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锋虚焰金刚乘--后记(中)----释正安法师(2)
现量境界有三种意涵:一、非不现见现量:即是在诸根不坏且有作意现前时,能见闻觉知当下所见、所分别的种种法相。二、非已思应思现量:譬如,对于应修应取诸所依境还没有真实了解的名应思惟,已经真实了解的就名已思惟,此诸已思、应思的所依诸境是名非已思应思现量。三、非错乱境界现量:非是论中所列举见错乱、心错乱、想错乱等五种或七种的错乱分别境界。显然,现量境界必须是现见的诸法,既然必须是现见的诸法,自然于现见当时即完成分别;也唯有能够分别了知于诸法的染净、邪正等诸差别相,佛弟子才能够进而除灭凡夫的种种错乱分别境界,也才能够闻思修证甚深佛法,乃至成就佛道;如果不能分别出正法与邪法,那又如何能正确地修行与利他呢?
佛陀在《解深密经》中亦慈悲开示:
云何由五种相名为清净?一者现见所得相,二者依止现见所得相,三者自类譬喻所引相,四者圆成实相,五者善清净言教相。现见所得相者,谓一切行皆无常性,一切行皆是苦性,一切法皆无我性,此为世间现量所得。 5
损减边者,谓即于彼诸圣谛中,随所安立诸谛相状,执为无性、显为无性。何以故?若于诸谛起损减执,彼于三量亦生诽谤,谓现量、比量及圣教量,亦谤染净。6
是故,说此名损减边。 于缘起法,善巧苾刍由三种相,于其三际能正思量,正能尽苦。……依止四种言说,应知一切所依三量。若见、若知二种言说,是依现量。若觉言说,是依比量。若闻言说,依至教量。7
是故,佛弟子先由闻熏正教,于非错乱境界精进修学于善清净言教所教授之六度法门等,现观四圣谛,亲证沙门果,因而能远离于诸谛损减执,不于三量中起诽谤见。从此能依自身所证般若与解脱之现量功德,见知佛法真义来为他解说,利他自利行于菩萨道。故知,佛弟子善能分别诸法相,皆由实证解脱与自心如来藏之现量所产生之分别力故有以致之。
又,眼识乃至身识等五识,有正知见的佛弟子皆当了知,眼识唯缘青黄赤白等一切显色之色尘,耳识唯缘大小长短等一切音声之声尘,鼻识唯缘香臭等一切气味之香尘,舌识唯缘酸甜苦辣等味尘,身识唯缘冷热痛痒软硬涩滑等触尘;而且这五识所了别的境界,在三量中都是属于现量境界,虽然五识所行之了别不与语言文字相应,但不可能是无分别境界。
显见陈那与法称对于现量境界的解释,是错误的虚妄说法。由此亦可得知,陈那与法称对于佛法四圣谛并没有亲证,因为亲证四圣谛的佛弟子,是不可能错解现量之涵义的。而且,没有亲证四圣谛的陈那与法称,当然更不可能了知大乘无分别法的甚深妙理。故知,藏密诸师推崇陈那与法称为佛法因明大成就者,实属无明之妄说;陈那、法称千百年来误导了天竺与西藏等地无数的学人,把佛法的因明之学贬低成了逞口舌之争的辩论游戏,就像喇嘛们所谓的“辩经”就是沦为此类游戏的戏论斗争,终究令其一切修行皆无有益。
而陈那与法称之所以会犯下这样错说佛法的过失,主要的原因就是落在凡夫意识境界的我见与我执中的缘故。由于贪爱五蕴我的缘故,我见不断,因此令其诸见取见、疑见等增长广大。就是因为仍具凡夫恶见的缘故,虽然陈那还不敢否认佛菩萨的圣教,但是在面对实际的修证方法时,因未曾实证而不能现观,亦不能如实理解圣教故,所以他只承认现量和比量,而排除了圣言量。后人依据陈那在《集量论》及其他著作中的陈述,将其对现量的定义区分为四大类,譬如 窥基菩萨在《因明入正理论疏》卷 3中提到:“然离分别略有四类:一、五识身,二、五俱意,三、诸自证,四、修定者。”也有将此四类再划分为世俗现量(前三)和瑜伽现量(末一)者。而陈那所认为的世俗现量:无论是五识对五尘境离于种类名言的了知,或是五俱意识缘于五尘境时尚未生起名言思惟的了知,乃至是觉知心对贪等心所法的自证分,无非都是刹那起灭、变化无常的;相对于世俗现量而言,陈那认为瑜伽现量─修行瑜伽禅定者,超越经教的思惟分别,而直接见到诸法的真实相─是真正的现量,是永恒的实在。