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锋虚焰金刚乘(连载33)----释正安
——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此境实非有者,谓似义、似根,无行相故;似我、似了,非真现故,皆非实有。
略释:此境实非有者,指似义(色等器世间诸境)、似根(五色根),都是成住坏空之色法故,无有真实不变之体性;似我(第七识)、似了(前六识),虽是心法,然依第八识而生,非真能唯自体现而有,是故四种变似之法皆非实有。
述记:此处解释前面所说三能变识诸境相,皆非实有之法义。此中有二比量:
第八识所变生之似义、似根,是三界内缘生缘灭之有法,是故皆非实有;这些似义、似根之“有法”,法法能从现量与比量验证,能现见诸法成住坏空故,而知非实有故。接著,从因明的方式来说明“似义、似根”之立量,论中只说了因支“无行相故”,也就是说,似义、似根二法的体性非是能缘之法,故无识的心体在运行过程中所显示出来的能取行相可见。真谛法师译云:“非实形识故”,是译错也!就其义举喻则成为:如龟毛等(少分非有)。然而出生似义、似根诸法的清净心体所显的真如虽说无有自体的行相,但是就真如本身有无实体而言,则为非实(心体所显故)非不实(乃心体之真实自性故),体性恒处中道故,因此无有不定之过失。
然而安慧等人,即以此文为证,认为没有相分的存在,执“相分必是遍计所执故,因为本论说‘非实有故’。”〔笔者案:安慧等人意指识所变生似义、似根既为相分,就必定如同遍计执,譬如龟毛兔角等,皆空无所有。〕
护法菩萨等人则认为:“依于第八识所变现之依他起的似根、似境相,有情起于妄想而执为实有,实际上体非实有,但并不是说本识真如所生似义、似根的相分体性是空无所有也。”〔笔者案:第一比量叙述中,原文为:“似义、似根,无行相故”,窥基菩萨说“后单说因”,意指“文中所立之‘宗因喻’,没说完整,缺喻支”为令易于了解,重列如下:
比量一:
宗:第八识所变似义、似根,皆非实有。
因:无行相故。
喻:如幻事等。〕
以下说第二量。第二量云:似我、似了,皆非实有,宗也。因云:非真现故;真谛法师旧译云:“不如境故”,则其意喻如兔角等。
先论似我者末那识:所谓“我”,必定是“唯一”,而且是“常”也无有变异,然而似我之末那识有生灭异相〔笔者案:众生为染污末那、圣者为清净末那、阿罗汉入无余依涅槃则灭尽末那。〕再论似了之六转识与所了境相:如果认为意识与所了境相体性是常、是实,然而不久却见俱为无常,如境相之成住坏空,意识于闷绝、熟睡等等无心位即灭失。又譬如意识所缘的对象,或是有情或是物境,有时并不缘于外境所现的影像,例如当唯缘于梦境之时,并无有缘于器世间之境相故。
今总结以非真现为原因的缘故,成非实有的结论,无有不定过失、随一不成之过失。又,此所立“似”名之因,应该加以建立说明;意说此处文外有缺少字,应加上文字,成“自许是非真现故”,也就是说,所谓“似我”是众生所执取为“我”的虚妄分别法相,如空华等为喻。若是真现前法,则应是常法,此“似我”无常故非“真我”也。论文中所说变似我及变似所了二义的解释,同前文所释。1
〔笔者案:比量二:宗:似我、似了,皆非实有。因:自许是,非真现故。喻:如空华等。〕
境无故识无者,谓所取义等四境无故,能取诸识亦非实有。
略释:
境无故识无者,指所取之似义、似根、似我、似了等相,因为四境无实非有的缘故,能取的诸识亦非实有。
