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则 诳心所
何谓“诳”呢?所谓诳,就是说谎、欺骗,隐瞒事实并以种种手段迷惑他人;为了获得名利而假装有德的样子,用诡计和诈术来惑乱、欺骗他人。《成唯识论》卷6云:“云何为诳?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能障不诳,邪命为业。谓矫诳者心怀异谋,多现不实,邪命事故。此即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别诳相用故。”[《大正藏》册31,页33,下4-8。] 意思是说,为了获得利益或称誉,伪装成有德行的样子,所以狡猾欺诈就是“诳”心所的体性;能障碍“不诳”之善法的生起,邪命而活(以不如法的方式活命)就是“诳”心所的业用。也就是说,矫诈虚诳的人心中总是怀著种种不正当的计谋,经常以不实的言行来欺骗他人,多行于邪命之事的缘故。这个“诳”心所就是以贪爱和愚痴的一分为其体性,离开了贪与痴就没有“诳”的相用了。
所谓邪命,意即不是“正命”,也就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谋求生活。那什么是“正命”呢?《大方等大集经》卷26〈宝髻菩萨品 第11之2〉:“云何正命?正命者,若命不妨自身他身,不增一切诸恶烦恼,非恶业活,是名正命。”[《大正藏》册13,页180,中24-25。] 这是说,无论出家或在家,如果是以正当而如法的方式来获取生活的资财,在谋求生计的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与他人,不增长一切诸恶烦恼,不以造作恶业来活命,这样就叫作“正命”。如果是以不正当的手段或方式谋生,从事伤害有情或者不合佛法中“律仪”的事业者,皆称为“邪命”。以在家人而言,如果所从事的职业不违犯国家法律,而且也不违犯五戒,这样的事业就可以称为正命。换言之,若从事杀生(如屠夫、猎户等)、偷盗、邪淫(如设立风月场所等)、妄语(如诈骗、恐吓、勒索、敲诈、金光党等)、酿酒或卖酒(如经营酒廊、酒吧等),或者贩毒、走私等事业者,这些工作不仅会伤害有情,使有情不得安乐乃至丧失生命,也会障碍修行人在佛法上的进修,此等即称为邪命而活。
若是出家众的正命,依佛制言,即是如法乞食,或受信众布施而生存者,是为“正命”;若以卜算吉凶、呼召鬼神等方式求取信施,即是“邪命”。佛法中有四种邪命之开示,如《大智度论》卷3〈共摩诃比丘僧释论 第6〉:“舍利弗言:‘有出家人合药、种谷、殖〔植〕树等不净活命者,是名下口食。有出家人观视星宿、日月、风雨、雷电、霹雳,不净活命者,是名仰口食。有出家人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净活命者,是名方口食。有出家人学种种呪术、卜筮吉凶,如是等种种不净活命者,是名四维口食……。’”[《大正藏》册25,页79,下8-14。] 这段论文中提到出家人有四种邪命:一、下口食,指为人调配药物,或者种植谷物、果树等,以此求取衣食等资生之具而活命。二、仰口食,谓仰观星宿气象而为人解说,以之求取衣食等而活命。三、方口食,指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以之而自活命。四、四维口食,简称“维口食”,谓学种种咒术,为人卜算吉凶,以求饮食等而自活命。以上四种求饮食等资生之具的方式,对出家人而言皆是不如法求食以活身命,故名四邪命食。
又有“五种邪命”者,包括:一、诈现异相,二、自说功德,三、占相吉凶,四、高声现威,五、称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如《大智度论》卷19〈释初品中37品 义第31〉:“五种邪命,以无漏智慧除、舍、离,是为正命。问曰:何等是五种邪命?答曰:一者,若行者为利养故,诈现异相奇特;二者,为利养故,自说功德;三者,为利养故,占相吉凶为人说;四者,为利养故,高声现威令人畏敬;五者,为利养故,称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邪因缘活命故,是为邪命。”[《大正藏》册25,页203,上16-23。] 这五种邪命都是为求利养而行不如法之事以活身命,故名邪命。邪命的造作多不离“诳”的烦恼所引生,由于欺诳诡诈之心违背善性而远离正道,造诸邪命后必将召感未来的不可爱果,使人堕于生死而永远无法解脱。
“诳”能障碍不诳。“不诳”则是依无贪、无痴善根所建立的善法。不诳的人会有务实、踏实、平实的作风,实事求是,一切身口意行都“如实”,不虚伪矫诈欺骗众生。声闻乘的“不诳”主要偏重于不矫诈欺骗众生以求取钱财、生活资具和恭敬等,而菩萨所修的“不诳”内涵则更为深广,如佛世尊在《大方等大集经》卷5〈宝女品 第3之1〉中,对菩萨摩诃萨开示有三种实:
尔时,宝女即白佛言:“世尊!云何实语?云何为实?云何法语?云何为法?”佛言:“善哉!善哉!至心谛听,吾当为汝分别解说。宝女!菩萨摩诃萨有三种实。何等为三?一者不诳诸佛,二者不诳己身,三者不诳众生。云何名为不诳诸佛、己身、众生?宝女!若有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已,贪著声闻、辟支佛乘,是则名为欺诳诸佛、己身、众生。云何不诳?宝女!若有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已,若在地狱受大苦恼,若遇魔业邪见同止,若生恶国起恶烦恼,身遇刀矟斫刺烧炙,于如是时终不舍离菩提之心,不休、不息、不畏、不悔,令菩提心遂更增广;为诸众生受大苦恼,见受苦者心更增广,勤修精进欲得菩提,不为邪语之所诳惑,一切邪风不能倾动,是名菩萨不诳诸佛、己身、众生。宝女!若有菩萨不诳诸佛、己身、众生,是名菩萨真实之实。宝女!不诳诸佛复有四事:一者其心坚固,二者住于至处,三者具足势力,四者勤修精进。不诳己身亦有四事:一者净心,二者至心,三者不诳,四者不曲。不诳众生亦有四事:一者庄严,二者修慈,三者修悲,四者摄取。宝女!是名菩萨第一之实。”[《大正藏》册13,页29,上19-中12。]
