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意--觉知心--也有三个恶业道:第一个是贪,第二个是瞋,第三个是痴。也就是说,意行的部分一样有根本、方便、成已这三件事。我们先来看一下贪的根本、方便、成已这三事。《优婆塞戒经》卷6如是说:【于他财物生贪欲得,是名根本;发烦恼心,是名方便;作已得财任意施与,欢喜受乐复向余说,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优婆塞戒经》卷6)对别人的财物生起贪爱之心,想要变成自己的所有,这个就是贪的根本罪。如果起了贪得的心,根本罪成就之后又发起了烦恼心:也就是说,心中施设方便,想要将别人的财物变成自己所有。换句话说,心中开始构思,想要使别人把财物转移到自己手上,这是意业贪心的方便罪。思惟以后随即付诸实行,果然别人把财物送到自己手上来了,这个就是意贪的成已之罪。然后随自己高兴而施与眷属或是他人,共同欢喜受乐,这个也是成已之罪。受乐之后又去对别人宣扬,没有惭愧心,也不生悔恨心,甚至炫耀说:“我就是有办法让别人欢欢喜喜地把钱送来给我。”这也是贪业的成已之罪。
我们接着来看一下瞋的根本、方便、成已这三件事。《优婆塞戒经》如是说:【若打骂人,是名根本;若捉杖石问其过罪,是名方便;打已生喜,受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优婆塞戒经》卷6)这个就是说,如果有人起了瞋心,想要打人、骂人,故瞋的根本罪这个时候就已经成就了。想要打人、骂人的时候,空手当然不容易成就,所以要施设一些方便才容易成就。设什么方便呢?譬如拿起石头来恐吓对方:“你如果不怎么样的话,我就要打死你。”用石头来威吓对方,要让对方降伏,这就增加一个故瞋的方便罪了。又譬如说,拿起木棍来责问对方,准备要打的模样,故瞋的方便罪这样也就成就了;后来果然真的打了,成已的罪又成就了;打了以后,心中还生起欢喜心,这个也是成已之罪;如果对方给了财物求饶,这时受取财物也是意瞋的成已之罪。受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乃至自赞其身、生大憍慢,都是瞋的成已之罪。菩萨如果故意生起瞋心而对别人骂詈、恶口,这个罪是非常重的。万一犯了故瞋之罪,一定要赶快跟对方和解,不可以留到未来世去,因为故瞋之罪是非常重的;而且菩萨是从大悲中所生,所以不该起故瞋之心。
接着我们要说痴的根本、方便、成已这三件事。菩萨《优婆塞戒经》卷6如是说:【若诽谤「业、因、果、真谛、贤圣之人」,是名根本;若读诵书写,信受邪书,赞叹称誉,是名方便;受已向他分别演说,增其邪见,受邪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优婆塞戒经》卷6)这个就是说,不信因果而诽谤业果,认为:“不管造什么善业跟恶业,都没有未来世的果报。”甚至认为:“地狱只是圣人方便施设,恐吓世人不敢造恶业,事实上没有地狱。”像这样子情形,就叫作谤业、谤因、谤果。然后说,什么是谤真谛呢?也就是说,认为:“四圣谛是骗人的,只是圣人方便施教,没有什么解脱不解脱的,这个都是劝人行善而已!”有时候诽谤贤圣,因为根本是不相信世间有什么贤人或圣人,认为:“所有的宗教也就只是劝人为善而已,贤人、圣人都是自行施设的,世间根本没有什么圣人、贤人!”这个都是属于诽谤贤圣之人。当他们心中想诽谤业、因、果、真谛、贤圣之人的时候,而且决定要作了,这个就是痴的根本罪。决定之后设想要用种种的施设方便来讲;若自己没有能力方便施设,就找别人写的诽谤业、因、果、真谛、贤圣的书去读诵,或者助印广为流通,不但自己信受邪书,还对大众赞叹称誉,这个都是属于意业的愚痴恶业道的方便罪成就了。假使接受邪见以后去为别人广作种种方便、种种分别,加以推演,增加别人的邪见,或是私下去说服别人信受邪见,这都是成已之罪。若有人信受他所演说的邪见而前来供养,这个是受邪财物,愚痴的心,意业道的成已这个罪就已经成立了。如果在这个之后得到财物任意施与或自己受用,欢喜受乐而没有惭愧,不生悔恨,甚至自赞其身生大憍慢,这些都是愚痴的成已之罪。
我们到这里已经把十恶业道的根本、方便、成已这三个事相的部分,它是怎么样成就的这样子的一个状况,跟各位说明了。也就是说,以上我们所说的这十种业道,如果是有智慧的人就应当要远离,应该要反过来修习十善业道,要反过来远离十恶业道,必须要成就十善业道。当造了十恶业道的时候,若是有业也有道,一定会下地狱的;如果有恶业而没有恶道,多数是会堕落于畜生还有饿鬼道当中。但若修十善业道,一定有福也有德,并且能够证悟三乘菩提的因缘;也就是说,修十善业道不但能够具足福德,进一步也能够得到证悟三乘菩提的因缘,而且永远不入三恶道,乃至于获得无上正等正觉。所以十恶业道跟十善业道之间,一出一入正负之间的差异是非常大的,有智慧的菩萨、有智慧的人应当要舍弃十恶业道,要勤修十善业道,这样子才是真正的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