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次法——五戒(8)
有时因为当事人没有钱缴税,税官就从当事人家中拿一样较有价值的物品去拍卖抵税,这个叫作税卖估物;古时这样的做法是不好的,因为古时人们很穷,把他家里的物品拿来卖了,他可能就没办法生活了!因为那都是基本生活的用物,情况与现在不一样。现在一方面法律有规定,而且有法律的程序,必须取得执行名义才可以拍卖,那是依法执行的,情况又不一样了。以前往往是鱼肉乡民,也是很常见的事;身为菩萨优婆塞,还这样做,叫作非如法住;换句话说,他已失掉了慈悲心。
若优婆塞计价治病、治已卖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
如果菩萨优婆塞“计价治病、治已卖物”,也是不如法住。在古时,菩萨帮人治病都是义务的,现在为人治病必须先有医师执照,否则就是违法的密医;现在纵使没有收诊断金,国税局照样要跟你扣税的。古时的医师治病,是诊断处方之后奉上诊断金,因此没有先计价再治病的;往往因为病患是穷人而免费诊治的。除非很有名的医师,才会公开声明:“我出门诊病至少要一锭银,否则不出门。”除非是那种名医,所以一般都没有计价治病的,现在仍有这种人。也常常有人举办义诊,可是义诊后就卖贵药或物品,诊断处方完了就推荐:“我这里有某某药,很有效。”这叫治已卖物,菩萨这样做,也叫作非如法住。
若优婆塞违官、私制,非如法住。
如果菩萨优婆塞违官和私制,那也是不如法住。违官就是违背官府规定、法律规定。譬如现代为人治病得要有医师执照,否则可别开药方,不然就违反了医师法,这叫作违官。私制,譬如官家规定挂号费一百五十元,他却私下规定:“我这里挂号就是要一千元。”额外超收费用,就是私制。别的行业也一样,若是违官及私制,都是不如法住。也就是说,你要合乎社会上的规矩,不能自己乱制定。
若优婆塞自不作恶,不教他作,心不念恶,名如法住。
如果菩萨优婆塞自己不做恶事,也不教他人做恶事,并且心中不想恶事,想的都是如何利益别人,这就是如法住。
若优婆塞因客烦恼所起之罪,作已不生惭愧悔心,非如法住。
优婆塞如果是因为客烦恼所产生的罪,做了以后不生惭愧之心,也不忏悔,这就是非如法住。什么是客烦恼?为什么烦恼还要加个客字?因为在佛法中,烦恼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解脱道中的两个烦恼,就是见惑和思惑,就是我见与我执,这是两个烦恼。第三个烦恼叫做上烦恼,也叫做无始无明;但这个无始无明虽然只有一个,它很深细、很广泛,所以又称为尘沙烦恼。除了这三个烦恼以外的烦恼,都叫作客烦恼,因为都是在我们自身烦恼以外的来来去去犹如客人一样的烦恼,所以叫作客烦恼。常住不离的烦恼就是刚刚讲的见惑、思惑、无始无明的上烦恼──尘沙惑;其余的贪财物、贪名声、贪权力等,这些都是主要烦恼(见、思惑)以外的、属于自我所有的身外法,是在我们心中来来去去而不是常住不断的烦恼,所以叫做客烦恼。换句话说,追求世间的财物、名利和享受,因此而生起了烦恼,去做不利别人的事,就叫做客烦恼;因为客烦恼而引起的罪,往往是不利别人的。如果是因客烦恼而利益众生,那不叫烦恼,所以只有贪着五欲而生的烦恼才是客烦恼。由于客烦恼所引起的罪,做了以后不生起惭愧心,就是不如法住。
若优婆塞为身命故作诸恶事,非如法住。
如果优婆塞为了身命的缘故,譬如受威胁:“你如果不去诽谤某一个人,我就要把你杀掉。”在身命受威胁的情况下,去做了恶事,也叫作非如法住。换句话说,如果是不如法的事情,有人以性命来要挟,我们也不应该接受。假使有人来要求我诽谤广钦老和尚,我不会接受,如果他威胁说:“你若不把他写成没有悟的人,我就杀掉你。”我会当场答应他,但事后写出来时反而赞叹他无师自悟。我们要有智慧,思索一下、衡量一下:诽谤贤圣,不是只有一世的果报,那是未来很多世在地狱受苦的,以后再回到人间是要等很多劫的。再想想看:地狱的一天,我们是这里多久?不说阿鼻地狱,光是第一层地狱,时间就够长了。然后,经过很久的痛苦而离开了地狱,还要到饿鬼道去,饿鬼道的时间也比我们人间长。饿鬼道的苦受完了,还要当畜生,任人宰杀或支配,然后回到人间时,前五百世盲聋喑哑,成为残障者,根本与佛法无缘。如果不接受无理要求而被对方杀害了,不过这一世头落地,就没事了!若是诽谤贤圣,下堕以后可就不得了。所以,要命一条,要我故意诽谤贤圣,门儿都没有!菩萨一定要这样做,不应该为身命去造作恶事。
