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说的第三句偈颂,生灭灭已,如何是“生灭灭已”呢?就是永断于对于三界的无明痴、永断于对于三界的欲爱,以及一切的烦恼相。因为断了对三界的无明痴,对于三界的欲爱、烦恼能够灭除,一切苦就能够消灭了,而这三界的一切的法相,包括五蕴、六入、十八界,于当中的自我贪爱以及邪执的断除,是必须历缘对境深心体察,不能只是在知见上。当一个人在修学当中,他是以现观、亲证去看到自己对于欲界、色界、无色界的法相,都能够不再起一念好乐贪爱的心;对于一切境界相,也不会引发烦恼的起行,能够不动心,所以就不会有生死轮回的相续相,因此生死大患就可以永灭,得到解脱智。
如同《增壹阿含经》中的开示:
彼云何为苦尽谛?所谓尽谛者,欲爱永尽无余,不复更造,是谓名为苦尽谛。(《增壹阿含经》卷17)
“尽”就是“尽于三漏”:对于欲漏,就是欲界的种种法要;有漏就是色界的种种法要;无明漏就是包括了三界,主要是无色界的种种法要,已经能够解脱、生解脱智。所以说:“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
第四句:“寂灭为乐”,涅槃的境界当中是绝对寂灭的,没有生死大患,而且涅槃中绝对是一尘也无,远离一切诸法的法相,所以称为涅槃相。因此只要所证的境界当中还有法尘存在,包括因我起慢,起一念心,我要入于涅槃,这就有法尘;有法尘就必定会有意识心,意识心于法尘会相续的存在,而意识心无法脱离法尘,所以如果涅槃当中有意识心、有一念的法尘,那么就不是寂灭。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在这里所说的解脱是指声闻解脱,不是指大乘的不可思议解脱。
声闻的解脱它是一个相对相,自己知道自己已经灭掉五蕴、六入、十八界的执着,对于这些我见、我所的贪爱相完全都灭除,而又能够相信 佛陀的开示,涅槃的境界当中,是清凉、是解脱、是真实,所以以灭掉五蕴十八界,来相对于涅槃的境界说“证得寂灭”。其实声闻人他并没有真的证得寂灭,因为当他入无余涅槃的时候,十八界都灭了,那又是谁入于无余涅槃呢?
可是,大乘行者他所证得的是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他不必入于无余涅槃,他就可以在现生观照到这个涅槃的本来性、自性性、清净性,所以说大乘行者的解脱是不可思议的解脱;所证得的解脱,不是以灭掉五蕴十八界等法来说解脱,而是这个涅槃是本来就存在的,只是证得了它。可是大乘行者当证得了这个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后,现观这个涅槃的清净性、无我性,所以大乘行者就能够转依这一个本来自性清净的涅槃,也就是真如心,重新来看五蕴十八界这些法,其实都只是一时的因缘假合,因此大乘行者对于这些法的不执着性,是因为实际的观照到它的幻化性;由于观照到它的幻化性,所以当然就能够由转依的过程当中,渐渐调伏自己的习气性障,而且这个调伏是究竟的调伏,因此能够在菩萨道上勇猛精进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