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宗杲禅师悟道因缘
大慧禅师云:“老汉十七年参,也曾零零碎碎悟来;云门下也理会得些子,曹洞下也理会得些子,只是不能得前后际断。”(注7) 这件生死大事,总须善知识协助;然而,他所依止的湛堂禅师已逝,眼前所知的禅门中,似乎没有能让他信受的真悟宗师;虽然湛堂曾推荐克勤大师,而当时他的反应并不热衷,或因禅门野狐众多而心灰意冷,或要等办妥湛堂的身后事而搁置(注8),后得张商英再次荐引他才起行参访,但却仍半信半疑。这是大慧的谨慎,却也是对法的忠直,湛堂的器重与钳锤对他影响甚大,让他终身感恩,他曾说:“宗杲虽参圜悟和尚打失鼻孔,元初与我安鼻孔者,却得湛堂和尚。”(注9)
36岁,师徒际会的因缘成熟,终于在京师天宁寺,拜见圜悟禅师 (注10)。《佛祖纲目》记载,大慧禅师拜见圜悟大师之前,仍然作了最坏的打算:甲辰九月,克勤有天宁之命,杲自庆曰:“此老实天赐我也。”遂预往天宁以待,乃自惟曰:“当以九夏为期。
其禅若不异诸方,妄以余为是,我则造《无禅论》去也!枉费精神,蹉跎岁月,不若弘一经一论、把本修行,庶他生后世,不失为佛法中人。”遂赎《清凉疏钞》一部,赍之天宁。(注11)
大慧禅师17岁出家,学禅17年参访许多名师,聪慧天生多受诸方赞赏;也读过大量的经论语录,闻思成熟,颇具抉择力;只是时节因缘未至,自我要求又很严谨,不轻易印可而自高,所以36 岁仍未开眼。这样丰富的经历与见识,总结为一个大疑情,今生若不遇真善知识为他勘破,不仅耽误一世道业(蹉跎),亦且酿成一场误会(无禅)也!这次可说是破釜沈舟,誓以九年,克期取证,若所悟仍是离念灵知或意识境界,却受禅林大师印可,则彻底绝望而造《无禅论》以为反证也!这是他“宁缺勿滥”的风骨,也是“求全责备”的批判,可说是大乘种性具足,狮象法器坚固,确实是久学菩萨再来人也!因此,悟前所需的资粮、加行与钳锤也更多、更久、更严格,若非真金、狞龙 (注12),经不起这样的淬链与款待。幸而,中土佛法的因缘成熟,圜悟是真禅师、大善知识,世间也确有真禅实证之法,十七年的苦参,终于有了着落:后来在京师天宁见(克勤)老和尚升堂,举“僧问云门:‘如何是诸佛出身处?’门曰:‘东山水上行。’若是天宁即不然,如何是诸佛出身处?熏风自南来,殿阁生微凉。”向这里忽然前后际断,譬如一綟乱丝,将刀一截截断相似。当时通身汗出,虽然动相不生,却坐在净裸裸处。
一日去入室,老和尚曰:“也不易!尔到这个田地。可惜尔死了不能活,不疑言句,是为大病。不见道:‘悬崖撒手,自肯承当;绝后再苏,欺君不得。’须信有这个道理。”老汉自言:“我只据如今得处,已是快活,更不能理会得也。”老和尚却令我在择木寮作不厘务侍者,每日同士大夫,须得三、四回入室。只举“有句无句,如藤倚树”,才开口,便道:“不是。”如是半年间,只管参。
一日同诸官员,在方丈药石次,我只把箸在手,都忘了吃食。老和尚曰:“这汉参得黄杨木禅,却倒缩去。”……一日因问老和尚:“见说和尚当时在五祖,曾问这个话,不知五祖和尚如何答?”和尚不肯说,老汉曰:“和尚当时不可独自问,须对大众前问;如今说又何妨?”老和尚乃曰:“我问:‘有句无句,如藤倚树时,如何?’祖曰:‘描也描不成,画也画不就。’
又问:‘忽遇树倒藤枯时,如何?’祖曰:‘相随来也。’”老汉才闻举,便理会得,乃曰:“某会也!”老和尚曰:“只恐尔透公案未得。”老汉曰:“请和尚举。”老和尚遂连举一络索誵讹公案,被我三转两转截断,如个太平无事时,得路便行,更无滞碍。老和尚曰:“如今方知道,我不谩尔。”(注13)
