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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菩萨具足哪些条件得名为法财长者?(二) 余正文老师

[菩萨正行(一)【共130集】]  发表时间: 2015-04-15 11:35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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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正文老师
各位菩萨:
 阿弥陀佛!
今天继续要跟各位说明菩萨正行里面的〈发愿品〉,我们是依止着  平实导师的《优婆塞戒经讲记》来作说明。
上一集讲到说,假使有一天我们必须要接下一个任务,可能会造成自己身家性命有危险的时候,我敢不敢接下这个任务呢?要自问敢不敢接?如果不敢接,那只是摩诃萨而不是法财长者,两者不能兼具;两者不能兼具的时候,就永远入不了初地。要愿意舍身、也愿意舍命,身与命都愿意舍的话,舍财那就比较容易了,因为钱财是身外之物;如果身命都不愿意舍,想要舍财是比较不容易的,因为能舍财者还不一定能够舍命,能舍命的人一定不会把财物看在眼里。这三件事都能够做到,不怕身、命、财被剥夺,能无所顾虑的护法、弘法,都为众生的利益而做,就可以称作法财长者。如果舍身、舍命、舍财都是为了求来世的利益,那就不是法财长者,而是自了汉、自私鬼了。
佛接着开示如下经文:“复有三事:一者多闻无厌,二者能忍诸恶,三者教他修忍。”(《优婆塞戒经》卷2)佛这边开示说:另外还有三件事情,第一、要能多闻无厌。众生听法的时候,心态只是愿意听一遍,自以为真的懂了,当你再讲第二遍的时候,他就不听了,他认为:“这些我都知道了,不想再听了,请你讲别的。”但其实听一遍就能够真实的了解吗?其实不然!因为讲的人他如实了知他所讲的是什么,可是听的人往往各个不同,有人听懂十成、有人听懂八成、有人只有六成、有人七成,乃至有的人只听懂了一成,但是所有的人都会自以为全部听懂了。为对治这种现象,所以应当要多闻而无厌倦的。并且同一个法可以有很多方向来说明,也可以从很多层次来说明,所以单是一个如来藏的真如性,《般若经》讲多久呢?讲了十九年!二转法轮讲了十九年,讲的都是别相智,还没有讲到种智;但是,别相智都是在讲这个如来藏祂的真如法性,佛从很多不同的层次、不同的方向。但是有哪一位菩萨曾向 佛说过:“您讲来讲去都是讲这个第八识实相心,我听都听腻了!”没有啊!同一个第八识的别相智 佛讲了十九年;那么一切种智讲到八十四岁有讲完吗?当然讲完了,讲完了以后才能入灭,没讲完以前就是法轮还没有转完,怎么可以入灭?可是 佛明明入灭了,当然是讲完了。可是在实际上其实也是还没有讲完,因为有很多妙义都是一两句话就带过去了,却在四王天、忉利天分别讲,一直讲到他化自在天去。所以《华严经》从人间讲到他化自在天去,成佛之道的一切种智妙法,当然是讲完了才可以入灭;可是实际上并没有讲完,只是把诸地的部分大略的讲出来,仍然有很多的妙法还没讲出来。如果在人间就全部讲完的话,那么 报身佛卢舍那佛在色究竟天宫还讲什么呢?在人间所说的法与在天界所说的法,总是会有深浅广狭的差别,一定还有许多诸地无生法忍中的妙法,是在人间只是作略说而已,仍然还没有曾经细说过。人间的诸地菩萨说法也是一样,会观察不同的时节因缘而说不同层次的妙法,所以当菩萨听闻诸佛说法或闻善知识说法的时候,永远都是多闻无厌的。不但要多闻无厌还要乐说无厌,因为菩萨无生法忍的修证,不是单靠闻佛说法,还要有别的助缘——就是众生的助缘;有时往往众生向菩萨奉承一句话,或向菩萨骂一句话,或对菩萨讲一句无关紧要的话,结果菩萨突然一念:“咦!怎么会这样子呢?”可能这个凡夫众生就帮助了这个菩萨完成了某一地满心的无生法忍的现观了,就能提升到上一地去了。这种事情是很难说的,所以说菩萨不会讨厌再听第二遍的。你们看 佛陀讲阿含,有时同一个地方讲来讲去会讲上三遍、五遍,因为来听法的人各个不相同,而听过的人也不可能全部都听懂。阿难尊者不曾这样说:“佛陀啊!您这个法已经讲过了,不要再重讲了。”阿难尊者听了这么多法,以多闻为第一,从来不会这样子讲;那富楼那尊者听过好几遍的法义,还是欢喜重听,这叫作多闻无厌。能够作到多闻无厌的话,这位菩萨摩诃萨才算具足了法财长者的另外的第一个条件。
