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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众生以意识为我 正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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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正国老师开示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兼论唯识学的最早根据”节目。今天我们要跟诸位菩萨一起来探讨有关“众生以意识为我”这个题目,这个议题在修学上是属于非常重要的知见,今天的探讨内容,主要是在说明为何大多数的众生会以意识为我,以及因为这样而引生出的一些问题,这个法义对于修学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基本知见。

一开始我们先来看在《阿含正义》第六辑中 平实导师的开示:【我见的断除,要从名色的如实了知,方有成功的机会;若不如实了知名色的内容,绝无可能断除我见的;而我见中最难如实知的部分,正是识阴。】(《阿含正义》第六辑,正智出版社,页1828。)也就是说,识阴是令众生在想要断除我见的时候,最难如实知的。

我们今天就来探讨这个造成“难知”的几个原因,而今天我们以探讨识阴中的意识心为主。意识心难知的原因之一,就是说意识心祂是跟五十一个心所法相应,那这五十一个心所法就包括了五遍行、五别境、善十一、六根本烦恼、二十个随烦恼,还有四个不定心所法;因为心所法不一定都会现起,因此心王与相应的心所法便有许多种组合。譬如说,有时候意识心会跟善法相应,有时候又跟烦恼法相应;有时候意识心是跟定心所相应,有时候又跟散乱心所相应;有时候意识祂是不放逸的,有时候又是放逸,所以从这里我们就可以了解说,意识心是有许多种的变相。所以因为这样的缘故,就会让众生很难真正了解意识心。

所以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就可以知道,单单是意识心还有祂的心所法的组合,就有许多种的可能,何况还有其他七个心。所以这些心王跟心所法都是和合运作,同时不是每个心王或心所都会一直存在,因此众生要自己能够正确观察,那可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说,闻慧是非常重要的:经由听闻佛菩萨说法,就可以完整的了解这一些基本知见,因为佛菩萨可以开示心王跟心所法的完整架构跟关系,自己就不需要花费许多时间在摸索上面。所以在《大法鼓经》卷1中有这样的开示:【如是,迦叶!以我见故,汝当信我。】因此能听闻跟信受佛菩萨所说,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修行人,因为诸佛菩萨都已经亲证,或者亲见种种法的缘故,都是过来人的关系。

接着我们来看意识难知的原因的第二个是说,意识会受意根所影响,因此我们很难单纯地去观察意识的心行,因为意识会受意根左右影响。例如,在《起信论讲记》第一辑中 平实导师的开示:【意识觉知心,得要有意根作为等无间缘而在后面照看着,所以意识完全在意根的掌控之中。】(《起信论讲记》第一辑,正智出版社,页279。)这里所开示的“等无间缘”的意思就是说:意识与意根中间是没有间隔的,因此这两者才能够完美的搭配。所以说,如果不知道有第七识,那就会造成修行时观行上的错误。所以说六识论者,他们对于这一些心行的观行,一定会产生错误,那这最主要是因为忽略了两个关键的心,跟祂们的相应的心所法;所以这样的缘故,就会衍生出这个错误的法住法位,而造成修学上的错误跟唐捐其功。

以上我们简单说明,我们就可以了解识阴,或者这个意识心之所以很难如实知,不是没有原因的。因此,如果我们看到有些人,他想要以意识心入住无余涅槃,或者以一念不生当成证悟,或者以为意识心可以到未来世,或者坚执六识论等等,这些种种的错误,事实上都是不足为奇的。

接着我们从意识心的五别境心所法来看,为何众生将意识心执为自我,相信可以让诸位观众比较容易了解。我们来看五别境心所法,包括欲、胜解、念、定、慧这五个心所法,那这个定(定心所)有时候又称为三摩地。五别境心所法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帮助意识能够了别六尘境界,这里我们要留意的就是说,意识祂是具足了五别境心所法。在《大乘阿毘达磨集论》卷1中有这样的开示:

何等为欲?谓于所乐事,彼彼引发所作希望为体,正勤所依为业。何等胜解?谓于决定事,随所决定印持为体,不可引转为业。何等为念?谓于串习事,令心明记不忘为体,不散乱为业。何等三摩地?谓于所观事,令心一境为体,智所依止为业。何等为慧?谓于所观事,择法为体,断疑为业。

上面《集论》中,就对于五别境心所法有逐项的解释。底下我们就逐一来作讨论,并且看看这五别境与众生把意识心当成“我”有什么样的关联。第一个我们先来看欲心所:欲心所就是“谓于所乐事,彼彼引发所作希望为体,正勤所依为业”,也就是说,对于所爱乐的事情,很希望能够去履行跟完成,因此能够引发勤奋、精进的状况。那这里面我们也要留意,欲心所所相应的对象,包括善净法跟染污法;菩萨应该在善净法上面生起欲心所,而应该远离染污法。因为意识心跟欲心所相应,所以众生就会说:我想要怎样,我希望怎样,或者我计划要怎样……。

