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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连载24)----平实导师(3)

[第122期]  发表时间: 2016-07-10 17:57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显然,窥基说的四善根是信、精进、无贪、无瞋,不是质疑者所指的煖等四加行善根,质疑者是读不懂《成唯识论述记》的文字而张冠李戴,以致断章取义了。
  又如窥基的弟子慧沼所著《成唯识论了义灯》卷7 说:【然四善根及持、任等,皆初只满心方始修之。】10 质疑者错会四善根为四加行,引为四加行等善根是在第一阿僧祇劫满心位方始修之,因此而振振有词地强行主张真见道位必定在初地入地心,其实是误认为在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等四十心后,方始修习煖、顶、忍、世第一法等四加行,当然也就误会而主张真见道时应在初地入地心。此外,《成唯识论了义灯》卷7 这段文字中说的四善根,同样不是质疑者所指的煖等四加行。
  慧沼所说四善根的前后文如下:
  问:准杂集十一,复修瑜伽有其五种,谓持、任、镜、明、依。依谓转依,即是见道。持、任、镜、明此四为因,得转依果。(问:)持、任等四依何位起?复是何法?
  答:准彼论云,依煖等位,即通四善根,皆有此四。持即闻惠,任即思惠,镜即修惠,明谓所观无能所取。或镜即定,明者是惠。煖顶忍三,各因此四方得修满,入世第一。或无持、任,以上品忍,唯一刹那即入世第一法,唯定时促,故无持、任。但依此位,有持、任等,非必四位各有四种。又解:四位各有此四。持、任二行非是闻、思,以在定中依凭圣教故以为持,论云如所多闻安立止观所缘境故。与定相应如理作意以为任,无倒思惟任持心故,即所依定名为镜云,此三摩地犹带相故;能观之智名为明云,谓能所取无所得智。又释持、任等,唯除真见及佛果位,佛果位中更无果故,真见位中无影相等故,通所余位。故显扬二十云:“有五种法能摄一切瑜伽行者诸瑜伽地。”八地以上,义说闻、思亦缘教等,故通为正。又四善根亦亲蒙佛而为教授,故庄严论第七颂云:“自后,蒙诸佛法流而教授。”释云:“从此已后,蒙诸佛如来以修多罗等法而为说之。”准此文意,或蒙教授已,修“持、任、镜、明”;持谓于教起六种心,任即次起十一作意,镜即修九种住心,明又依智作诸神通,或不配此。然四善根及持、任等,皆初只满心方始修之,庄严论第七云“行尽一僧祇,长信令增上”等,已后方说起四善根,诸教皆同。自古诸师意解不同,取文各别,不得教意。教意:菩萨修四善根,有正修满位,有仰修习位。仰习作观,通三十心;如唯识观等,成就在见。学即通前,此亦应尔。学虽通前,正修成满,即在于后;资粮等位,可得仰习,观所取无,伏我法执;观能取无,能伏法执。不尔,如何能伏二执?杂集、庄严、此唯识论等,据正修位,不通资粮。《璎珞本业经》云“住于十住修学四善根”者,是仰学修习。然梁摄论云:如须陀洹道前有四方便,菩萨亦有四方便,谓四十心者。或如小乘五停心观、总相念处、别相念处,合四善根为四方便;如四十心,非四善根名四方便。或言总意别,意取四十心满修四善根,文言略故,但云四十心,或翻译谬。11
  既然此段论文中说:“准彼论云,依煖等位,即通四善根,皆有此四(四谓持、任、镜、明等善法)。”表示四善根是与煖、顶、忍、世第一法并存之法,谓依煖等四位仰修之时,可通四善根,即可获得“持、任、镜、明”等四个善法;当知即是前面说的信、精进、无贪、无瞋等四个善根,不是四加行等四法。
  又此段文中说:“庄严论第七云‘行尽一僧祇,长信令增上’等,已后方说起四善根,诸教皆同。自古诸师意解不同,取文各别,不得教意。教意:菩萨修四善根,有正修满位,有仰修习位。仰习作观,通三十心;……”纵使强行指称四善根即是煖等四加行,但文中说四善根仍非一定在初阿僧祇劫满位方可修之,因为文中已说“有正修满位,有仰修习位”故,证明十住、十行、十回向等诸位之中也都可仰修,都可修学,非唯入地之时;因为论中已说“仰习作观,通三十心”。随后又言:“学虽通前,正修成满,即在于后;资粮等位,可得仰习,……”然后又言:“据正修位,不通资粮。《璎珞本业经》云‘住于十住修学四善根’者,是仰学修习。”证明信、进、无贪、无瞋等四善根,并非可以强行定位于初大阿僧祇劫满心位所修习者,因为连资粮位中也都可以仰修,何况十住、十行、九回向位而不能修?由此证明,纵使质疑者所指称的四善根就是四加行,将四善根引为真见道者定在初地心,仍属误会论意、断章取义而援引错误。
  叁、 质问者言:依《成唯识论》明文,说四加行在大乘见道的通达位之前,是故明心证真如时必是初地入地心。
  答:《成唯识论》卷9 有云:【此加行位,未遣相缚;于粗重缚,亦未能断,唯能伏除分别二取,违见道故。于俱生者及二随眠,有漏观心,有所得故,有分别故,未全伏除,全未能灭。此位菩萨于安立谛、非安立谛俱学观察。为引当来二种见故。……。】12 显然《成唯识论》所说,与彼自称此说内涵即是此论所主张者互为角立。
  今反问如下:
  一、《成唯识论》说四加行“违见道故”,义说“四加行”不是“见道”,后又说是“为引当来二种见故”,即是说“二种见”包含了“真见道”以及“相见道”,而“当来”意指“现下尚未证得”,您还认为应该在真见道后的入地之前才修四加行吗?真见道不是属于“见道”吗?
  二、 既说四加行是“为引当来二种见故”,显然四加行是在真见道前,因为真见道是“二种见”中的一种。佛陀又说第六住菩萨修学般若“正观现在前”时,若有诸佛菩萨摄受保护而得不退时始为第七住位;若是心中有疑,犹如这个四加行法之质疑者,即非住于第七住位中,彼之“见道”已成有间而非心心无间,甚至已经是退回第六住位中了;如此还可以说煖等四加行是在即将入地之时才修的吗?难道第七住位的真见道不是见道吗?
  三、 既说四加行是“为引当来二种见故”,因此四加行必定俱在真见道与相见道二者之前;若强说四加行是相见道位完成后的濒临入初地前才修,然后得以入地,依此逻辑而论,则入地时当为“真见道”,那么您是要把相见道位排在入地之后吗?
  四、 当知初入地时已经是见道位的通达,不必再修相见道等法,当然入地后已是修道位而非见道位了,绝对不能把修道位拨出一段时程自行建立为见道位,否则即是其心颠倒而错将相见道位放在通达位后,以通达位后必无相见道位之法故。故知坚持四加行是入地前修,再依“为引当来二种见故”,则必然以入初地为真见道,则地上之修道位中已无任何相见道位的空间,如此必悖反经论所言之真实义,处处窒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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