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沙门(连载七)----蔡正礼老师(2)
注8、CBETA, T01, no. 1, p. 76, c19-28
舍利弗站在尚未成佛者的立场说:我对于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心中所念的法,我不能知道;但是 佛陀所说的总相法,我则能够知道:如来为我说法,愈说愈高、愈说愈妙地说有黑品法、白品法,因缘法、非因缘法,觉照法、不觉照法的总相。如来所说的法,愈说愈高、愈说愈妙,我听闻法义后,知道一一法义,都是究竟的法义;因此信受 如来是至真、是无上正等正觉,信受 如来的法是清净而纯善,并且可以学习而分别的,信受 如来的菩萨僧众是已经成就诸苦灭除的圣者;在种种的善法之中,对于佛、法、僧的信受是最上殊胜的。世尊实证所有的智慧而没有遗漏,也实证所有的神通而没有遗漏,三界世间中所有出家沙门或在家婆罗门没有能够与如来相等的人,何况有能够超出如来之上的人呢?
舍利弗说 佛陀心中的智慧,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但是佛陀所说的总相法,则是我们可以知道而分别学习的。由于对总相法的了知,因此可以知道 佛陀的证量确实是最正确的(至真)、是最高无上的觉悟;也可以知道 佛陀所证得的智慧是没有遗漏,也可以知道佛法的胜妙,因此也可以知道 佛陀的正法弟子众所组成的菩萨僧团,是已经成就灭除诸苦的圣者,因而愿意归依佛法僧三宝,成就最殊胜的归依善法;乃至可以因此知道任何世间所有的出家与在家的修道人,没有人能够与 佛陀的智慧相等,更何况有超越 佛陀的人?
那么什么是 佛陀所说的总相法呢?总相法是说法界中所有法的法性只有二种:第一种是生灭的法性(黑法、缘法、照法),依此法性的总相而成就断我见的解脱智慧,就是对于五阴十八界等等世间一切生灭法的总相完全了解而没有遗漏;第二种是不生不灭的法性(白法、无缘法、无照法),依此法性的总相而成就般若中道的实相智慧,也就是大乘实义菩萨的见道明心,实证异于五阴十八界而有不生不灭的白法、无缘法、无照法的第八识如来藏真实存在。由于大乘实义菩萨明心见道时,实证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种法性的总相智,因此可以知道 佛陀所证的智慧是没有遗漏与不足,因此可以知道 佛陀智慧的胜妙,再也没有任何的沙门与婆罗门可以超越 佛陀的智慧。
舍利弗说“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心中所念,我不能知;佛总相法我则能知”,即是说诸佛四种涅槃的究竟解脱境界,一切佛弟子皆不能真正知道;但是佛弟子若是大乘见道,实证断我见的解脱智慧与明心的实相智慧后,就可以知道法界中除了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种法性之外,再也没有第三种法性存在了。由于实证二种总相智的关系,正信 佛陀的弟子们就可以知道 佛陀是至真、无上正等正觉,佛陀的智慧确实是已经没有任何的遗漏而成就佛道遍知一切法了,因此 佛陀十号有名“正遍知”。
法界中绝对的清净纯善白品法(白法),就只有不生不灭的第八识如来藏,因为祂是法界中生灭诸法的根源,永远出生万法利益众生,又离见闻觉知而无害于任何众生;而生灭法相对于纯一清净的第八识如来藏,对众生而言不离分段生死与变异生死,皆非清净纯善之法,所以是黑品法(黑法)。生灭的诸法是因缘聚合而成之因缘法(缘法),而不生不灭的第八识如来藏不是因缘聚合而成之法(无缘法),法界即是由生灭的因缘法与非因缘聚合的第八识如来藏所构成,除此之外,法界中再无第三种法。生灭诸法本来都只是没有真实自性功能而只能觉照六尘境界(照法)之法,因此须要有不生不灭的第八识如来藏的妙真如性,由于不觉照六尘诸法(无照法)而无取舍,才能够平等地赋予诸法的功能,才使得诸法显现各种不同的功能而如实显现三界六道的因果不爽。因此,法界中的生灭法是黑品法、因缘法、照法,不生不灭法是白品法、非因缘法、无照法,由此二类法和合而成就法界的森罗万象。而法界中就只有如此二种法性,没有第三种法性的存在。诸佛已经完全彻知此二种法性,因此智慧无有任何遗漏,没有任何宗教的沙门或婆罗门可以超越诸佛。
