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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中观(连载53)----游正光老师

[第151期]  发表时间: 2022-10-26 14:35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第二节法与次法的修行

  有很多学佛人修学佛法多年,乃至“游心法海六十年”的出家人,仍然无法窥见佛法殿堂,以及了解佛法殿堂中到底有什么内涵,主要因素之一,在于不懂法与次法的因缘及次第,以致修学佛法多年仍无所成,乃至旁生误解,甚而毁谤三宝等。基于此,笔者藉此机会说明:什么是“法”?什么是“次法”?“法”与“次法”到底有什么关系?修学的因缘与次第到底为何?与佛所说的五乘又有什么关系?能够如实了知这些道理,在佛法的修学与实证上,才不会懵懵懂懂、才不会唐捐其功,得以事半功倍,加快脚步来成就解脱与成佛之道。所谓的“法”,就是在学佛的不同阶段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学人在某一阶段所要完成(实证)的果德。所谓的“次法”,则是在达成这个目标、这个结果(证法)之前所应知、应修的诸法,也是需要具备的种种条件。譬如大乘学佛人最首要的目标,就是要明心证真如,这就是六住位菩萨要转入七住位时所必须亲证的“法”。然而要证得真如这个法,得要有种种次法来庄严,第一是要能值遇真善知识,随顺其教导修学,包括锻练定力、培植福德、降伏性障、熏习般若正知见,依四加行断我见、建立参禅正知见等,具足圆满这些次法条件后,才能于因缘成熟时得以一念相应慧,证得真如这个法;说得明白一点,次法就是基础、条件,法就是目标、结果。

  又譬如未来世想继续保有当人的资格,就要受持五戒,并且不违犯五戒,未来世才可以继续当人而不堕三恶道;其中,要了知并受持五戒、不违犯五戒等条件就是次法,而受持五戒以及不违犯五戒,最终的结果,就是来世可以继续当人,这就是所获得的法。又譬如想成为真实义菩萨,应具备的次法就是要发菩提心、行菩萨六度、寻找教导八识正理的真善知识、断我见、建立参禅知见等,一念相应而明心证真实“法”,成为七住位不退菩萨。学人于次法的条件圆满具足下,才可能圆满证法的果德;如果没有具足圆满次法条件,当然不可能成就证法的结果。由此可知:次法与法是相关联的,前者是证法之前必须具备的条件,后者是次法所趣向的果德;次法是达到法的条件,法是圆满次法才能获致的结果,两者密不可分。同样的道理,由于修学佛法的过程并不是只有一个阶段而已,而是有很多阶段,而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对应的次法与法存在,因此菩萨若想成就佛道,就必须(历经三大阿僧只劫)依序完成菩萨道五十二个阶位的次法与法,才能成就最终的法—成佛。然而每一阶位都有其应完成的次法与法,菩萨于完成上一个阶位的“法”以后,才能具足修证下一个阶位的次法与法;如是次第经历圆满五十二阶位的修证内涵后,最后才能到达最终的法果—成佛。

  以此类推,佛法所说的五乘当然有其相应之次法与法的因缘及次第,今举经文来说明:

  尔时究罗檀头婆罗门即取一小座于佛前坐。尔时世尊渐为说法,示教利喜:施论、戒论、生天之论、欲为大患、上漏为碍、出要为上,分布显示诸清净行。尔时世尊观彼婆罗门志意柔软,阴盖轻微,易可调伏,如诸佛常法,为说苦谛,分别显示,说集圣谛、集灭圣谛、出要圣谛。时究罗檀头婆罗门即于座上远尘离垢,得法眼净,犹如净洁白叠易为受染。檀头婆罗门亦复如是,见法得法,获果定住,不由他信,得无所畏,而白佛言:“我今重再三归依佛、法、圣众,愿佛听我于正法中为优婆塞,自今已后,尽形寿不杀、不盗、不婬、不欺、不饮酒。”1