第二个称为胜解心所:胜解心所就是说“谓于决定事,随所决定印持为体,不可引转为业”,也就是说,对于所要确认决定的事情,能够得到真实理解与确认,因此就不能被别人或别的说法所转变。这里面印持的意思,就是说印可并且受持;也就是说,从道理上能够真正地确认、了解、亲证,所以就不可被转变了。菩萨在修学上对于种种法要有胜解,因此除了闻慧之外,还要有思慧,对于种种法义才能够深入理解跟确认。因为意识心与胜解心所相应,所以众生就会说:我确认了,我亲证了,我真正地了解了……。在大乘法中亲证了实相(也就是说能够现观实相),对于实相就会有殊胜的了解,并且能够生起胜行,这样的菩萨称为他已经进入了胜解行位。

第三个就是念心所:念心所就是“谓于串习事,令心明记不忘为体,不散乱为业”,也就是说,对于曾经修学过的事情或者法义,能够摄持于心中,而且能够明记不忘。这个念心所,对于众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能够令众生把经历过的事情作前后的连贯;但是念心所,它也会让众生误认五蕴是不生灭之法;而因为念心所能够忆持诸法,不忘教授,因此能够心不散乱。而意识心跟念心所相应,所以众生就会说:我以前怎样,话说当年我怎样,我昨天作了什么事等等。

第四个称为定心所:定心所就是“谓于所观事,令心一境为体,智所依止为业”,也就是说,对于所观察的境界或者法义,能够令心专注不散,或者说因为心得决定而能够安住在某种智慧境界上面。所以,从这里我们就可以了解:定心所对于修行是很重要的,所以才会说“智所依止为业”。如果心散乱,就很难引生智慧,或者无法发挥智慧的力量,这个时候就成为干慧或者狂慧。因为意识心能够跟定心所相应,所以众生就会说:我能够专注在某种境界,或者我能够安住在某种法上面……。

最后一个称为慧心所:慧心所就是说“谓于所观事,择法为体,断疑为业”,也就是说,对于所观察的境界或者法义,能够经由思维、整理、探讨、分析而作抉择,或者能够更深入的了解,因此就可以断除种种的疑惑。因为意识心能够跟慧心所相应,众生就会说:我经过分析、思维、整理后发现原来是这个意思、原来是这样,我现在了解了。

这里我们要附带说明的是说:我们要的是属于正慧而不是邪慧;也就是说,透过正确的闻思修过程,让智慧能够逐渐得深细广大。在《摄大乘论释》卷3中也有这样的开示:【闻所成慧是下品,思所成慧是中品,修所成慧是上品。……又于此中,下品为因得成中品,中品为因得成上品。】也就是说,智慧的修学,必须要透过闻思修的过程,才能够得到上品的智慧;然而上品的智慧,却必须由基本的闻慧而来,所以说闻慧也是非常重要。因此我们对于佛菩萨及善知识,绝对要非常地恭敬。 我们再来看意根的五别境,意根是没有欲、胜解、念、定四个心所法,只有很微劣的慧心所,所以说只能了别重大的法尘变化。同时前五识虽然有五别境心所法,可是前五识祂所能够了别的境界,只限于很单纯的五尘粗相,不能了别五尘细相乃至法尘。所以五别境主要还是以意识为主及最殊胜,所以众生通常不会说他自己是意根,或者是前五识。我们再来把五别境一起来看,因为意识能够具足与五别境相应,所以众生才能够说:我想要怎样,我确定怎样,我以前怎样,我能够安住在什么境界,或者说我思维整理后终于了解了等等。

因为有能够上述种种事情之成就,众生才会喜欢把意识当成自我,也就是说有五别境的意识,在世间法或者六尘中才是最胜妙的,因为祂能够具足运作,才是众生所最能够接受的我;所以,要破意识是真实我的错误知见与执著,是相当不容易的。相对的,前五识的五别境心所法太单纯,众生一般是不会把前五识当成自己;而众生一般也不晓得有意根存在,也不知道自己的意根与我执相应。如果是信受六识论者,他就不会承认有第七识意根,更不可能去观察自己意根的执著性。以意识为我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说,意识有证自证分,所以意识可以返观自己的状况,因此众生才可以根据目前自己的状况作检讨、修正;譬如说,可以返观自己不够精进,因此就能够改善或者发愿,让自己更加精进。所以这样具证自证分的心识,才是最容易被众生当成“我”的心识。所以从上述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得知:因为意识心具足五别境心所法以及证自证分,因此意识心在六尘境界中能够非常巧妙的运作,所以能够被大多数的众生当成真实的自我。