若优婆塞虽得人身,行于非法,不名为人。
如果菩萨优婆塞已经得到了人身,可是行于非法,那就不叫作人,因为他失去了人的格了。一个人如果没有人的格,那就是畜生、饿鬼、地狱。行于非法是指行非梵行,换句话说,与畜生女(畜生男)行淫,或与尊亲属、卑亲属、长上,非法行淫,都已失去了人应有的格,所以不名为人。前些时不是有一位教授在网站贴了人兽交的图片而被检察官起诉吗?后来法官判无罪,说这是言论自由。虽然她在法律上无罪,可是在法界中有大罪;因为在法界中,这会导致诱惑部分众生行于非法;自身虽然不做,但是会诱惑众生去做,让部分众生失去保护人格的观念,这就是失于人的格。当一个人没有人格时,就不能称之为人。就好像神一样,正神都很重视神格,所以在神法界中,他们的层次高低分得很清楚,阶级分得很清楚,乱不得的。人也是一样,不能失掉人的格,否则就不叫作人,只能有三个格:不是畜生,就是饿鬼,或是地狱。所以“行于非法不名为人”,虽然表相上看仍有人身,来世已经不是人了。
若得信心,能作福德,善修正念;观一切法皆是无常、无我我所;于一切法心无取着,见一切法不得自在,生灭苦空无有寂静;
如果从三宝得到信心了,因此能做种种福德的事情,并且善修正念。善修正念的意思是观察一切法都是无常,观察一切法无我、无我所。“我”是指我见与我执所说的“我”,就是五阴自我。我所是指:我所有的身体、名声、财产、眷属、权力,这些都是我所,凡是五阴之外所拥有的财物或享受、领受都叫作我所。如果要比较严格的界定,从识阴及受想行阴来看色阴,色阴也是我所;但这是修行人的看法,一般人大多不这么看;因为色阴若不存在了,人间的受想行识四阴也无法现前,所以通常我所是说五阴我所有的身外之物:名声、财产、眷属、名誉等,这都叫作我所。一切法中没有我,一切法中没有我所;因为一切法无常,乃至我、我所全部无常,能如此现前观察,就是善修正念。
由于这样观察的缘故,所以心中于一切法都没有取受和执着。没有取受执着的意思要弄清楚,因为我们与二乘法不同;二乘法的圣人是托了钵、用过斋,回到安止的地方,洗了钵、脚洗过,他就入灭尽定去了。你特地送一件天衣给他穿,他也不要;你若是在他入了灭尽定时,帮他披在身上而供养他,他一出定看到了,会犹如被毒蛇所咬一样,马上丢出去,他出定后的下意识动作就是丢掉,没有经过思惟就丢了,二乘人就是这样。但是菩萨不然,菩萨是:我如果是正当赚来的,如法取财,去买了来穿也可以。你们看看 观世音菩萨戴的璎珞,价值百千万两金,你如果拿下来给阿罗汉挂在身上,他们浑身不自在,俱解脱及三明六通的大阿罗汉们都会浑身不自在。可是菩萨都没关系:送给我,我戴!戴过几天:“这串璎珞价值百千万两金,你们谁若有钱,就买了!”甚至于打折卖给你,又拿去利益众生,菩萨是这样接受供养的,所以他们对别人的供养都没有负担二字可说。
《维摩诘经》不是这样讲吗?天女散花供养,菩萨都无所谓:花飘下来留在头顶或身上其他地方都无所谓,正因为无所谓,所以就不会粘着,就掉下去了。但阿罗汉很怕:“这些天花飘下来,万一停在我身上粘住了,那可怎么办?”他们心中动了念,身体也摇动,希望天花掉下去,可是越怕就越会粘住。所以菩萨与二乘圣人是不一样的,所以天魔波旬故意送来一万二千位天女给阿罗汉,赶也赶不走,阿罗汉很烦恼。不料 维摩诘居士来了说:“来!来!来!你这一万二千天女都送给我,我是居士,应该领受。”天魔也拿他无可奈何,菩萨就度这些天女都成为菩萨,再回魔宫度人入菩萨道,天魔是偷鸡不着蚀了好多把米!
