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很高兴又再次相见共叙法缘。欢迎您继续收看正觉教团弘法节目“三乘菩提之相似佛法——重蹈灯下黑之琅琊阁”,主题是“显色、形色、表色之正理”。上一集我们举示了《瑜伽师地论》中更深入的意涵,我们来复习一下:第一,这一个色尘境被光明所照,没有被阻挡遮蔽,有空间距离存在,这部分就是所谓的“光明等差别”。这样色尘境就能显现而被眼识所缘、所了知。第二,显色积聚集合在一起的时候,在两种显色的交接处,就会有一条不存在、但可以看得见的边际线出生,这条边际线就是形色。第三,此“积集色”如果有“生灭相续”的现象出现,就会有表色的变化相出生。这是上一集三个重点提示。
同样的,我们再来看看琅琊阁贴文如何说?他是这样说的:【“表色”:眼识感知显色与形色,以及显色与形色经过时空变迁产生的变化组合,意识生起行住坐卧等概念。气质神韵是在形色表色上面添加的概念。】(〈《瑜伽师地论》将色尘分为显色、形色、表色,其他四尘也可以用这样的原理区分吗?这种分类与修行有什么关系?〉,琅琊阁。)好,我们一看到这第一句话“眼识感知显色与形色”,就知道他们的落处错在哪里。眼识能了知形色吗?形色是眼识的所缘、所行境吗?当然不是。《瑜伽师地论》弥勒菩萨已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显色者,谓若色显了眼识所行。】(《瑜伽师地论》卷1)显色才是眼识的所行境,才是眼识所能了别的境界,是实色;而形色在经论中皆谓言:【形非实有,谓显色聚。……如是依显,能取于形,……是故形色非实有体。】(《阿毘达磨俱舍论》卷13)
所以我们知道,形色既是非实有体,眼识如何能见呢?当然要靠五俱意识的配合才能够了知了别的。那五俱意识是什么呢?不是五种不同的意识,而是当五尘现起时,五根触五尘时五识在此根尘触处现起了了别,与此同时就会有意识与一个识、或两个识、或三个识,乃至五识全部——也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共同来配合了别尘境。所以眼识运作了别色境之时,唯缘现量,唯缘青黄赤白等显色实有自相;而长短方圆等形色,唯有意识能缘能知。在窥基大师所著的《成唯识论述记》卷2就这样说:【五识唯现量,明了缘自相故,如色处中,唯青等实眼识缘之。五识同时意识明了取得长短等故,长等假色,色处所摄;若以别根境相对,长等法处收,唯意缘故。】又在 玄奘大师所译的《五事毘婆沙论》卷2当中〈分别色品 第1〉也是这样来论说,他的论说是这样:【显色谓青黄等,形色谓长短等,而不说者有何意耶?谓显色麁及易知故。如是诸色于六识中二识所识,谓眼及意。先用眼识唯了自相,后用意识了自共相,谓彼诸色住现在时,眼识唯能了彼自相,眼识无间起分别意识,重了前色自相或共相。】所以琅琊阁贴文说“眼识感知显色与形色”的说法,是违反了 玄奘菩萨、窥基菩萨两位大师的论述所说。对显色与形色是哪一个识的所缘,都不能知晓的琅琊阁诸君,如何能够对依显色与形色而有的表色内涵知晓什么呢?我想应该是混乱与错误吧!诸位大德也应该可想而知了。
接下来 弥勒菩萨第三个层次的定义是这样:【又显色者,谓光明等差别。形色者,谓长短等积集差别。表色者,谓业用为依转动差别。】(《瑜伽师地论》卷1)这一个重点是在指出显色与显色之间会有的差异别相,是因为在光影明暗等等的不同关系而有种种的差别相产生。所以显色在强光的照射下、或是在弱光的照明下,会有不同的差异相产生;同样的,光的照射角度,日月之光、火焰之光等等,就会有千差万别的不同差别相产生。而形色与形色之间的差异,是在于色积集而产生长短、方圆的差别相;在和合诸众色中,见一面多便生起长的觉受,见一面少就起短的觉受,都是因为显色积集的安布情形不同而有长短、方圆等等的形色的差别相。还有表色与表色之间的差异,是“业用为依转动”而有取舍屈伸、行住坐卧的“表色差别”,但不可少了显色“光明等差别”、形色“长短等积集差别”的次第条件为依,才会有“积集色生灭相续”的表色不同变化。
这些佛法的名相,诸位都是能耳熟能详的,但是在字面的背后却义理深奥难知,若不是佛菩萨及善知识的大慈悲愿力、不畏生死乘愿再来,不断地摄受我们这一些芸芸众生,我们是有何德何能能得此无上大法呢?所以学法者应该感恩戴德、虚心受教,不要学琅琊阁诸君恃有世智聪明,怨恨骄慢之心高涨,将邪见当作创见;自误误人姑且不论,诽谤正法之业就不是百生百世所能了结。如今冗长碎念,盼能唤醒琅琊阁诸君及早醒悟回归正途。那上述之法,都是需要您细心来观察体验的。
