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目 微尘与造色
《瑜伽师地论》卷3 说:【复次,于色聚中曾无极微生。若从自种生时,唯聚集生或细、或中、或大。又非极微集成色聚,但由觉慧分析诸色极量边际,分别假立以为极微。又色聚亦有方分,极微亦有方分,然色聚有分非极微。】1
注1《大正藏》册30,页290,上17-21。
以意识的觉慧力分析根、尘等色聚之法,把色法细分到无限小而不能再分析时称为极微,也称为圆相,又称邻虚尘。虽然极微是比量所知,但是《瑜伽师地论》卷3 中亦说“极微有方分”,那是依于极微所构成的色聚有体积与质量,所以推定说极微也一定有体积与质量,因为极微仍然是存在于四大所组成色法中,此外,并非由极微聚集来成就各种人间所可以接触及使用的物质色聚,而是由众生的如来藏心聚集极微来成就色聚;而极微只是由于觉悟实相的智慧,来分析各种色法的极致实际的边际,于是将四大等色法分别假立成为极微。以此缘故而说极微也是物质而有方位与分量,然而极微聚集成为色聚的时候已经不是极微了。譬如现代物理科学上所说,物质不灭定律或能量不灭定律,本质上就是指这四大极微圆相不灭的意思。又《瑜伽师地论》卷54 说:【由分别觉慧分析诸色,至极边际建立极微,非由体有,是故极微无生无灭,亦非色聚集极微成。】2 四大的极微圆相是由觉慧分析而建立的,四大极微并没有本体相,无法由眼睛所见;所以也说四大极微从无始以来就无生无灭,也不是任何色法聚集来成就四大极微;虽然色聚所成的根与尘有变异与变化,但极微的常恒性,永远不增不减,所以欲、色界有情于根尘受用从来不会匮乏。
注2《大正藏》册30,页597,下19-21。
又智慧分析所得的极微有方分,但是极微不能自己聚集成各种色法,那么各种色法又如何生起呢?
《瑜伽师地论》卷3 说:
云何说诸大种(四大种)能生所造色(根尘)耶?云何造色依彼、彼所建立、彼所任持、彼所长养耶?答:由一切内外大种(极微),及所造色种子(四大种),皆悉依附内相续心(阿赖耶识);乃至诸大种子(极微)未生诸大(四大)以来,造色种子(极微)终不能生造色(根尘),要由彼(阿赖耶识)生,造色(根尘)方从自种子(四大种)生。是故说彼(阿赖耶识)能生造色(根尘),要由彼(阿赖耶识)生为前导故。
由此可知,地、水、火、风四大极微,不能无缘无故自己凝聚成色聚,必须由有情的阿赖耶识四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先出生了四大,再由共业有情的如来藏出生了所受用的山河大地,而成就土、木、石、砾等坚硬物体。又依共业有情阿赖耶识中之水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共业有情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而成就水、乳、油等等液体。又依共业有情阿赖耶识中之火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共业有情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而成就烧、热、冰、凉之物性。又依共业有情阿赖耶识之风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共业有情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而成就气流、飘动等等动转之性。这些是说外色界境相的生成,是由共业有情的阿赖耶识所具有的大种性自性摄取四大极微而成。
同样的道理,有情的色蕴也是一样,地、水、火、风四大极微,不能无缘无故自己凝聚成有情的色蕴,必须由有情阿赖耶识四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有情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才能藉父精母血乃至摄取母亲血液中的四大养分而成就胎儿色身;出胎后仍以阿赖耶识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有情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藉食物、饮水等集合四大养分来长养色身,直至老死。再细说之:由有情阿赖耶识地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有情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才能集合内界四大极微中地大坚固性较明显的比例,而成就有情之肉、骨、发、趾等固体的扶尘根。由有情阿赖耶识水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有情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才能集合内界四大极微中水大湿润性较明显的比例,而成就有情之血、汗、涕、尿等液体。由有情阿赖耶识火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有情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才能集合内界四大极微中火大煖性较明显的比例,而成就有情身体温、热、寒、凉的体性。由有情阿赖耶识风大种性自性为因,加上有情异熟业种及无明种为缘,才能集合内界四大极微中风大动转性较明显的比例,而成就有情呼吸、飘动等动转性。这是说有情五色根的生成,也是由阿赖耶识摄取四大极微而成。
《广论》438 页说:【一一极微皆是根识之因,复是实有。又许彼是微尘究竟,故许无分极微是所缘缘。是故根识,若无前说内外乱源之所损害,许为无乱,许于名言是所缘缘,与经部同。】宗喀巴因为没有智慧,所以他相信清辨论师于《分别炽然论》中的说法,因此他说“一一极微皆是根识之因”,但这是不对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等五色根的生成,都必定具备因与缘方能生成,因就是阿赖耶识具有大种性自性——能出生宇宙中的四大,缘则是众生各自之异熟业种以及无明种;要藉种种缘与根本因阿赖耶识,才能摄取四大极微而成就色身,所以五色根生成的因不是极微,宗喀巴与清辨论师的见解同于极微外道,不是佛法。四大极微本来就是以意识慧力分析而得的邻虚尘而名之为色尘,因为色尘不能生色尘,所以极微不是生因,也不是所缘,而是第八识如来藏所生,是一切物质色法分析至最小的边际。又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及第七识意根,无形无相不是色法,五识也不是由五根所出生,色法不能出生心法,因此与四大极微没有绝对的关联性,所以更不能说“一一极微皆是根识之因”,否则即同于唯物论的外道,落入物能生心的窠臼中。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