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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论之平议(连载75)----正雄居士(2)

[第117期]  发表时间: 2016-07-03 20:27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第二目 中观派的建立
  前已说过,世尊所传的佛法并没有所谓的宗派分别,就是具足圆满的唯一佛乘之佛菩提道,而且 世尊既没有授记圣龙树菩萨为中观派始祖,圣 龙树菩萨也从未曾说过自己是“中观派”。《大乘入楞伽经》卷6 说:
  大慧汝应知!善逝涅槃后,未来世当有持于我法者。南天竺国中,大名德比丘,厥号为龙树,能破有无宗。世间中显我无上大乘法,得初欢喜地,往生安乐国。众缘所起义,有无俱不可,缘中妄计物,分别于有无,如是外道见,远离于我法。1
  注1《大正藏》册16,页627 下17-25。
  《大乘入楞伽经》是 佛陀第三转法轮时所宣说“三自性皆空,二无我俱泯,入如来之藏,游解脱之门”2 的无上大法。于此经中详细讲述如来藏法门,破除无因论等一切法缘起有自性空的各种外道见。经中 佛陀并授记圣 龙树菩萨,在 佛灭度后七百年出世于南天竺,广破妄执众缘所起的一切有为法或有、或无的外道见,宣扬 世尊唯一佛乘的无上大法,绍隆佛种,揭示了一切法依于无生的空性心如来藏而说“非有非无”的中道观正理。
  注2《大正藏》册16,页587 上19-21。
  这个非有非无的中道实相无上大法,也就是教外别传的如来藏妙法,释迦文佛灵山会上付嘱摩诃迦叶,摩诃迦叶再传给阿难菩萨展转至龙树菩萨、迦那提婆菩萨,乃至中土禅门初祖菩提达摩大师,一脉相传即此如来藏妙法非有非无的中道法义从未改变。提婆之后,有诸不解中道实相义理的凡夫,如清辨与静命等论师,创立所谓中观自续派,主张胜义无自性,世俗名言有自性;同时又有佛护及月称等论师,创立所谓中观应成派,主张胜义、世俗皆无自性。这两派都自诩师承圣 龙树菩萨的中道观,但事实上都是言不及第一义谛,两派都悖离圣 龙树菩萨的胜义、世俗非有非无自性的中道体性,故不论自续派或应成派皆非佛法的中道观,也都不是佛教中的法门。
  至于应成派与自续派传入西藏后,两派都是以弘扬坦特罗密教为主轴,只是以他们所说的“显教”之佛法语言名相作为包装来弘传密教教法,而其主要的就是在无上瑜伽双身修法上,所以于密法来说两派都是相同的。至于彼等所认为的“显教”法义方面,两派也有共通性,都只是在不如实知蕴处界、不能断我见的情况下,将蕴处界等的世间法,攀缘附会说之为显教的整个佛法的内涵。自续派的建立,虽然在言说上承认阿赖耶识为一切法生起之因,但是其所说的阿赖耶识,却是可以灭除的微细习气,由于这个微细习气所以才有生死,以为这样就是一切法生起的因;有时又以一念不生之意识心,或以观想所成之明点来作为阿赖耶识,然而其本质是将阿赖耶识作方便说,骨子里所认可的意识细心还是不离意识的依他起无自性之体性,还是离不开世间法的戏论。但是,自续派起码还承认必须有一个因存在,而应成派不但否认有阿赖耶识,还否认诸法有生起的因,说为无自性生,但是这个无自性生本质上等同无因生。应成、自续二派嘴上都说师承圣 龙树菩萨的《中论》,实际上却完全悖离圣 龙树菩萨的《中论》,都是以假佛法来破真佛法,都是 佛所说的狮子身中虫。
  《广论》470 页说:佛护论师释中,未明分别应成自续,建立应成。然于解释“非自非从他,非共非无因,诸法随何处,其生终非有。”时,唯依说举他宗违害而破四生。清辨论师出过破,谓全无能力成立自宗及破他宗。然佛护宗无如是过,月称论师广为解释,谓中观师自身发生中观方便,须用应成,自续非理,破他宗已显应成宗。
  佛护论师是应成派祖师,他解释《中论》的“非自、非他、非共、非无因”四句时,只能挑别人说法上的毛病。所以为自续派的清辨论师所破斥,说应成派完全没有能力来建立自宗而专破他宗。应成派的宗喀巴辩说佛护论师没有错,从月称论师自己的解释中可知道自续派的理论是错误的,而应成派在破了自续派等他宗时,就已经显示应成的宗旨了。