  凡是有众生来请法,佛一定会观察他的因缘观机逗教,通常不会一开始就讲很深的道理,都是先从基本的次法开始说,譬如布施、持戒、生天之论等人天善法,宣说三界世间及因果循环的道理,“种如是因,由如是缘,得如是果”,让众生相信因果真实存在及了解三界的世间相。待众生相信三界世间的因果道理后,佛才会再依众生需要渐次为说更深的法,譬如五欲不净、上漏为碍、出离为要等法。如果众生信受三界的确不净、应该以出离三界生死为要,佛就再为众生宣说二乘四圣谛乃至缘觉法,以及为菩萨宣说菩萨法。所以在四阿含中,多处可见佛说法之次第如下:刚开始先讲布施的道理,观察这位众生是否欢喜接受布施的法?如果他不喜欢听闻布施的道理,佛就知道这位众生本性悭贪,福德因缘仍不具足,佛就不会再讲更深入的持戒之法,要让这位众生继续去修学布施、培植福德,以免因为悭贪而下堕饿鬼道,来世无法保有当人的资格;所以在这个阶段,应修的次法就是相信布施的因果,法就是成就布施功德而继续保有当人的资格(还必须不违犯杀盗淫妄之重戒)。如果这位众生信受、喜欢布施的道理,表示这位众生愿意布施培植福德,佛才会继续讲更深的持戒道理,开示持五戒可以保住人身;如果这位众生听了戒法不生欢喜,表示这位众生不乐意持戒,则他未来世失去人身的机会很大,佛当然不会继续开示生天之论的法,必须先让他继续修学布施及持戒以保有当人的资格;所以在这个阶段,趣向“持戒”的次法就是信受持戒的因果等,法就是成就持戒功德,继续保有生而为人的资格不失,未来才可能修学生天的方法。如果这位众生听闻后喜欢持戒之法,佛才会再为他开示如何生欲界天的方法;如果这位众生听闻了生欲界天的方法(加修十善)不喜欢,表示他的因缘到此为止,佛也不会继续开示更深入的法,就让他继续去培植生欲界天应有的条件;所以在这个阶段(趣向欲界天),次法是加行十善业以圆满生欲界天的条件,法是成就往生欲界天的功德。如果这位众生喜欢听闻生欲界天的法,则佛就会继续开示:欲界天之五欲虽胜妙于人间,却仍是不净,应该远离欲界天而修学往生色界乃至无色界天的法。如果这位众生听了“五欲不净”不生喜乐,表示这位众生执著五欲,佛就不会继续为他开示“上漏为碍”的法,他的因缘就到此为止,让他继续去熏习以圆满离欲界的条件;所以在这个阶段,这位众生应修的次法就是继续熏习“欲为大患”以生起出离欲界的心,并且还要有未到地定、降伏五盖等条件,法就是出离欲界。如果这位众生听了“欲为大患”很欢喜信受,而想往生色界或无色界,佛则继续为他开示往生色界、无色界之条件,乃至宣说无色界仍然有漏,不是真正得解脱的地方,应该以出离三界为要,如果不出离三界,就会不断地在六道轮回生死。如果这位众生听了“出要为上”不喜欢,佛也不会继续为他开示出离三界的解脱道法,他的因缘到此为止;应该让他继续熏习“上漏为碍、出要为上”到他生起出离色界、无色界之心,佛才会继续为他开示四谛八正等解脱道法要。所以在这个阶段(趣向“出要为上”),次法就是去熏习“色界、无色界法仍是有漏、为碍”的知见,法就是生起出离三界生死的意乐。如果这位众生听到有出离三界的方法很喜欢,佛就知道这位众生有出离三界的意乐,而且心意调柔,可以为他开示声闻四圣谛等法;因此缘故,这位众生未来就可以成就声闻初果的法眼净,乃至成就四果阿罗汉。所以在趣向解脱果这个阶段,次法就是熏修四圣谛八正道等内涵,以及在蕴处界中详细去观察诸法的苦、空、无常、无我以确认其虚妄性等,如实知苦、断集、证灭、修道;法就是声闻初果乃至四果阿罗汉。由此可知:佛为众生开示时会观察因缘,一一为众生说相应的法,不会躐等而过;待众生在这个阶段的次法因缘成熟了,得以证法之后,才会继续开示下一阶段更深入的次法与法。所以说,学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有次法与法需要完成,待这阶段的次法与法都完成了,才去进行下一阶段次法与法的修证。从这里告诉大众:佛宣说佛法不仅有其因缘与次第,包括次法与法的关系,而且还特别强调这是诸佛常法,也就是诸佛为众生开示时所恒常使用的方式,所以身为佛弟子应该效法世尊观察因缘,次第来为众生说法,不仅可以快速提升众生的道业,而且也能快速缩短自己成就佛菩提道之时程。

  不仅释迦世尊如是开示次法与法的因缘及次第,当来下生弥勒尊佛也遵循诸佛常法作同样开示:

  云何名为善说正法?谓于时时能善宣说初时所作无倒言论,所谓施论、戒论、生天之论,于诸欲中能广开示过患、出离、清净品法,又于时时宣说超胜四种圣谛相应言论,所谓苦论、集论、灭论、道论。2当来下生弥勒尊佛也如释迦世尊一样,观察众生因缘后,依序开示施论、戒论、生天之论、欲为大患、上漏为碍、出要为上,待这些阶段的因缘及次第都开示完后,众生也都能够接受,才开始宣说解脱道的四圣谛,让众生可以实证声闻初果乃至四果,最后得以出离三界生死流转。

  然而讲到这里,也不过是二乘法中的声闻法而已,还有缘觉法及大乘菩萨法,佛还没有宣说,所以佛观察当时众生根性因缘,也为声闻众开示缘觉法,才会有后来十因缘“齐识而还,不能过彼”(穷究诸法的缘起就只能推到本识为止,没有一法能超越本识而存在),以及依据十因缘“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的八识正理所施设之十二有支因缘法的开示。并且于阿含时圆满后,由于诸大弟子已有能力出离三界,众生对佛的开示有极大信受力,佛观察众生因缘成熟,开始为大众分别宣说二转法轮般若诸经,阐释不落两边的中道观、别开教外别传明心见性的法,以及于三转法轮方广唯识时宣演一切种智,让菩萨依循完整的佛道次第及内涵,得以次第圆满佛菩提道。所以诸佛出现于世,最终的目的不是在于人乘、天乘、声闻乘、缘觉乘的教授,而是在唯一佛乘,要让众生得以圆成佛道,如佛在《妙法莲华经》卷1开示:

  佛告舍利弗:“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诸有所作常为一事,唯以佛之知见示悟众生。舍利弗!如来但以一佛乘故为众生说法,无有余乘若二若三。舍利弗!一切十方诸佛,法亦如是。”3

  佛已经很清楚开示:如来教化众生唯一佛乘而已,没有所谓五乘、三乘之分,都是唯一佛乘。所以,所谓的五乘、三乘只是佛摄众的方便施设,在《妙法莲华经》中特别举了七个譬喻阐释此理,以下举其中的三个例子来加以说明。第一个例子是卷2〈譬喻品〉中有关三界火宅及三车(羊车、鹿车、牛车,分别代表声闻乘、缘觉乘、佛乘)的开示。佛说有一大富长者年衰老迈,财富无量,其家广大,广有童仆;一日,忽有火起,焚烧舍宅,而仍有诸子于宅中嬉戏不知危险;大富长者便以善巧方便,告诉诸子门外有种种珍玩奇异之物,分别放在羊车、鹿车、牛车上(随诸子所爱乐故作此三车之说),诱引诸子出离火宅;待诸子出离火宅后,大富长者给每个孩子的都是最好的大白牛车。佛陀以这个譬喻说明三界犹如火宅,无有一处是安隐处;门外羊车、鹿车、牛车则譬喻为声闻乘、缘觉乘、佛乘,以其羊车、鹿车度人有限,不如牛车的佛乘广大可以度很多学人,因此佛只教化众生唯一佛乘。所以佛是先以三乘之法诱导众生出离三界火宅,再为众生说三乘唯是一乘,引导众生至究竟安隐处。

  第二个例子是卷2〈信解品〉中,大迦叶菩萨以“穷子喻”说明有关大乘法深妙令人难以信受的开示。有一大富长者之子年幼时舍父逃离他国,待子长大,仍然贫穷无依,后渐游行回到大富长者家门前,为大富长者所识;然大富长者饶有财宝,知穷子难以接受大富长者是自己父亲的事实,故密遣二人说服穷子来己宅中除粪二十年,于此当中藉机接近以渐除穷子的卑劣心想。后来大富长者有疾,自知将死不久,准备让穷子接手自己的金银珍宝及诸库藏,然因穷子仍然不舍以前之下劣心,所以大富长者先让穷子独自经营一阵子,使其不再有下劣心想。当大富长者知道穷子已舍下劣心后,于临命终前,大富长者命穷子知会亲族、国王、大臣、刹利、居士等前来,并于会中宣布穷子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儿子,并将自己的财富交付给穷子经营。这个譬喻告诉大众:二乘人乐于小法,不乐于大乘法,如果要让二乘人舍弃小法而趣入大乘,很多人一时无法改变小乘心态,如来因此以种种善巧方便,让二乘人愿意舍弃小乘人之心态,发起佛菩提心而回心大乘,让佛弟子们得以趣向佛菩提,最后可以圆成唯一佛乘。