文中可见圜悟禅师也是悟前百般刁难、不轻许可----圜悟提醒他,参禅不可落在断除五阴、不起疑情的空无中,虽然“死了”五阴的执着,若不发起意识去找如来藏,则法身“不能得活”,这是参禅大病;须是“绝后再苏”,该死的死、该活的活,乃可证悟。圜悟的手头谨慎,不形于色,经大慧再问才说,而两人证悟的公案因此相似。大慧一念相应,般若智慧涌出,经圜悟多方勘验、细心调整,直到无纤毫疑惑,得不退转之后,才盖上金刚宝印,放他过关。为什么如此谨慎?所勘验的内涵又是什么?《永嘉证道歌》云:“摩尼珠,人不识,如来藏里亲收得。……唯证乃知难可测。”(注14) 这里以摩尼珠明喻此“真心如来藏”,只可亲证方得如实了知,不能以臆想猜测而自以为知。若一时悟了,即可现观如来藏之映现万法及种种妙用;这些法界的真实相,是未悟或者解悟者难以测知的。禅师即依己之所证勘验行者之所悟,若同为如来藏,且能区别真妄,则是以心印心、把臂同行也。大慧禅师亦曾引《首楞严经》卷第4 之经文以印证所悟。(注15) 师徒之间的默契与承担,共同成就了一件禅门典范。
这次彻悟之后,回应之前的疑惑与惶恐,一时皆解,且现量明见佛菩萨所说种种,皆是真实可证:宗杲三十六岁时所疑,……后因闻先师举“诸佛出身处,熏风自南来”,忽然去却碍膺之物,方知黄面老子所说是真语、实语、如语、不诳语、不妄语,不欺人,真大慈悲,粉身没命不可报。(注16)
妙喜旧日参禅,大法未明时,也道诸佛菩萨说大脱空瞒人;及乎悟了,始知诸佛诸祖,果不欺人。(注17)
若识得衲僧放身命处,则出生入死,得大自在,以生死为游戏之场,而不被生死之所留碍;其或不然,未免葛藤。(注18)
这种转变,具足了法身、般若、解脱的三德受用,从此于佛法不疑、于智慧明澈、于生死自在,这本是一切真悟者现前领受“本来自性清净涅槃”的功德,然而,大慧禅师的根器与证境又超胜乎一般见道者,是宗门付法之龙象:我既会了,却倒疑着几个禅头,乃问老和尚,老和尚曰:“我个禅,如大海相似,是尔将得个大海来,倾取去始得。若只将得鉢盂来,盛得些子去便休。是尔器量只如此,教我怎奈何?能有几个得到尔田地。”(注19)勤曰:“今日方知吾不汝欺。”遂着《临济正宗记》付之曰:“……要扶荷正宗,提持宗眼,须是透顶透底、彻骨彻髓、不涉廉纤、迥然独脱,然后的的相承,可以起此大法幢,燃此大法炬,继他马祖、百丈、首山、杨岐,不为忝窃尔。”(注20)
既得证悟又受咐嘱,感激之际,即于佛前炷香为誓曰:“宁以此身代众生受地狱苦,终不以佛法当人情!”(注21)此后,一生弘法度众,坚守此信念,广破野狐师,接引参禅人,座下证悟之僧俗二众有数十人之多,《续传灯录》云:“僧俗从师得法悟彻者,不啻数十人,皆有名于世;……道化一方,临济宗旨益振焉。”(注22) 由于禅宗所悟如来藏是大乘菩萨法,因此,对禅人的根性及定、慧、福德各种因缘,也须仔细观察,乃能施设相应的机锋来助其证悟。由于大慧所秉持“勿人情”的临济风骨,既不姑息假禅野狐,又能令人真悟实相,故世称大慧禅师“中兴临济”,如南宋元叟禅师(1255-1341)云:大慧老人,黑暗崖照夜之火炬也,浊恶海济人之津筏也!尝自誓云:“宁以此身代大地众生受地狱苦,终不将佛法当人情。”烧乃翁《碧严》之板,揭洞山密传之榜,排郑尚明默照之非。其以天下至公,为无上大法施主;有祖以来,一人而已。(注23)
明末为霖禅师(1615-1702)总括云:昭觉(克勤)门下得法者众,独着《临济正宗记》付大慧禅师者,以其能彻法源底,又能赤身担荷从上佛祖慧命,不少假借。故当分座之日,即炷香为誓曰……。乃以一竹篦子、一狗子无佛性话,普接群机,天下翕然归重,法席之盛得人之多,号为临济再出;正宗之付,岂徒然哉!然师所得既琦玮,发用亦广大,通身是口,莫可拦当。(注24)
到这里,可以说第一阶段的“参禅”事毕,道眼已明、了生脱死之根源已了,累世勤修之智慧,豁然全开;久劫熏习之善根,亦浩然大行;从此以悲智双运的禅门风骨,利济群生去也!