  实际上,《中论》〈观因缘品〉中的四句:【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主要是要破除外道种种不如理作意的施设建立,因为所有外道的一切主张,都不能外于所谓的“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等四种错误见解之中。应成派的祖师佛护论师,依文解义来解释《中论》这四句为:【非自非从他,非共非无因,诸法随何处,其生终非有。】这是佛护论师破他宗的四生。文字上看起来与《中论》所说没有什么不同,《中论》说的“不无因”与佛护论师的“非无因”,二者都说是有“因”,换句话说一切法的生起必有其因。然而,问题是在:圣 龙树菩萨所说一切法的生起因是“无生”之法,而这无生的法只有一个,就是有真实自性的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无始以来就本来自在非从他生,故说为无生;而佛护论师所说的诸法“非无因”生,则是“无自性”生,然而“无自性”是诸法所显的体性,只是个现象不是有实体的法,因此“无自性”这个现象不能出生诸法,假定“无自性”能生法,那就与无因生没有两样了,则佛护论师后句所说“诸法随何处,其生终非有”,不论诸法在何处生,都是无生的本质;但现象界诸法以佛护的理论看就是无因生,没有那个无生法的因存在,这不就是矛盾了吗?在前提错误之下,接下来且看后续宗喀巴如何辩解月称论师的质疑,依于佛护而说“破他宗已显应成宗”不必再立自宗宗旨的谬论。
  第三目 菩萨破邪显正应求因明学
  “不立自宗专破他宗”这里所说的宗是宗旨,或称宗义而不是指宗派。于本书上士道之平议中曾提到,菩萨破邪显正应学因明学,而因明之学须以宗、因、喻而建立。圣 玄奘菩萨所译《因明入正理论》中说:【此中宗者谓极成,有法极成能别差别为性,随自乐为所成立性,是名为宗。】3 自己和他人都能认可没有异议,叫作“极成”;自他共许的有现量之法(不论有量无量,能现前观察的有法),是极成有法;极成有法的差别性,是极成能别;而且随著自己的意乐(心意获得满足而生乐)所认定的法,这就是“宗”。譬如立“瓶是无常”为宗旨:瓶是极成法是有现量的法,瓶常与瓶无常二法有差异性,又瓶与常或无常是同品不是异论,可以归为同类,因此随著自己的意乐而立“瓶是常”或“瓶是无常”为宗旨。因此世间人随各自意乐不同,因而建立不同的宗旨。
  注3《大正藏》册32,页11,中3-4。
  而立宗的目的,是要表显自所意乐的义理,进而能够依理来分别评破他宗之非理。“因”是所立宗旨可以成立的逻辑分析,因此在立宗之前必须要先有很明确的“辨因”才能稳住自己所立的“宗旨”,因是比量,利用比量来说明证成现量。又“因”有三种法相,《因明入正理论》说:【因有三相,何等为三,谓: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4 立宗的因相必须是极成法,遍一切时处与所立之宗不相离,是为“遍是宗法性”;例如:瓶是大家所认同的有法,瓶是本无今有因缘所成属无常性,则瓶与无常是为“同品定有性”;因此立“瓶是无常”为宗旨,如果对方说瓶是常,此说违背现量上的观察,则瓶常是异品,瓶是常的说法相对于瓶无常而言没有立论之处而说为“异品遍无性”。如是,有此三因相即可立宗,此三相,前是总相,后二是别相,别相可从正面及反面来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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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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