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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信箱(2)

[第035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1:34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问八、请问:
1.“识缘名色”生万法,如来藏以何为缘生末那?
2.寿终舍报后,唯在中阴身出现时方有意识,但中阴身为时甚短,若不投胎,末那势必陷于长久昏昩,那又如何从事活动?
3.末那与十八心所法相应,是哪十八心所法?
答:1. 意根从无始劫以来,恒依阿赖耶识为因而起,因阿赖耶识含藏之无明业种,意根恒与此染污烦恼相应,众生由于我见、我执未断,意根不肯令自己消灭,所以意根亦依一念无明三界烦恼为缘,方由阿赖耶识流注种子而生。
2. 众生的中阴身一期最多只有七天,最多七期,也就是四十九天一定会去投胎,因为凡夫未断我见,意根害怕自己消失,也不肯意识觉知心消失掉,所以祂一定会造作种种导致自己继续投胎出生的因缘。当中阴身在每一个七面临死亡时,末那必定会因一念无明而再出生中阴,或欲执取色身,便随业受生六道五趣去了,并非如您所说的“陷于长久昏昩”。因此断除我见对众生本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也是修学佛道最根本之事。此乃解脱道主要修证的内涵之一。
3. 因地染污末那相应的心所有法有:五遍行全部、五别境中的慧心所、根本烦恼中的我贪、我痴、我见、我慢,及二十随烦恼中的八个大随烦恼(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共计十八个心所有法。
问九、从吾人了知分别任一外法来看,法尘之出现应与内五尘有关,请问两者间的关系为何 (内五尘如何转变为或引生法尘)?在电子报第七期之〈般若信箱〉问题五,解释法尘时说:【前五识现起时,必定与意识俱起,于了别五尘境时,五识于最初刹那所了别者乃五尘之总相……亦即显色部份,而于后刹那所了别之形色、表色与无表色等要仔细了别之五尘相,则要透过意识于同时同境了别之,为了区别意识与五识所了别之不同,因此将意识所了别者称为法尘,此法尘仍然不离于五尘】,据此,则法尘似只是内五尘细分的另一部分,而非由内五尘引生或转变,如此一来,十八界即少了一界,不是吗?但导师在《识蕴真义》374页说:【内五尘所显示之种种法相,即名法尘,是故法尘依于五尘而显现,而由众生之意根所触受,再由意识觉知心所领纳与分别。】这样是否说:“法尘与内五尘”的关系就像“真如与如来藏”的关系一般,如果内五尘是“体”,则法尘即为内五尘本身所显示的“实性”?又“感觉一朵花漂亮”、“想到一件事”、“心中突然冒出一些想法”、“推导方程式或计算解题”、听到某人的名字随之“想起其容貌、音声”、“定中觉观”等这些显境名言应算法尘或内五尘?
答:您这个问题与〈般若信箱〉第三十二期问题八雷同,已经回答过了。您认为“……则法尘似只是内五尘细分的另一部分,而非由内五尘引生或转变,如此一来,十八界即少了一界,不是吗?”此乃误会 平实导师的意思, 平实导师此处开示是说:“……为了区别意识与五识所了别之不同”,乃是从了别的角度与内涵来论,因为眼识唯了别显色,然意识从中了别形色、表色、无表色,也能了别显色的细相,以此说明眼识与意识所了别之不同,虽看似所缘境界相同,然行相却有差别,故十八界分立不乱,所以不是您所说模拟于“真如与如来藏之关系”的意思,这样譬喻并不恰当。
再者,法尘与显境名言等之义理,请参阅本电子报第十期正香居士著〈略说法尘〉一文之说明,或者请阅 平实导师《起信论讲记》来读。
问十、根尘触三缘和合生出内五尘时,此时的五根是指胜义根或扶尘根?或两者均是?在电子报第七期之〈般若信箱〉问题五,解释根尘之关系时说:【根尘触处生起眼等六识,函盖了扶尘根与五尘相触及意根与法尘相触】,此说法适当吗?涉及内五尘的若非胜义根,则胜义根在五识的生起又扮演什么角色?
