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不守五戒(造作五种恶业)的因果
二、五戒简介
(一)性戒和遮戒
(二)五戒之内涵简介
(三)五戒之戒相简择
(四)五戒释疑
三、受持五戒的好处
(一)持五戒的人有大福德
(二)受五戒后现世可得利益。
四、受戒之后应当如法而住
五、当满分持戒
我们既然三归了之后,我们就要知道,我们应该要持守五戒,即使没有受戒也应该要持守,如果我们能够再去受这个五戒,这样更好。五戒可以让我们保得人身,而且这个五戒,虽然我们不学佛也同样要持守,因为这个五戒它是属于世间、人间里面,建立人间最基本的道理。
五戒之重要,是因为它是一切戒之基础,五戒俱足,可保人身。五戒若犯,人身不保。要想学佛,必须生生世世保住人身,故五戒为一切佛子所必须受持。人的基本条件具足了,才有可能修行佛法,才能够顺利往生极乐;乃至于在此世间证得圣位之前,更须先要具足做人的条件,所谓人成而后成圣。
五戒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与五常相关,五常是人间的根本,所谓仁、义、礼、智、信。不杀生是仁、不窃盗是义、不邪淫为守礼、不妄语是可信者,饮酒者满口酒话,人多不信,常常败事,故不饮酒的人是智者。
一、不守五戒(造作五种恶业)的因果
【“(中略)‘人有五事现在,不能增长财命;何等为五?一者乐杀,二者乐盗,三者邪淫,四者妄语,五者饮酒。一切众生因杀生故,现在获得恶色恶力恶名短命,财物耗减,眷属分离,贤圣呵责、人不信用,他人作罪横罹其殃,是名现在恶业之果;舍此身已,当堕地狱——多受苦恼饥渴长命、恶色恶力恶名等事,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复受恶色短命贫穷,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令外一切五谷果蓏悉皆减少,是人殃流及一天下。’”】
语译:“一个人如果有五种事情存在的话,这个人就不能增长财命。哪五件事呢?第一、好乐杀生:当他看见众生时就想要把它杀来吃掉。第二、好乐偷盗:喜欢偷窃别人的财物。第三、邪淫:女人不安己室,或者男人在外勾引别人家室。第四、常常喜欢说谎:就是妄语欺瞒别人。第五、喜欢一天到晚喝酒。
这五件事的因果是怎么回事呢?一切众生,因为杀生的缘故,所以现在世获得不好的色身,常常生病,色身也没有力气;而且得到不好名声,这一世不长寿而短命、夭寿;而且他的财物很容易耗减,眷属也往往会分离,诸多贤圣也会诃责他;人家也都觉得他没有信用,不相信他说的话,往往别人作了罪业,却由他来承受恶果,常常会被冤枉,这就是现在世的恶业之果。”
“造作五种恶业的人,舍了这个色身以后,未来世还要下堕地狱,多受无量无边的大苦恼:常时饥饿难当,当他想要获得饮食时,狱卒就用烧溶了的铜液灌入他的嘴里,从口到下体全部烧烂。非常饥渴而又求死不得,偏偏又是非常长寿。”可是如果在地狱,又大苦恼、又饥、又渴,又要常常受刑罚,最好是赶快舍报离开,千万不要长寿。但是杀生、造作五种恶事的人,一定会堕落到地狱,饥渴受罚之下还很长命,真的痛苦不断。“来世还要接受恶色、恶力、恶名”,他在地狱的色身是很容易被毁坏而且丑陋的,也没有什么力气,所以狱卒轻轻把他一踢就踢走了,根本无力抵抗;“后世的地狱境界中也是恶名声”:狱卒们一天到晚吆喝他们、辱骂他们,精神上也同时承受种种痛苦,下堕地狱要受这些长寿、长劫的尤重纯苦,这叫做后世的恶业恶果。