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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昭慧在法庭(4)

[第055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2:05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昭慧:【我的见解】
审判长:【所以它是一个法门】,你认为它是一个最有效的法门,这部分就是你个人的见解?
昭慧:对。262
陈镇宏律师:刚才检察官提示给你的三封书信,三封书信都是有关为了答谢被告赠书的应酬信函。是吗?263
昭慧:我的生命中没有应酬两个字,这是很真诚的信函。264   p.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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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证人释昭慧辩称“最有效”三字就是在解释佛法而具有独特见解。
262释昭慧教授这样也可以称为是在阐述佛法?
263若是应酬信函,就没有解释佛法,就没有著作权可说,释昭慧教授就不该以著作权被侵害而提出告诉,这已成为无的放矢。
264证人释昭慧教授心口不一,与前面所说不同。她心中想要把刚才所说“应酬”二字的性质消灭掉,故意以“真诚”二字来模糊焦点。但是从这纪实报导在法庭上的答话过程,可以知道释昭慧教授生命中却时时都有“答非所问、前后相违”这八个字。
审判长:【目的是答谢被告赠书】,没有错。但是内容你认为是真诚的信函,这样子。没有应酬这两个字。【这三封书信是为了答谢被告赠书,但是,是真诚的信函。】265
陈镇宏律师:同样就是侦卷35页,刚才那一封信,在这封信中你并没有提出有关佛法上个人的独特见解,对吗?在信上!在信上!
昭慧:有啊!我提到了,就是“如来藏学说我虽然尊重,但还没有到服膺的程度。”总觉得跟‥‥266
陈镇宏律师:不是!不是。那个是侦卷35页,是86年11月3号那封信。
审判长:35页,是不是有关35页?
昭慧:这35页啊!
陈镇宏律师:我看一下。那
昭慧:是不是你讲四念处禅观的那一封信?
陈镇宏律师:那不对,对不起!应该是这个,33页,33页,在33页这封信里面,“你并没有提出有关佛法上的个人独特见解。”p.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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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真诚并不能使答谢的行为标的消失,因为是“真诚的答谢被告的赠书”。“真诚的信函”表示没有著作权法保护的原创性,只是信函。审判长直接切入重点;所以辩护律师就不再质问同一问题了。
266释昭慧狡辩说她这几句话就是在阐述佛法,但其实仍然没有解释佛法;只是说她对如来藏学说有一些尊重而并未解释如来藏法义。
昭慧:喔!有。267
检察官:等一下,等一下,33页,是不是?
昭慧:对。
陈镇宏律师:就是她那个86年11月3号的信。
昭慧:对。
陈镇宏律师:并没有吗?
昭慧:有,有。268
审判长:哪个部分?269
昭慧:因为‥‥270
检察官:等一下,等一下,因为庭上,刚才提到‥‥96侦2491那个卷‥‥
陈镇宏律师:我没有卷‥‥
审判长:是“他”字。
陈镇宏律师:主要是86年11月3号的信。
审判长:是他字卷,因为检察官刚提示。
检察官:我刚刚提示的都是他字卷哟!你刚才提的都是按照侦字卷吗?
陈镇宏律师:我是按照您的卷。
审判长:他字卷。  p.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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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释昭慧狡辩说有阐述佛法,其实仍然没有解释佛法。
268前面检察官问了很久,而明明已自己承认没有阐述,现在却又狡辩说有。
269审判长要求具体指出来。
270释昭慧教授答不出来了。
陈镇宏律师:按照您的卷。
审判长:都是他字卷。
检察官:书记官!你要重新打字,都是他字卷‥‥。
审判长:同上侦卷,那书记官第一个就打个他字,【他字的侦查卷中】。今天的问题都只有他字卷。
检察官:所以你打成同上侦卷‥‥。
审判长:他全部都是打,他这个上面有打他字的案号。他字案号的侦查卷中。
昭慧:要问我的见解是吗?
陈镇宏律师:你说有,但是等一下。
审判长:在哪个部分?
昭慧:在下面。就是“我虽然近年修习禅观,但是我早年接触过净土,而且有过宗教经验,比如身毛皆竖涌泪不已,所以对于您的心境我读来非常亲切。”这是我个人的见地,因为很多净土法门,与四念处禅观的修行者互相不以为然,可是我觉得可以相容,可以包涵跟欣赏。271
审判长:【有无提及?】她说【有】。在信件中我有提到【我认为四念处禅观跟净土法门是可以相容的。】
昭慧:“是可以互相欣赏的”‥‥p.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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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这些文字中,根本没有解释到什么佛法法义,证人释昭慧教授却狡辩说有解释法义,可见释昭慧教授这种答非所问的一贯伎俩乃习以成性,让大家怀疑,这难道就是释昭慧教授的学术“求真”作风吗?
