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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印与史观(2)

[第二期]  发表时间: 2016-07-07 11:58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增壹阿含经》〈马王品〉说「凡是证得空三昧者,便可以成就佛道」74——二 乘人所认知的佛道。可见实证声闻空三昧是解脱的开始,是迈向成就佛道而究竟解 脱的基础,也是进修大乘空三昧的基本见地;然而大乘法中究竟的空三昧,在佛教 中是尊贵难证的,即使是在专讲声闻解脱道的《阿含经》中也如是说: 已得空三昧,便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75 若空三昧只是近乎世俗人「看得破」的证得,则凡「看得破」的世间人皆应已 成就罗汉道,而真正看得破的明心菩萨们应已成就佛道,不必再进求佛道。现量事 实则是:「看得破」的世间人仍然具足我见、我执烦恼而流转生死,近乎世俗人看得 破的声闻初果人,也还具足思惑而未离贪瞋痴三毒;断我见又明心的第七住位菩萨 们,乃至眼见佛性而进得十住位「世界、身心如幻观」的菩萨摩诃萨们,真能看得 破了,也都还有思惑及习气种子待断,也都还有十度波罗蜜等着二大阿僧祇劫中精 勤修习,距离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尚且还极遥远;唯有具足证得空三昧的人才能成 佛,然而声闻空三昧却是声闻初果人就已实证,大乘空三昧却是七住菩萨即已实证, 却是要到佛地才能具足的。由此可见空三昧的证境有浅深不同,不应一概而论,释 印顺怎能将具足证得空三昧、无所有三昧的人,说为法眼净的初果人?而说只是知 见清净?而且释印顺所说「要体证到法法归灭,不可得,才能我慢毕竟断」,也只是 阿罗汉的证境,距离成佛的时地,还有超过 2.7 个阿僧祇劫之遥,显然是无法具足 大乘空三昧的,故说释印顺所说违反现量、比量、至教量。 再者,「禅定」又名「九次第定」,其中前八是世间禅定,最后「灭尽定」是不 共外道的「出世间禅定」76。「九次第定」从名称即知其证得是有「次第性」的。释 印顺为支持「三三昧是空定定境」,却又认为需要靠禅定来加强压伏;既与禅定有关, 即必须改动三三昧及小乘三法印的次序,已如前述。但是,释印顺改动《杂阿含经》 80 经三三昧的次序为「空→无所有→无相」,以对应四无色定「空无边处→识无边 处→无所有处→非非想处」之次序,但是仍然不能避免地遗漏了「识无边处」而无 法对应,故违反至教量及比量,亦违反无色界及四空定的现量。
又,依释印顺的主张「三三昧是禅定定境」,则其证得必然是有「次第性」的,而 且证得「下地定」不一定能够证得「上地定」,然而三三昧中证得「根本法印」之「空 三昧」时,亦都同时证得「无相、无所有」或「无愿、无相」等等「对治法印」77, 故与释印顺唯得其一的说法不符。至教量如下: 《增一阿含经》〈马王品〉: 若得是空三昧,亦无所愿,便得无愿三昧。以得无愿三昧,不求死此生彼, 都无想念时,彼行者复有无想三昧可得娱乐。78 《杂阿含经》80 经: 若有比丘作是说:「我得空,能起无相、无所有、离慢知见」者,此则善说。79 《增一阿含经》〈马王品〉及《杂阿含经》80 经皆一致说「证得空三昧,便能 证得其余三昧」,此种教理与本文前节所探讨有关。因为「空三昧」是「总对治」, 是以灭尽五蕴而证得;「对治法印」是「别对治」,故仅以一蕴的灭尽为「别对治」。 此外,三三昧皆是智果、智功德,既然是解脱智慧,当发起智慧灭尽将五蕴作为我 及我所的见解而证得「空三昧」时,同时证得其余三昧是必然的道理;初果人所得 三三昧与四果人所得三三昧,只是有否究竟的差别罢了。因此,本文提出「对治说」 是具有证据力及诠释力的。 综合上述所说,释印顺主张「空等三三昧是不够的」,正是以生灭法史观的「演 化说」来否定三三昧是法印智慧的具体证据。然而,释印顺主张「演化说」的生灭 法史观,必须以不诚实的手段变动文献证据及以违反三量的方式,才能牵强附会而 成立,显见生灭法史观确实是错误的。从文献学及诠释学的角度,释印顺对佛法及 「法印」都采取「演化说」,是不具证据力及诠释力的,因为释印顺的见解,是依先 所预设的成见而对文献作了错误的取材,然后加上错误的诠释;并且在今人著作中 亦已举证阿含圣教,证明释印顺佛法演化说的错误80。