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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篇(2)

[远惑趣道 第二辑]  发表时间: 2015-04-16 09:12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又如《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二,佛陀开示说:【又复法师能于一切国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萨戒者,是法师,其福胜造八万四千塔,况复二人、三人乃至百千?福果不可称量。其师者:夫妇、六亲,得互为师授。其受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劫生死之苦,是故应受。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也就是说夫妇、六亲之间,都可以互相请为传戒之法师而传菩萨戒。在根本论中,当来下生 弥勒尊佛也是这样说的,所以承天禅寺那位法师主张只有出家人才可当菩萨戒的传法师,是把大乘菩萨戒的传授局限在声闻戒法中,同时也是违背 佛陀教诫、违背等觉菩萨教诫的错误说法,可见他根本就不懂戒法。
以上八点是依据 平实导师在讲经时的开示,对您的提问所作的回答。我们另外有一些看法,一并提出来,也许对会员大众的道业都可以有一些帮助:
一、凡所作事,都应考虑到:会不会因此使人产生悔退菩萨戒之心?若所作事,会使人悔退菩萨戒的话,其罪很重,都不应作。所以,在尚未真正了解菩萨戒精神以前,万勿轻易表示对于菩萨戒的负面看法或评论。
二、持菩萨戒有大利益,所以不应因为一点小障碍就想舍戒:《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三:【超越生死深大海,菩萨净戒为船筏。永断贪瞋痴系缚,菩萨净戒为利剑。生死嶮道诸怖畏,菩萨净戒为舍宅。息除贫贱诸苦因,净戒能为如意宝。鬼魅所著诸疾病,菩萨净戒为良药。人天为王得自在,三聚净戒作良缘;及余四趣诸王身,净戒为缘获胜果;是故能修自在因,当得为王受尊贵。应先礼敬十方佛,日夜增修清净戒;诸佛护念常受持,戒等金刚无破坏;三界诸天诸善神,卫护王身及眷属;一切怨敌皆归伏,万姓欢娱感王化。是故受持菩萨戒,感世出世无为果。】持戒利益很大,所以千万不要轻易的就想舍戒。
三、持菩萨戒的人,应以大乘胜法及大乘胜义菩萨僧为归依的对象,不应该以声闻僧为归依的对象,否则就成为违犯菩萨戒的人。《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八四 佛开示说:【若诸菩萨修行布施受持净戒,回向声闻或独觉地执取净戒,是诸菩萨失菩萨戒,应知名为犯戒菩萨。】所以修学大乘法而归依声闻僧、声闻戒,不以菩萨戒为主,这是违犯大乘戒的;所以承天禅寺那位法师主张只有声闻僧才能传授菩萨戒,才是不如法的行为。
四、关于菩萨戒的受持,应依善知识的教导,千万不要依文解义而自作聪明。《大方广佛华严经》卷七十七有云:【善男子!菩萨由善知识任持,不堕恶趣;由善知识摄受,不退大乘;由善知识护念,不毁犯菩萨戒;由善知识守护,不随逐恶知识;由善知识养育,不缺减菩萨法;由善知识摄取,超越凡夫地;由善知识教诲,超越二乘地;由善知识示导,得出离世间;由善知识长养,能不染世法;由承事善知识,修一切菩萨行;由供养善知识,具一切助道法;由亲近善知识,不为业惑之所摧伏;由恃怙善知识,势力坚固不怖诸魔;由依止善知识,增长一切菩提分法。】我们正觉同修会的所有人,不都是这样的吗?大家可以用这一段经文来自我检查看看。
五、大乘行者归依僧宝的真义,我们都应该如实理解。《大宝积经》卷八十二,佛有开示说:【长者!在家菩萨成就四法,归依于僧:若有未定入声闻乘,劝令发于一切智心;若以财摄、若以法摄,依于不退菩萨之僧,不依声闻僧求声闻德,心不住中,长者!是名在家菩萨成就四法、归依于僧。】所以大乘行者应归依于大乘菩萨僧,不应归依于声闻僧;至于大乘菩萨僧,是纯依五十二位阶的证量来看的,不是看表相上有无穿著僧衣。所以 文殊、普贤、观音、势至、维摩与现在的 弥勒,都是现在家相的,但也都是菩萨“僧”。
六、要归依菩萨戒的精神,才能见性;而菩萨戒的精神就是归依大乘法,不归依声闻法;是归依证得大乘果的菩萨僧,不是归依证得声闻果的声闻僧。如果是归依证声闻果的声闻僧,就很难眼见佛性了,也是违犯菩萨戒的。《大般涅槃经》卷二十六 佛开示说:【戒复有二:一、声闻戒,二、菩萨戒。从初发心,乃至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菩萨戒。若观白骨乃至证得阿罗汉果,是名声闻戒。若有受持声闻戒者,当知是人不见佛性及以如来;若有受持菩萨戒者,当知是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能见佛性、如来、涅槃。】