密宗所信奉的伪经《金刚顶经》对于 释迦牟尼佛成道的否定,表示密宗根本不知道法界中唯有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类法性,因此才会对完整实证法界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种法性的 释迦牟尼佛进行否定。由此可知,《金刚顶经》根本不是佛教的经典,而是印度教性力派的信仰者所伪造的经典。如果密宗红黄白花四大教派信奉《金刚顶经》,那么就应该举出:法界中除了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类法性之外,还有哪一类同等级法性存在呢?只有在密宗已经证明法界中还有异于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类法性之法的存在,才能够说 释迦牟尼佛尚未成就佛道。
如果法界中确实只有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二类法性存在而已,那么已经实证此二类法性总相的实义菩萨们,或者有智慧判别法界中不可能存在第三类法性的修行人,便可以确定佛陀确实已经成就佛道。因此,凡是否定 释迦牟尼佛成道的经典,就是佛教中的伪经;凡是以否定 释迦牟尼佛为佛教教主而出现的宗教,乃至以否定、批判大乘法而出现的宗教或宗派,因为“相习近法”的关系,全都有可能违反十善法式而成就十恶法式,成为与地狱、饿鬼、畜生境界相应的邪教,因为与不正见“更相习近”的缘故。
西藏密宗虽然是十善法式皆破的典型邪教,但是诸佛菩萨对于邪教,仍然依广大无量的悲愍心与无慢行而以四摄法加以摄受。而诸佛菩萨利益邪教众生的四摄法,即是摧邪显正之法式。为什么摧邪显正即是对邪教有情的摄受呢?
《杂阿含经》卷32 第909 经:
聚落主白佛言:“瞿昙!无上调御丈夫者,当以几种法调御丈夫?”佛告聚落主:“我亦以三法调御丈夫。何等为三?一者柔软,二者刚强,三者柔软刚强。”聚落主白佛:“瞿昙!若三种调御丈夫,犹不调者,当如之何?”佛言:“聚落主!三事调伏犹不调者,便当杀之。所以者何?莫令我法有所屈辱。”调马聚落主白佛言:“瞿昙法中,杀生者不净,瞿昙法中不应杀,而今说言:‘不调伏者,亦当杀之’?”佛告聚落主:“如汝所言:‘如来法中,杀生者不净,如来不应有杀。’聚落主!然我以三种法调御丈夫,彼不调者,不复与语,不复教授,不复教诫。聚落主!若如来调御丈夫不复与语,不复教授,不复教诫,岂非杀耶?”调马聚落主白佛言:“瞿昙!若调御丈夫不复与语,不复教授,不复教诫,真为杀也。是故我从今日,舍诸恶业,归佛、归法、归比丘僧。”9
注9 CBETA, T02, no. 99, p. 227, c18-p. 228, a6
经中记载聚落主问 佛陀:“无上的调御丈夫,应当以几种法来调御世间的丈夫呢?”佛回答聚落主:“我也像您一样以三种方法调御世间的丈夫。是哪三种方法呢?第一种是柔软的方法;第二种是刚强的方法;第三种是柔软与刚强并用的方法。”聚落主问:“如果三种调御丈夫的方法,仍然不能调伏的话,应当如何呢?”佛陀说:“三种方法仍然不能调伏的话,就应该将他杀了。为什么呢?因为不应该令我的正法有所屈辱。”调马聚落主问 佛陀:“瞿昙法之中,杀生是不清净的,瞿昙法之中是不应该杀生的,而如今您为什么却说‘不调伏的话,也应当杀之’?”佛陀说:“就像您所说的‘如来的法中,杀生是不清净的,因此如来是不应该有杀法。’聚落主!然而当我以三种方法来调御丈夫,而对方仍然不愿接受而调伏的话,我就不再跟他说话,不再教导他,也不再劝诫他。聚落主!当如来调御丈夫不再与此人说话,不再教导他,不再劝诫他,岂不是佛法中说的杀了他吗?”调马聚落主说:“瞿昙!若是调御丈夫不再与此人说话,不再教导他,不再劝诫他,真的就是杀此人了。所以,我从今日开始,舍弃所有的恶法,归依佛陀、归依尊法、归依比丘僧。”
