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世间法的立场来谈杀生,也就是结束其他有情的生命。譬如,世人为了贪口欲来到餐厅,亲自点了活的鱼虾等傍生有情,请餐厅的人宰杀煮来吃;或者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邀请了许多亲朋好友一起来庆生,所以杀了很多有情,诸如等等,这都是杀生的行为,也就是结束其他有情的生命,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其他有情痛苦身上,实不可取。
傍生与人类一样都各有其五阴身,只因为这个五阴身业报不同,导致傍生与人类的五阴身有所不同。傍生之所以为傍生,乃是牠的模样异于人的模样,而与傍生的模样相同,所以名为傍生。 然而,傍生如同人类一样,都非常爱惜自己的生命,不喜欢被人宰杀煮来吃。所以古人说得好:“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莲修必读》)因此,当你断了牠的生命时,牠没有能力反抗,内心一定非常恐惧,也会起瞋;因为瞋心的种子含藏在如来藏里,由如来藏带到未来世,未来有因缘的时候,他就会求反报,因而断了你的生命;如此杀与被杀的角色不断的互换与重演,何时才能了呢?所以说,杀生是恶事,不是善事,不应该将自己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而杀有情。
所以,古人对杀生这一件事心有所感,作了一首偈劝勉大家不要杀生,那就是:“千百年来碗里羮,冤深如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半夜声。”(《莲修必读》)也就是说,因为众生贪着美味而杀生,使得杀者与被杀者所结的冤仇很深,这也是在世间上不断的看到刀兵劫的主要原因。曾有专家统计,中国开国五千年以来,没有战争的时间才一百多年,不到二百年。这不是很清楚告诉大众,战争与杀生有很大的关联。既然杀生不是一件善事,可是在社会里常有一些观念非常不正确,不知道这是杀生的问题,也不知道未来要负因果关系。因此,藉着这个机会来加以说明,让大家了解这样作法也算是杀生。譬如,有人主张可以安乐死,认为重病者来日不多,与其让他一直受痛苦,倒不如早一点安乐死,让他早一点死亡,以减轻他的痛苦。 又譬如有些西方人,看见动物在痛苦,认为牠获救的机会不多了,于是开枪,或者注射药物将牠杀死,因而提前结束牠的生命等等。这种作法是不正确的。
一者,杀者或者是基于善心,不想让这些重病者或者这些动物继续受痛苦;可是他没想到,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而已,并没有考虑那些被杀者很可能想活下去,却被安乐死,于心不甘啊,当然会求反报;以前的杀者后来变成被杀者,以前的被杀者后来变成杀者,这样互相杀来杀去,真是可悲啊!
二者,佛教所说的因果都牵涉到三世,也就是过去、现在、未来世。如果他的业报尚未结束,就让他提前死亡,虽然在某些国家安乐死是被允许的,不会构成杀人杀生之罪;可是在佛教的戒律上,仍然构成杀人杀生的重罪,未来还是要受报的,乃至下堕三恶道受苦。然而这样的道理,很多世间人不知道要负因果关系,所以才会主张安乐死,乃至帮人安乐死;如果这些人知道自己要负因果关系,保证他连想都不敢想,更何况是去作了。
接下来,以佛法的立场来探讨自杀与杀生的问题。在戒律上,不论是五戒、十戒、比丘戒、比丘尼戒、菩萨戒等,一向都是反对自杀与杀生的,所以佛教是反对自杀与杀生的。譬如,佛在《大般涅槃经》曾开示:“众生佛性住五阴中,若坏五阴,名曰杀生;若有杀生,即堕恶趣。”(《大般涅槃经》卷7)佛已经很清楚开示,如果将众生的五阴身灭掉,就算是杀生。所以,不论是自杀与杀生,都是犯了杀罪,果报不轻,不能不慎。这是因为要得到这个人身真的很难得,所以 佛才会说:“得人身者,如指甲上的泥土一样那么稀少。”既然有因缘得此宝贵人身,应该藉此道器修行才对;否则,空得此道器而不修行,岂不是很愚痴吗?
佛教虽然反对自杀与杀生,可是仍然有一些例外,也就是开缘。这些例外与开缘是要符合某些条件下才能成立的,如果没有符合这些条件,仍然是犯了杀罪。关于这一点,请菩萨们特别在意,以免自己愚痴犯了杀业而不知,还自以为有大功德呢。
《杂阿含经》卷47曾记载,有两位阿罗汉,名跋迦梨及阐陀,因为身上痛苦极难忍受,想求刀自杀,于自我了断以后,佛记这两位阿罗汉入无余涅槃。从《杂阿含经》开示得知:一者、跋迦梨及阐陀两位比丘是阿罗汉,而且是定性的阿罗汉,最终是要入无余涅槃的;二者、因为阿罗汉身上患病,导致身体病痛难以忍受,所以求刀将自己灭掉,而入无余涅槃。也就是说,必须是定性的阿罗汉身分以及身体疼痛难当,才能自我了断,才没有成就杀业。如果自己不是阿罗汉,却随便将自己杀了,那是犯杀业的,不要说 佛都不允许,就是连世间人也不会贊成的。
又譬如,为了护持正法,不得不与破佛正法的人厮杀,虽然杀了人,非但没有罪过,反而有大功德。所以,佛在《大般涅槃经》曾开示:过去无量劫以前,有佛出世,号欢喜增益如来。于佛般涅槃后的末法当中,有一觉德比丘能宣扬 佛的正法,却被破戒的比丘执持刀杖想要加害于他。当时有一国王名有德,护卫觉德比丘,与破戒比丘们共相战斗,让破戒比丘无法加害觉德比丘。可是,有德国王与破戒比丘战斗,身上中了刀、剑与弓箭而死;死后往生阿閦佛国,成为 阿閦佛座下声闻第一弟子。觉德比丘后来命终,往生阿閦佛国,成为声闻第二弟子。这告诉大众,护持正法是有大功德的。所以,释迦牟尼佛在经中随后开示:若有正法快要灭尽的时候,应该像有德国王一样,为正法牺牲生命,非但没有过失,反而有大功德。
又譬如,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曾开示,如果菩萨看见盗贼为了钱财将要杀死很多人,或者有人欲加害声闻、缘觉、菩萨等等,菩萨就会思维:“我如果断了这些极恶众生的生命,自己将来堕入地狱;如果我不断这些极恶众生的生命,他们就会堕入无间地狱。如果是这样,我宁愿将这些极恶众生杀了,自己入地狱受苦,也不愿这些极恶的众生入无间地狱受苦。”菩萨思维之后,将这些极恶众生杀了。弥勒菩萨最后开示:这样的菩萨为了众生的利益着想,因而断了极恶众生的生命,于菩萨戒非但没有任何违背,反而有大功德。
讲到这里,最后作个总结:佛教是不允许自杀与杀生的;如果是定性的阿罗汉,将自己杀了是没有杀罪的;如果菩萨为了护持佛的正法而杀人,反而有大功德。这样的看法与世间人的看法不一样,由于菩萨见解与一般人不同,所以才能成为菩萨。这样的道理并不是一般人所能知啊!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