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自杀,通常是指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使自己与这个世间隔离;像这样用方法将自己的生命结束,不让自己在这个世间存活,名为自杀。然而自杀并不是人类的专利品,它包括了傍生有情在内。后学曾看过两篇文章报导:第一篇文章曾报导,澳洲有一只袋鼠走入海中,将自己的生命结束;第二篇文章报导动物集体自杀,有数千只迁移性的水栖候鸟集体自杀。所以说,自杀不是人类的专利品,傍生有情也有自杀的倾向。接下来谈杀生。所谓的杀生,就是将其他有情的生命结束,让他无法在这个世间存活,它包括了人类杀死同类、傍生等等在内。由上面分析可知,所谓的自杀就是将自己的生命结束,所谓的杀生就是将其他有情生命结束。
接下来,分别站在世间法以及佛法的立场,来探讨自杀与杀生的内涵。
首先以世间法的立场来探讨。在人的社会里,自杀的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非正常的行为;也就是,一般人认为自杀不是正常的行为,通常是持负面的看法,所以不为社会大众所接受。然而,引起这一异常行为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是自杀者往往是经历过重大的刺激,所以选择自杀的方式来面对它,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譬如失恋,尤其是经过一段长时间恋情结束,导致自杀者无法摆脱失恋的束缚,所以他选择了结束自己的宝贵生命来面对它,从此阴阳两隔。又譬如失业,因为长时期失去工作,没有其他的经济能力来支持正常生活的存续,导致有悲观绝望的念头出现,最后不得不走上自我结束一途。又譬如,有些自杀者的主要生活方式有重大改变,导致自己无法适应,当自杀被认定是唯一可行的方案时,自杀的事件就可能发生了。又譬如有些自杀者,为了报复某个人或某个团体,当他认为无法改变所要报复的对象观点或行为时,试图会用比较激烈的方式,使他人能够接受自己的观点及行为。诸如上面所说,都是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来解决问题;乃至有些人,还会先杀害其他有情,再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使得自杀的事情变得很严重,很复杂,也很悲惨。
然而,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乃至先杀害其他生命,也就是杀生再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会是自杀者最佳选择方案吗?这样的事情很值得大家来探讨。很多人都听过这一句话“蝼蚁尚且偷生”,表示连蝼蚁都爱惜自己的生命,更何况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岂有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乃至于他人的生命?所以说,一个人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不可随便轻生,更不可让其他的生命跟着一起轻生。如果随便轻生,乃至连累其他生命,真的会连累到家里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儿,乃至别的家庭成员,为死者流泪不已。由此可知,自杀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方案,应该还有更好的方案可以选择。如果想不开,可以试着跟家人、亲朋好友一起商量,商量的结果或许还有更好的方案可以解决。有一句话说得好,“天无绝人之路”,既然老天爷都不会存心断绝别人的生路,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自杀这一条路呢?所以说,自杀乃至杀生,都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因为事情发生了,问题还是留着没有解决,徒增他人困扰,也使家人流泪不已,不是吗?
以佛教的因果律来说,如果自己的业报未尽,即使自杀了,问题看起来好像解决了;可是业还没有尽,未来还是要受报的。所以,佛在《大宝积经》曾开示:“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大宝积经》卷57)也就是说:今世所应该受的业,如果还没有偿还完毕,纵使经过一百个大劫以后,因缘成熟了,还是要受报的。同样的道理,如果业还没有报尽,就算自杀了,未来世的因缘成熟,还是要受报的,不会不报。所以说,自杀乃至杀生之事,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方案,应该还有更好的方案可以选择。
又譬如,常听见老一辈的人说,自杀死后的人经常在自杀的地点附近,一直重演自杀的事情,闹得乡邻不得安宁;或者传说,在自杀地点附近,一直连续发生有人死亡的事情等等。由于一般世人不懂得佛法,也不懂得发生这些事情的来龙去脉,结果到处乱传,导致以讹传讹,闹得乡邻不得安宁,闹得人心惶惶的。因为这样缘故,正好藉这个机会来加以说明,让大家知道,让大家了解整个事情的真相,就不会以讹传讹,闹得大家不得安宁。这里分三点来加以说明。
第一点,有些众生想藉着这件事情得到一点利益。这可分为两项来说明。
第一项,是别的有情他早已经死亡,当然不是自杀者本人,刚好附近有自杀的事情发生,想藉着自杀这件事来扩大,闹得阳间的人觉得很恐怖而心神不宁,所以世人就会用唸经超度的方式来解决,使他能够藉着唸经超度的功德解脱,让他可以赶快去投胎。如果是这种情形,阳间的人赶快请人唸经超度,闹得人心惶惶的事情就会渐渐消失了。
第二项,就是在自杀地点附近的庙宇的神明香火不旺,刚好有自杀的事情发生,这位神明假借自杀这件事来搞怪,来扩大名声,让众生赶快来拜;当越多的众生来拜的时候,这些恐怖的事情就会消失,让众生觉得庙里的神明真的很灵,就有更多的众生来拜,香火自然就旺了,也达到这位神明当初的愿望。如果是这种情形,最好的方法到自杀地点附近找香火不旺的庙宇,用佛法的道理与神明沟通,恐怖的事情自然就会消失不见了。
第二点,想找替身投胎。这也就是民间所说的“抓交替”,闽南语叫作“抓交替”。譬如,在某一地点不仅有人死亡,而且在同样地点附近,连续不断有人死亡,闹得大家很不安宁。也就是说,有一个死亡的有情,一直希望找到一个倒霉鬼来接替他的位置,让他可以赶快去投胎;一旦找到倒霉鬼来接替,表示自己可以去投胎了。类似这样的情形,会在自杀的地点附近一直不断的重演着,闹得乡里一直很不安宁。如果碰到这种情形,要用佛法来开示,或者唸经来超度,来化解这样的死亡情形。为什么?这是因为想找替身的鬼魂很愚痴,只想到自己要赶快去投胎,没有想到自己要负因果,因而害了另外一个有情死亡。可是这样的业,未来因缘成熟了,两者的角色就要互换,来偿还以前的业,不能不慎啊!
所以,不论是自杀与杀生,都是犯了杀罪,果报不轻,不能不慎。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