七、真心受持菩萨戒而无所怀疑,确实受持,才是真正的菩萨,才能获得菩萨戒的功德。《菩萨善戒经》卷七云:【若有人言“我是菩萨”,不能至心受持菩萨戒,心不生信,是名名字菩萨,久久乃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有人言“我是菩萨”,受持菩萨戒,至心修行,信菩萨戒,是名入十种菩萨中,不久定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有人言“我是菩萨”,受菩萨戒,不能至心护持禁戒,毁破所受,心不生信,是名菩萨旃陀罗,不名名字菩萨,不名义菩萨。”
八、本会的新学菩萨们,在每二月诵戒之日,若因有事或出差在外而无法来参加诵戒者,可以当天或提前一天在自己家里诵戒;但不可以邀请他人来一起诵戒,否则仍应依戒经规定一人上座诵的办法进行,那就成为另立诵戒会场,可能会有另立菩萨僧团、看来好像是破和合僧的疑虑,也是应该一并思考的。
以上仅提供给本会已受、当受菩萨戒的同修们参考。
◎我是大陆北京地区的居民,想要通信皈依平实导师;我读过〈佛教正觉同修会通讯皈依三宝注意事项〉,但有些地方还是不明白。我的问题如下:“每月六斋日之晨朝”,指的是农历的每月6日,还是西历,还是都可以?“自誓皈依地点:清净庄严之佛堂或佛像前、备妥香花灯果等”,如果没有佛堂,家里也没有佛像,该怎么办?自誓皈依和自誓受戒是否是一回事?是否受戒还要进行另一仪式?誓词是背诵还是照本念读?大陆地区可有同修会举办之皈依法会?如果没有,那么何时才能举办呢?(23-12)
答:阿含经中,佛开示的“六斋日”是说六个宜行八关斋戒的日子,即每月的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按此六斋日,为四天王及诸小王视察人间善恶之日,古来皆以农历为准,若月小,只有二十九日,则最后二斋日,当改为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为便于记忆,可以这样理解:每月分为上半月及下半月,其中的第八天及最后二天,就是六斋日。
家里如果没有佛堂,可以在客厅摆上佛像,权充佛堂。佛像不一定要很精致,可以用经书里面的佛像,或者用网路下载的,乃至自己亲手绘制的佛像皆可用之。誓词只要照本读诵即可,不必背诵。重点在于诚意正心,而不是在于场地。自誓皈依和自誓受戒是不一样的,自誓皈依之后,将来若有机会,仍然应该求受五戒、菩萨戒。
正觉同修会不曾在大陆地区举办过皈依法会,在今后数年之内,也没有举办皈依法会的计划。虽然大陆地区的大德们,没有办法实际参加皈依法会,但只要诚意正心的自誓皈依,皈依的功德是相同的。(编案:本会针对非台湾本岛欲受 平实菩萨所传上品三皈依者,已开放接受通讯皈依。)
◎想请教关于同性恋者能不能出家呢?而同性恋的产生是否也是累世累劫下来的习气?同性恋的行为应该算是邪淫吧?!那如果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的行为也算邪淫吗?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学佛的障碍呢?该如何处治呢?就以中阴身投胎的事例来说,若是习性,那男同志应该会对男的产生贪爱,而出生为女的,可是为什么他会是男的呢?女同志亦复如是。若以这逻辑来推论,这世界应该就没有同性恋产生才对?(25-5)
答:1.“想请教关于同性恋者能不能出家呢?”同性恋者不能出家,出家人必须舍离家眷的爱恋故。同性恋者是对同性有情有所爱恋,出家以后若可以不再爱恋以前的同性恋人,自然也不会爱恋其余有情,可以舍亲弃家,当然就可以出家了!这与异性恋者出家以后不再爱恋配偶的道理是一样的。
2.“而同性恋的产生是否也是累世累劫下来的习气?”同性恋者不一定是累世熏积的习气,有很多人往往是因为儿时的熏习以及基因的具有异性特质所致;基因的部分可以解释为:因为累世的熏习,所以导致此世产生异于常人的基因。若非基因的缘故,当然就是此世儿时的环境异常熏习所致,或是被同性恋者长期灌输同性恋的思想而熏习成功。
3.“同性恋的行为应该算是邪淫吧?!”同性恋者,在佛法中是不被接受的;戒律中也不允许,所以算是邪淫;但因不是与他人的配偶行淫,所以不是重罪,而是轻垢罪。
