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拟题因缘
甲骨文的“戒”字中间是一把长戈,左右两侧是两只手,合起来像两只手紧握长戈,以防来敌。金文和小篆把两只手移到“戈”下。《说文》曰:“戒,警也。”“戒”的本义是防备、戒备。由“戒备”引申为“警戒”。这个意义后作“诫”。由“警戒”引申为“告诉”、“预告”。由“告诉”引申为“晓谕”、“命令”。由““警戒”又引申为“戒除”、“禁戒”。由“戒除”引申为“斋戒”。由“戒除”又引申指佛教的“戒律”。由“戒备”又引申为“准备”、“具备”。因“防备”含有“谨慎从事”之意,所以又引申为“谨慎”。(据四川辞书出版社《汉字形义演释字典》) 康熙字典对“律”字的解释记载是:【唐韵】吕戌切【集韵】【韵会】【正韵】劣戌切,??音嵂。【玉篇】六律也。【广韵】律吕也。【说文】均布也。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是这么解释“戒律”的:“ (术语)五戒十善戒乃至二百五十戒等,防止佛徒邪非之法律也。梵语尸罗,Śila译曰戒,防非止恶之义。梵语优婆罗叉Upalak&sdotblw;a,译曰律(净影),梵语毗尼Vinaya,译曰律(南山),法律之义。汉灵帝建宁三年,安世高首出义决律二卷。次有比丘诸禁律。魏世天竺三藏昙摩迦罗到许洛。慨魏境僧无律范,遂于嘉平中与昙谛译四分羯磨及僧祇戒心图。此为中国戒律之始。见僧史略。大乘义章一曰:‘言毗尼者,名别有四:一曰毗尼,二曰木叉,三曰尸罗,四曰律。(中略)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非,焚烧行人,事等如热,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中略)所言律者,是外国名优婆罗叉,此翻为律。解释有二:一就教论,二就行辨。若当就教诠量名律,若当就行调伏名律。’四分戒疏一上曰:‘或云尸罗,或云波罗提木叉Pr&amacron;tmok&sdotblw;a,或云毗尼。(中略)初云尸罗,此翻为戒。戒有何义?义训警也。由惊策三业远离缘非明其目也。(中略)三云毗尼,唐称为律,古译毗尼,皆称为灭。今以何义,翻之为律?律者法也,从教为名,断割重轻开遮持犯,非法不定,故正翻之。’(略抄)。是初净影于毗尼有四名,别举律之梵名,后南山但为三名,以律之梵名为毗尼也。’开宗记一本曰:‘言律藏者,梵云优婆罗忏,此译为律。律则法也,非法无以肃威仪也。’资持记上一之一曰:‘律者梵云毗尼,华言称律。(中略)不出三义:初言律者法也。从教为教,断割重轻开遮持犯,非法不定。(中略)二言律者分也。谓须商度,据量有在,若律吕分气也。(中略)三云律字安聿。聿者笔也,必审教验情,在笔投断。’”
《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 戒与律的并称。戒,梵语尸罗(s/i^la),指防非止恶的戒法。律,梵语优婆罗叉(up-alaks!a),或毗尼(vinaya),指生活上的规律。《大乘义章》卷一云(大正44.468a)︰ ‘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非焚烧行人,事等如热,戒能防息,故名清凉。(中略)以能防禁故,名为戒。(中略)所言律者,是外国名优婆罗叉,此翻名律。解释有二︰(一)就教论,(二)就行辨。若当就教诠量名律,若当就行调伏名律。’ 戒与律原有不同的意义,而‘戒律’并用,意谓维持佛教教团之道德性、法律性的规范。亦即‘律’指为维持教团秩序而规定的种种规律条项及违犯规律之罚则,属于形式的、他律的。‘戒’指内心自发性地持守规律,属于精神的、自律的。然而戒与律并非分离而行,而是平行地共同维持教团之秩序。 曹魏.嘉平年间(249~254),天竺三藏昙柯迦罗至中国,译出《僧祇戒心图》,为戒律传入中国之始。唐代,鉴真赴日,于东大寺设戒坛授戒,又建唐招提寺弘传戒律,戒律遂传至日本。戒律在印度佛教中,是所有佛教徒必备的条件,所以没有单以戒律成立宗派的意识。但在民俗习惯、气候风土完全不同的中国社会,要完全按照律典上的戒条规定去实践,实在很困难,因而除了逐渐加强对律文异解及戒律内涵的探讨,以及产生完全以律藏之研究为主的律宗之外,其他如依据《法华经》而形成的天台宗、依据《华严经》而形成的华严宗、教外别传的禅宗,皆各有独特的戒律。