第二个条件是能忍诸恶。也就是说,众生来亲近学法的过程当中,往往会有许多恶心恶行,对这些恶心恶行我们不应该生恼,你可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是应对之时心中不生气恼,这叫作能忍诸恶。并且在众生对你的法提出质疑了或是诽谤的时候,你不是丢一句话反问回去把他撂倒就算了,还应该详细地为他说明为什么他的质疑是错误的,让他有机会能够转变邪见,这也是能忍诸恶。如果不能忍诸恶,那就只需把他撂倒,事情就结束了。但菩萨不可以如此草率地对待众生,所以  平实导师的《灯影》一书,就是为救护退转而质疑我们的人。平实导师也教导我们写书救护众生时,要发挥更多内涵出来,因为出书的目的不是要撂倒某些人,而是要让他们了解谤说阿赖耶识为什么是错的,要让他们有机会提升知见,未来可以转变邪见、回归正道。如果出书的目的只是想要撂倒对方的话,那很简单!不管对方某一段话怎么质疑,你都只问他一个问题就够了:“你们坚决的说阿赖耶识是生灭法,请问阿赖耶识何时生?何时灭?有何教证及理证或根据?”这样子把对方质疑每一段都列出来,但都只是反问这一句话就能够把他给撂倒了,事情也就解决了,何必费那么多心血来写书呢?或是费那么多心血来印书呢?但这样做就不是依悲心而做了。菩萨有悲心的话,我们就得要为他们详细地解释义理,让他们理解是什么地方误会了佛法,要一一让他们知道,然后才懂得修正、改变,这样他们才懂得去忏悔,才可以救护他们免于堕入坏法的地狱业里面。所以不是说把他们驳斥、驳倒了以后就结束了,而是要详细地说明,所以写出来的书,要让他们能够理解自己的错误、知道改变,还要能够传之于后世,利益于后世的众生;如果写出来之后,只能这一世有用,对后世的人没有用,下一辈子人家把你忘了,那你写出这些书是没有大作用的。能如此做才叫作能忍诸恶。我们刚开始写的时候,总是会觉得那些人似乎是不可理喻!《楞伽经》里面明明讲:“阿梨耶识者,名如来藏。”(《入楞伽经》卷7)为什么他们还要说阿赖耶识与如来藏是两个心呢?心里面有时会不耐烦!“但这样就不对了!我们应该要用欢喜心详细地写,因为写的目的是为了要救护他们,这样叫作能忍诸恶。”这样叫作教导我们为救护众生应能够忍于诸恶。我们后来愈写愈欢喜!已经懂得这个法乐了,智慧增长很多,所以这样叫作能忍诸恶。这样叫作教导我们如此作,这样就是教我们修忍,就是教他修忍。所以,你如果是菩萨摩诃萨,就想要进一步成为法财长者,得要具备这三件事:多闻无厌、能忍诸恶,还要教他修忍;不是你自己忍了就算了,还要教导别人也能够这样安忍,乃至更进一步能得法乐。
佛接着又开示三种法财长者的要件:“复有三事:一者自省己过,二者善覆他罪,三者乐修慈心。”(《优婆塞戒经》卷2)这边说成为法财长者还需要有三件事:第一、要自省己过,第二、要善覆他罪,第三、要乐修慈心。自省己过,是要在事相上检查自己是否有某些过失,要懂得自我反省。第二件事情是要善于覆藏别人在事相上的过失。如果在事相上有什么事情做错了,我应该自我检讨;至于他们诽谤我,编造这个事实来说——诽谤我事相上面的事情,我不会公开去说他,这才叫作善覆他罪。事相上面的事,那是属于人身攻击,我们只是纯粹于法义来作辨正,这叫作善覆他罪。所以,有些人是用事相上来造假来破坏正法,想拉人去依附他们;可是我们并不在事相上面去驳斥他们,把他们对我们的诽谤隐覆起来——覆藏起来,我们绝对不会向大众说他们诽谤些什么,所以这就叫作善覆他罪。第三件事情是要乐修慈心。不管众生怎么样,你都要详细地告诉他们:你为什么错了,错在何处。详细说明以后,让他们将来可以转变,这叫作慈心;如果将来能有气度把面子丢了,确实忏悔而回归到正道,他们的痛苦就可以消失了。他们现在的痛苦在哪里呢?是在于被面子所拘束,所以现在即使你给他楼梯下,他也不肯下。事相上如此,在法上又怎么办呢?法上也是一样要到“自省己过”。退转者从私下运作的否定,到后来公然的否定,正法已经是在第三次法上的考验了!但是在2003年的时候,正觉在这一次,我们已经不再自省己过了,因为  平实导师在前二次就已经自我检查过了,完全符合经典所说,诸佛菩萨也会这么说,所以我们的法绝对没有错!但是  平实导师说:在以前他还没有发起道种智时,每一次有人提出质疑或诽谤,我们都是自己先去检讨,不曾先生对方的闷气。当人家提出质问的时候,我们确实应该先检讨自己的法义到底有没有错误?证明正确了以后,再来写书,《护法集》就是这样子写出来的。后来人家再度地质疑,我们也再度的自我检讨,检讨的结果还是正确的,所以写了《平实书笺》。但是这一回第三次的质疑,平实导师已经说没有必要再自省己过,因为在法上已经不需要再自省己过了,因为始终是正确的,不必再自省了,就已经确定无误了,因为已经再也没有疑义了。可是我们还是得要把法写出来,比以前更详细地写出来,这才叫作乐修慈心。但是在法义上误导别人或是否定正法的过失,就不可以善覆他罪;如果明知道他们说法严重错误了,你还善覆他罪,那就成为乡愿者,违背了佛的告诫。佛说:如果有人在否定了义正法,应当要起来摧邪显正,乃至拿刀、拿枪都可以,一定要护持正法。所以在法义上面绝对不可以和稀泥,如果在法义上也可以和稀泥的话,自省己过、善覆他罪、乐修慈心这三件事就不必讲了。所以只有在事相上面能够这个样子,在法义上面这个是不能过度地解释。