4.“那如果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的行为也算邪淫吗?”合法化以后,在世间法中不算是邪淫,但在佛法中仍然算是邪淫,因为不是以二根行事;不但二乘法中如此,大乘法中也是如此,因为菩萨证菩提时,不可以毁坏世间法;而世间法的正常状况是以异性恋来建立家庭,使子女得到正常的父爱与母爱,健全子女的人格发展;但是同性恋者结婚以后,不能达到这些目标,纵使合法化了,仍应算是邪淫。
5.“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学佛的障碍呢?”这当然会成为学佛上的障碍,因为与戒律不符,也会招来他人异样的眼光,而自己也会滋生种种疑虑,不利于学佛。
6.“该如何处治呢?”若想出家,则应把对于任何人的爱著全部断除;若欲学佛,就该度对方也学佛,说明同性恋的不如法,解除自他的系缚。
7.“就以中阴身投胎的事例来说,若是习性,那男同志应该会对男的产生贪爱,而出生为女的,可是为什么他会是男的呢?女同志亦复如是。”同性恋者在中阴阶段不必改变为异性恋者,仍然会在来世父母交合时入胎;因为他将会参与来世父母的淫行,因此就会接触女根产门而入胎受生;不论是男同志或女同志,在那时父母之中一定会有一位是与他同性的。
8.“若以这逻辑来推论,这世界应该就没有同性恋产生才对?”依上一题的说明,这个问题也就可以不必作答了。
◎《楞伽经详解》第一辑第195页:【须先受叉摩那戒,名为近住女,观察有无身孕,一年满已圆顶,受沙弥尼戒。】查佛学辞典,式叉摩那戒是在受沙弥尼戒后,受比丘尼戒前的中间阶段,非在圆顶受沙弥尼戒之前,该以何为准?(26-8)
答:女人若是年少出家,年纪极小,无受孕的问题存在,可以直接正受沙弥尼戒;若是年已成长,容可受孕者,或徵得丈夫同意而行出家者,因为有时已经怀孕而不自知,故不可迳受沙弥尼戒;应先受式叉摩那戒,观察一年确定无孕之后,始可令受沙弥尼戒;以免世人误会出家沙弥尼偷情而受孕,有碍佛教观瞻。所以在年纪不同的状况下,仍必须作此变通,以免直接受沙弥尼戒以后半年,却发觉出家前已有身孕,于肚子隆起之后再令还俗时,将会使人对佛教产生不良印象,或者误谤佛教住持比丘行为不端,故须有此施设。
◎我是祖国大陆地区的学佛人,我学佛十几年了,一直都以为自己是真正开悟的人,我也曾被住持名山古寺的住持大和尚印证开悟了。前年有人赠送萧平实大居士的书籍给我,但是当时我因为没有听过萧老师的名号,看是没啥名气的居士写的,就收在书架角落里,不想读它。后来在网站上读到斥骂萧平实大居士的文章时,我才好奇的找出那一本《楞伽经详解》第五辑;读过以后,才发觉以前自己所谓的开悟,原来都是错误的。后来我就请求朋友上网,把《真假开悟》下载给我,详细读过以后,才懂了什么是真正的开悟:原来只有证得第八识如来藏的人才是真悟的人。这件事情把我吓出一身冷汗,我不知道大妄语的罪业要怎么消除?请您们大发慈悲开导我吧!
另一个问题是:萧老师的正法书籍,让人一读、二读以后,就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佛法,也对佛法开始有了全面的了解,真是获益非浅。可是事实如此的明白显示了,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祖国的大法师们出面反对、加以抵制呢?这个问题,恐怕也是贵会的大德们都应该详细了解的事。否则像现在一样都无法把萧老师的正法书籍,在祖国普遍的流通,根本不能广泛的利益祖国的广大学佛人。从我个人的状况,可以想见祖国一定有许多人和我一样被大法师们陷害而误犯大妄语业;请您们大慈大悲,设法救救和我一样被陷害的祖国同胞们。(26-10)
答:关于大妄语业,因为只是戒罪而不是同时获得性罪,所以只要如法的公开忏悔以后,大妄语的地狱罪就可以消失了,而且也没有后世应受恶报的性罪存在,所以处理起来是比较简单的;除非为了维护自己错误的开悟身分,而诽谤了真悟者、诽谤了如来藏了义正法,那就难以解决了。如果真的这样,就只有一条路可走:公开的忏悔谤法、谤贤圣的过失,并且尽形寿护持正法,公开宣示尽未来世都要护持正法,不再诽谤正法及贤圣,才有可能消除地狱业。必须每日忏悔,并且同时努力护持正法;若不是同时努力护持正法的话,还得要加以日日忏悔而见好相,才能灭罪。如果只是大妄语,而不曾诽谤正法与贤圣,则比较简单:只须公开的声明以前所谓的开悟是错误的,并且转变心态,努力宣扬正法的知见、公开的努力护持正法,此世的大妄语罪就可以因此而消灭于无形之中,不必要见好相。所以您不需太恐慌,只需公开忏悔和依法努力护持正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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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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