答:第七期之〈般若信箱〉问题五其实已经说明的很清楚,根尘触三和合时,五识生起时,所指的五根乃是净色根,然有情在人间了别外五尘都需要五扶尘根的配合,若只有胜义根则无法运作,除非有其它因缘促成,替代了扶尘根的功能,例如利用现代医学科技的辅助,或者如佛世阿那律尊者扶尘根毁坏, 佛慈悲传授“乐见照明金刚三昧”,不因眼根的扶尘根而能观见十方,精真洞然如同观掌中果一般,所以说“根尘触处生起眼等六识,函盖了扶尘根与五尘相触及意根与法尘相触(欲界与色界)”的说法没有不妥,不可误会。
问十一、导师说“五识心必须随著意识心之思心所而运作”(《识蕴真义》94页),指的是前五识因外五尘而出现后,欲进一步了知时才需意识来辅助?或前五识的初分了知(率尔初心)也需有意识存在?(前五识不是也有五遍行与五别境心所吗?)当我们接触到任一外法而欲了知其细节时,虽然五识与意识几乎同时出现,如果内五尘与法尘非同时出现,则无论意识出现多快,两者总有先后,其次序是否如下所述?“阿赖耶识依据五根所触的外五尘变现内相分后,最先出现五识做简单的了知,随之内相分藉阿赖耶识而转生出法尘,而后意识方因根尘触三缘现起,意识现起后复与五识配合而进一步区别分析此外法的细节。”
答:意识乃是前五识的俱有依和等无间依之一,当前五识现起时,意识也已现行存在并同时运作,因此才能共缘外五尘境,种智称“五俱意识”。不过您说的例子次第有误,依《楞伽经详解二》中, 平实导师所举例子来作说明:当眠熟无梦时,意识已断,若外五尘相分突然有大变动,譬如闹钟铃响起,阿赖耶识仍依不坏之根身继续变现内相分声尘于心中,闹铃持续响时,阿赖耶识亦如实将彼大声变现于心中,末那了别有异于平常之声,然了别慧劣,不知其义,乃起作意受想及思心所,欲起意识觉知心作了别,阿赖耶识依于末那之思,遂流注意识种子于意根与法尘触处,意识现起后仍不能单独分别之,末那依意识之思心所,阿赖耶识又依末那之思,又流注耳识种子于耳根与声尘触处,吾人乃能了知此声尘之粗相与细相及诸法,知是闹铃响了。故知意识必先生起,前五识才或一或二次第生起或俱起。故您说:“最先出现五识做简单的了知,随之内相分藉阿赖耶识而转生出法尘,而后意识方因根尘触三缘现起”,是不正确的说法。
问十二、可否烦请开示“回向”的真义?譬如修学正法时,若将功德回向给亲人以超度,或回向给冤亲债主以解冤释结,此时是指将所有功德送给对方,自己不留任何功德受用吗?但功德并非有相的物质等外五尘,对方如何因自己的回向而受益?其余做法事及布施时的回向也同理吗?布施利益众生时,如果要回向给自己、他人或非人时,该怎么做?只需在自己心中说即可,或得口讲、手写叙述才算数?或应到寺院佛前说?若所要回向的人仍在人间,需要当面对其回向吗?
答:1. 回向的义理,在第十九期、二十六期与三十三期的〈般若信箱〉都有开示,回向乃是解脱分善根所含摄的,也是经中说七种最上供养之一,所谓“礼拜、供养、忏悔、随喜、劝请、发愿、回向”,回向列为最后分,显示菩萨广行一切善根之后,必须回向早日成佛,因成佛乃能广利一切众生,福德庄严圆满故,智能庄严圆满故。所以 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五说:“回向者,谓以一切施等诸行,愿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所以回向的真义乃是为了透过菩萨一切的善净行,希望增上自己与众生在解脱道及佛菩提道的圆满成就,等而下之才是在世间法上面的遮障减少、福报增广,故以利益众生及自己能够在佛道上的成就为主,若离此目的,无法圆满成就回向的功德。故在《小品般若波罗蜜经》须菩提尊者因 弥勒菩萨的开示后而说:“若不闻不得般若波罗蜜方便,能以诸福德正回向者,无有是处。”所以回向当以听闻证得般若波罗蜜方便,才能具足正回向;当以亲证实相以后,在内门中广修六度万行以后之回向为正修。所以回向乃菩萨快速证得无上正等菩提的重要行门。
2. 回向本身的实践就是一分的功德受用,如法的回向,不论回向给别人或者自己,都不会有所谓的缺损,反而是增益,重点在回向的标的是佛道的成就,还是世间我所烦恼的需求?这当中有所差别,故 平实导师在书中所述“回向要具体”,乃是希望各位修学佛道的行者,不可盲目的回向,乃是要有具体的目标与对象,并祈愿世间逆境的解决与趣入菩提的善根,如此于事于理皆可如法圆满,才能渐渐圆满方便善巧的无倒回向。且回向乃功德法,并不会因为物质的局限而无作用,虽是施微劣物的善根,亦可如《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五中所说:“如是善根,物、田虽下,由回向力感无量果。”以此回向之功德转施给您所回向之人,对方当必有受用,你也成就布施回向之功德。
3. 对于回向的作法与要点,在第十九期、二十六期与三十三期的〈般若信箱〉都有开示过了,篇幅有限,此处不再赘言,请您自行请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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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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