我们再回头看一开始所引《阿含正义》第六辑中的开示:“我见的断除,要从名色的如实了知,方有成功的机会。”其中名色的“名”,主要讲的就是“受、想、行、识”这四个阴;而事实上受、想、行三阴,主要的内容就是心所法。在《阿含正义》第六辑中 平实导师有这样的开示:【受阴与想阴,其实都是六识心的心所有法,与识阴有关的行阴,则是六识的心所有法正在运作的过程,所以与名有关的受、想、行三阴,其实正是识阴六识心的心所有法。】(《阿含正义》第六辑,正智出版社,页1836。)所以五阴中的受、想、行三阴,主要就是与识阴相应的心所法。识阴六识心,祂其实是依六根触六尘为缘而出生,当然是属于生灭法;同时依于心王才能够存在的心所法,当然也是生灭法。这是因为心所法,它就是心所有之法;也就是说,要有心王才会有心所现行。那这样我们就可以确定名色中的名,或者四阴都是生灭法;名色中的色,就是五色根跟内六尘,它们都是属于色法,既然是属于色法,当然也是生灭法。所以这样我们就可以确认名色都是生灭法;能确认名色是生灭法,那就已经有断我见的基本条件之一了。

所以对于五阴或者名色的确实了知,是断我见的必要条件,再加上今天我们谈的意识心会被众生当成真实我的几种原因,相信对于大家断我见能够有很大的帮助,而不会继续再坚执意识心是真实不坏之我。而意识心虽然跟五十一个心所法都能够相应,有很多的组合与变相,让众生难以捉摸,但是我们只要能够区分识阴是心王,受、想、行三阴主要是心所法,因此无论怎么组合,就是心王与心所两类。既然心王是根尘触为缘而生,是生灭法,当然心所也是生灭法;因此,名色之名或者四阴终归是生灭法,这样就能逐渐跟断我见相应。

在《阿含正义》第六辑中 平实导师有这样的开示:【他们不知意识的本质,所以就无法了知意识心的种种变相;不能了知意识种种变相的缘故,就将意识心种种变相中的一种,取作万法的本源,就认为自己已经亲证般若实相了。】(《阿含正义》第六辑,正智出版社,页1840~1841。)也就是说,识阴中最难理解的意识心,其实祂的本质就是意根触法尘为缘所生的剎那生灭之法;同时意识的存在,一定无法离开法尘,因为意识心的体性就是了知,所以称为识。虽然因为不同的法尘境界,而相应不同的五别境心所法,虽然有许多的变相,包括有念灵知,或者离念灵知等等,但终归是生灭法。因此变相虽多,但因为我们知道意识的本质,意识的本质就是说:“诸所有意识,彼一切皆意法因缘生故”,再配合圣教量、现量与比量,对于种种境界中的意识心作观察,就不会误认意识是不生灭的真实心了。也就是说,从对意识本质的了知,进而完成意识心尽所有性的思维或者观察,就不会被意识的变相所迷惑了。

我们也可以从五别境中与意识心相应的定心所来看,可以得到一些启发:就是说一方面对于上述五阴虚妄能够心得决定而不退转,另一方面能够成就基本的定力。这样就能够断我见,而这样同时也是已经说服意根接受五阴是生灭法,这样就能够出生断我见的解脱功德。虽然意识心跟五别境是具足相应,可是这个并不是不好,因为意识具足五别境,我们才能够有效的修学佛法;这当然主要要靠意识心,而不是靠意根或者前五识。这里面我们最重要的是如何正确地善用五别境,譬如说因为有善法欲,所以能够利用慧心所、胜解心所思维简择确认正法与邪法,以及心能够安住在正法上面,并且能够以念心所来忆持正法等等,这样就能够跟断我见,乃至明心证悟相应。所以,五别境主要是在深入了别六尘境界,那好与不好就看我们是否能够善加应用了。

我们再用一点时间,来说明众生所相应的我见跟我执,这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意识的分别我执,这个是配合后天的熏习跟邪教导所产生的;第二个部分称为意识的俱生我执,这个是从前世就存在的我执;第三种是意根的俱生我执,这个是因为意根贯通三世,所以这一部分是依据前世意根的我执而现行。如果我们能够对治了意识的我见、我执,意根的我见、我执也就相对应能够逐渐得到对治。

最后我们来作一个简单的结论:第一点就是说,意识心跟五十一个心所法相应,有许多种组合,同时不像色法一样有形相可见,因此不容易被众生所了解;再来是意识心具足五别境跟证自证分,因此能够深入及广泛地在六尘中运作,因此最容易被众生所接受为自我;如果我们能够了知众生坚执意识是我的原因,就有利于破除误认意识是真实我的邪见。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这一集就谈到这里。

祝您身体健康、道业增上!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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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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