佛接着开示下面的三件事情:“复有三事:一者至心奉持禁戒,二者四摄摄取众生,三者口言柔濡不麤。”(《优婆塞戒经》卷2)想要成为法财长者,还有三件事情要做:第一件事,是以至诚心奉持禁戒。换句话说,从菩萨戒、出家戒乃至在家五戒,都要依照自己的身分来奉持,不可以违背。假使已成为法财长者,也就是说证得初地真如的菩萨摩诃萨,竟然还会犯戒而且犯的是谤僧、谤法、谤佛这种重罪的话,佛门中不可能是会有这种事情的。在谤法之后,还能说他戒行清净的地上菩萨吗?佛门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情!所以这种人不但不是法财长者,连摩诃萨都算不上,乃至七住贤位菩萨的功德都保不住了。第二件事情,要以四摄法来摄取众生。四摄法是依佛世时天竺的状况来说,四摄就是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菩萨要利益众生首先要布施,布施包含了三种,叫作法布施、财布施还有无畏施;所以我们出来弘法是法施,从来不收人家的钱财纳为己有,我们并且出钱赞助来买讲堂是财施,使人了知无余涅槃中的实相,舍寿面对生死时无所畏惧,就是无畏的布施。四摄的第二法是为众生说法时要和颜悦色,不要老是板着脸孔看不起人,而且说话要柔软、要慈爱,这就是爱语。然后当众生正在为佛教做事时,我们不可置身事外,要与众生共行,这就是同事。所做的事情都是利益众生的行为,并且又与众生共同为佛教正法的永续流传而做事,对众生有利叫作利行。利行等事都不是为了利益自己,而是利益现在的佛教,也利益未来世所有的佛门学人;但是做这些事情不必单独自己来做,可以与众生共事一起来做,所以利行之事也可以同事。以这四种方法来摄受众生就是四摄法。第三件事情,是口言柔软而不粗鄙。换句话说,菩萨说法时—接引众生时—不会恶口,都不讲粗鄙之话。恶口,就是讲话很不客气而且大声。但是禅师所用的机锋就另当别论了,可别挨禅师一棒就说:“你为什么这么粗鲁?”到时候不要怪禅师再打你几棒;在禅法里面没有所谓的粗鲁可说,在如来藏中没有粗鲁,是你粗鲁、我粗鲁,在这里面没有所谓的粗鲁。但是平常待人接物跟这个就不一样了,待人接物一定要温和、一定要亲切,这就是说,接引众生的时候口言柔软而不粗鲁,说话也不粗鄙,就是言语要柔软不鄙俗。假使本身的戒行好,又具备四摄法来摄取众生,而且说话柔软不粗鄙,就可以称为法财长者了。
佛又接着开示下面三个重点,经文如此说:“复有三事:一者能大法施,二者能大财施,三者以此二施劝众生行。”(《优婆塞戒经》卷2)这边 佛说:但是这个法财长者还有另外别的条件,菩萨摩诃萨必须要具足另外三个大事的话,就可以称为法财长者。第一、是能作大法之施。大法施,是说不以表相佛法来布施给众生,讲的一定是具体可证的法;如果一天到晚讲四圣谛、八正道、宗门禅讲了一大堆,都只是理念而没有行门,或者行门却又是错误的方向,就都不是大法之施了。又譬如说,讲的法有理念也有行门,但是那个法门是小法二乘菩提,那也不是大法施。大法之施一定是佛菩提的亲证,佛菩提道除了实相般若的亲证以外,而且函盖了二乘菩提;有了般若的亲证以后,还要上进提升到一切种智,以一切种智而作法施,才能够叫作大法之施。第二、是能作大财施。关于大财施有很多人误会就是说:“大概我要捐上五、六百万或是两、三千万才叫作大财之施。”但是记得一个典故吗?有一位老婆婆想要与别人一样的点灯供佛,当晚,大户长者点的灯又多又亮,这位老婆婆很穷,她倾其所有就只够买一盏的油灯,点了供佛以后,天亮时她的灯还在照明。可是天亮时就用不着点灯了免得浪费,有些人想要吹熄它,但是那老婆婆的灯总是吹不灭;后来大神通的目犍连尊者用威神之力来煽,还是煽不灭。因为那位老婆婆以至诚之心以她所有的钱财买了这个香油之灯,那个至诚心,才是目犍连所不能灭得掉的,这个才叫作大财之施。
今天时间已经到了,我们这一段就先跟各位分享到这边,下一集再继续跟各位作说明。阿弥陀佛!
本文标签:法财长者(7) 本文关键字:法财长者
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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