我国与日本之佛典,用‘戒律’一语之例颇多。然而在印度经律论中缺乏典据,并没有直接称为“戒律”亦不见其明确的定义。如长阿含卷十五种德经(大一.九六下):“舍家财业,弃捐亲族,服三法衣,去诸饰好,讽诵比丘具足戒律。”从以上的引文之中,“戒律”的原语,对照南传长部 Son!adan!d!a sutta,其相当字为 pa^timokkhasam!vara,即梵语pra^timoks!asam!vara 。此梵语通常译为波罗提木律仪,或者别解脱律仪。波罗提木叉译为戒律之例,亦见于杂阿含经卷二十五。又分别功德论卷一(大二五.三二上):‘此戒律藏者亦如是,非沙弥、清信士女所可闻见,故曰律藏也。’其中,‘戒律藏’之原语为Vinaya-pit!aka,然而,普通 vinaya 仅译为律。 由上例,可见戒律之原语并不一定。通常,戒之原语为 s/i^la 或 si^la。此外, s/iks!a^, sikkha^(译作学)亦译为戒,又有 s/iks!a^pada(翻译为学处)亦然,例如二百五十戒之戒字原语即为 s/iks!a^pada。又 pra^timoks!a, pa^timokkha(音译波罗提木叉)译为戒本、戒经、戒相经等,upasam!pada^ 译为具足戒。故知‘戒’之原语,极为复杂。律之原语,除特殊情形外,多半为 vinaya。既然如此,戒与律之原语,我们可否视为 s/i^la 与 vinaya?然而 s/i^la-vinaya 合成语在巴利三藏中并未发现,汉译小乘戒律以及大乘经论中也没有这种说法,因此“戒律”一语不好下个明确的定义。
简单说来,“戒”,是以自愿自觉自发的心坚持某种规律;律,则含有他律仪轨范之意义。因为佛教教团的建立和长治久安,必须依赖教团秩序之建立,所以分别制成种种规律条文,以及与违反时的相应罚则,凡此,皆称为律。如果我们由内心自发遵守一切佛陀制定律文,则称为戒。总而言之,戒之范围窄,律则包含一切律仪,僧侣的行为举止等威仪亦含摄其中;即就广义而言,‘戒律’一语实有戒、律、律仪等义。二理律师在《在家律学》里面说:“提到戒,就有四位分别:戒法、戒体、戒行、戒相。”戒法即是佛陀制定的轨则教法;戒体就是依照佛陀制定的轨则教法,虔诚的受持,而成就一种业用;戒行即依体起护的身口意三业,就是秉受戒律的思想、言语、行动;戒相有两种含义:一、以法为相----开、遮、持、犯,二、约行明相-----持戒的仪表使人敬仰。戒体、戒行、戒相都可以用戒法来贯穿:戒法之体、戒法之行、戒法之相。
佛陀以解脱正道、佛菩提道来劝导出家、在家弟子,都是依于纯真之动机为主。起初的弟子都是大根利器者,在佛陀三言两语下即可证得道果,“善来比丘”比比皆是,所谓“钢刀虽利,不斩无罪之人”,故不需制定戒律。其有动机不纯真者,亦姑容认之,以“七佛通戒-------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来摄受他们,这也是佛教教团早期得以迅速扩大的原因之一。然而,大家感到困惑的地方,实亦在此。因为动机真纯者,中途纵有过失,亦容易矫正。若原本就是勉强为之者,而想要使他们真正的心向正道,如法如理,则不是件容易的事。针对这种情形,佛陀制定了一些规则,作为教团之外表的规定,即律(vinaya,毗那耶)是也。据此,一方面可使佛弟子辈,得同为释子沙门而统率之。另一方面,则纠正其中所发生之违误,而使成湛然纯净之沙门。而且随着教团日益扩大,愈益感到事情的急迫,乃至于不得不设置极其细密之规定。汇集所有规定轨范,编辑成系统,这就形成了所谓谓三藏之一,毗那耶(律)藏也。大约分为在家人修学的五戒、菩萨优婆塞戒,出家沙弥沙弥尼修学的十戒、比丘修学的250戒,比丘尼更于此外,增加数十条,以及在家出家共通的八关斋戒、菩萨戒(梵网、瑜伽戒等)。教团具有这些轨范法则,在维护稳定健康发展方面才能有所依凭。因此,尽管有动机不纯正的在家出家弟子,或者信仰尚未坚定者,亦当循兹外表,渐使其道行殊胜,其效果之大是不言而喻的。
佛教修学的重中之重,虽然核心是智慧的修养,但智慧之修养,亦有赖于外表之道行,所以才建立戒定慧“三学”,由此可见“戒律”的重要性。因此说,佛陀制定的种种戒律,各色各样的弟子都要遵守,无论是佛陀住世抑或不住世,这都是维护教团稳定健康和个人修行能否有成的极重要因素之一。其中那些为绝对秋毫不可犯之轨则,固无足异,尤其以戒行最高之迦叶尊者(Kassapa),作为教团在佛陀入灭后的一面旗帜,弥足显示戒律殊胜与高洁,占有特殊的地位。虽然如此,我们所要念兹在兹者,却是戒律的精神。因为戒律的精神都不领会,哪里还能谈及其他?哪里还能熟知戒律的性相体用?法、体、行、相不清楚,又怎能如实修学?