“如果地狱受报完了,去饿鬼道受苦;饿鬼道中受完苦报了,还要去畜生道受苦;畜生道中的苦报也受完了,刚来到人间的五百世中,还要接受很不好的色身,一天到晚病痛而且很多世都短命,又加上贫穷,连治病的钱财都没有。不但如此,他还会连累别人:因为这个大恶业人的因缘力,会使得身外世界一切五榖水果蓏类全部都会减少;这个人的灾殃到处流散而损减众生的福报延后享受;如果他的恶业很重,甚至会流殃散及一天下。”这是非常严重的。
【“若人乐偷,是人亦得恶色、恶力、恶名、短命,财物耗减,眷属分离;他人失物,于己生疑;虽亲附人,人不见信;常为贤圣之所呵责,是名现在恶业之果;舍此身已堕于地狱——受得恶色、恶力、恶名,饥渴苦恼,寿命长远,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贫于财物,虽得随失,不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爱念;身常受苦,心怀愁恼;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人民凡所食啖,不得色力,是人恶果殃流万姓。”】
语译:“如果有人喜欢偷窃,偷到成习惯了,未来世的身体将会不好或有残缺,也会年纪轻轻的就没力气,使他不能造恶;并且也会成就恶名声,寿命也会渐渐减短,而且他所有的财物也会耗减,因为上辈子的财物都是偷来的,所以后世一定会在因果律的运作下不断的偿还别人,辛苦赚来的财物总是留不住。在乐于偷窃的那一世,也会有酒肉朋友常常来花他的钱,他无法拒绝,所以财物也会常常耗减;眷属也不高兴,也会导致种种外缘促使他们分离;这种乐偷的人,每当有人遗失财物时,第一就是先想到他偷的;即使真的不是他偷的,他也无法解释清楚;纵使好意去亲近依附于别人,人家也不相信他真的是好意来依附,总以为是藉着依附而找机会偷财物,所以此人常常会被贤圣所诃责,这就是他这一世的现世报。舍离了这个肉身以后,还要下堕地狱去接受应该获得的恶劣地狱身,那个地狱身很没力气,又是恶名声而叫作地狱人;时时刻刻忍受饥渴与苦恼,却又死不掉而寿命长远,不断的受苦,这就是乐偷者后世恶业之果。”
如果转入饿鬼道受苦完了,畜生道也受苦完了,当他初回人间的五百世中,一直都会是贫穷的;即使有人送给他财物,不必多久就会失掉财物,老人家常常说:“命中有的逃不掉,命中没有的求不来。”他们虽然说的只是表相,但是符合佛法中讲的布施、偷窃的因果。一切人在世间的福报都和过去世的布施(财施、法施、无畏施)有关联,有些人在过去世不曾布施,这一世虽然很有脑筋、很会做生意、也很会求神,看哪里庙很兴盛就去求,也很有方便善巧,每次求神都能得到,但总是守不住,钱财很快又失去了!因为求来的钱财本来就不是他该得的,现在那个财物主人还没有来到,有威德的正神先借给他用一用,正主儿一到就得马上还;如果他够聪明,求来以后赶快把孳息布施,未来世就有钱了!但他不懂,把钱财都在自己身上用完了,未来世照样还是贫穷,努力了一生之后还是负债,这就是布施的因果。因为他往世没有种过福田,来世要收割什么福德果实?这种人往世不肯布施,这一世又乐偷,当然就会欠众生很多钱财,来世还都还不完了,还能有闲钱存下来吗?