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信箱
问一、有关电子报第 16期中的“忍破车”此人的言论,贵会表示“编按:本文为会外人士投稿,不代表本会立场”。如此人言论不代表贵会立场,那本人有兴趣来贴一些四大名师的文章,不知平实导师是否同意。
贴在贵会电子报中的言论,必须是贵会所认同的;不认同的则请告知投稿者后酌以删除再贴出。不能同一般报纸或电视台所说“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台立场”。身为佛教“正觉”团体,不可如此和稀泥。平实导师对四大名师所出书籍,其中言论若有不正者则加以导正,贵会岂可犯同样错误!
答:〈正觉电子报征稿启事〉第一条:“正觉电子报发刊之宗旨,系为介绍佛法二主要道:解脱道和佛菩提道,凡符合此一宗旨的稿件,诸如论文、散文、诗词、小说,不拘文体,亦不论投稿人是否本会学员、是否见道,均在所欢迎。”上一期忍破车之文稿,亦依同样的原则处理。基本上只要是刊登在《正觉电子报》上的文稿,都是符合本报的宗旨,但是作者却未必是一位见道者。即使所登载的文章作者都是已经见道者,也未必是一位入地的圣种性菩萨;即使已入地,也尚未是究竟佛;因此,文稿的水平,必有参差、高低不同,没有办法保证百分之百正确的符合 佛意,因为毕竟都还没有成佛。有的文稿,会有一小部分,我们虽然并不赞同,但那并不涉及佛法的根本法义,为尊重作者起见,仍保留原文,不作更动。这是《正觉电子报》在部分文稿中加注编按的原因。
同样的,正觉同修会对于会外弘法人士说法上的错误,并不是不分轻重一律加以破斥;而是他们违背佛法的根本法义,而且情形很严重,并且他们所误导的众生数量极大,我们才会加以破斥。毕竟,三乘菩提的见道,对大多数人来说,仍是遥不可及的目标;只要大方向没有错,我们都肯定他们是佛弟子,同为佛法大家庭中的一分子;他们在尚未见道以前,对于佛法总有一些误会,这是无法避免的,只要不是在法义上严重误导众生知见,就不需要逐一去更正它们;但我们会加上编注,以免读者误会。
至于您提到在本报上转贴四大名师文章的事,这是他人未经其本人之同意而代为转投,不符文责,那就无法登载。若是他们自己写文章来投稿,我们会接受;但是文中所说如果有误导众生法义知见的情况,或者扭曲事实的事项,我们就必须加上编按辨正之,以免读者被误导。所以我们不会因此就拒绝会外人士与四大名师的投稿和登载,我们尊重佛教界的言论自由,尊重佛教界法义辨正的自由,但也会注意到有没有严重误导学人法义、或者扭曲事实的地方。
问二、末学最近拜读贵电子报有关“删除电子档案防止泄漏密意”文章,以个人学习计算机的经验来说必须建议:真要防止资料泄漏,明心见性报告应以完全手写为佳,完全不用计算机是最好的。在计算机硬盘中删除档案并不能真正的移除信息,只能删除索引,让操作系统知道硬盘的该地方的数据可以抛弃,未来写入新数据的时候可以使用该处而已。如同告诉他人某某物品可以丢掉的时候该物品不会实际消失,只是告诉他人未来需要空间储存新物品时可以把该物丢掉(届时该物才会真正消失)。市面上有许多的软件(如 FinalData 或是警方使用的 Encase )都可以轻松救回被删除的档案,所以删除档案并不安全。就算使用所谓的 Shredder 将数据进行连续抹除(在硬盘储存该特定档案的位置连续写入垃圾数据),即使使用目前最先进的 Peter Guttman 数据抹除法,仍然有可能在别的地方有系统自动备份数据(如 Windows 的虚拟内存,或是应用程序自动产生的暂存盘)。若真的非常需要讲究安全,最好采用铅笔手写,不要使用计算机。至于已经“木已成舟”,使用计算机作报告的师兄,未来抛弃计算机时应该采用如 Acronis Drive Cleanser 或是免费的 DBAN ( http://dban.sourceforge.net/ )等可以将硬盘每一块可以储存资料的地方都作抹除的软件,以免有心人士利用特殊工具恢复数据。(目前有时有人利用特殊工具从商业公司的废弃硬盘中恢复出人士名单、客户清单等敏感数据。)
答:感谢您的提醒,此处谨将来文刊登,愿已悟的菩萨们能理解计算机的特性,小心谨慎,守护密意不外泄。请禅三明心的师兄弟,在打字完成后直接打印见道报告,或直接存到磁盘片中交给主三和尚,请千万不要先作存档的动作。若是曾经存盘之后再删除见道报告内容者,请务必再从垃圾桶中将它删除。若有备份装置,也要记得从备份装置中删除它。
