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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戒受罪 情况惨重 (清 能安)

[释门法戒录]  发表时间: 2015-05-14 18:54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破戒受罪 情况惨重 (清 能安)
清朝释能安,在长沙南门外向家湾,与同参一起精勤修行,共买下一所房屋,取名"莲社",以代人做经忏为职业。后又在平江替人做法事,一些想求福报的善男信女,都请他诵经礼忏,因此稍有积蓄。一天,他的徒弟灵慧患病死去,但胸部有热气,过许久又苏醒,对师傅能安说:"我到地狱里,看见僧道破戒受罪的很多,情况惨重!尤其是补经的痛苦,更令人可怕!"极力劝他师父将莲社房屋变卖,从此改过,不要再贪图做经忏的利益。并说,你从前替人做的经忏,其中有很多不踏实,都必须重补!要等师父答应后才死。最后他师父答应,徒弟即断气。能安从此隐居在湘阴麻石山庙里,天天踏实补经,不敢稍有疏忽。《妙法莲华经. 法师品》说,诵经是五种法师行持中的一种,现在用来作为谋生的工具,不怕布施难消受,哪知以后在冥府受报,比阳世重百千万倍吗 !能安如果不是受警告而发心忏悔,就可怕了!
(出《芬陀利室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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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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