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基础
性戒遮戒与戒罪性罪
2015-09-14 20:14:52  类别:奉持众戒
所谓五戒为不杀、不盗、不淫(在家为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前面四种称之为性戒,后一种称为遮戒。性戒与我们之本性相关,遮戒为遮止我们不去犯戒。酒能乱性,酒戒仅有佛教才有,是为了防止我们不犯其它之重戒。
“罪有二种:一者性重、二者遮重。是二种罪,复有轻重。或有人能重罪作轻,轻罪作重;如鸯掘魔受于世戒,伊罗钵龙受于义戒。鸯掘魔罗破于性重,不得重罪;伊罗钵龙坏于遮制,而得重罪。是故有人重罪作轻,轻罪作重;是故不应以戒同故,得果亦同。”
——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第二十二
语译:罪有二种:一者戒罪,二者性罪。但是戒罪的性质又分成两种:一者性重,二者遮重。性重是说这一个罪如果犯了,是牵涉到心性上的严重瑕疵、缺陷,所以叫作性重。第二种是 佛所遮止,无关乎心性好坏,然而是 佛特别指定的、外道都不施设的重戒,不是轻垢罪,所以叫作遮重。这个遮重的罪,在十重戒或五戒中只有一个,就是酒戒:卖酒、酿酒、开设酒厂、酒廊、酒店,都是遮重(悟后不肯善护密意,违背佛在定中或梦中的指示或告诫,也属于遮重)。这个遮重虽然无关心性缺陷与否,但不利于众生,也会对修行产生重大的遮障,所以 佛特别指定这个不卖酒戒、不酗酒戒:不可贪杯、烂醉如泥,也不许制酒卖酒,否则就是犯了遮戒中的重罪。这个饮酒本身与一个人的心性有没有缺陷无关,所以它无关性罪,而是属于额外遮止的罪,故名遮罪;但因为它会严重遮障修行人,所以 佛特别指定为重戒中的一种,所以这个遮止罪也是重罪。
性重与遮重大罪中都仍有轻重差别的不同。譬如说,现在 佛说这性重的罪和遮重的罪都会产生重罪作轻、轻罪作重的情况。同一个性罪上的重戒,佛教的不杀人戒内涵与表相,与外道意义是一样的,但其中仍有差别不同;譬如外道遮止他的徒弟们杀人,所以施设不杀人戒; 佛也施设不杀人的重戒,可是与外道的施设不一样。举例来说,阿含部的《央掘魔罗经》:央掘魔罗生来英俊斯文,他的师父也很喜欢他,因为他的智慧非常好,他师父如果出去,就由他来说法。有一次,他的师父出远门,师母看上他,就勾引他;但因为这是乱伦,所以他绝对不从,因为他的师父也施设了不邪淫戒,他得要受持;而且依他来看,师母就是母亲一般,怎么可以苟且?所以他拒绝了!可是他那个师母觉得很羞愧,因为被他拒绝了就恼羞成怒,因此就把自己身上乱抓一场,衣服也故意扯破,再用绳子把自己绑在梁上,脚站在地上。等央掘魔罗的师父回来,她就诬告说:“央掘魔罗强暴我,我抵死不从,被他绑在这里。”他的师父很生气就要害他,故意叫他去杀人。央掘魔罗说:“师父!您教我不可以杀人,我受持不杀戒,不许杀人。”他师父说:“不!你如果要生天堂,就得杀一千个人。杀了一千个人,把他们的大拇指剁下来串成指鬘,好像花鬘一样串成一串,戴在身上,舍寿就可以生天。”他挣扎了很久,终于接受;因为师父所说必须信受,就只好接受就去杀人;他杀了九百九十九人,只差最后一人,但都没有人肯再从那条路过去,杀不到人了。最后他的母亲因为儿子都没回家吃饭,就送了饭去给他吃,他想:母亲被杀了也可以生天,自己也可以完成了指鬘。就抓了母亲准备要杀,当时连国王也不敢去杀他,因为他非常勇猛。这时 佛特地示现才度了他成为阿罗汉。但是他杀了九百九十九人,那是极恶重罪,可是仍然只得轻罪,并且在往复对答之后, 佛以一句“善来比丘”而使他成为大阿罗汉。
他成为阿罗汉以后,波斯匿王仍不晓得,最后决定要去讨伐他,因为听说这个人是大恶人,不讨伐他不行,否则国境不宁。所以率了军队,因为害怕就先去请问 佛。 佛说:“如果这个人已经在我座下出家了,你还杀不杀?”他说:“如果在世尊您的座下出家了,我就不杀了,并且我还要供养他、礼拜他。” 佛就把央掘魔罗叫出来。波斯匿王看见央掘魔罗,心中恐惧,不知不觉近依佛座,希望 佛保护他。人已经出家了,他还怕,你说央掘魔罗威德大不大?太大了!但他杀了九百九十九人,这是何等重罪?该说是穷凶极恶了!当然那九百九十九人也有该杀的因缘,因为他们往世都是破法者,都是该杀的。央掘魔罗因为那些人是有大非的,也因为外道的戒施设是不如法的,所以他是重罪作轻;又因为外道依凡夫知见及恶心而施设的戒并无威德,和 佛设的不杀戒有大威德、大功德,大不相同,所以他能重罪作轻。