今时佛教学者追随沿用外国学者所创造的新名词,因此说陈那“改造”印度古因明成为佛教新因明,具有西方认识论的性质;也就是说,认为一切法无有出于吾人意识所认识(了知)的范围之外,吾人所认为不可知、不能证的法,即不应认可它的存在。只是,陈那对于永恒存在所谓瑜伽现量的认识,却只是虚妄想像而已,他虽然在《观所缘缘论》里也说有第八识如来藏阿赖耶识的存在,然而由于没有亲证第八识何在的缘故,而错将意识一念不生的境界认作是第八识永恒存在的瑜伽现量,亦因此缘故,才会得出“意识离于分别、无分别时即是现量境界”的错误结论;并错误地认为:“只要依靠前五识的现量与意识心的现量及比量境界,这样来修学佛法就没有问题了。”但其实这样作的话问题才大嘞!要知道,没有证得第八识如来藏的学人,也就是没有内明为基础,当他说法讲述甚深第一义谛时,必定不能如实乃至错误、虚妄、颠倒说法,甚至于连世俗谛之佛法也乱说一场。陈那亦不免此过,所以他才会在《观所缘缘论》里妄说根能生识,不仅违悖声闻佛法,更是完全不懂大乘佛法的言说谬论(注:关于陈那未证第八识以及所衍生的种种过失等的详实论证,请参阅正觉同修会出版的《辨唯识性相》书中的说明)。小乘佛法说根、尘、触为缘故生识,绝不是说依根与尘就能够出生六识,因为根尘触三法都只是缘而不是因,况且对于六根与六尘的法相,有正见的佛弟子都知道,根与尘都是刹那刹那生灭不住之法,岂有生灭法能够出生生灭法的道理!大乘佛法则更细说六根、六尘与六识都是由第八识如来藏藉种种缘而出生的三界有之法相,都没有真实不坏的自在体性是故说之为空相,是缘起所生之法终究空无所有,更不可能有缘起所生法能够出生任何缘起所生法的法教!如是佛法,不论是小乘法教还是大乘法教,显然陈那他是真的都没有弄懂。
法称则不仅继承了陈那的错误,同样舍弃圣言量为依止,还将宗、因、喻三支论式中因支的因三相改为自己所建立的“三种正因”,并且认为依据此三种正因即足以圆满成就宗支的立论,故喻支其实非属必要,虽然仍保留三支论式的表相,但也只是聊备一格罢了。甚至进一步为了突显自己建立之正因的重要性而表示:在为他人说法的比量式中,宗支本身并不具有足以成立宗支的功能,由于没有说服力的缘故,因此必须运用因三相的因支论述才能够使人了解及接受所立宗支的义理,而根据三种正因就已经建立了因、宗的不相离性,所以喻支其实已无存在的必要性,也就是说只有因支才是三支中最重要的;在《释量论》里法称说:【由宣说所立,传亦无功能。……虽未显示宗,成立无障故。……转于第三处,受论则应理。彼与所立法,违害无不生,应舍,非舍余,犯无穷过故。】 8 即是此意。论意是说,宣演宗支旨趣所立之言说本身,不论直接或间接都不具有能够阐释宗义的功能,是故宗支是所立而非能立。(注:此乃承袭陈那主张宗支为所立非能立,因、喻二支才是能立的说法。若欲进一步了解,可参阅窥基菩萨在《因明入正理论疏》卷 1中的解析论述。)即使没有先提出宗支而是先阐述能立的因支,只要因支满足于遍是宗等因三相之法性,就能圆满成就宗支而无所障碍的缘故。(注:法称针对自己的《释量论》而作之《释量论略解》卷 8说:“若谓:‘若无显示宗境,则因不转故,由于显示宗境许成立宗功能得成者’。破曰:如说‘凡如此所作性皆是无常,喻如瓶等,声是所作性’。说此遍相为先之能立语,虽未亲显示宗,然以义引生了解彼声坏灭之觉,以虽未亲显示宗,然是成立声无常无诸障碍之能立语故。”)如果对于初二所量处(现见事与不现见事)遍观察已,复观察第三所量处也就是极不现事(如业果等超越常人所能现观之事),这时转而受持诸圣教经论就是应理的,因为除了经教论典之外别无极不现事能够成立的缘故。如果在受许经教之时,对于与所立宗法相违而使其不能成立者,就应该舍弃而不应取其作为正因。但并不是妨害余事亦舍其为正因,因为如此作的话,会犯有无穷过失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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