审判长:【这就是我的个人的见解?】‥‥
昭慧:“不需要为了不同的方法”‥‥
审判长:【四念处禅观与净土法门,二者是互相可以相容的。】‥‥
昭慧:“甚至于可以互相欣赏”‥‥
审判长:【可以相容互相欣赏,这就是我个人的见解,因为有一些人认为它们是不能相容的。】
陈镇宏律师:好!请问,请问您,您刚才说,你认识赖伊容,对吗?
昭慧:好朋友。282   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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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这已反证释昭慧教授前面所说“虽然我们办了刊物,我们一直不提”的话是谎言了。
282好朋友赖伊容竟然没有把受托传讯“即将被刊登书信”的重要事情转告释昭慧教授?这违背常情常理。然而赖伊容与卢琼昭(释昭慧教授)之间的关系也不只那么单纯,我们将在下一庭的纪实报导中举证出来。原来她们除了好朋友的关系,还有师生关系,并且还有生意往来的关系,也就是释昭慧教授同时是赖伊容工作上的客户关系。此等多重深切关系的好朋友,居然不闻不问而不肯转达,既违常情,亦悖常理。
检察官:这个反诘问‥‥
审判长:辩护人这个问题要问吗?
陈镇宏律师:要!要!要!因为这个跟她的这个刚才其实‥‥
检察官:反诘问‥‥
陈镇宏律师:在做准备程序都已经讲过了。这跟四封信相关啊!四封信相关。
检察官:你的反诘问是在主诘问的范围‥‥
陈镇宏律师:对!有相关啊!我们认为有相关啊!
检察官: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我的问题跟那个相关于她讲的那个‥‥
陈镇宏律师:对,检察官是只有针对那四封信嘛!但是我在准备程序里面也讲得很清楚嘛!她给赖伊容,就在讲之前有书信往来的事情。
检察官:‥‥他的诘问已经超出‥‥
陈镇宏律师:我们是认为没有,那是相关事项。
审判长:〔对检察官说〕那到时候还是要插在主诘吗!再来一次嘛!所以检察官!因为他这个如果跟信件有关的话,彼方有意见,那这样到时候还是要再问一次。
检察官:‥‥我不想问了,就让他问好了。
审判长:因为这部分是没有争执的事项嘛!p.106
陈镇宏律师:对啊!好,那‥‥
审判长:好,你是说“好朋友”嘛!是不是?283
昭慧:喔。
陈镇宏律师:嗯!这个可以请求庭上直接提出我们今天的状纸被证13,这样比较清楚。
审判长:检察官有收到缮本吗?被证13。
检察官:有。
审判长:那检察官!对于这个被证13作为诘问的基础有没有意见?因为这是书信,这是她写的书信。
检察官:‥‥基本邮件嘛!对不对?
审判长:对、对、对,这部分他要作成问题的基础,有没有意见?
检察官:庭上!我们认为这跟本案无关。
审判长:它的证据能力有没有什么意见?因为它要作为诘问的基础啦!
检察官:庭上!对于证据能力要求质疑,首先喔‥‥第一‥‥
陈镇宏律师:这样主张矛盾。
审判长:那先检查一下它是不是她的书信啦!
检察官:请她确认好了。284
审判长:那这个,那他请求提示这个书信。p.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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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审判长把赖伊容与告诉人释昭慧教授的关系作了确定。
284要让证人确认是否为自己所写的书信,才有证据能力。
陈镇宏律师:被证13,这个书信是不是,这个电子邮件是不是您写给赖伊容的?
昭慧:回信。#
陈镇宏律师:回信给赖伊容的。
审判长:是你写的,没错嘛!那就是真实性该、真正性应该是没有问题。
陈镇宏律师:好,那在这封电子邮件你有提到萧平实的网站。
昭慧:在哪里?