------正觉电子报 <第131期 不以佛法当人情----大慧宗杲禅师的风骨(上)> 张正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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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17,《大正藏》册47,页883,上12-14。案:“前后际断”有两种意思,《大慧语录》中亦有两种用法。
注8 张浚,《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6〈大慧普觉禅师塔铭〉:【湛堂死,师谒丞相张公无尽,求准塔铭。无尽门庭高于天下,士亦小许可见。师一言而契,即下榻,朝夕与语,名其庵曰“妙喜”,字之曰“昙晦”。】《大正藏》册47,页836,下16-19。
注9《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15,《大正藏》册47,页875,上29-中1。
注10 蒋义斌着,〈大慧宗杲看话禅的疑与信〉云:“圆悟到汴京的时间,有二种不同的记载:1.《大慧年谱》谓于大慧37 岁时,亦即宣和七年(1125),大慧于圆悟座下大悟;2.《圆悟佛果禅师语录》谓圆悟于宣和六年四月,大慧36 岁时,已至汴京天宁寺。笔者认为……大慧悟道,当在36 岁,较为可信。”(刊登于《国际佛学研究年刊》创刊号,页57-58。http://ccbs.ntu.edu.tw/FULLTEXT/JR-BJ006/bj006.3.htm#n352013/7/29 撷取。)而邓克铭之《大慧宗杲之禅法》则采用37 岁。
注11《佛祖纲目》卷37,《卍新纂续藏经》册146,页756,上17-中4。
注12《五灯会元》卷14,青原下八世─梁山缘观禅师:【垂钩四海,只钓狞龙。……垂丝千尺,意在深潭。】《卍新纂续藏经》册138,页519,上11-12。
注13《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17,《大正藏》册47,页883,上14-中16。
注14《永嘉证道歌》,《大正藏》册48,页395,下22-24。
注15《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21:【释迦老子又曰:我以妙明,不灭不生,合如来藏;而如来藏唯妙觉明,圆照法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不动道场,遍十方界,身含十方无尽虚空,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大正藏》册47,页901,中10-14。
注16《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29,《大正藏》册47,页936,上5-23。
注17《大慧普觉禅师普说》卷1,台北版电子佛典集成,《卍正藏》册59,页791,上4-6。(M059n1540_p0791a04-06)http://taipei.ddbc.edu.tw/sutra/M059n1540_001.php
注18《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2,《大正藏》册47,页818,上23-26。
注19《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17,《大正藏》册47,页883,中16-21。
注20《佛祖纲目》卷37 之下,《卍新纂续藏经》册146,页756,中18-页757,中4。
注21《大慧普觉禅师年谱》卷1,《嘉兴大藏经》册1,页796,下31-32。又,《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25 云:“平昔有大誓愿:宁以此身代一切众生受地狱苦,终不以此口将佛法以为人情,瞎一切人眼!”《大正藏》册47,页919,下28-页920,上1。又,卷30 云:“宁以此身碎如微尘,终不以佛法当人情!”《大正藏》册47,页941,下12-13。
注22《续传灯录》卷27,《大正藏》册51,页654,上2-6。
注23《元叟行端禅师语录》卷7,《卍新纂续藏经》册124,页60,中16-页61,上2。
注24《为霖道霈禅师还山录》卷4,《卍新纂续藏经》册125,页961,上16-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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