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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佛法世俗化、浅化的证严法师(连载七).......... 正光居士(2)

[第033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1:33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然而 佛说的九地菩萨处于一切境界无所畏惧,成就力波罗蜜多,成就九地满地心而转入十地以后,于十地时加修十地应具备的无生法忍道种智、福德,及十地所应断的烦恼,于十地快满心的时候,此十地菩萨在色究竟天宫成就广大无边的大宝莲花宫殿。当十地菩萨坐上大宝莲花宫殿宝座而放光照耀十方佛世界时,十方诸佛发动十方世界所有的十地菩萨各各带著他们自己九地以下的菩萨眷属,来到这个宫殿前。十方诸佛同时伸手放光遥灌十地菩萨顶及诸菩萨顶,成就这位十地菩萨圆满十地心功德,成为受职的法王子,圆满成就十地满地心而转入等觉位。反观证严法师所说的十地菩萨却是世俗凡夫的境界:“但是如何才能登到‘法云地’的境界呢?必须成就‘智波罗蜜’这分明历历的分别智,心就不会被污染,还能进一步以‘方便的智能’来教导众生。”她在前面已错将佛地的大圆镜智胡乱搭配在六地境界中,这里又胡乱搭配在十地菩萨身上,证明她确实是严重误解十地菩萨无生法忍道种智、福德,也不知道十地菩萨必须由佛加持而完成授职法王子的功德,因此像证严法师这样严重缺乏佛法知见,却又敢将自己所不知、不证的法义,胡乱的写在书中到处流通,真是愚痴,让正光不得不摇头叹息!
最后,在这里做个总结:一者,像证严法师这样将诸地菩萨证量、智能及功德浅化,以及用世俗法来取代佛法,使佛弟子不再以甚深微妙的佛法智能修证为依归,反而认同世间人浅薄的庸俗想法,以世间庸俗的想法来取代佛教的大乘妙法,使 佛的无上正法世俗化、等同世间法一样,让佛弟子仅在世间法中努力行善,不思修证正确的解脱道及佛菩提道,这其实是以世俗化的常见外道见、断见外道见来取代正法,是将佛法破坏消灭于无形中,其过大矣!由以上所举的证据而证实她的作为确实有极严重的过失,因此正光说证严法师将甚深、微妙、无上的佛法加以浅化、世俗化,说之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为古今第一人,真的一点也没有冤枉她!
二者,由于证严法师将十地菩萨证量、智能及功德加以浅化,然后印出《心灵十境》的邪谬书籍来解说十地境界,亦即暗示她自己已经是十地菩萨了,是以十地菩萨自居;像这样的心行,已经为慈济团体立了很不好的示范,何以故?因为证严法师连明心也没有,还是博地凡夫一个;她连七住菩萨的根本无分别智都没有,甚至于声闻初果断我见的智能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是十地菩萨呢?这未得谓得、未证言证的大妄语,可是成就断一切善根的一阐提人才敢作的事情;她如此作,将会使慈济四众在无法简择的粗浅智能之下,跟随证严法师同堕大妄语业中;若以修学佛法搜集福德于先,却于后造下大妄语业而成为断善根人,那可真是天下最大的冤屈啊!慈济四众于此应严肃看待才是,以免将来舍寿时后悔不及!
六、证严法师的其它错误知见罄竹难书
综观证严法师的“佛法”,不是落入常见外道、断见外道中,就是将佛法世俗化、浅化,而且还充满了许多曲解佛法的错误知见来误导众生。正光将藉此机会略述证严法师严重错误的佛法知见,如器官捐赠、五蕴十八界等一一加以举示,让大众了知,至于其它微细曲解佛法的错误知见,有请各位佛弟子依照 佛的开示,对证严法师所说加以简择,就可以了知其谬误之严重性。
首先谈器官捐赠。证严法师在《生死皆自在》第三一八页~三一九页云:“人往生后,六识已不起作用,只存第七、八意识。假如捐赠大体或器官是出于亡者自愿,那么为了医学上的需要而为亡者身躯做处理时,亡者的意识不会觉得难过,肉体上也不会感到痛苦。甚至处理的人也可以一边这么说:‘你的肝可以救人、你的胃也可以救人……’让亡者的意识更增欢喜。
假若捐赠大体或器官不是出于自愿,那么处理过程中,他多少会有所挣扎,因为人最执著的就是自己的身体,哪怕是死了之后,还是同样的执著。当然愿力会提升意识,自愿捐赠大体或器官的人,在往生之后,就会因为自己的愿望圆满而心生欢喜。”
正光辨正:当吾人刚断气,呼吸心跳停止(初死位)的时候,今生的记忆将转至第八识中,导致业镜现前,如同电影片播放一样,由上而下一格一格快速的出现。每一格所造之业,或善业、或恶业、或净业、或不净业,都能清楚了知,接著就进入真正死亡的阶位(唯识学称为正死位),这时第八识开始舍身;而第八识舍身有五种,如前所说;其中第四种:若是造诸恶业罪不及地狱业者之死亡,在死前及正死位方有四大分离种种痛苦发生。一般而言,这些造诸恶业罪不及地狱者,在刚死亡没多久,约三~四小时以内,意识仍然存在,于息脉已断三~四小时之后才断灭,如前所说。又因为亡者生前曾签署器官捐赠卡,同意于死后捐赠器官,因此医生通常于器官捐赠者死后就会尽快进行器官移植手术,以免因为器官捐赠者死后时间太久,导致器官败坏而无法移植,所以器官移植手术通常在器官捐赠者死后二十分钟内就开始始进行,也就是说,在器官捐赠者意识尚未完全断灭前就开始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由于器官捐赠者初死时意识觉知心尚未断灭,医师也未使用任何麻醉剂就动刀,此时犹如生人在未使用麻醉剂的状况下动刀一样,是非常痛苦的,但是他却无法表示任何感受痛苦的意思,是极为痛苦的,那时将会心生怨恨,痛恨自己被骗了。试想生前不小心被针刺了一下,尚且呼天抢地,更何况器官捐赠者在无任何麻醉之情况下,而在身上开刀割除各种器官,其剧痛难耐可想而知;因剧痛难耐的缘故,生起大瞋,可能下堕三恶道中。由于器官捐赠是大善行,理应往生善道才是,其结果却因被骗而生瞋怨、下堕三恶道中,岂不冤枉哉!