所以乐偷的人都是没有福德的人,未来无量世以后回到人间时,别人布施给他钱财,又帮助他赚钱,可都是随赚随失。这种人,做生意总是赔钱;去为别人作工作,领一份安定的薪水,偏偏又意外事故很多,钱财一直花掉,父母兄弟妻子当然不会爱念他,所以他只好“身常受苦、心怀愁恼。”这就是乐偷的因果。由于这大恶人的恶业因缘力,会使得一切人民凡是吃了食物以后都得不到应该有的力气,所以说这样的恶人,他的恶果灾殃会流散开来而影响到万姓人家。因此,劝人造善业是很重要的,为准备受戒的人说了这些道理以后,让他知道不可杀、盗。
【“善男子!若复有人乐于妄语,是人现得恶口恶色,所言虽实人不信受,众皆憎恶不喜见之,是名现世恶业之报;舍此身已,入于地狱,受大苦楚饥渴热恼,是名后世恶业之报;若得人身,口不具足,所说虽实人不信受,见者不乐;虽说正法,人不乐闻;是一恶人因缘力故,外物一切资产减少。”】
语译:如果有人说话常常不老实,这个人现世的果报就是恶口与恶色;是说他的嘴巴不好,不是说口臭、嘴破、牙齿坏掉,而是不管他说什么话,虽然说的都是真实的事情、正理,但是人家都不相信他,大众都不喜欢看见他,这就是现世恶业的果报。未来他舍了这个色身以后,进入了地狱还要受更大的苦楚及饥渴热恼,这是恶业之后世报。地狱报完了当饿鬼,饿鬼报完了当畜生;三恶道都经历完了,来到人间时还有花报:他初来人间得到人身时,口中应有的器官不具足,或者舌根的扶尘根舌头、胜义根的脑部掌管说话的部分出问题,将不会讲话或讲话不清晰;而且不论他说什么话,别人也都不信他,凡是看见他的人心中都不会喜欢他。这个人假使有一天出来弘扬正法,他说的正法都没有人肯信受,只能讲给自己听。这种恶人一个因缘力量就够大了,一样会殃流万姓:会使他所在的地方资产减少。换句话说,他所住的地方往往不好,这种人多了就会引生水灾、火灾、地震等事。因此,我们还得要让这种造恶业的人日渐减少,应该一面帮助更多的人断结、心地清净,再影响当代有情远离恶业。
【“善男子!若复有人乐饮酒者,是人现世喜失财物,身心多病;常乐斗诤,恶名远闻;丧失智慧,心无惭愧,得恶色力,常为一切之所诃责,人不乐见,不能修善,是名饮酒现在恶报;舍此身已,处在地狱,受饥渴等无量苦恼,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心常狂乱,不能系念思惟善法;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外物资产臭烂。”】
语译:假使有人喜欢每天酗酒,不是像有修养的人品酒、欣赏、体会,每天喝得烂醉如泥,那就是耽乐饮酒的人。前两天新闻报导说:有个人开了宾士车,醉在车子中,等他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大陆去了;小偷不知道车中有人在睡觉,连人带车把他偷了,装进货柜连夜偷运到大陆去销赃。这个人正因为酗酒而闹笑话,实在不好。有人是享受人生,乐于饮酒是在享受品尝酒味,都是适可而止;但是有些人没品味,日里努力打工,赚够了一天的酒钱就不做事了,请假去喝到烂醉如泥;明天醒来没有酒钱了再来打工,这种人还真不少呢!这就是耽乐饮酒者!这种人现世常常会遗失财物,曾经有人醉在环河南路的车子上,等他一觉醒来,车上的所有生财器具全都被偷光了,财物损失真的很严重。而且身心多病,酒喝多了身体就弄坏了。而且喝酒喝太多就会乱了心性,与人喧哗吵闹,不免会与人斗诤,当然就恶名远闻。
