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制心一处”的意思,有二种意涵,一为禅定的“定”,一为心得决定的“定”;不论是住于一种境界相中而不移动,或是安住于一种见解而不转易者,皆是定心所的法相。所谓禅定,又名静虑,亦名三昧,即是定的正受;定境的正受有二种:等持与等至。在正受之前则称为等引位,“等引”是指修行者以数息、随息等止观的方法,系心缘于一个境界(例如呼吸或是忆佛的净念等),令意识安住于一境,不攀缘外五尘,亦不于心中起诸妄想,如是用功加行而未入定境之前,这阶段就名为等引位;由于此位中的用功加行能引禅定正受现前,所以名为等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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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引尚未入禅三昧,等至及等持皆名入禅三昧。自古以来,多有外道将各种禅定境界错认为涅槃,也有诸多外道误将意识灭尽后所入无想定,错认为灭尽定或涅槃;今时亦有诸多佛子误会,以为打坐至一念不生、无有语言文字妄想之欲界定粗住或未到地定细住境界为无想定;然而无想定之“想”,并不是指语言妄想之“想”,而是指意识觉知心之“想”心所,也就是说只要意识有知即堕于“想”—心中有知就是有想;因此无所有处定以下,悉皆有想,亦即定境中仍有觉知心能作观察之意;甚至于非想非非想定中亦非完全无想,故名非非想。因此,若所“悟”之心,能制心一处,或住于一种境界相中而不移动,或住于一种见解而不转易者,皆是与定心所相应的心,即是意识;诸佛菩萨于圣教中皆说,意识心与定心所相应,以是即知如是能与定心所相应之觉知心即是意识心也。
------《正觉电子报第167期》正觉总持咒略释(连载27) 张正圜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