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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觉乘之修证

[佛法初识]  发表时间: 2015-08-13 21:41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第二节 缘觉乘之修证
二乘——声闻乘、缘觉乘所修的解脱道,是讲如何断除我见与我执,证得初果须陀洹乃至四果阿罗汉、辟支佛而出离三界生死的修证原理与方法。
一般来说,缘觉出于无佛之世,因无佛出现于人间,无从听闻佛法,独自依缘起法观察诸法缘起缘灭,复能推知入胎识(藏识)的存在,由是亲证蕴处界空,得缘觉菩提,成辟支佛,故缘觉又称独觉。
缘起,亦即“依缘而起”之意,“依缘”是指“藉着各种条件”;“起”是指“生起”。因此,缘起就是指三界一切法皆因种种条件和合而成立。缘起有“内缘起”、“外缘起”之分。所谓外缘起,是指世间一切物质现象都需依赖因缘而起,譬如借助笔墨、纸张,按照一定方法就可以创作出一幅国画。所谓的内缘起,也就是有关有情生命流转的十二支缘起。辟支佛的修法,就是依十二因缘观起修的。十二因缘观也就是观察十二支缘起,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
因为无明,众生产生了错误的认知而造作种种身、口、意行(无明缘行);由造诸业,六识为业所缚便不肯让“自我”消失(行缘识),如此使得众生死后有中阴身再去投胎受生,就又有了来世的名色(识缘名色);当胎儿长到五个月的时候,六根渐渐具足了,六根具足就会有六入现象(名色缘六入);有六入就会有触(六入缘触);有触即有受(触缘受);有受就会贪爱乐受,厌恶苦受(受缘爱);起了贪爱,就想执取占有令自己愉悦的(爱缘取);有执取便又种下了后有的种子(取缘有);于是有情死后又去投胎,就又有了来世(有缘生);有了来世,就又会重复往世生老病死的过程(生缘老死)。这是顺观十二有支流转门之过程。十二有支的流转门,相当于四圣谛中的苦、集二谛。十二因缘还可以逆观,如现观老死缘于生,生缘于有,有缘于取,取缘于爱,爱缘于受,受缘于触,触缘于六入,六入缘于名色,名色缘于识,识缘于行,行缘于无明。这是逆观十二因缘之过程。
十二有支涉及三世两重因果,其中“无明、行”二支是过去世的业惑(因),能感招现在世的五支——“识、名色、六入、触、受”(果),这是第一重因果;现在世的“爱、取、有”三支所造之惑业(因),能感招未来世二支——“生、老死”(果),这是第二重因果,总称三世两重因果。若将十二有支的前十支视为过去世所造之因,则后二支是现在世所受之果,称为二世一重因果。
十二因缘如一条锁链,环环相扣,形成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使得众生顺此轮回不已。缘觉通过顺观、逆观十二有支,实证到所谓的“我”(名色)及世间诸法都是“此有故彼有”,都是缘生缘灭——由诸缘和合而生,也必然会因诸缘的消散而毁灭,故“名色”的五蕴中确定没有一个真实不坏的“我”存在。缘觉进一步实证“此灭故彼灭”:若把无明灭了,贪爱三界的心行就不会再出现,没有贪爱死后就不会有中阴身再去投胎,不投胎就没有了来世的名色,没有名色,也就不会再有生死——生死也就解脱了。这是现观十二有支还灭门之过程,相当于四圣谛中的灭、道二谛。
如是顺观、逆观十二因缘,最后经还灭门断除无明,由此则系缚有情轮回之锁链冰消瓦解,即可断除生死,此是缘觉之修证。
十二因缘观以外,还有一种十因缘观,尤为重要。如《杂阿含经》卷十二(二八七经)载,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我忆宿命未成正觉时,独一静处,专精禅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缘故老死有?’及正思维,生如实、无间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缘故老死有。如是,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缘故名色有?’及正思维,如实、无间等生: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有名色有。我做是思维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谓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众集。”
这段经文记载的十因缘法的观行,只逆观到“识有故名色有”,而推知名色由本识、入胎识(也即第三转法轮的经典所说之第八识阿赖耶识)所生,只推到本识为限,不能再往前推知有任何一法的存在——“齐识而还,不能过彼”。如此确认以后,就又顺观流转法而退回到对“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等流转现象的现观。因此,顺逆十二因缘观中“识缘名色”、“名色缘识”之“识”是识蕴之六识,而十因缘观中所说的“缘识名色”、“齐识而还”之“识”是入胎识、本识(第八识阿赖耶识)。
这段经文在说十因缘法推知必有本识的存在之后,复于下文再顺观、逆观十二因缘法,以还灭门断除无明。是以十二因缘观必须以十因缘观为前提,依十因缘观推知名色是从本识中出生,三界一切法都依本识而有生住异灭,不能超过本识,如此才能进一步确立十二因缘观的还灭门;否则十二因缘灭了以后,即成断灭空,缘觉现观十二因缘就无法断除我见、我执。复次,若非“齐识而还,不能过彼”,则十二因缘观将会出现无穷无尽的因缘支,缘觉便无法完成十二因缘的现观。是以想要探究十二因缘观,皆须先依十因缘观推知到一切法的根源——本识、入胎识的存在,若再往前探究则无一法可得,只能“齐识而还,不能过彼”;然后再反复顺观、逆观十二因缘之一一有支,最后以还灭门灭之,如是才能通达因缘法。缘觉虽然能推知本识(第八识)的存在,但是并不想实证本识,他们关心的只是如何尽早地解脱生死而已。
缘觉亦能观察世间法的一些生灭现象而觉悟。譬如有人偶见黄叶飘零,便悟世界无常;有人偶见他人老已病死,便悟色身无常及觉知心无常。
虽然缘觉所思所观不异声闻菩提之蕴处界苦、空、无常、无我,然偏于因缘观者多。十二因缘观比四圣谛、四念处观更深细,且缘觉不由他人教导,自思自观而自觉证,故其智慧深于声闻行者。
 

 

本文标签:十二因缘(39)缘觉乘(6)因缘观(2) 本文关键字:缘觉乘,十二因缘,因缘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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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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