世间人如果酒品不好,最好别喝酒;人家说酒有三品,上品像李白那样,喝醉了就提起笔来提上一首好诗、流传千古;中品人是醉了以后安安分分睡一觉,醒来也没事,都不吵人。下等酒品,喝醉了总是吵吵闹闹、无理取闹,什么荒唐事都干了。有的人平常很斯文,但他酒品不好,醉了就一塌糊涂,甚至像新闻报导的:脱光了衣服满街跑,所以酗酒是佛弟子绝对不该有的行为。往往大家一听到某人名字,马上就会说一句:“喔!那个酒鬼啊!”这真是恶名远闻。而且多喝酒的人往往会丧失智慧,连世间法的智慧也会丧失;常常喝醉酒的人,胜义根会受损,久而久之,做事或思想都会很迟钝、没智慧;迟钝了以后干脆自暴自弃,开始无惭无愧起来,继续耽乐于酗酒的境界中,身体弄坏了以后,当然会得到“恶色力、弊心性”,常为一切人所诃责,没有人喜欢遇见他。这种人见了别人就想借钱喝酒,所以人家都不喜欢看见他。像这样的人当然不可能修善,因为连喝酒的钱都不够了,哪里还能修善?成就恶名声,这就是饮酒的现世的恶报。每日酗酒的人舍离色身以后,往往因为饮酒的缘故,无明所罩而造作种种恶业、下堕于地狱中,多百千世受饥渴等无量的苦恼,这就是后世恶业的果报。将来经历过饿鬼道、畜生道,刚回到人间的五百世中虽然已得到人身,心却常常发狂而且散乱不定,没有办法系念思惟善法,于善法不能系念,总是厌恶而掉散的。因为这种恶人的恶因缘力量,也会间接导致他所在的地方“外物资产臭烂”。
【“善男子!若复有人乐为邪淫,是人不能护自他身,一切众生见皆生疑,所作之事妄语在先,于一切时常受苦恼,心常散乱不能修善,喜失财物所有,妻、子心不恋慕,寿命短促,是名邪淫现在恶果;舍此身已,处在地狱,受恶色力、饥渴长命、无量苦恼,是名后世恶业果报;若得人身,恶色、恶口,人不喜见,不能守护妻妾男女;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中略)”】
语译:如果有人喜欢邪淫,他是无法保护自己色身平安的,更不要说保护别人了!那么什么叫做邪淫?譬如俗话说男人在外拈花惹草,女众叫作红杏出墙;也就是说,除了正常的婚姻关系以外,不该与别人有淫爱的关系,否则就是邪淫。现代常有的同性恋仍然算是邪淫,因为违背人间的正常轨则,也是欲界天的天律所禁止的,所以是邪淫;只能有正常婚姻关系下的男女关系,不可超出婚姻关系之外另有男女关系,否则都叫作邪淫。在戒律上说,如果男人花钱去嫖妓,并不算是邪淫,他是买春的金钱交易;如果比照这个道理,女人去午夜牛郎店,也算是花钱买春,也是金钱交易,不算邪淫;但仍然是犯戒,只是不犯重戒而已,因为买春的事情不论是男众或女众做了,都破坏了菩萨应有的清净律仪。假使女众去买春,丈夫会如何看待她?同理,丈夫去买春,妻子也将一样看待他;若是佛弟子花钱去买春,被人家瞧见了,会作何感想?“哎呀!这个人受了菩萨戒,还去嫖妓!”就会影响到别人修学正法的法身慧命,也会影响到世人对整体佛教的观感,所以虽然不算是犯重戒,但仍是犯轻垢罪,所以也不该做。
