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生出根尘等者,必定是真实有自性的法,此法唯有真实自在的阿赖耶识。阿赖耶识具有大种性自性,能不断地配合各种缘,把地、水、火、风四大元素聚合成五根及变现内六尘,乃至器世间山河大地等等,此乃意识等依他起无自性之生灭法所不能者。又阿赖耶识透过不坏的五根为缘流注各类识种,才有意根、意识等七转识的出生;意根、意识等七识具有各自的功能体性,例如能了别境界,能决定造业等,而这些七转识的体性,也同样是阿赖耶识的种子功能所显示出来的。因此亲证空性的菩萨,也可以套用《广论》中言语文字所说的:“则以正理正观察时,如其安住,应极明了见有自性。”依于阿赖耶识(如来藏)作正理观察,意识等有其功能性,有变异、有作用,然其变异与作用也只是阿赖耶识的部分体性,乃至因此能辗转生出万法。如是依于如来藏正确观察诸法有现象上的自性后,不妨再依阿赖耶识作正理观察生无自性性的意识等,也同样能矫正《广论》之邪说“然不可得故成性空”。正理观察依他起之意识等无自己的体性,有生则有灭,灭则无法,无法则是空无,既然是空无就不可能在无中再生有。因此,只有非有、非空之阿赖耶识,才是真正的中道观的基础。
《广论》429 页说:
如是根本圣智,是未能见色等生灭,岂彼是见生灭等无。观察有无自性之理,亦是未能得生灭等,非是量定生灭等无,故未辨别诸不堪忍正理观察与正理所破。根本圣智未见生灭与见无生灭,观察有无自性,理智未得生灭与得无生灭,混执为一。况现在人,即诸先觉亦有误解,故具慧者应细观察,善辨彼等。
宗喀巴的意思是:“观察无自性,不是否认有生灭的事实,而是观察是否有生灭的现象,有生灭就是表示无自性,没有生灭就是有自性,法有自性就是要破除。”宗喀巴主观上认为,一切法都是无自性,没有任何一个法有自性。如果真的是这样,就不必再费心思去观察分别一切万法,反正观来观去都是无自性,则观察何用?宗喀巴又批评印度根本圣智者从一切法摄归如来藏而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是无智慧力不能观察到色等法是有生有灭的,从般若中观的智慧说一切法胜义无自性也是不能辨别正理观察诸法生灭性的无自性;其实宗喀巴自己才是没有智慧,却以凡夫之无明来管窥证得根本无分别智的圣者所说之般若,本质上他完全读不懂《般若经》及《解深密经》等等经典。诸经的意思是,一切法说为无自性也对,说为有自性也对,而都只有依于阿赖耶识来说,才说得通。
《广论》429~430 页说:
由是因缘我非是说,较胜义量,诸名言识势力强大,及非是许,诸名言识破胜义量。然汝若说观察真实之正理,观察名言色受等境,若彼未得即是彼理之所破者,非但不能破除于他,返以世间共许之量破彼破者。
宗喀巴嘴巴说:“我不是说世俗名言的势力大于胜义量,也不容许世俗名言能破胜义。”其实他的心里却是:以世间共许之量破彼破者;最后他的意思还是:世俗能破胜义!他把胜义法贬低了。再从他所造的《入中论善显密意疏》作对照即可了然,《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6〈释第六胜义菩提心之三〉说:【非离世俗别有异体之真谛,即诸世俗法谛实空故,谛实空性亦即于世俗事上而安立故。】1 原来他的理论是:“胜义谛要依于世俗法才能存在,要是离开了世俗法就没有另一个不同的真实法体,就没有胜义法了,因为胜义法本来是世俗法里面的真实空,真实空是由世俗安立的缘故。”如是宗喀巴把胜义谛定位在附属于依他起无自性上,所以才有如此不如理的言语出现。如果胜义法要依于世俗法而有,那么此胜义法还有何殊胜可言?不如把世俗法之名称改成胜义法,才更契合宗喀巴的认知。
注1 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法尔出版社(台北),1991.4.1 初版1 刷,页175。
所谓“谛”者是诸法之真实极至,无过于此者。依如来藏故,世俗与胜义皆言谛,可见世俗与胜义有其不同的观察与修证要点及层次,世俗谛是指蕴处界诸法缘起性空,然必须依于涅槃本际的不生不灭才不会落入断灭空中,依止涅槃本际二乘人可断分段生死,可出三界轮回。胜义谛则是直指非空非有之如来藏阿赖耶识,菩萨证之可发起般若慧,悟后起修,可究竟成佛。而且胜义谛函盖世俗谛,不能说世俗可破胜义,或说胜义可独立于世俗之外,两者不是各别独立的。
两者是一体的两面,不一不异,除非入无余涅槃,否则不能分割。〔案:事实入无余涅槃,只是不再现行十八界诸法,仍然是没有分割世俗与胜义。〕所以,宗喀巴不必去比较世俗与胜义之高低,也不必破有、破无,盖世俗、胜义皆是“谛”故。
《广论》接著说:
