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卷4 第24 品原文是:【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即为破因果,作作者作法,亦复坏一切,万物之生灭。】意思是说:“如果认为蕴处界诸法有决定自在体性的话,则诸法必定不须待因待缘而生,便成为诸法无因亦无缘即能忽然出生。……如此认定蕴处界诸法常恒不灭的人,则世间就没有造业这回事了,因为这是破坏因果律,是造作了作者与所作诸法实有的人,同时也是毁坏一切世间,万物都有生灭的事实。”所以圣 龙树菩萨的意思是,蕴处界诸法是因缘所生,不是常恒不灭的法,主要是在破除常见外道之邪见。而意识既是蕴处界诸法之一,当然是因缘所生的法,不是常恒不灭的。然而,宗喀巴在《胜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显炬论》中,却把意识当作生死流转的主体识而定义为“结生相续识”,主张意识是常住不坏的心,把意识当作染净法的根本,这不就是很明显的在破坏世间因果法则了吗?不就是很明显的说明宗喀巴是常见外道了吗?宗喀巴岂不是和圣 龙树菩萨唱反调吗?他竟然还说是“解释龙猛意趣”,岂不成了笑话!
《中论》卷4 第24 品又说:【若一切不空,则无有生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意思是说:“假若三界世间之一切法不是无常而空无所有,而是有其自在性的话,那么世间就应该没有生灭法,若世间没有生灭法,那也就没有四圣谛可说。”为什么呢?因为集谛是苦谛生起之因,因此集谛是前所造因、苦谛是后感得果;又灭‘苦、集谛’名为灭谛,能达到灭谛的方法名为道谛。因此,道谛是前因、灭谛是后果;如是四圣谛有因有果。假若世间诸法无生无灭,就不会有因果,不会有四谛,没有四谛则世间就没有知苦、断集、证灭、修道这回事了。但佛法既不是常见也不是断见,因此圣 龙树菩萨说世间蕴处界诸法皆空,但还是有一个不空而又非三界有的真实法─如来藏─存在,不是一切法空;若认为三界一切法空而没有一个非三界法的空不空如来藏,那就成为断见外道了。然而宗喀巴却主张诸法毕竟空无所有,这就很显然的证明宗喀巴是断见外道。
以上概略分析宗喀巴等无因论者所见世间法是有或无,都是双俱常断二见的。如果是转依如来藏的实义菩萨就不一样了,不论说世间是有、是空,就如《中论》卷4 第24 品所说一般,是直指真实中道体性。因为菩萨所见一切世出世间法,全都是阿赖耶识所生所显,所以阿赖耶识一法函盖一切法,当然阿赖耶识与一切世出世间法不一不异。所以佛菩萨开示说:见阿赖耶识即见一切法,见一切法即见阿赖耶识!诸实义菩萨所见一切法非因缘生、非自然生,都是阿赖耶识妙真如性。又实义菩萨所见阿赖耶识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本来无作,无作者亦无作法,无因亦无果,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一切无所得故;一切法亦复如是,因此说一切法亦无生无灭,如果否认有阿赖耶识,即是否认一切法的无因论者。
宗喀巴落入常见外道的六识论中,因此误会《中论》的意旨,他完全在世间法五阴上打转,完全落在世俗空有之诤中,凡有所言皆不及第一义谛。譬如宗喀巴责难主张“若无自性余更何有”的人,而说“显然未分苗无自性与苗全无二者差别,亦未能分苗有自性与苗芽有。”宗喀巴说“未辨别清楚无自性与无、有自性与有之间差别的人,一定会堕断常二边”,其实未辨别清楚的人正是宗喀巴自己。例如前举宗喀巴引月称之《四百论释》所作说明:“四百论释云:‘如实事师,若时说有诸法,尔时即说是有自性,若时无性,尔时便说诸法一切永无等同兔角。未出二边,故此所乐一切难成。”这是六识论者月称论师不懂依于阿赖耶识而说一切法非有非无之中道体性,才有此错误的认知。其实,若不依于非空非有之阿赖耶识中道体,而论或有、或无、或有自性、或无自性,都属于意识层面思惟所得而非亲证般若,必定是堕二边的。宗喀巴主张一切法无自性,说诸法缘起而有,正是如牛有角而说有,堕于有边;他又说诸法毕竟空,正如依牛有角而见兔无角,因此而说无,又堕无边。也如同其自说:“若达一切法,本无自性如微尘许,不堕有边。”而他说的不堕有边,却正堕于无边。又说:“如是则于苗等诸法,非由作用空而为无事,有力能作各各所作,引决定智,远离无边。”他说的远离无边,却又正堕于有边。因此,这类不依阿赖耶识而说有说无的无因论之论调,于世出世间因果法则,都是绝对不能成立的。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