本文提出「根本法印」及「对 治法印」的「对治说」,是切合文献证据及教理诠释力,并支持「不生不灭法史观」的适法性81。 又,释印顺以「生灭法史观」将佛教在印度的历史,以小乘三法印划分为三期: 第一期「诸行无常」,第二期「诸法无我」,第三期「涅槃寂静」。以此建立佛教「教 理发展」的「三时教」。其实佛教历史的发生与法印演化无关,释印顺将三法印强行 套用于佛教在印度的历史时期上而建立其特有的「三时教」,目的在深化其「演化说」 所主张的「大乘非佛说」。然而「教理发展说」代表的意义是:佛教教理在释尊创立 时是不完备的,是经过后人的「教理发展」而逐渐完备,才能达到究竟「涅槃寂静」; 言外之意为:释尊尚未成佛,所说法义犹未圆满而有缺陷,最多只能是亲证阿罗汉 果罢了。释印顺如此说: 二、自教理之发展言之:亦有三时,即初二期为初时教,第三期(含得二期 之末及四期之初)为中时教,四五两期为第三时教。初时教以「诸行无常印」 为中心,理论、修行,并自无常门出发。实有之小乘,如说一切有部,其代 表也。第二时教以「诸法无我印」为中心,理论之解说,修行之宗要,并以 一切法(无我)性空为本。性空之大乘,如龙树之中观学,其代表也。第三 时教以「涅槃寂静印」为中心,成立染净缘起,以无生寂灭性为所依;修行 解脱,亦在证觉此如来法性。真常(即常谈之「妙有」、「不空」、「中道」) 之一乘,如『楞伽』、『密严经』,其代表也。后之秘密教虽多不同之解说, 于真常论而融摄一切事相耳,论理更无别也。82 「教理发展说」认为佛教教理是次第性发展而成立的,其顺序是「诸行无常→ 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但此次序却与释印顺在上述「三三昧与三法印的关系」中小 乘三法印「诸法无我→诸行无常→涅槃寂静」的次序自相矛盾,违反比量之一致性; 这已证明释印顺的说法是在预设立场下演绎出来的,否则即不会有处处违背三量而 且处处自相矛盾的错误说法可供简择。 释印顺的「教理发展说」主张:第一时,从佛世至释尊入灭后四百年是「诸行 无常印」;第二时,从佛后四百至七百年间,以龙树中观为代表是「诸法无我印」; 第三时,佛后七百年以降是「涅槃寂静印」。83 这是严重错误的说法,不符佛教史观;但本文对于其历史分期以及宗派教义与定位等等内容,限于篇幅,暂不予探讨。 今就法印史观相关部分,限于篇幅,亦仅能略为探讨如下: 1、《阿含经》至教量说法界中存在「不生不灭法」,但释印顺「教理发展说」 使得「不生不灭法」成为依附「生灭法」才得出生之法,违反至教量,亦 违反比量。 2、若教理发展次序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表示「涅槃法道」 并不存在于第一期的教法中,则佛世及佛后四百年中,佛教中应无人能提 出「涅槃法道」。然而,现量事实是:释尊及许多圣弟子皆是真实的历史人 物,释尊所教导的许多不回心二乘圣弟子皆已入涅槃;故知于佛世及佛后 四百年中,释尊及圣弟子一直以「涅槃法道」广度众生解脱于生死,故能 传法于后世;若非如此,则释尊及圣弟子应皆无能力入涅槃,反而是佛后 七百年才有人能入涅槃,则此能入涅槃的第一人,才应称为佛陀,而释尊 及诸阿罗汉皆不应尊为世尊及阿罗汉。释印顺此说明显违教悖理,故「教 理发展说」是违反现量事实之主张。 3、「三时教」系指释尊于二千五百余年前,成佛至入涅槃前说法的次第,出自 「三会说法」84。「三时教」代表释尊的化缘已经圆满,成佛之法道已经阐 扬。释印顺所判之「三时教」,改以佛教弘法人物在印度的流布史来划分, 在定义上已违反「三时教」以佛世为限的意义,有适用上的违背,违反比 量之一致性。 4、「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发展次序,违反本文前节所探讨「不 生不灭法在时序上必然早于生灭法」之逻辑意义,释印顺之主张是违反比 量。 5、「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发展次序,表示「不生不灭法是可以 由生灭法逐步发展而建立」,此论点于前节已经论证,将产生包含上述时序 等六种逻辑推论上的错误,违反比量,亦违反方法论85 上的至教量。6、「根本法印」是「不生不灭法」,具金刚性,不可坏性,故不可切割;「对治 法印」是指「生灭法」,「生灭法」不能离于「不生不灭法」而独存自在。 