审判长:刚才那个,那封信啊!那个被证13。
检察官:证据能力没有意见,但是你‥‥
审判长:证据能力作为,他现在只是诘问的基础而已,他现在,问出什么内容,现在我们不知道,只要证据能力没有,证据能力没有争执的话,就可以在审理庭里面,这个部分作为这个作为证据,他可以作为证据来诘问。那至于说问出来的内容,是不是跟本案有没有关系,或者说有没有关联性,或是它的证据,证据力到什么程度,这部分再判断。
陈镇宏律师:在那个13-3的第二行,第二行。有提到萧平实的网站,对吧!
昭慧:因为我现在,对方我来不及,我没有时间找出来,是不是因为对方问了我,有没有上萧平实的网站?p.108
陈镇宏律师:你有这样写?只是单纯‥‥285
昭慧:对!对!但是我不会无缘无故‥‥286
陈镇宏律师:你、你,麻烦你听我,我只是问说你有提到萧平实的网站嘛。对嘛?287
昭慧:对!我到现在都没有点上去看过。288
审判长:不是啦!我是说他现在只是单纯的问说这个信是不是你写的?〔现在已经〕你说是。那就确定是你本人写的。那你里面有没有提到这件事?就只是单纯的就这个文书上有没有这个事项而已啦!现在只问到这里而已啦!还没有问到下面的问题。
昭慧:好。
陈镇宏律师:那你所提萧平实的网站,就是指〔成佛之道网站的〕正觉电子报,是吗?就你所知啦!
昭慧:因为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有正觉电子报欸!说实在话,是因为律师寄来,我才终于知道有一个正觉电子报。
陈镇宏律师:在这封电子邮件上,你有提到说,你跟赖伊容p.109说:“你不妨将我以上的想法转告你的朋友”,对吧?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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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辩护人要求证人昭慧教授单纯地直接回答。
286证人释昭慧教授仍然避重就轻。
287辩护律师不想让释昭慧教授再拖延时间。
288释昭慧教授刚才明明说:“那反正如果您上去看google,打一个昭慧就跳出萧平实,然后把他这个人跟我套在一起,一大堆的资料,垃圾资讯一大堆,那我没有时间看。”所以释昭慧教授上了成佛之道网站来阅读“正觉电子报”是有可能的。
289询问释昭慧教授是否有想要公开那几封信电子信件的意思。
昭慧:因为我不要背后说人家坏话。290
审判长:辩护人的问题是怎样?书记官是没有听清楚?
陈镇宏律师:喔!就说“在这封信上,你是不是有提到对赖伊容说:‘你不妨将我的以上想法转告你的朋友’?”
审判长:【你不妨将我的想法转告给你的朋友。】p.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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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慧:没有。341
审判长:那是否曾经有人告诉你:在这个某刊‥‥某刊物上有预告要刊登你书信的事。
昭慧:没有!我就是95年‥‥。342
审判长:赖伊容有没有跟你提过有正觉电子报这件事?
昭慧:没有!
审判长:都没有。
审判长:因为赖伊容是下次要传的证人,我们先请你这边,先把你问清楚一下,看确认一下你的意见。因为我p.137们下次可能要问证人,这样子。确定没有?都没有提过正觉电子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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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释昭慧教授继续谎称好朋友伊容没有转告她。赖伊容既是释昭慧教授的好朋友,对这件很重要的事情,竟然会隐匿而不告诉释昭慧教授,真的很奇怪。除非释昭慧教授的好朋友乃是她自己认为的好朋友,赖伊容根本没有把她当好朋友。但是赖伊容与释昭慧教授的关系其实不仅是好朋友,还有师生关系;这个关系更为亲密,不可能不转达重要消息让释昭慧教授知道的;而且还有生意上的客户关系,也不可能不通知释昭慧教授的。
342前面当庭才说“常常被信徒要求辨正”的释昭慧教授,现在竟然会说没有一位信徒告诉她这件很重要的事。
昭慧:没有。
审判长:那对于证人上开的补充,萧先生有何意见?
导师:没有意见。
审判长:萧先生没有,那辩护人的意见呢?
陈镇宏律师:没有。
审判长:没有意见。
检察官:庭上!下次要传赖伊容。那有关的告诉事件,有关告诉期间的问题,对不对?
审判长:他的部分还有另外一位陈奕澄,这些都是;赖伊容、陈奕澄这部分,都是告诉期间。这个部分我刚才有问了一下。
检察官:下次开庭时,还是要传告诉人与这两位证人对质,对这个部分。
审判长:他说,检察官没有意见,他说但辩护人声请要传讯证人赖伊容。那这个要声请,那这个检察官同时声请这个赖伊容到庭时,也请证人同时到庭,证人要对质,这样子。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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