但是也有人轻罪作重,譬如伊罗钵龙;伊罗钵龙受的是第一义戒,但却违犯佛语,所以轻罪作重。伊罗钵龙诸位知道吗?你们不晓得他,如果讲另一个名称就知道了,叫做大树紧那罗王;有一部经很有名叫做《大树紧那罗王所问经》,他就是缘起者; 佛还为大树紧那罗王授记,说他将来成佛时的佛号、国土名称等;他已经被授记了,修证都在我们之上。不要说现在已经明心、见性了,就算你到了初地、二地,还是离他很远的。这是大树紧那罗王的糗事, 佛把他公开出来!为什么他即将成佛,还会有不好的现象出现呢?这当然要把他的因缘说一说,不然诸位还是不懂。这大树紧那罗王菩萨,本来是无量劫以前, 释迦菩萨座下的比丘,当时 佛(释迦菩萨)告诉他:“这棵大树是药树,众生不能没有它,你不可以毁坏它,一定要保护它。”可是他需要柴火,心想:“我把它砍了作柴火烧,就不需很远去砍柴了!砍树也不是什么重戒,应该没什么关系。”就把它毁坏了。 佛以慈悲心顾念众生需要这一棵树,他却把它砍了! 佛诃责他,他也不以为意,他想:“我砍了它,也没怎么样。”虽然没怎么样,舍报时却有怎么样了!他舍报后就受生去畜生道当天龙,成为龙王;虽然是天上的龙王,仍然是畜生,毕竟不是人。但它出生后与别的龙不一样,它头上顶着一棵大树,所以才叫作大树紧那罗王。紧那罗就是龙,所以它就叫作大树龙王,如果有谁需要那个药,它就要让人家去拔,要接受被拔树枝、树叶的痛苦。
佛说那棵树不可毁坏,他却把它坏了!这本来不是什么重戒,与戒法无关,但是他毁犯了 佛语;如果违犯了他父母亲不重要的话,算是小事一桩,违犯了 佛说的话,那就不得了了,因此轻罪作重,得要重报受生到畜生道去。本来他的修行很好,般若的证量也很好,就因为觉得 佛说的这件事情不很重要,不当一回事,所以受生到畜生道去,而且还要顶着一棵大树,这就是坏于 佛的遮制而受重报。 佛所制止的,都不可违犯,当 世尊交代:“众生需要这棵树,不要毁坏它。”就是已经制定了。 佛语不虚妄,大家千万不要儿戏。大树紧那罗王菩萨正因为坏了 佛的遮制而得到重罪,大家都应该引为殷鉴;不但是 佛所遮制,诸大菩萨对我们的遮制,也都应该信奉受持,以免遮障自己。
“俱有二人同共作罪:一者受戒、二不受戒;已受戒者犯则罪重,不受戒者犯则罪轻,何以故?毁佛语故。” ——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第二十二
语译:如果有两个人一起共同造作一件恶业而犯了戒:第一人有受持菩萨优婆塞戒,第二人没有受持这个戒法,他们共同造作一件恶业以后,已经受戒者的罪就比较重,也就是说:他除了所造作的恶业必有的性罪以外,还要再加上戒罪;不受戒者就单单只有恶业自身的性罪,没有戒罪。性罪,譬如伤害众生,心性受到了染污,都是性罪。譬如杀害众生则是有杀心、是有染污,邪淫也是一种染污,都属于性罪。又如欺骗众生、窃盗众生财物,都是有关心性的染污或清净,所以侵害了众生就有性罪。戒罪则是于性罪之上再增加的罪:因为受持戒法而违犯了,犯戒以后就在性罪之上再加一条戒罪。没有受戒的人,当然就没有戒罪;但是虽然没有戒罪,性罪仍然还是在的,仍然要在未来世受报的。但是受戒者却毁戒,违背了佛语所宣的戒法,也有欺世盗名的过失,所以受戒者犯了罪,必须加上戒罪,当然就比较重。同样一个性罪,受戒者造了这个性罪以后,他的性罪也会加重;因为明知道这是伤害众生,而且本身又有受戒,还故意去违犯。譬如菩萨戒的十个重罪一旦犯了,不但有戒罪,性罪还会再加重,所以说已受戒者犯者罪重;不受戒者因为不懂这个道理,所以犯了同一个罪时,他的罪比较轻。已受戒者的性罪会加重,是因为在受戒时的戒师都已经先行说明过了。这就好比世间法律一样,执法人员是最懂法律的,如果故意违犯,就会加重其刑三分之一乃至二分之一。所以已受戒者犯戒,罪就重了!因为毁佛语故。因为这个戒是诸佛所施设的,天上天下无如佛,诸天天主施设的戒法都无法与诸佛所施设的戒法相提并论,所以毁佛语时罪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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