此段经文的大意是说,菩萨摩诃萨必须具备三种“实”,即是不诳诸佛、不诳自己、不诳众生。假使菩萨摩诃萨发了菩提心之后,却爱乐声闻、辟支佛乘者,即是欺诳诸佛、欺诳自己,也欺诳众生。菩萨摩诃萨在发了菩提心之后,如果遇到种种逆境,受诸苦恼,都能不为邪风所吹而倾动,仍能于菩提道上勇猛精进,此菩萨则是真实不诳诸佛、不诳自己、不诳众生的真实菩萨。由此可见,大乘菩萨修学“不诳”之法,侧重在心地是否真诚如实以及菩提心是否坚固不退、不可动转,若能于佛菩提道上,其心坚固,至心敬心,不诳不曲,慈悲庄严,摄受众生,如是不违菩萨誓愿,就可以说是菩萨“真实之实”。
第八则 谄心所
“谄”就是奉承、谄媚,亦即为了讨好他人,而以不正直、不如实的言语行为来逢迎巴结对方。《成唯识论》卷6云:“云何为谄?为网他故,矫设异仪,险曲为性;能障不谄教诲为业。谓谄曲者,为网帽他,曲顺时宜,矫设方便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师友正教诲故。此亦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别谄相用故。”[《大正藏》册31,页33,下8-13。] 意思是说,为了要网罗他人的缘故,特意表现出异于平常的姿态来奉承对方,所以阴险歪曲就是“谄”心所的体性;能障碍“不谄”的教授训诲就是“谄”的业用。也就是说,谄曲的人,为了要网罗或笼罩他人,所以不惜委曲自己的心意而随顺对方的好恶逢迎讨好,假设种种方便来获取他人的好感;或者为了覆藏自己的过失而曲意奉承,像这样的人就不能堪受良师益友的正确教诲。这个“谄”心所也是以贪爱和愚痴的一分为其体性,离开了贪与痴就没有“谄”的性相与作用了。
《阿毗达磨法蕴足论》卷9〈杂事品 第16〉云:“云何谄?谓心隐匿性、心屈曲性、心洄复性、心沈滞性、心不显性、心不直性、心无堪性,总名为谄。”[《大正藏》册26,页495,下8-10。] 什么叫作“谄”呢?就是说心中怀有隐瞒、遮遮掩掩,或者心性不直、弯弯曲曲,或者心像湍急回旋的流水,或者心地阴沉覆藏,或者心地不光明正大,或者心性歪曲偏邪,或者对善净法无有堪任性等,总名之为“谄”。《正法念处经》卷33〈观天品 第6之12〉亦云:“云何谄曲?心不正直,坚著生死,故名谄曲。”[《大正藏》册17,页193,中12。] 这就说得更直截了当了,凡是心不正直,好乐流转生死之烦恼法者,就是谄曲之人。
《成唯识论述记》卷6则云:“欲藏己失,謟〔谄〕为覆罪之因,故不堪任师友教也。”[《大正藏》册43,页458,下15-16。] 意思是说,一个谄曲之人,由于内心不真诚、不正直,为了隐藏自己的过失,或是为了获取个人的利益,因此想尽办法奉承讨好别人,成为一个表里不一、心口不实之人。这样的人是与正道相违者,也一定无法接受师友的教导与训诲。由此可见,“谄”与“覆”这两种烦恼,实是互相依存,狼狈为奸。“覆”常现于“谄”之后,譬如有一个人造了过罪,恐怕对方知道后自己会失去名闻利养,于是用不当、不实、不正直的言语和态度去迎合讨好对方,借此来掩饰自己所犯的过失。因此说,“谄”与“覆”常常前后相伴出现。
《佛说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16〈不退转菩萨相品 第17〉云:“佛言:‘须菩提!随其菩萨所有善根既增长已,即彼一切谄曲欺诳诸不善法而自销灭,以是灭故得心清净。由心清净故,即能过于声闻、缘觉之地,如是名为菩萨心清净。……’”[《大正藏》册8,页641,下7-11。] 此段经文的大意是说,随著菩萨的善根增长以后,一切谄曲欺诳之不善法就能销灭,因此而得心清净。由于心清净的缘故,就能胜过声闻及缘觉辟支佛的境界。所以说,谄曲之人即是心不清净;心已清净者,就无谄曲之心。
《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云:
汝等比丘!谄曲之心与道相违,是故宜应质直其心;当知谄曲但为欺诳,入道之人则无是处。是故汝等,宜应端心以质直为本。汝等比丘!当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少欲之人,无求无欲则无此患。直尔少欲尚应修习,何况少欲能生诸善功德。少欲之人,则无谄曲以求人意,亦复不为诸根所牵。[《大正藏》册12,页1111,中25-下2。]
此段经文中,佛陀勉励弟子们:“如果有谄曲之心就与道相违。”因此修行人应该直心而无谄曲。谄曲就是欺诳,已经真实入道之人,就不会有谄曲之心。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少欲之人,无欲无求,就不须以谄曲之心去迎合别人,当然也就不会被诸根所牵累和系缚,导致常在三界中流转不息。由此可知,“谄”的生起,是由贪与痴的一分而引起,离开贪与痴,也就没有谄的法相和性用了。是故,修道之人,应当端正其心,以质直为本,若能确实履践 维摩诘菩萨“直心是道场”的开示,入佛法道则不远矣!(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