入中论云:“若世与汝无所损,应就世间而破此,汝先与此世间诤,我后当依有力者。”其释论云:“我为破除世间世俗住极艰辛,汝今当破世间世俗,设若世间与汝无损,我亦于汝当为助伴,然彼世间定能损汝。”此说“我为破除世间世俗住极艰辛”者,是说为净此眼识等错乱心故,及色尘等错乱境故,策励修道,不许彼是正理所破,是由修道所破之事。次言“汝今当破世间世俗”等者,是中观师破彼实有依他起性。彼云我亦以正理破汝世俗出相同过,答曰,如我能破依他性,若汝能以正理破除世俗,我当于汝亦为助伴。此说若理能破,我亦不须为破彼故,修道难行是为所欲,故显正理非能破除诸世俗法。又说非但不能破除,若强破者反为世间共量所害。由名言识能害如是相似正理,故较彼等亦许力大。诸实事师以正理观察,破外境等世俗法时,仅是彼理未能获得,非彼能破。
宗喀巴说“我为破除世间世俗住极艰辛”,真是多此一举。世间蕴处界诸法本来是无常变异的,是由阿赖耶识所生,阿赖耶识也透过蕴处界诸法显现于世间,菩萨们才能亲证祂,依此正理又何须去破除世间呢?修道当然更不必去破除!如果修道是要破除蕴、处、界诸法,则破除之后,是入无余依涅槃,原来无余依涅槃里面不是断灭,而且根本就没有一个我存在涅槃里面,因为这个十八界我全部都灭尽了,只剩下实际如来藏存在,何须恢复阿赖耶识的本来面目,这个不是修道的目的。大乘行者必须利用虚妄之蕴处界诸法,去找这个真实不虚之心——阿赖耶识,找到之后,还是要利用虚妄之蕴处界诸法来修道成佛。因此世间蕴处界诸法不须灭除,也不应该灭除,所以宗喀巴说“我为破除世间世俗住极艰辛”,是因为他未能断我见,非但不能入于解脱道之门,更何况趣向般若中道之大乘解脱呢。
又宗喀巴说:“次言‘汝今当破世间世俗’等者,是中观师破彼实有依他起性。”如果宗喀巴辩说不是要破世间世俗有,是要破世间实有自性,这也还是说不通。依现象界来说,依他起之法,必定有其自性。譬如眼识能见色,四大有坚、湿、煖、动等性,由于这些自性的显现,才有世间的有法。宗喀巴说如果这些能以诸法无自性之理就能破了,那么他也不需要那么辛苦的修道要破除眼识的乱心分别了,而他们应成派中观师住于我见中却想要破世间依他起实有自性,根本就是缘木求鱼而不可得!因此,宗喀巴等否认有阿赖耶识,不论是说要破诸法有自性,或说要修道出离世间世俗有,悉皆不能成就。依于阿赖耶识来说,依他起之法是所生法,自体没有常恒不变的体性,说为无自性。但是无自性是依他起所显的现象,无自性不能生出依他起之法,无自性是依附于依他起之法才施设有或无自性,如果没有依他起之法,显然所谓的“无自性”即不能存在。所以宗喀巴说:“此说‘我为破除世间世俗住极艰辛’者,是说为净此眼识等错乱心故,及色尘等错乱境故,策励修道,不许彼是正理所破,是由修道所破之事。”他是做不到的。因为正理观察不是要破“眼识等错乱心,色尘等错乱境”,修道也不是要破除眼识及色尘等的功能性,这是不可以也不可能破除的。正理观察只是观察眼识及色尘等的虚妄,修道所要破除的是烦恼,不是要破除世俗眼识色尘等的功能。所以宗喀巴及其随学者,不要把时间花在不能破而硬要破的虚妄想象之世俗法有无自性上,而是应该把时间花在破除我见烦恼上为优先,宗喀巴就不需无谓地空叹“我为破除世间世俗住极艰辛”了。
《广论》431 页,宗喀巴依《四百论释》说:言破一切生者,谓于所破不加简别,凡是有生,一切皆破。言石女儿等者,谓破一切生,如石女儿及兔角等,一切作用空成为无事。若如是者,恐犯断无缘起之过,故不同彼,永离一切作用功能石女儿等之无生,当如幻等,破除实有或自性生。
又云:以诸正理齐此破除,齐此非破,如此辨别一处说已,余未说者一切皆同,定须了知。故自性寻求时,境上有性,正理能破,非破其有。说诸正理唯为寻求自性为胜,故彼正理,是为寻求自性有无。说正理破,亦是破除自性之义。
宗喀巴辩说:“并不是要破除其有,而成为空无事,如同石女、兔角;而是要破除实有或者是有自性所生,应如幻化等,否则有违背缘起之道理。”宗喀巴所说缘起道理,只不过是世间法之缘起性空的现象。这个缘起性空的现象,是依附于蕴处界诸法才能成立,而蕴处界诸法虚妄不实,是众因缘和合而生,若众因缘之一不存在,诸法即不存在,法不存在即是无法;故说不依真实因如来藏而说缘起性空就是空无事,说其是石女儿及兔角,并无过错。
如果宗喀巴不承认诸法是依于真实有的如来藏来说诸法空无事,不承认诸法依于真实有本来无生的如来藏而说诸法无生,而光说诸法无自性、如幻化,那正是堕于空无事,堕于石女儿及兔角。无自性的法并不能凭空而生,出生以后也不是凭空而灭,所以诸法的生与灭,必定有其根本因,若说没有根本因,诸法即成石女、兔角;一切诸法都必须有这个根本因如来藏,才能说诸法有生灭,才能说诸法如幻化,否则就会落入无因论的外道法中。《金刚般若经》说:“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唯有一法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即是诸法的根本因阿赖耶识,依于阿赖耶识,才能说“诸有为法如梦幻泡影”等等,否则即成虚妄想。离于阿赖耶识而说:“当如幻等,破除实有或自性生。”或说:“故自性寻求时,境上有性,正理能破,非破其有。”永远不能知解无生的道理,乃是犯了无因而只有缘起的过失的缘故。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