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6集 十因缘之名色缘识(三) 正祺老师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您收看正觉教团的电视弘法节目,目前正在演述的是“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兼论唯识学的最早根据”单元。在上一集,我们叙述了平实导师在《阿含正义》当中,以《长阿含》的《大缘方便经》的经文,说明十二因缘必须先经由十因缘的观行才能实证解脱道的道理。在《大缘方便经》中,如来先对阿难尊者开示说明:十二因缘从老死往前逆推到身口意行的所缘是无明,再从无明顺推回来,因为有出生,所以有老死忧悲苦恼。
在上一集,如来以十因缘法再逆推到有触是因为有名色,因为有名色所以有触。经文中接著 如来告诉阿难说:【“阿难!缘识有名色,此为何义?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入胎不出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出胎,婴孩坏败,名色得增长不?”答曰:“无也!”“阿难!若无识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阿难!我以是缘,知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我所说者义在于此。阿难!缘名色有识,此为何义?若识不住名色,则识无住处;若无住处,宁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不?”答曰:“无也!”“阿难!若无名色,宁有识不?”答曰:“无也!”“阿难!我以此缘知:识由名色,缘名色有识。我所说者义在于此。阿难!是故名色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大苦阴集。”】(~《长阿含经》卷10)在这段经文中,如来开示的是十因缘法,而不是十二因缘法;十因缘法的识支是指阿赖耶识,十二因缘法的识支则是指六识。
经文中,如来告诉阿难说:“阿难!缘于识有名色,这是什么道理呢?如果识不进入母胎的话,会有六识及受、想、行蕴及色身、意根吗?”阿难回答说:“不会有的。”如来又问说:“如果识入胎以后都不出胎、不展现祂的功能的话,还会有此世的意根、识阴六识、受想行四蕴的名以及色身出生吗?”阿难回答说:“不会有六识以及色身的。”如来又问说:“识如果半途出胎以后,婴儿之身有恶因缘而随即败坏了,意根、识阴六识、受想行四蕴的名以及色身能够增长吗?”阿难回答说:“意根、识阴六识、受想行四蕴的名以及色身不能够增长了。”如来又问阿难说:“阿难!如果没有这个入胎识的话,会有意根、识阴六识、受想行四蕴的名以及色身存在吗?”阿难回答说:“不可能有名及色身的存在。”
如来接著告诉阿难说:“阿难!我以这个缘起,知道色身及名都是由入胎识而出生的,缘于这个入胎识才会有名与色,我所说缘起的道理就在这里。阿难!反过来说,缘于名色而有识,这又是什么道理呢?如果入胎识不住在名与色之中,那么入胎识也就没有住处;如果没有住在名与色身之中,难道还会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吗?如果没有色身与名的出生,难道三界世间中还会看得到入胎识吗?”阿难答覆说:“三界中再也看不到入胎识了。”如来接著说:“阿难!我以这个缘起,知道识能够出现在三界之中,都是藉由名色来的;缘于名色,才会有入胎识在三界中出现与存在,我所说缘起的道理就在这里。阿难!我由于这个缘故,才说‘名色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于六入,六入又缘于触的作用,触的作用就缘于苦乐舍受,苦乐舍受就缘于贪爱,有了我与我所的贪爱就会缘于四种取,有了四种取就会缘于后有的种子,有了后有的种子就会缘于后世的出生,有了后世的出生一定会再度缘于老死忧悲苦恼,于是后世的大苦阴又聚集起来了。”
如来在十因缘法中提出“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以及“识由名色,缘名色有识”也就是“名色缘识,识缘名色”的意思,这个识与名色互相为缘,这个识是指入胎识,这个入胎识是有别于六识心,因为名色之中已经有识阴六识的名与色身了,所以“名色缘识,识缘名色”的识必然不是识阴六识。“识由名色,缘名色有识”是说缘于名与色,入胎识才能在三界中安住,因为入胎识若是不出现在三界名色之中,就是无余涅槃境界,就是第八识单独存在的境界,在三界之中是看不到这个解脱者的入胎识,所以说“识由名色,缘名色有识”。“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是说色身及六识心都是由这个入胎识所出生,缘于这个入胎识才会有名与色,必须是缘于这个识才会有母胎中的名色,这个名色才能增长,这个入胎识显然不是六识心。
如来在四阿含之中,已经隐语密意说有第八识阿赖耶识;因为意识是无法入胎、住胎的,意识觉知心在中阴身入胎时,就永远断灭了,不能进入母胎中暂住,更无法长住。如果意识心可以入胎、住胎的话,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还记得,前一世姓啥、名啥,金银珠宝藏在哪里,可是我们全部都已经忘记,也不是我们曾经喝过孟婆汤,而是因为这一辈子的意识是缘于这辈子的色身所产生的,意识心是无法来往三世的。在《杂阿含经》卷12中,摩诃拘絺罗尊者也曾经以三把束芦互相依存,来譬喻说明“名色缘识,识缘名色”的关系。经文中记载:【譬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转相依而得竪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摩诃拘絺罗尊者提出这个譬喻说明,名、色与入胎识就像是三把竖立的芦草,互相依靠才能够竖立,名、色与入胎识就是这样辗转相依,才能够在三界中生长生存。
