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壁鸠鲁学派的快乐主义,导致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自我的快乐作为最高的价值,而忽略追求自我快乐的作为可能造成他人痛苦等恶的危害。因此,伊壁鸠鲁学派也就显露其自身的矛盾,与他们所抨击的尊佑信仰者落入类似的逻辑矛盾,成为“戒不具足,见不具足”的邪谬思想。由此可知,即使能够正确地抨击错误的邪思,并不就代表自身拥有与解脱相应的智慧。必须能够正确指出邪思的谬误处,提出符合法界实相的真实理,并且是可以实证的法界实相,才能令有聪明才智的修行人,获得真正的利益,而实证解脱;若只抨击错误的邪思,而自己却只是提出另一种邪思,那么对于有聪明才智的修行人而言,仍然是不能获得真正的利益,无法解脱众苦。然而,比伊壁鸠鲁学派早七、八世纪的古印度,当时 佛陀面对尊佑信仰的沙门、梵志,经典中记载,佛陀开示圣弟子们,应该如何思惟正理来简择是非,并且以此正理来教化这些外道沙门、梵志等,让这些外道沙门、梵志也能远离邪见,趣向正道,如
《中阿含经》卷3:
(世尊告诸比丘:)于中若有沙门、梵志如是见,如是说,谓人所为一切皆因尊佑造者。我便往彼,到已即问:“诸贤!实如是见,如是说,谓人所为一切皆因尊佑造耶?”
彼答言:“尔。”我复语彼:“若如是者,诸贤等皆是杀生。所以者何?以其一切皆因尊佑造故。如是,诸贤皆是不与取、邪婬、妄言,乃至邪见。所以者何?以其一切皆因尊佑造故。诸贤!若一切皆因尊佑造,见如真者,于内因内,作以不作,都无欲、无方便。诸贤!若于作以不作不知如真者,便失正念、无正智,则无可以教。”如沙门法如是说者,乃可以理伏彼沙门、梵志。7
注7、《中阿含经》卷3〈3 业相应品度经〉(CBETA, T01, no.26, p.435, b15-27)
经文描述,佛陀说在修行人之中,如果某些沙门、梵志有下面这样的见解,有下面这样的说法,而认为:“一切人现今所有所为一切都是因尊佑(上帝)创造的。”佛陀到了他们的处所以后,就问他们说:“您们这贤达者啊!您们是这样的见解,而这样说:‘一切人所有所为一切都是因为尊佑(上帝)所创造的缘故吗?’”他们回答说:“是这样的。”佛陀就告诉他们说:“如果是这样的话,诸位贤达者全部都是杀生的人。为何如此说?因为一切能够杀生的能力都是因为尊佑(上帝)所创造的啊!”
佛陀运用尊佑信仰的逻辑矛盾指出:如果世间一切都是尊佑(上帝)所创造的话,那么信奉尊佑(上帝)的修行者,虽然号称修清净行,但其本质仍然是没有办法离开杀生的罪业;因为清净修行与杀生全部都是尊佑(上帝)所创造,既然是尊佑(上帝)所创造,被创造的人类,岂有能力将尊佑所创造的能力毁坏呢?如果人类有能力毁坏或违反尊佑(上帝)所创造的杀生能力,那么就反证尊佑(上帝)是没有能力创造一切。也就是说,一切并不是全由尊佑所创造,因为如果有众生能够灭除或违反尊佑(上帝)所创造的杀生能力,而成为不再造杀生业的有情,那么显然这种没有杀生能力的有情不应该是尊佑(上帝)所创造。既然众生能造杀生业,显然杀生就是尊佑(上帝)所创造而不能违逆,那么就没有可能修成不杀生的清净行。由此缘故,若是主张“人所为一切皆因尊佑造”,那么此人就永远不能远离杀生,成为杀生的人,而不可能成就真正不杀生的清净行。
佛陀继续表示:“同样的道理,各位贤达者!您们全部都是偷盗、邪婬、妄言,乃至是邪见的人,永远不能远离十恶业。是什么原因这样说呢?因为这些一切全部都是尊佑(上帝)所创造的缘故。各位贤达者!一切全部都是尊佑(上帝)所创造的话,这样的见解如果是真实的话,对于各人内在身心的诸法,以及因内在身心所推动的诸法,或者对于造作某些事业以及不造作某些事业的行为,您们就都没有希求,也都没有修行的方便可以改善啊!因为一切全部都是尊佑(上帝)所创造的缘故。各位贤达者!如果对于应该造作与解脱相应的种种法,或者应该不造作系缚的种种法,都不能如实知道这些法为真实的话,便是失去正念,也没有正确的智慧的人,也就是没有办法教导的愚痴人啊!”
佛陀说:“就像这样依实证沙门果的法门来为他们解说的话,才能够以道理来降伏这些沙门与梵志。”
佛陀举出主张“人所为一切皆因尊佑造”的沙门与梵志,同样都不能远离偷盗乃至邪见等等恶业,因为这些恶业都是尊佑(上帝)所创造而不能违反的缘故。因为既然“人所为一切皆因尊佑造”,那么一切内在身心受到节气所害,或者因为自我内在的无知而修外苦行,都将归诸于尊佑(上帝)的创造。因此对于应该作(如对节气的因应)或者不应该作(如不应该无知地选择自害)的种种法,就没有追求世间与出世间智慧的善法欲,也就没有善巧因应世间的智慧与出世解脱的方便智慧,只能祈求尊佑赐予平安与喜乐,除此以外,则无所能为了。若是连应该作什么或者不应该作什么都失去自我判断的准则,即使此人有聪明才智,只要一信受“一切皆尊佑造”的一神教思想,就必然失去与解脱相应的正念与正智,就必然成为解脱道中无可救药的愚痴人,而不能获得任何的利益了。
佛陀最后教导佛弟子们要依沙门法——可以实证沙门果之法门——的解脱原理来说法,才可以将科学且理性的道理来降伏这些见解错误的沙门与梵志。也就是说,只有与解脱的真正原理相应的沙门法,才能没有过失地利益一切修行人。若是主张与解脱的真正原理不相符的邪谬思想,将会产生严重的过失,必然会产生努力修行而唐捐其功的困境,对于修行也就无所利益了,如是修行人就不是真实沙门。所以 佛陀教导佛弟子应该以真正沙门法中的解脱正理,为这些外道沙门、梵志说明。这样就可以依此正理来降伏这些外道沙门、梵志的邪见,让他们可以接受正见而转入佛门中实证解脱。
由此可以显示,这类迷信于尊佑梵自在天创造世界与生命的一神教思想的修行人,他们虽然有世间的聪明才智,却必然陷于迷信无知的困境之中,无知于法界实相,因此必然导致对于解脱理论及方法的错误;不管如何地极持一神教的箴言,终将不能获得任何的利益。所以主张“人所为一切皆因尊佑造”这样邪见的人,就是对于实相的认知错误,所以堕落于 佛陀所预记的“戒不具足、见不具足”的过失中。因此这样的人也是属于解脱方法错误的一种,无法相应于沙门法而实证解脱,无法真正实证沙门果。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