有人会问:“凭什么道理,因为器官捐赠之大善行,却导致死后堕三恶道中?”在回答之前,先看看证严法师怎么说。证严法师在:《清净的智能》第五十九页云:“(有人问:)佛教教人往生后,需要二十四小时助念不可移动。而如果发愿死后将躯体捐出,是否不得往生善处?
(证严法师答:)死后将躯体捐出,乃生命的延续。佛陀曾曰:‘头目脑髓悉施人’,绝对没有一个救人的人还下堕地狱的,今天的科学证明了二千多年前,佛陀的正知正觉。”此中分三点说明。第一点说明头目脑髓悉施人的真正含意,第二点说明刚死的时候,第八识渐渐舍身的原理,第三点,举医学真实例子来说明,证明在刚死的人身上动刀非常剧痛的原因。
第一点,证严法师举:“佛陀曾曰:‘头目脑髓悉施人’,绝对没有一个救人的人还下堕地狱的”,来证明自己说法是对的,却不知道她自己是断章取义而违背 佛的开示,何以故? 佛在《大宝积经》卷九十如是开示:“在家菩萨住于慈愍不恼害心应修二施,何者为二?一者法施、二者财施。出家菩萨应修四施,何等为四?一者笔施、二者墨施、三者经本施、四者说法施。无生法忍菩萨应住三施,何等为三?所谓王位布施、妻子布施、头目支分悉皆布施,如是施者名为大施,名极妙施。”(CBETA, T11, no. 310, p. 515, c2-8),经中已明言:唯有无生法忍菩萨(正光案:指初地以上菩萨,不论出家菩萨或在家菩萨)可以作头目支分之布施,而这种布施, 佛说为大施、极妙施,非是无生法忍菩萨以下之出家菩萨或在家菩萨所能作得到的。又 佛开示在家菩萨财施有二种,分为外财(指财物等布施)及内财布施(尤指为护持正法而牺牲身命,如《大涅槃经》卷三所说,有德国王护持觉德比丘正法,与破戒诸恶比丘战斗,身被刀剑箭槊等,体无完肤,死后往生阿閦佛国作声闻第一弟子),在家菩萨应以外财布施为主,护持出家菩萨弘扬正法,必要时,得以牺牲身命内财而使 佛的正法能够延续下去。由上可知,头目脑髓悉施人之布施,是初地开始的菩萨为了成就佛道所做的内财布施,并非是未入地的出家、在家菩萨或凡夫所做的布施;而在家菩萨应以外财布施为主,必要时才以身命来护持正法。从这段经文的真意,反观证严法师说法,完全不如法,反而误导众生做器官捐赠,因一时善念而下堕三恶道。假使她想劝导众生施舍器官,应该有保护布施器官者的措施,然后才可以大力劝导。
第二点,《瑜伽师地论》卷一云:“又将终时,作恶业者,识〔指第八识〕于所依〔指色身〕,从上分舍,即从上分,冷触随起,如此渐舍,乃至心处。造善业者,识于所依,从下分舍,即从下分,冷触随起,如此渐舍,乃至心处。当知后识,唯心处舍,从此冷触,遍满所依。”(CBETA, T30, no. 1579, p. 282, a7-12),经文已明白告诉我们:除造大恶业及生天者除外,一般而言,第八识是渐渐舍身的,非一时顿舍;随其舍身之处,冷触便起。既然息脉断后,会在身上有冷触开始现起于身上定点而渐渐扩散到全身,就表示意识觉知心仍然在领受触觉,尚未完全断灭,所以才知道冷触;一直到三~四小时左右,意识断灭了,乃至第八识完全舍身完毕,冷触才遍满整个身体,名为死透。从这里就可以告诉我们三件事实:一者,息脉断了、进入正死位时,意识仍然有觉知与分别,非无觉知与分别,因此在未做任何麻醉保护措施之下,随即在器官捐赠者身上动刀,亡者必定剧痛难耐;因为难耐的关系,必生大瞋、大恨而导致随念受报,下堕三恶道;因为此时的意识觉知心恶念极重,念既极重,则必随念受报。
二者,在亡者意识觉知心仍在的时候,为其往生助念才有用处,因为可以在大众助念之下,使亡者对 阿弥陀佛产生信心,因专心摄念的缘故而乐于往生。如果意识已经灭了,这时为其助念,因亡者已无意识了知,不能摄心念佛,助益不大。而且,慈济的信众既然不信有极乐世界、 阿弥陀佛,助念也就没有意义了。