问三、有关《电子报》第 16期有师兄作堕胎之问,请问经典中有无相关说法呢?妇女生命有危险可以堕胎,那么能否请教在乱伦、强奸等法律允许堕胎的情况下,医师实施堕胎行为在佛法上是否造就杀人呢?还请解惑。
答:妇女因为有生命危险而在医师的判断抉择下,不得不堕胎,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法律许可及护生之举。若是乱伦、强奸等情况,当事人自己会有抉择,也可能都符合人情与法律的规范。我们只能从佛法上来说明生命与因果的事实,不一定能符合人情与法律,因为有许多事情是牵涉到往世无量劫以前的因果,这并不是人情与法律所能规范的。所以不管是在被乱伦或被强奸的前提下堕胎,仍然是杀人;因为胎中生命的存在,事实上是不可否认的;既有心王住胎而且必将成长为人类,则胎儿的生命在事实上是无法否认的。从因果上面来说,此世被乱伦或被强奸,可能是造因,也有可能是往世所造恶因的果报在现世中实现。在还没有修得极好的宿命通以前,或在只能观前三世、前十世因果的短浅宿命通的情况下,大多仍无判断之能力,所以我们不想干预因果而乱说它。这从经中 佛说菩萨本生因缘等众多事实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从另一方面来说,被乱伦或被强奸而生下的子女,他们的因缘也很难了知;有人是因为往世与这二人的因缘而在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下来受生,受生出胎长大之后,也许他正是来报恩的,也许他正是来报仇的,也许他正是藉此强制的因缘来成为和解往世怨仇的人,也许……,这些都不是未得深妙宿命通的人所能知晓的;乃至三明六通的大阿罗汉,可以上观到八万劫前,都还会有错观因缘的时候,所以我们在佛法因果的原则上,都会尊重生命已经存在的事实;原则上还是会劝被害人尽可能把珠胎成熟而生下来,而且不要计较他是在特殊情况下受生的;因为那毕竟是真实存在的生命,从戒律及生命现象上来说,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也是在无尽的生死轮回之中有时无可避免的事;菩萨之所以畏因,其故也就在此。虽然这种事实果报往往很难令人接受,但却也无可奈何!就如 世尊的世俗家族被灭,身为人天至尊的 佛陀也无可奈何一样,我们就只能尊重生命和戒律了。因为在这二种情况下受生的人,往往他们自己也不愿意;可是在因缘聚合成熟时,又不能不受生,他自己也是无可奈何的。但是他将来出生以后,也有可能是大修行人,也有可能是菩萨受生再来,犹如不思议光菩萨往世修证极高,但因往昔造了诬谤贤天菩萨的恶业以后,九十一劫之中都是被妓女所生,生后即被丢弃,随即被野狗所食;直到九十一劫之后才受尽而恢复菩萨身分及修证上之功德;所以业力难可思议,请大家还是多在戒律上用心,多在法义上用心,多多修忍而少在人我是非上著墨及行事,自然就能避开未来世的恶果了。若是从此世著眼,也应该遵循“菩萨不故入难处戒”的规范,避免被恶人在偶然情况下强奸;或者要有智慧避免产生被乱伦的情况,千万不要在任何情况下,因顾虑亲情而产生被乱伦的事情。
问四、萧老师在 《 楞伽经详解 》 曾有言:证得初果的人,心中必定不会升起“我得了初果”的念头,否则就是三缚结没有真实断除。末学百思不解,难道对证得初果的人来说,没有“自己”、“我”的存在吗?如果没有,那么拥有喜怒哀乐的是谁?没有“我”,那么为了什么修行呢?不就是让“自己”消除烦恼,学得自在快乐吗?避免恶业,不也是要让来世的“自己”好过吗?如果没有自我,何尝有贵电子报所言“若言我证解脱初果……”,如果有“我”,初果人为何不会起“我得了初果”的念呢?末学虽然以前问过类似问题,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有请贵电子报解惑。
答:证得初果的人,不作是念:“我得了初果”。这句话的意涵是说,初果人不会把“我得了初果”这个想法,牢牢的抱著,以致影响了解脱道修证上的身口意行。事实上,初果人在心里面,偶而还是会闪过这样的念头,乃至以语言文字表述:“我得了初果”,“我是初果人”,但当他这样表述时,他很清楚的知道,此处所谓的“我”,只是为了众生而随顺世俗言说,并无实义;真正的“我”是第八识心,是没有办法说祂有果位可得的。如《佛藏经》说:
【“我”是真实相法,不可入、不可取,不可舍、不可贪,不可说、断语言道,无欢、无喜、断贪喜心,非众缘合、离众因缘,无道、断道至于无道,断诸语言论议音声,无形、无色,无取、无著、无用,无实、无妄,无闇、无明,无坏、无诤,无合、无散,无动、无念,无有分别,不可得示,非垢、非净,非名、非相,非心数法,非心所解。“我”此法中无男、无女,无天、无龙、无夜叉、无干闼婆、无鸠盘荼、无毘舍阇,无断、无常,无我、无众生、无人,无来、无去,无出、无入,无戒、无犯,无净、无垢,无有三昧、无定、无定根,无禅、无禅根,无知、无见,无贪、无诤, 无道、无道果 ,无慧、无慧根,无明、无非明,无解脱、无非解脱, 无果、无得果 ,无无力、非力,无所畏、无无所畏,无念、无念根,无坐、无行、无有威仪,无此、无彼,无忆想分别,无菩提、无菩提分,无智、无非智,无地、无水、无火、无风,无罪、无福,无法、无非法,无苦、无乐,拔诸一切戏论根本,一切永离,冷而无烟。舍利弗! 举要言之,“我”法悉破一切诸念、一切诸见、一切诸结、诸增上慢,不念一切诸所忆念,除断一切种种语言。】 (CBETA, T15, no. 653, p. 783, c29-p. 784, a20) 这是从真我第八识心体的无我性上面来说的。
若是从初果的解脱道证境来说,既然觉知心的我是虚妄假合的,已经证实了,已经确认自己的虚妄,为什么还要有“‘我’证得初果”的执著呢?如果仍然留在“‘我’证得初果”的执著中,那就表示此人的我见确实还没有断除,当然就不是亲证初果的人了。如果仍然对“拥有喜怒哀乐的觉知心自我”,认定是常住的心,那正是我见还没有断除的人;正因这个觉知心的自我拥有了喜怒哀乐,所以才会在三界享受欲乐,同时也受尽生死中的种种苦楚,这正是当今诸方大师在解脱道修行上的盲点所在。至于您说的:“ 那么为了什么修行呢?不就是让“自己”消除烦恼,学得自在快乐吗?避免恶业,不也是要让来世的“自己”好过吗? ”让自己消除烦恼而学得自在快乐,只是在消除“我所”的烦恼上用心,仍未涉及“我见”的烦恼;想要避免恶业而使来世的自己好过,也只是在“我所”的烦恼上用心,还没有涉及“我见”烦恼的断除。因为,想要让来世的自己好过,仍然是落在来世觉知心的我自己上面,仍然是我见中的“我”,这就是我见未断者的想法。但是佛法解脱道的修行,却是针对这个世世都会有的我来断除的。
所以您所说的,有喜怒哀乐的我、想要离苦得乐的我,都是属于觉知心的我,不是以上经文所说的真实常住不生灭的第八识“我”。修行人虽然不能离开觉知心,没有觉知心就没有办法修行,也没有办法见道,因为见道就是以觉知心寻到那个不觉知六尘、无一切诸念、无一切诸见、无一切诸结的心。然而,您却一定要知道:“觉知心的自己是虚妄不实的,是世世断灭、每一世又重新生起的”,不可起念欲求此我增长、令其不灭,否则即是与解脱之道相违;确定这个知见之后,才有可能透过观行,断除我见。断除我见之后,现观觉知心的我是虚妄的,就是断了我见、证得初果;这个初果人既知自我虚妄,当然不会再有“‘我’证得初果”的想法,虽然他心中确实知道自己已经断了我见、取证初果了。
问五、佛经中《金刚经》地位很高,但有人熟读《金刚经》几十年,仍不识密宗之误,可见《金刚经》也没传言中的那么妙!
答:一、《金刚经》为般若系之经典,俗称《中本般若经》,为 释迦世尊三转法轮、五时三教之第二转法轮般若时期所宣说,主要是在阐明性如金刚不坏之真心如来藏本体总相智与别相智。禅宗五祖道:“不识本心,学法无益”,更于传法给六祖时,授以《金刚经》作为印心之用。
二、佛世尊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说法四十九年所说三藏十二部经,将成佛之道巨细靡遗的道出。但难就难在:若无法契入此一金刚心,别说熟读《金刚经》几十年,多有教界耆老、大善知识一生读遍大藏经多次,百年钻故纸,就是无法契入实相心,只能依文解义,惹得三世佛怨罢了!
三、《金刚经》中虽然没有说到一切种智,但是若已经发起般若别相智,并且不迷信后代人所编的大藏经,不照单全收而以智慧加以检验抉择,仍然可以看出密宗之错误,仍然可以看出密宗《大日经》……等经典都不以第八识实相心作为证悟菩提的内涵,还是可以凭著熟读《金刚经》所产生的别相智慧而看出密宗的荒谬法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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