶,如是诸欲犹如死尸行厕粪秽,如何为此而行恶耶?愚人贪国,兴诤竞心,犹如众鸟竞诤段肉。是诸众生常有怨憎,谓老病死,云何不自观察是怨,反更于他而生诤竞?”[《大正藏》册3,页55,中8-28。]
此段经文中叙明众生之所以常思造作伤害他人的事与业,都是因为“恶欲”的缘故,可是诸欲却犹如“死尸、行厕、粪秽”不堪闻受,为何愚人总是为此而行诸恶行、造诸恶业呢?这些恶行,如恶贼、如恶雹、如猛火、如暴风、如狮子、如怨贼等,逼恼有情、伤害众生,使有情之身心不得安宁。然而诸菩萨行者,对于一切众生,若能像对待自己唯一的儿子一般,慈悲护念,当然就不会对有情生起瞋害之心了!又思惟:假使对众生生起了瞋害之心,未来必定要下地狱,多可怖畏啊!因此,应该一心修学善法才是。
有情之所以会生起“害”心所,都是因为瞋心的缘故,然而“瞋”和“害”还是有所不同的。《百法明门论纂》云:“问:害与瞋差别之义?答:害障不害,正障于悲;瞋障无瞋,正障于慈。又瞋能断命,害但损他。故别也。”[《万续藏》册48,页322,上6-8。] 意思是说,“害”心所会障蔽“不害”的善法生起,正障于“悲”,亦即会伤害有情的人就是没有悲心;“瞋”心所障蔽“无瞋”的善法生起,正障于“慈”,也就是说瞋恨心重的人没有慈心。“瞋能断命”者,因为瞋是三毒之一,属根本烦恼,瞋生起时乃至会造作出断送他命之杀业。“害但损他”则是说,“害”只是伤害、损害、恼害有情,而不至于断送众生之性命。所以“害”心所是以瞋的一分为体,摄属十个小随烦恼之一。
总而言之,“害”是一种要不得的心态,也是一种病态的心理,能令他人生起恐惧和苦恼,也会为自己造下未来无量世的不可爱异熟果报,真可谓“害他却自害”,真是伤人又伤己啊!
第二目 中随烦恼
何谓“中随烦恼”呢?所谓“中”是指烦恼生起的范围,介于小随烦恼与大随烦恼之间。《成唯识论》卷6云:“无惭等二,遍不善故,名中随烦恼。”[《大正藏》册31,页33,中7。] 意思是说,这“无惭”和“无愧”等两种烦恼,俱遍于不善性,其范围大于“小随烦恼”而小于“大随烦恼”,所以称之为“中随烦恼”。此二烦恼是根本烦恼之等流,意思是说,这二个中随烦恼的体性与贪等根本烦恼同类,会依随于根本烦恼而现起;而小随烦恼则是根本烦恼之分位,意思是说,十个小随烦恼皆无自体性,唯是以根本烦恼的一分为体,是依于根本烦恼现行的差别法相而假名安立之法。(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