戒律是佛教纲维。佛陀住世,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今天我们学习戒律,就是认同根本导师-------释迦牟尼佛,亲聆慈训。藕益律师曾经引述:“戒是佛身,律是佛行,教是佛语,禅是佛心。”《四教仪集注》云:“起教之次,阿含为先;修行之初,木叉为首。”修佛之行,就是以佛的教导为准绳,依照这个标准,来净化我们的心种,修正我们的身业和口业。那么最初制戒缘起是什么呢?据经典记载,尊者舍利弗,某个时候在闲静的地方这么思考:“何者等正觉修梵行,佛法久住?何者等正觉修梵行,佛法不久住?”思考未果,于是起身前去请教世尊,佛陀告诉他:“迦叶佛、拘那含佛,不为诸弟子广说十二部经,不结戒、不说戒。尔时彼佛及诸声闻在世,佛法广流布。佛及声闻灭后,世间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以是故,疾灭佛法,不久住,何以故?不以经法摄故。如种种花,散置案上,风吹则散。毗婆尸佛、式佛、拘留孙佛、迦叶佛为诸弟子广说经法,亦结戒、亦说戒,彼诸佛及声闻在世,佛法流布,佛及声闻灭后,诸世间人,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不令佛法疾灭,何以故?以经法善摄故。如以线贯种种花置案上,虽为风吹而不分散。”尊者听佛解释后,立即请求世尊结戒、说戒。这就是佛陀制定戒律最初的缘起。
现在我受命编辑此《在家戒律便学录》,是在尴尬、诚惶诚恐。一者,就戒律而言,并非我擅长,乃至于五戒我都尚未学完,更别说精通了;二者,末法时期,去圣日遥,我没有很好的学戒师承;三者,自己都无法像模像样的身体力行了,哪里还敢说什么讲解、研究戒律了,所以我仅仅是把散见于经典以及古今中外各位大德的著作中关于戒律的精要部分搜集汇编起来以便自己和大家学习,终究成就无量功德果报,破坏无量弊恶之法。因为《萨婆多论》说过:“若说法论议,一切莫自称为是,常令推寄有本,则无过也,不尔,斧在口中。”道宣律师也曾交代:“末代凡小,有所立言,须得本据,如《多论》云:‘若信虚想,立教判文,即无依承,斧自其口’。”
第二章应当一心持净戒
如果有人想要得到大善利,那就要坚持净戒,如同珍惜无价之宝,如同爱护身家性命一般。为什么要这样?譬如大地,一切有形万物,莫不依地而住;戒律也是如此,戒律乃为一切善法的住处。再比如豹子没有脚却想奔跑,鸟儿没有翅膀却想飞翔,人类没有船却想渡过大海一样,是不会成功的;不坚持戒律却希望得到好果报的人也是这样,注定是要失败的。如果有人舍弃戒律,山居苦行、食果服药,这与禽兽有何不同?或者有些人,比如古印度的那些外道,设置种种不如法的规定,非戒取戒,有的只喝水不吃饭,或者只喝奶,或者以气为食;有的则是蓄长发或者剃光头,以及留下几撮毛;有的则要求披粪扫衣,或者白衣,或者以草、木皮、兽皮为衣服;有的则寒冬腊月下水浸泡,或者炎夏酷暑以火灼身,还有的爬上高山悬崖纵身而下自杀;有的自称在恒河中洗浴可以升天,或者说要一日洗浴三次再祭火等种种祭祀、种种咒愿、种种苦行,因为没有正确的戒律,全是白费功夫。有的人尽管身居豪宅大院、锦衣玉食,但能践行佛陀的戒律,反而能得生好地方,乃至于证得果位。无论男女老少、贫富贵贱,只要践行佛陀制定的种种净戒,都能获得殊胜的利益;如果毁破戒律,则后果堪忧。再说了,这破戒之人如同清凉池里出现了毒蛇,不能再洗澡了;如同能出产艳丽花朵、美味果实的花草树木上生长着很厉害的倒刺,失去了应有的价值。正如有人出身富贵之家,身体健康、相貌堂堂、才华横溢,却不愿意践行戒律,没有慈悲怜悯心,将会后果严重。富贵而没有智慧者是要衰败的,恃才傲物也是要吃亏的;受了戒却毁破的人,比这更严重,将会今生后世一切都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