#p#page_title#e#舍寿以后还得下堕地狱,因为他邪淫而侵犯了别人家配偶,甚至有人使得别人家庭破碎,恶业很大就下地狱了。下了地狱以后当然也是恶色恶力、饥渴长命、无量苦恼,遭受后世恶业果报;将来报尽而经历过饿鬼道、畜生道才能回到人间来,同样是色身不好,而且讲话时谁都不喜欢听,不管谁见了都讨厌他;由于邪淫的余报,他家中妻子也无法守护,管不了妻子红杏出墙,又无力与人抗争。若是古时,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只要你有钱有势;但是他纵使娶了妾,一样不能守护;乃至他所雇用的男女仆人也都无法守护,不久就散尽了!这就是他无量世以前邪淫的余报。像这种恶人的因缘力,也会使得一切外物不得自在。有人想:“这人邪淫下了地狱受苦以后轮转三涂才上来人间,为什么还会有妻妾男女仆人?”其实无妨:他在往世常常邪淫时,也会有时恻隐之心而造了一、二件大善事,恶业大就先报;报尽了回到人间时还是有往世行大善业的果报而拥有妻、妾、仆人,可惜就是不能长久。都因为邪淫的余报,使得身外之物不得自在,常常会散失掉。
二、五戒简介
(一)性戒和遮戒
所谓五戒为不杀、不盗、不淫(在家为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前面四种称之为性戒,后一种称为遮戒。性戒与我们之本性相关,遮戒为遮止我们不去犯戒。酒能乱性,酒戒仅有佛教才有,是为了防止我们不犯其它之重戒。
“罪有二种:一者性重、二者遮重。是二种罪,复有轻重。或有人能重罪作轻,轻罪作重;如鸯掘魔受于世戒,伊罗钵龙受于义戒。鸯掘魔罗破于性重,不得重罪;伊罗钵龙坏于遮制,而得重罪。是故有人重罪作轻,轻罪作重;是故不应以戒同故,得果亦同。”
——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第二十二
语译:罪有二种:一者戒罪,二者性罪。但是戒罪的性质又分成两种:一者性重,二者遮重。性重是说这一个罪如果犯了,是牵涉到心性上的严重瑕疵、缺陷,所以叫作性重。第二种是 佛所遮止,无关乎心性好坏,然而是 佛特别指定的、外道都不施设的重戒,不是轻垢罪,所以叫作遮重。这个遮重的罪,在十重戒或五戒中只有一个,就是酒戒:卖酒、酿酒、开设酒厂、酒廊、酒店,都是遮重(悟后不肯善护密意,违背佛在定中或梦中的指示或告诫,也属于遮重)。这个遮重虽然无关心性缺陷与否,但不利于众生,也会对修行产生重大的遮障,所以 佛特别指定这个不卖酒戒、不酗酒戒:不可贪杯、烂醉如泥,也不许制酒卖酒,否则就是犯了遮戒中的重罪。这个饮酒本身与一个人的心性有没有缺陷无关,所以它无关性罪,而是属于额外遮止的罪,故名遮罪;但因为它会严重遮障修行人,所以 佛特别指定为重戒中的一种,所以这个遮止罪也是重罪。
性重与遮重大罪中都仍有轻重差别的不同。譬如说,现在 佛说这性重的罪和遮重的罪都会产生重罪作轻、轻罪作重的情况。同一个性罪上的重戒,佛教的不杀人戒内涵与表相,与外道意义是一样的,但其中仍有差别不同;譬如外道遮止他的徒弟们杀人,所以施设不杀人戒; 佛也施设不杀人的重戒,可是与外道的施设不一样。举例来说,阿含部的《央掘魔罗经》:央掘魔罗生来英俊斯文,他的师父也很喜欢他,因为他的智慧非常好,他师父如果出去,就由他来说法。有一次,他的师父出远门,师母看上他,就勾引他;但因为这是乱伦,所以他绝对不从,因为他的师父也施设了不邪淫戒,他得要受持;而且依他来看,师母就是母亲一般,怎么可以苟且?所以他拒绝了!可是他那个师母觉得很羞愧,因为被他拒绝了就恼羞成怒,因此就把自己身上乱抓一场,衣服也故意扯破,再用绳子把自己绑在梁上,脚站在地上。等央掘魔罗的师父回来,她就诬告说:“央掘魔罗强暴我,我抵死不从,被他绑在这里。”