佛陀说祂也与调马师相同以柔软、刚强、柔软刚强等三种方式调御丈夫。诸佛菩萨对于相应于十善法式之正信大乘弟子 10,皆以柔软语的方式宽慰鼓励之,令其不畏三大无量数劫的勤苦修行;因为正信三宝的佛弟子并无严重的不正见,因此诸佛菩萨不须以刚强的摧邪手段而对治之。
注10、正法律乘中的大乘,已经含摄声闻、缘觉二乘。因为二乘法皆是由大乘法中析出,故二乘法无法独立存在于大乘之外,所以正法律乘的大乘已经含摄声闻与缘觉二乘。
针对相应于十善法式的天乘、婆罗门乘的广义沙门,诸佛菩萨则以柔软与刚强并举的方式调御之;因为天乘与婆罗门乘有相应于欲界、色界、无界色诸天的十善法,诸佛菩萨以柔软语赞叹其十善法式,并且劝慰其迈向解脱。但是天乘、婆罗门乘仍然有不顺于解脱、不符于法界实相的不正见。若是天乘、婆罗门乘以其不正见传播世间而不利于众生时,诸佛菩萨则必须以刚强的摧邪法式显示解脱正理,显示法界的实相,以矫正其不正见,令其回归正见以顺于解脱、以符于法界实相。所以,对于正法律乘中天乘与婆罗门乘,则以柔软刚强并举的方式调御之。
对于相应于十恶法式的邪教,由于邪教之所以成为邪教,就是无有相应于大乘、婆罗门乘与天乘的丝毫正见,因此对于众生而言,无有丝毫的利益。纵然邪教有时也建立不杀生等等十善法式,但是其宣扬十善法式的目的,只是为了包装其十恶法式的本质。例如,前举智慧与慈悲皆是佛法中纯善之法,但密宗将明王、明妃拥抱相交作为“悲智和合”的表徵,即是以善法名相包装其恶法之具体事例;又如密宗宣称被他们所杀食的有情,他们以观想之法把被吃有情送往极乐世界即是慈悲,亦是以善法名相包装其杀食有情的恶法具体事例。因为邪教对于众生有极大的不利,因此诸佛菩萨为救护众生,只能采取刚强的摧邪法式以摧灭其邪见;对其所宣扬虚假的十善法式,则不能以柔软语有所赞许。
有人说: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说法;不同的宗派,也可以有不同的讲法;各个宗教或宗派,各自说自己的法就好,何必管到别人的说法呢?各个宗教或宗派应该和谐相处,何必去摧邪显正呢?何必相互批评呢?这样的讲法并不正确。广义沙门中确实有残害众生的邪教,乃至正法律乘的正教之中,亦有天乘、婆罗门乘与大乘的层次差别。因为诸佛菩萨悲愍于一切众生,因此要救护一切众生回归正法律乘,乃至回归大乘而究竟解脱成就佛道。
如果对于不顺于解脱、不符于实相的邪见不加以破斥摧灭,那么众生将被不正见所系缚而永远流转于三界生死苦之中,乃至经常长劫沉沦于三恶道中。因此,佛陀说:若如来调御丈夫,不复与语,不复教授,不复教诫,岂非杀耶?也就是说,诸佛如来如果对于众生不顺解脱、不符实相的邪见,愿意见到众生与邪见、邪教和谐相处,不再以刚强之摧邪法式说法矫正之,不再以刚强之摧邪法式教导指正邪见众生的邪谬之处,不再以刚强之摧邪法式警告众生邪见将导致沉沦于地狱、畜生、饿鬼的境界,那么就是诸佛如来无慈无悲于众生,也是诸佛如来见死不救而杀害众生的法身慧命。乃至因为众生相应于天乘与婆罗门乘的十善法式,而不知解脱正理、不知实相智慧;如果诸佛如来只以柔软语赞许其十善法式,而不以解脱智慧与实相智慧摧灭其邪见,愿意见到众生与天乘、婆罗门乘的不正见和谐相处,那也是诸佛如来的无慈无悲,也是诸佛如来铁石心肠而不愿意救度众生解脱三界的生死流转。
然而,诸佛如来在成佛之前皆已勇发十无尽愿,愿度一切众生永无穷尽。因此,诸佛如来皆愿一切众生远离邪教进入正法律乘中,乃至从正法律乘的天乘与婆罗门乘中迈向大乘。而众生之所以能够从邪教中转向正教,从正教中逐步升进于大乘中,都要仰赖于诸佛如来率领大乘菩萨僧众不舍广大悲愿,愿意不辞辛劳,于充满诸苦的人间中共同摧灭邪见,而显示解脱正理与法界实相,以此救护众生。因此,一切正信佛弟子,乃至一切广义沙门,应该深体诸佛菩萨摧邪显正救护众生的广大悲愿,学习正见而仔细分辨真假沙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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