述记:前文结成境非实有,此处结成诸转识心亦非实有。真谛法师旧译论文中先遣遍计所执相非有,后遣依他起之六识亦无,此译不符合 世亲菩萨所说之正理。〔笔者案:真谛法师译“似尘似根非实形识故,似我似识显现不如境故。”下文有解。〕于此 玄奘法师之译本中,是将能所二取遣为所执、为非有义,因此才能够得成下文论颂义理:“许灭于此得解脱故。”只如煖顶二位遣除所取之境相,忍及世第一法遣除能取之心相,是遣除能所二取之所执,而非将依于根本因真如本识所生显的依他起性亦除遣为非有。换言之,是指依于意识等能缘之心,执取二取境相为实有的立场,故说应遣除此非真现之七转识与所了境相之执为实也。
窥基菩萨自拟一非量,遮破真谛法师旧译所说立量,来显明 世亲菩萨所说实义:
宗量云:能缘的识心,其识体亦是空无所有。
因支云:汝言境、心二种执为实有之法,内中一不实,随之另一也摄为不实。
喻支云:如汝前说之四境无故,则境、心皆无得成。
真谛法师旧译立量中,前
量所举似义似根似我似了等四境相非为实有,是故得成为喻。但是真谛法师依“心、境随一所摄”为理由,要结成“境无故,心识亦无”之理,则恐怕不全实义,尚有缺失;即境虽为无,然真如本识心体能含摄境相,因此真谛法师旧译所立之因有不定的过失,〔笔者案:譬如说没有似了的六识心时,仍有末那识的所缘境存在,或是没有六尘境相的存在时,仍有似我的末那识存在。〕因此,真谛法师旧译之因,容有遮难,成不实因,以因支有不定过的缘故,真谛法师旧译立量应予遮遣。2
复次颂曰:虚妄分别性,由此义得成;非实有全无,许灭解脱故。
略释:虚妄分别性的依他起相,无有真实不坏的体性,都是相似而有、非真实有,由于这样的缘故,虚妄分别之能取与所取诸法皆非实有的教理得以成立;而真实心如来藏藉缘现起的法虽然不是真实有,但不能说在现象界全无蕴处界等三界有法的存在,由于无明颠倒才有缘于蕴处界等的虚妄分别与遍计执。若灭除了缘于蕴处界之虚妄分别与遍计执,才能成立佛法所许之灭除虚妄分别与执著等系缚,而得以成就解脱系缚的真实道理。
述记:此颂结成前颂所说“依他是有”的教理。此颂前十三字“虚妄分别性,由此义得成;非实有”结成虚妄分别相非有真实不坏体性的教义,这是不同于妄执少分亦无的一切法空者的主张,所以此颂的后七个字“全无许灭解脱故”,是说“许依他起性之三界有法虽非实有但存在于现象界”,缘于依他起的蕴处界等法虚妄分别故有遍计执,因此二乘人灭除于依他起所起的遍计执,连自我解脱的我慢都得灭尽,全无引发生死的虚妄分别遍计执了,许可这样的灭而说“解脱于生死的系缚”的佛法教理。真谛法师译为:“此颂是解名义。”是不正确的翻译。于后文解释虚妄分别相的内容中,有九种无名义相的缘故。3〔笔者案:为何不许“虚妄分别性全无”,而且《述记》亦说“许稍有”法之存在,其中隐说的意义为何呢?这就是最后一句颂之所说“许灭解脱”的缘故。在二乘法的解脱道中,前七转识等依他起相都要尽除,才名之为灭除虚妄分别性,而得证入无余涅槃;这也就是说,必定要有不生灭的涅槃本际真实存在,阿罗汉入灭时的无余涅槃才不会成为断灭空。而大乘法中所说的虚妄分别性则函盖面更广大也更深细,是包含人我执与法我执等一切不如理的虚妄分别与执著。菩萨先行观察确定蕴处界诸法皆生灭变异、虚妄无实,降伏一分遍计执也就是能所二取我见妄想,进而参禅证得真如本识,即名为证得本来性净涅槃;然而,更重要的是,菩萨证得此本来性净涅槃之后,自知距离成佛还很遥远,因此不应也不会想要去灭除前七转识等一切依他起的种种法相而希求无余涅槃,因为菩萨要在世间修行六度乃至十度波罗蜜,救度有缘众生自利利他,以成就佛道广度众生的缘故,因此永不灭除七转识等诸法相。由于《辨中边论》是大乘法之论典,所以菩萨才会特别解说二乘人所不知不解“虚妄分别性的依他起相并非全无”的法义。由此亦可见,大乘唯识法教是极为广大深细,依文解义之未实证涅槃本际—真心—阿赖耶识者,最容易错解妄说佛法,喜好研究佛法者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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