  第三个例子是卷3〈化城喻品〉有关二乘小法是佛方便施设的开示。佛说有一导师将导众人过五百由旬险难恶道以求珍宝,但途中人多懈怠,不能复进;此导师有善巧方便,于险道中过三百由旬处,化作一城,让大众入此化城休息;但是大众于此化城却生已度想、生安隐想。待大众得以止息不复疲倦,这位导师遂将化城化去,再告诉大众珍宝就在不远处,大众因此随大导师一起前往珍宝处行去。佛随后即告诉大众,由于二乘人心性怯弱下劣,因此佛以方便力于佛道中施设一化城,让众生得以止息,而此暂时的止息处,即是二乘涅槃;待大众证得二乘涅槃后,对佛生起很大信心而愿意听从佛语继续前行,佛遂说明此二乘涅槃只是化城,并且告诉大众真正珍宝所在处—唯一佛乘,引导大众回小向大往佛菩提方向迈进,让大众可以实证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乃至未来可以证得无住处涅槃之佛地大菩提果。这个譬喻告诉大众:二乘无余涅槃,并不是真正安隐处,乃是佛所方便化现的化城,佛陀最终都是要教导众生归向于究竟安隐处——佛菩提的大般涅槃——无住处涅槃。

  综合上面所说,不论是五乘,或者是三乘菩提法道,乃至于唯一佛乘,都有其相应的次法与法之次第。人乘不外乎要行施论、戒论,以保有人身资格才好修行;天乘则是于施论、戒论具信而受持奉行以后,才能转进修学生天之论的阶段。虽然天乘较人乘殊胜,但欲界天仍然有欲为不净之大患,色界及无色界天亦是有漏为碍,皆不离三界轮回生死之苦,应以“出要为上”。[编案:人天乘其实只是为让众生趣向佛法的前方便,是三乘菩提共同必修之次法,目的是要令众生培植三乘菩提果的趣向及圆满见道所须之条件。]所以佛在《妙法莲华经》卷2〈譬喻品〉以三界火宅为譬喻,告诉大众三界不是真正安隐之处;待众生有出离三界的意乐时,佛就先为大众开示声闻法以及缘觉法,让二乘人得以证得大乘四种涅槃所摄之二种涅槃—无余涅槃、有余涅槃,这也就是《妙法莲华经》卷3化城喻品〉所说的“化城”。但是二乘涅槃这化城还不是究竟安隐处,待二乘人已于二乘涅槃得以止息,以及对佛产生极大信心后,佛再将此化城化去,将导大众往究竟安隐处——唯一佛乘,让菩萨亲证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乃至未来得以成就最究竟涅槃—无住处涅槃;这即是佛道所应证之四种涅槃,其中有余及无余二种涅槃共二乘,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及佛地乃证之无住处涅槃则是不共二乘的二种涅槃。然而要从二乘根性转入大乘种姓实不容易,要二乘人去除下劣心想,转而对大乘法生起意乐及乐于修学,则需要有种种善巧方便才能成办,这也是佛在《妙法莲华经》中所说的真实道理;所以〈信解品〉中,摩诃迦叶菩萨才会说大富长者让穷子除粪(譬喻如来先教以解脱道法让二乘人去除三界惑),来渐除穷子下劣心想,以及后续让穷子掌管家里库藏金银珠宝之种种善巧方便(譬喻如来第二、三转法轮开演大乘般若唯识法藏),最后由于穷子心量增广堪能继承家业(譬喻摩诃迦叶这些大阿罗汉们已经回小向大,发起菩萨性而愿意绍隆佛种、继承如来家业),成为大富长者,也就是譬喻已经获得了如来知见宝藏,被世尊授记成佛了。这些譬喻分明告诉大众,佛出兴于世,虽然方便说有五乘、三乘之分,实则唯一佛乘而已,这也就是佛在《妙法莲华经》卷1之开示:“如来但以一佛乘故为众生说法,无有余乘若二若三。”所以佛为了让众生能够进入唯一佛乘,先施设方便说有五乘、三乘,再宣说实则人天乘及三乘皆摄归于唯一佛乘。因此缘故,佛陀说法有前后三转法轮之分,各有其说法之因缘与次第,以及次法与法之间的关系:在初转法轮时期,先宣说趣向涅槃之种种次法,让弟子可以依四圣谛、四念处观、八正道、十因缘、十二因缘等法观行蕴处界虚妄,让二乘人可以证得解脱道法—初果到四果乃至缘觉果,最后证得二种涅槃:有余涅槃、无余涅槃;于多数大弟子都证得二乘涅槃后,佛陀才转进下一阶段的二转法轮。