从这里,我们要懂得:别被语言文字所拘束,拘泥于它的表相,而要探究它的真实义。菩萨与声闻不一样,声闻是一切法无取着,他们要离开一切法;菩萨不是,菩萨是于一切法都无所取着,又何妨拥有一切法!所以菩萨无妨有无生法忍诸法伴随着来利益众生。阿罗汉是要把一切法都舍掉,二者是大不相同的,三乘菩提有此很大的差异。所以不要因为说:“既然于一切法心无取着,那我就把职业辞掉,不要再赚钱了,我什么都不要了。”那你就变成声闻种性了。所以应该是示现菩萨的广大福德,钱仍然大赚特赚,只要合情合法合理就可以,但都可以拿来利益众生、护持正法,用来作修学正法的资粮,没有任何的障碍;所以有钱也很好啊!有钱就能用,可以多利益一些众生。若是没有钱,心中也没有烦恼;因为赚钱不是为自己,所以菩萨于一切法心无取着。
又为什么而心无取着呢?因为看见一切法本身都不自在:所有的法,一一法都不能自在,没有一法可以自在的。你们不要误会这一句话的意思──自在──有很多语言文字都被引申来用,后来都变成引申出来的意思,原意都失掉了!“自在”被引申出来用的意思是说:“可以无所恐惧的安住叫做自在。”其实这已是被引申后的意思了,已不是经文中原来所说自在的意思了。经文中的自在二字,八九成讲的都是“自己可以独自存在,不必依靠他法而存在”,也就是“自己本来已在”,这才是自在的真正意思。自己可以独自存在而不必依靠他法,所以这个法就对他法的失去或存在,都无牵挂,所以成为自在法。
于一切法心中无取,也没有执着,因为看见一切法都没有自在性,因为一切法都要依他法才能生起,所有法都一样的无常,都是依他起的体性,非常就不必执着了!因为所有的法都不离意识,而意识本身就先要依于意根、法尘为缘才能从如来藏中生起及存在,所以意识就已经是依他起的无常法、不自在法了!而一切法又是从意识辗转而生的,所以一切法不得自在。
一切法也是生灭、苦、空,无有寂静:一切法全部都是有生之法,没有一法是本来自己就存在的,从意识以下都是所生之法。意根是意识的所依,但意根都还要从如来藏中出生,何况依意根而生起存在的意识辗转所生的一切法,当然都是有生之法。有生则有灭,只有本来不生的才可能是无灭的,所以有生的一切法当然一定是有灭的。有灭的就是无常,无常所以是空,无常所以是苦。而这一切法的出现,都只能在三界的六尘当中出现,不可能离于六尘而存在。诸位想想看:这一切法有哪一个法可以离开六尘而存在?不可能有!不晓得诸位有没有做过这个观行?观行过了,知道一切法都不能离开六尘而存在。真能离开六尘而存在的,只有一个法就是如来藏。既然一切法都不能离六尘而存在,与六尘同在一处,当然是吵闹的,不是寂静的,所以一切法除了不得自在以外,并且还是生灭、苦、空、无有寂静的。
人身难得,虽得人身难具诸根,虽具诸根难得正见,虽具正见难得信心,虽得信心难遇善友,虽遇善友难闻正法,虽闻正法难得受持;能如是观,是名人身。
人身是很难得的,纵使得到人身了,也不一定就能具足五根:意根是一定有的,但是五根就不一定能具足。纵使有时能具足六根,也很难得有正见。以前一般人读到这一句,大概不太会接受,但是现在大家都接受了,因为正见确实很难得;不说佛菩提的正见,光是一个解脱道的正见都已经非常难得了,所以说诸根纵使具足,要得到正见也是很困难的。纵使有人有因缘亲近善知识,已经得到正见了,但是要具足信心,也很困难;善友难遇,纵使遇到善友,善友也不见得就会为他说正法,因为有时善友会观察他的因缘可能还不很具足,所以还会再等一段时间才会为他说法,所以想要闻受正法也不容易。
纵使听到正法以后,就能信受吗?那也不见得!为什么不能信受呢?都因为我见断不了。当善友告诉他:“觉知心就是意识,离念灵知就是意识,而意识是无常的,是依他起性的。”可是他们不信。“虽闻正法,难得受持”。一百个人听闻正法以后,大概就只有一两个人能接受、奉持,其他人还是继续执着灵知心的自我为真正不坏的心;我见总是断不了,所以难得受持。
菩萨优婆塞就要像这样观察:观察一切法有生有灭,不得自在;乃至最后观察:纵得人身虽闻正法,难得受持。但前面有一句话作为前提:若得信心能作福德,才能善修这些正念。所以福德还是要摆在最前面作为基础,如果福德够了,这些自然会有因缘能修;福德若不够,这些都无法修。能像这样来观察,这个人才是真正的人。真正的人叫作什么?叫真人。但不是道家那个真人,因为道家的真人其实还是假人,因为都是假合而成的五阴身,怎么能叫作真人呢?不管是张三丰,或是老子、《抱朴子》的作者等人都一样,都是假名为人,因为都是五阴所成;然而五阴无我、无人、苦、空、无常,都是缘起之法,怎能叫作真人呢?换句话说,不能这样观行的人都不是人身;换句话说,都是假人,只有证悟后的诸位才是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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