在《大缘方便经》中,如来接著告诉阿难说:【阿难!齐是为语,齐是为应,齐是为限,齐此为演说,齐是为智观,齐是为众生。阿难!诸比丘于此法中,如实正观无漏心解脱。阿难!此比丘当名为慧解脱。】(~《长阿含经》卷10)在这段经文中 如来告诉阿难说:“十二因缘法,最多只能讲到十因缘的这个地步,不可能再超过‘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的道理,不可能有更多的因缘法了;众生所应该知道的因缘法也就到此为止,不可能超过这个地步了。因缘法的推究也就到此为止,最多只能推究到这个地步,我也就为众生演说到这个地步。能推究到这个地步的人,就是有智慧的观行者,圣者为众生说因缘法时,也就只能说到这个‘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的地步,不可以再超过名色缘识的识了。阿难!诸比丘在这个法中,因为如实正观的缘故,才能够以无漏心而获得解脱。阿难!这个观行的比丘应当名为慧解脱阿罗汉。”
如来告诉阿难说:因缘法只能说到这个地步,不可能再超过“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的道理,不可能有更多的因缘法了,表示缘起的道理就到这个识为止。这在《杂阿含经》卷12中,如来也有同样的说法:【“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缘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实、无间等生: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谓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在《杂阿含经》卷12中,如来同样解说十因缘观时,说“齐识而还,不能过彼”,也就是这个入胎识,就是因缘观的极限了。因为有这个入胎识,所以有名色;因为有名色,所以有六入处等等,接著就生死流转最后纯大苦聚集。显然这个入胎识,就是宇宙万事万物的第一因,这个入胎识才能够称为缘起。
有某位法师在他著作的《唯识学探源》中认为:【缘起的定义,像经上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意思说:宇宙、人生,要皆为关系的存在,无独立的个体,因关系的演变分离而消失。】(~《唯识学探源》,正闻出版社,页5。)另外这位法师在他的《性空学探源》书中说:【我以根本佛教的立场,综合各家所说的共通点而观察之,可以说:缘起是一种理则。它不就是因果,而是依一一因果事实所显示的原理。】(~《性空学探源》,正闻出版社,页52。)显然他认为缘起是万事万物间的关系,或是依因果事实所显示的原理、理则。他这种说法,基本上是来自中观应成派的说法,在注解月称入中论的《入中论善显密意疏》中宗喀巴说:【若善了知以上诸义,则能善解一切诸法皆是依缘安立、依缘假设、依缘而生、皆无自性、皆无不由他名增上安立之自在体。】(~《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四,法尔出版社,页143。)【若善了知以上诸义,则善知一切诸法皆是须‘从依建立’、‘从依安立’、‘唯从依而生’,故皆以自体性无;及无有不依他名言增上安立的自在体性。】(~《入中论的要义和探究》,财团法人内观教育基金会出版,页46。)从以上宗喀巴的说法,确定密宗中观应成派的缘起,就是理则、是关系,如俄国学者舍尔巴茨基将月称的“缘起”英译为relativity;也就是以“相依性”或“相关性”来诠释月称的“缘起”,所以月称所认知的“缘起”就是“相关性”或“相待性”。
如果说宇宙、人生都是因为关系的存在,因为关系的演变分离而消失,这种说法是倒果为因的说法。因为,万事万物的关系,是必须藉由万事万物的出现来显现,而不是因为先有关系的存在,所以万事万物跟著出现。譬如,有一对男女出生子女以后,就形成了父母子女的关系,而不能说先有父母子女的关系,然后才有子女的出现。因为若是先有关系的产生,这种关系是由谁来执持呢?若是这个关系是由父母来执持,那么父母应该不必等待任何的外缘,随时可以出生子女;若是这个关系由子女来执持,如此则是子女永远也不会出现,因为子女还没出生时,这个关系也不会出现,所以也就永远不会有关系来产生子女。若是这个关系由虚空来执持,虚空是无法,它本身没有任何的功能,它不可能来执持任何的法;若是它真的可以执持因果法则,虚空就是有情了。
另外,如果缘起是一种理则,显然一切万事万物的生起,是依于这个理则,如此我们根本不必修行了。因为,缘起是一种理则,这种说法是命运决定论,众生所作的一切,都是依于既定的理则而产生;依于无量劫以来生死轮转的理则,众生怎么样修行都不可能脱离生死轮回,更何况能够成佛呢?如此根本不用修行,因为一切因果都在缘起的理则中早已经决定。其实,缘起是因为如来藏七种性自性的作用,七种性自性其中的因性自性,使得如来藏是一切的行、一切的业、一切果的因、一切种子的所依,也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因,也是蕴处界十二因缘法的因,也是十方三世诸佛成佛的因。
如果没有这个如来藏,一切的众生无法生存;因为有这个如来藏连贯三世,因此有种种有为法的生起,所以产生缘生性空的法相,也因此显露了有为法之间的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理则。如果没有如来藏作为缘起的根本因,就没有缘起性空的法相,因为一切的法都是缘起性空,所以一切的法都是无自性的法,无自性的法就不会无因有缘而能够生起。如果没有如来藏,受精卵必定烂坏,无法成为胎儿,更何况生长成为大人?因为有如来藏,因此名色才能增长一直到出生长大成人,也因此有世间一切法的出现,这才是十因缘法真正缘起的道理。这也是《大缘方便经》中 如来所说“识缘名色,名色缘识”、“齐识而还,不能过彼”的道理。
如来说:【齐是为语,齐是为应,齐是为限,齐此为演说,齐是为智观,齐是为众生。】(~《长阿含经》卷10)也就是 如来告诉我们:不论是为人演说,回应别人的请问,广度众生而演说佛法,自己作智慧观行,或是为了众生的解脱道业,所说的一切法都不可以超过这个入胎识;也就是永远都不可以超过“名色由识生、因缘观的所有因缘法都到本识为止”的意思。所以,《阿含经》的缘起,就是在指这个入胎识,以这个入胎识为因,藉缘可以出生万法;这就是《杂阿含经》卷2 如来所说的:【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的道理。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在下一集中将继续说明《大缘方便经》中 如来所说的十因缘法。谢谢您的收看!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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