三者,公元二○○一年某报报导:“国内每年有数名死刑犯在行刑前,签下器官捐赠同意卡,捐出堪用器官遗爱他人,但是□□□学会□□□(姑隐其名)今天在一项器官捐赠的座谈会中严词说,他说,枪决后脑部中弹的死刑犯根本还没死,死刑犯的脑干完好无缺,即使不用呼吸器也能自行呼吸,只能算是一个脑部中枪的重伤患,根本不符合严格的脑死判定标准,严重违反医学伦理,‘在未完全脑死的人身上动刀,那种痛,绝非外人所能想象!’”从报导当中可以证明,脑部中弹的人,脑干完好无缺,即使不用呼吸器也能自行呼吸,依唯识正理而言,表示这个人还活著,第八识尚未舍身。既然第八识尚未舍身,而又仍有呼吸,他的意识觉知心仍有可能存在,并未断灭,因此在意识尚未断灭之前,于死刑者身上动刀,仍有痛觉,就如上面所说:“那种痛,绝非外人所能想象!”
综合上面所说,头目脑髓悉施人之布施,是三地满心以上菩萨所作的布施,一般人于死后三~四小时左右,意识仍然存在,仍有知觉,只是在三~四小时以后意识就断灭了。由于器官捐赠者不知道在死后三~四小时内,意识尚未完全断灭,故在没有任何麻醉的情况下,于亡者身上动刀,将会造成器官捐赠者极度疼痛,而且那种痛绝对是剧痛,绝非外人所能想象!唯有器官捐赠者自己才知道,可惜器官捐赠者已经无法动弹,已经无法透过身根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了。因为剧痛难耐的结果,必定生起大瞋大怨,导致器官捐赠者堕落三恶道中。试想:生前一念之善行,却导致死后堕三恶道中。如此果报,何其冤枉哉!然此中道理,唯有透过佛菩萨的开示及透过善知识教导、自己整理思维才能了知,非是不懂佛法的证严法师所能知道。由于证严法师不懂佛法,不知初死者意识尚存的道理,却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大力鼓励信徒做器官捐赠,并说之为:“绝对没有一个救人的人还下堕地狱”,其结果,将导致有情器官捐赠之大善行,因剧痛难耐生瞋而下堕三恶道,何其冤枉哉!
以上所说,基于经、论的开示以及世间医学知见如实而说,并非为反对而反对,只是想要对捐赠器官的善心人士加以保护。因此正光在此对器官捐赠者提出如下建议,请你(你)在签下器官捐赠前先作思量及自我保护之后,才正式捐赠器官:
一者,如果你(你)本身有四禅八定具足的证量(须符合经典所说的证境才算数,不是依自己的错解来认定),而且已经断了我见,正光绝对支持你(你)器官捐赠,而且随喜赞叹言:“真是舍内财的菩萨啊!”何以故?四禅中息脉俱断故,舍念清净故,可以提前舍离色身故,所以不会受彼恶劣境界影响生瞋而下堕三恶道故。不过要进入四禅舍念清净定中再进一步舍弃色身,也需要五~十分钟时间才能进入及舍身,因此应该避免在这段时间内让医生为你做器官捐赠的手术。
二者,如果你(你)没有四禅八定的自我舍身功夫,且执意效法舍内财菩萨行,请记得在器官捐赠卡上注明:应于死亡前五至十分钟,施打麻醉剂作全身麻醉,待麻醉剂发生作用后,方可动刀。何以故?死亡前施打麻醉剂,纵然动刀割除器官,意识已断灭而无痛觉,因此不会有剧痛难耐、生瞋而下堕三恶道之事发生。不过医生肯不肯在你(你)死前施打麻醉剂才做器官捐赠手术,值得商榷;因为医生会认为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也会因为死亡时间的预测极为困难,而放弃了全身麻醉的保护措施。如果万一来不及施打全身麻醉的剂量就死亡而进行器官移植的话,正光还是会赞叹你(你)舍内财的菩萨行,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千万不要因为剧痛而生起瞋恨心,记得忍受剧痛而保持正念,保持你的功德而受来世大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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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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