故切割三法印而单以某一「对治法印」对应某时期的佛教史,将使得「对 治法印」所对应的佛教时期丧失佛法的「中道性」,落入生灭法之一边,违 反至教量与比量。 经由上述概略的探讨,「教理发展说」是违反三量的主张,无法成为「生灭法史 观」的学理支持。是故太虚法师指责弟子释印顺将佛法割裂成支离破碎状态,也是 依释印顺割裂佛法的事实而说。 总之,释印顺以「生灭法史观」提出小乘三法印是由「演化」而来,是缺乏文 献上的证据,亦违反四阿含诸经教、理的一致性。同样地,以「生灭法史观」提出 「教理发展说」,亦是违反三量的主张。因此,佛教的教、理及法印的建立,在佛世 已经完成并已圆满宣说,并不是后世演化发展而成立。本文根据对「法印」教理的 探讨,获得「对治说」的结论,是符合三量而且支持「不生不灭法史观」,才是贯串 佛教教义与理证的正确史观。
61 释印顺著,《以佛法研究佛法》,正闻出版社(台北),1992,页 3。
62 经查此句应出自《杂阿含经》854 经:「如来出世,及不出世,法性常住。」见《大正新修大藏经》册 2,页 217,下 8-9。
63 同注 8。
64 释印顺著,《空之探究》,正闻出版社(台北),1992,页 65。
65 林崇安著,〈《阿含经》集成与大乘经典源流的研究〉,《中华佛学学报》第 4 期,1991,页 15-17。
66 释印顺著,《空之探究》,正闻出版社(台北),1992,页 64。
67 律部的《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 9:「诸行皆无常,诸法悉无我,寂静即涅槃,是名三法印」其次序为「无常→无我→涅槃」与《杂阿含经》相同。见《大正新修大藏经》册 23,页 670,下 2-3。
68 《大正新修大藏经》册 2,《杂阿含经》,页 145,下 24-26。
69 释印顺著,《空之探究》,正闻出版社(台北),1992,页 94。
70 释印顺著,《空之探究》,正闻出版社(台北),1992,页 84。
71 同上。
72 同上,页 85。
73 《杂阿含经》293 经:「贤圣出世空相应,缘起随顺法」,说明大乘行者亲证出世空者为贤、圣,已断我见并亲证生命实相之出世空,亦即亲证大乘空三昧。二乘行者是世间智者,不能亲证生命实相出世空,唯信佛语知有出世空,此出世空不以无常观而得,然以断我见而信有出世空,不堕于断灭的缘故,证二乘空三昧。
74 《增壹阿含经》系以大乘法道而说法,与《杂阿含经》293 经一样皆以大乘法道而说。
75 《增壹阿含经》《大正新修大藏经》册 2,页 773,下 12-13。
76 「出世间禅定」是说「灭尽定」具备出世间的解脱智慧及世间禅定,用以简别「世间禅定」不具备出世间的解脱智慧。故「出世间禅定」与「世间禅定」二者的差别与立名,主要在于「出世间的解脱智慧」之有无。
77 三三昧必然同时证得是从见道的智慧而言,因为证空三昧时已经总相上知道解脱道的全貌,因此亦知无相、无作三昧等应对治的总貌,并分证其解脱功德;然而,三三昧之具足修证有其次第,则是从修道的实证而言,是从初果迈向四果的渐次修行。
78 《大正新修大藏经》册 2,《增壹阿含经》,页 773,下 7-10。
79 《大正新修大藏经》册 2,《杂阿含经》,页 20,中 2-3。
80 萧平实著,《阿含正义》,正智出版社(台北),2007。
81 此处「适法性」中所说的法,系指佛法。
82 释印顺著,《印度之佛教》,正闻出版社(台北),2004,页 10-11。
83 释印顺著,《印度之佛教》,正闻出版社(台北),2004,页 5-7。
84 《长阿含经》卷 1:「毗婆尸如来三会说法。……尸弃如来亦三会说法。」见《大正新修
大藏经》册 1,页 2,中 22-24。
85 主张「不生不灭法是可以由生灭法逐步发展而建立」意谓:「不生不灭法」的证得,可以
从「生灭法」的分析及归纳获得,这是方法论上的误解。本文主要系以三量为论,故方
法论上的探讨略而不论。
本文标签:法印(4) 本文关键字: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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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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