  所以初转法轮是随顺娑婆众生爱乐二乘小法之因,故世尊藉缘为二乘人宣说四圣谛、四念处观、八正道、十因缘、十二因缘等法与次法,依教奉行者最后得以圆满初转法轮诸法功德—可以证得有余涅槃、无余涅槃。于初转法轮功德圆满后,转进二转法轮中,佛为弟子宣说实相般若智慧的法与次法,让爱乐二乘小法之人心量渐增渐广,不再爱乐趣入涅槃,回小向大并转而乐于修学菩萨法,乃至能够证得“法”—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如实转依而初分发起法身德、解脱德,以及般若智慧之般若德,并以总相智为基础,配合渐次断除性障等次法,来进修相见道的别相智,最后得以圆满相见道应修证之法而圆满十回向位,因圆满亲证二转法轮般若诸法之功德而转进第三转法轮实修,进入地上菩萨阶位。所以二转法轮是佛以二乘人回小向大为因,为诸菩萨宣说般若智慧等法与次法为缘,让菩萨最后得以圆满二转法轮之功德—次第圆满十住、十行、十回向位之现观,以及断尽三界爱之现行,可以入无余涅槃而不入,故意起惑或留惑润生;菩萨因而转入正下一阶段,开始第三转法轮唯识诸经的修证。于第三转法轮中,佛为地上菩萨宣说一切种智的法与次法,让诸菩萨渐次证得道种智,乃至未来得以圆满一切种智,证得大菩提果的究竟法—佛地无住处涅槃。所以第三转法轮是佛以地上菩萨为缘因,为诸地菩萨宣说道种智、一切种智等法与次法为缘,最后得以圆满三转法轮功德—成佛之道宣说圆满。

  说到这里,不知读者是否有豁然开朗之感觉?那就是笔者在第一章已经很清楚说明佛法主要道有二:解脱道及佛菩提道,并且解说这二个主要道其实都摄归于佛菩提道,也就是三乘最后都摄归于唯一佛乘。并且在第二章已广说三乘菩提之共道与不共道:共道的部分是同有解脱德,不共道的部分是菩萨有法身德及般若德,二乘则无。接著在第三章广说法身的种种内涵、法身的种种自性。在第四章说明以证得之般若智慧来观待初转、二转、三转法轮之内涵到底有何差异,观察结果发现世尊都是以真心第八识的立场来贯穿三乘法义,有时用隐喻的方式,譬如在初转法轮以如、我、本际等名来隐说真心如来藏;有时用烘云托月的方式,譬如在二转法轮诠释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等诸法与真心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等不落两边之中道的关系,也就是诠释空相、空性心,以及空相与空性心两者之间的关系非一非异;在第三转法轮则广开演阿赖耶识一心有八个识(第八识如来藏及其所生之七转识),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等诸法都是以真心如来藏为根本因,是真心如来藏藉著种种缘而出生,摄属于真心如来藏之局部体性,所以说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等一切诸法与真如非一非异等。

  然而这样的甚深法义难闻难信、难解难证,不是每一位众生都能信受及了解,所以才会有众生走上岔路;因此在第五章、第六章中广说三乘歧路有哪些,这些岔路将导致众生无法与三乘菩提相应,更遑论能得解脱及成就佛道。也因为这样,佛观察众生因缘成熟时下生人间,而佛唯以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开示佛的所知所见,让众生得以悟入佛的所知、所见。

  释迦世尊用四十九年的时间完整开示人天乘以及三乘菩提的内涵,最后都摄归于唯一佛乘,无有余乘若二、若三。读到这里,应当可以了知,佛真的是大慈大悲,为了度化众生,不惜以人天至尊之身诞生人间,以欲界人身在人间说法四十九年而三转法轮,施设三乘菩提,以种种次法与法等善巧方便为众宣说,都是为了让众生最终能亲证无住处涅槃之大菩提果,而不是人天乘的世间有漏福果,以及声闻乘、缘觉乘等解脱道小果。(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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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长阿含经》卷15,《大正藏》册1,页101,上14-26。

  注2《瑜伽师地论》卷25,《大正藏》册30,页418,上23-27。

  注3《妙法莲华经》卷1〈方便品第2〉,《大正藏》册9,页7,上29-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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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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