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婆塞戒经讲记》第八辑第78页开始,平实导师依菩萨《优婆塞戒经》的经文,探讨业的问题。
“业”是学佛人熟悉的一个名词,像常听人道“万般带不走,只有业随身。”或者遇到一个学法一直不得力,就会想着自己业障深重等等。但究竟什么是业?佛教认为一切万法就是万事万物无不基于因果之法,不仅众生出生成为天、人、畜生、饿鬼、地狱,哪一道的有情?拥有怎么样的色身?以及身体健康衰弱、美丽丑陋、寿命长短等的正报;乃至于拥有的财物或者是富足,他的眷属是不是亲睦,以及生存环境是清净的还是垢秽的这些的依报;这种种的苦乐果报都是由业所感生的。所谓善业得乐报,不善业得苦报。民间也常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释迦世尊在《大宝积经》中开示:【阎罗常告彼罪人,无有少罪我能加,汝自作罪今自来,业报自招无代者。】(《大宝积经》卷96)众生之所以下堕到地狱中,受到极为悲惨的苦痛,都是因为自己过去造作了极为重大的恶业;阎王也不过就是统计这个下堕地狱的罪人一生所造恶业重轻多寡,依着因果律则,判定他所该受的惩罚;一切都是自己行为招感的业报,没有人能故意入罪于他,也没有人能代他受罪;这就是佛教所主张的法界必然的业报法则。
在这法则中,业不但是众生受生取得色身的因缘,而万事万物也都从业因而生。也就是说,以业为因能招感众生苦乐染净的果报;而且业与果彼此之间相接相续,因果业报接续无穷无止。正如《楞严经》中圣教开示:【想爱同结,爱不能离,则诸世间,父母子孙相生不断,是等则以欲贪为本。贪爱同滋,贪不能止,则诸世间卵化湿胎,随力强弱,递相吞食,是等则以杀贪为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噉,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是等则以盗贪为本。汝负我命,我还债汝,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唯杀盗婬,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楞严经》卷4)就是说众生之所以会有无止尽的业果相续,都是因为过去生造作了杀盗淫的业因,导致彼此之间有了淫欲贪爱的系缚;或者相互杀害、劫夺、偷盗,造成了彼此亏欠等因缘,而一生又一生不断受生来报偿这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