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单元中,我们依序说过了“一切最胜故”的八识心王,“与此相应故”的五十一心所法,“二所现影故”的十一色法;今天我们则要继续说明“三位差别故”。
所谓三位差别故,就是指心不相应行法。而心不相应行法是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总共有二十四个法。这二十四法为什么叫作不相应行呢?意思是说,这二十四个法不像色法、心法、心所法等有实质的体相,它是依心王、心所、色法等三法分位假立之法;这二十四法与前三位,也就是色法、心法、心所法,是非一非异的。所谓非一的意思是说,前三位的法有体相,而这二十四法却无体相,所以说非一;而所谓非异则是说,这二十四法虽是无体相的假法,却有作用显现出来,但是这作用并未离开前三位的作用,因此叫作非异。也就是说,这二十四个法是依前三位而建立,自己并无体相可得,所以是分位假立之法。这心不相应行法分别为: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报、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方、时、数、和合性、不和合性等,总共有二十四个法。由于时间的限制,我们无法在这里一一为各位说明,留待未来在《正觉总持咒》中再作详细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