还有最后总结,在论文中说:【“如是一切显、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识所行,眼识境界,眼识所缘’;‘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名之差别。】这段话点出了观行的重点——“名之差别”。“名”即名色之名,名色即五蕴;“名”即除了色蕴外之四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重点在于识蕴。因为受、想、行蕴是依色蕴与识蕴而出生运作,而此处着重在“名之差别”,即识蕴中眼识、意识的运作差别、所缘差别、了知差别这三个重点。虽然识蕴之主体即是六识心——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但此处所议论的地方是在形、显、表色上,是属于眼识、意识所缘的对象,所以对“眼所行,眼境界;眼识所行,眼识境界,眼识所缘;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的这个道理,应该要细心地观察体验,弥勒菩萨从根、尘、识相互间的运作关系是如何来指示我们入手处,也是此段论文开示学人最重要的地方。于是仅作一些微略的提引,以利学人能够自我整理,通达现观得此智慧功德。
“眼所行,眼境界”这一句论文提示我们:眼根的运行及眼根所接触的境界,是要我们如实现观了知这些部分的差别。根有浮尘根与胜义根之别,所对之境亦不相同,浮尘根摄取外五尘,胜义根触知内五尘;此中的义理请自行如理思维整理一下。那么下一句论文是“眼识所行,眼识境界,眼识所缘”提示我们:对于眼识的运行法相要注意观察,眼识要依何法才能够现起运作?眼识现起的所依、所缘,从无至有的运作法相就是眼识所行,我们要审谛观察。那么“眼识的境界”是眼识自性的功能差别,眼识自性就是了别,而眼识的了别运作是三量中的现量、比量或是非量呢?眼识的了别中是染是净呢?最后眼识的所缘为何?显色、形色、表色何者为其所缘?又诸论中说显色是实,形色、表色非实,其中的道理为何?应当要思维清楚。
最后一句“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同样是在提示我们:意识运作的法相,除了意识的所依、所缘外,与眼识是如何配合了别境界,是同时取境了别呢?还是有前后的时间差?这都是深细重要的部分;意识的自性功能差别同样是了别,但所缘对象不同,所了知的内涵也不同。眼识所缘是在色尘,所了知的是粗相;意识的所缘是法尘,所了知的是细相。色尘粗相、法尘细相,与显色、形色、表色这关系又是如何呢?此中的差别要能区分清楚。最后是意识所缘境的部分,当论中将色尘境分属为三种面相:显色相、形色相、表色相;此三者,意识的所缘为何?若能如实现观、体验,即能得到一分的智慧功德。
从此对于佛菩萨的至教量与圣教量就能心得决定,不再有任何疑问;对经论中的所言,知道不是玄学,自己都是可以一一次第亲证体验,当然对于善知识的证量——也就是现观境界,就更不会再有所怀疑。因为透过自己的观行、体验,知道善知识的证量是完全符合至教量与圣教量的,是经得起经论勘验的;于是对于善知识有了真实信,永断三缚结中的疑见。修学佛法过程中,若有不能解的疑问,定会虚心求教善知识以求得胜解,而不会像琅琊阁诸君那样,以为凭恃自己的小德小智慧解浩瀚如海的佛法,心傲眼高、目空一切,弃善知识如敝屣,妄言毁谤;结果是舍本逐末,心外求法,才会写出“佛法的理论都是为修行服务的”这种轻蔑至教量的话语。
正因为这一种心态才敢恣意曲解经论义理,而不知自己的这种行为所种下的过失不是短短数劫就能消除,如《佛藏经》中所说:佛菩提难以实证的原因,都是因为往昔无数阿僧祇劫前的邪见,引生此世求证时的业障而难以实证;佛以大庄严佛时,苦岸比丘等不净说法的恶知识为例,说明其经历无量无边不可思议阿僧祇劫在三恶道中沦转以后,于其中间经过了九十九亿尊佛,终于来到 世尊的座下精进修行,但最后却竟然连顺忍都得不到。为什么会这样呢?佛对我们开示说:苦岸比丘这些恶说法者及其跟随者,对于胜妙深奥的经典不能起信的缘故,造作破坏、违逆、谤毁圣贤持戒比丘的恶业;以此过恶造破法之因缘,借此警惕邪见人不要再重蹈覆辙。我们要再次地高声疾呼,告诉他们:佛之圣言量至理是修行的最高指导原则,应该至诚顶戴受持。
好,谢谢观众收看今天的节目。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