他的师父很生气就要害他,故意叫他去杀人。央掘魔罗说:“师父!您教我不可以杀人,我受持不杀戒,不许杀人。”他师父说:“不!你如果要生天堂,就得杀一千个人。杀了一千个人,把他们的大拇指剁下来串成指鬘,好像花鬘一样串成一串,戴在身上,舍寿就可以生天。”他挣扎了很久,终于接受;因为师父所说必须信受,就只好接受就去杀人;他杀了九百九十九人,只差最后一人,但都没有人肯再从那条路过去,杀不到人了。最后他的母亲因为儿子都没回家吃饭,就送了饭去给他吃,他想:母亲被杀了也可以生天,自己也可以完成了指鬘。就抓了母亲准备要杀,当时连国王也不敢去杀他,因为他非常勇猛。这时 佛特地示现才度了他成为阿罗汉。但是他杀了九百九十九人,那是极恶重罪,可是仍然只得轻罪,并且在往复对答之后, 佛以一句“善来比丘”而使他成为大阿罗汉。
他成为阿罗汉以后,波斯匿王仍不晓得,最后决定要去讨伐他,因为听说这个人是大恶人,不讨伐他不行,否则国境不宁。所以率了军队,因为害怕就先去请问 佛。 佛说:“如果这个人已经在我座下出家了,你还杀不杀?”他说:“如果在世尊您的座下出家了,我就不杀了,并且我还要供养他、礼拜他。” 佛就把央掘魔罗叫出来。波斯匿王看见央掘魔罗,心中恐惧,不知不觉近依佛座,希望 佛保护他。人已经出家了,他还怕,你说央掘魔罗威德大不大?太大了!但他杀了九百九十九人,这是何等重罪?该说是穷凶极恶了!当然那九百九十九人也有该杀的因缘,因为他们往世都是破法者,都是该杀的。央掘魔罗因为那些人是有大非的,也因为外道的戒施设是不如法的,所以他是重罪作轻;又因为外道依凡夫知见及恶心而施设的戒并无威德,和 佛设的不杀戒有大威德、大功德,大不相同,所以他能重罪作轻。
但是也有人轻罪作重,譬如伊罗钵龙;伊罗钵龙受的是第一义戒,但却违犯佛语,所以轻罪作重。伊罗钵龙诸位知道吗?你们不晓得他,如果讲另一个名称就知道了,叫做大树紧那罗王;有一部经很有名叫做《大树紧那罗王所问经》,他就是缘起者; 佛还为大树紧那罗王授记,说他将来成佛时的佛号、国土名称等;他已经被授记了,修证都在我们之上。不要说现在已经明心、见性了,就算你到了初地、二地,还是离他很远的。这是大树紧那罗王的糗事, 佛把他公开出来!为什么他即将成佛,还会有不好的现象出现呢?这当然要把他的因缘说一说,不然诸位还是不懂。这大树紧那罗王菩萨,本来是无量劫以前, 释迦菩萨座下的比丘,当时 佛(释迦菩萨)告诉他:“这棵大树是药树,众生不能没有它,你不可以毁坏它,一定要保护它。”可是他需要柴火,心想:“我把它砍了作柴火烧,就不需很远去砍柴了!砍树也不是什么重戒,应该没什么关系。”就把它毁坏了。 佛以慈悲心顾念众生需要这一棵树,他却把它砍了! 佛诃责他,他也不以为意,他想:“我砍了它,也没怎么样。”虽然没怎么样,舍报时却有怎么样了!他舍报后就受生去畜生道当天龙,成为龙王;虽然是天上的龙王,仍然是畜生,毕竟不是人。但它出生后与别的龙不一样,它头上顶着一棵大树,所以才叫作大树紧那罗王。紧那罗就是龙,所以它就叫作大树龙王,如果有谁需要那个药,它就要让人家去拔,要接受被拔树枝、树叶的痛苦。
佛说那棵树不可毁坏,他却把它坏了!这本来不是什么重戒,与戒法无关,但是他毁犯了 佛语;如果违犯了他父母亲不重要的话,算是小事一桩,违犯了 佛说的话,那就不得了了,因此轻罪作重,得要重报受生到畜生道去。本来他的修行很好,般若的证量也很好,就因为觉得 佛说的这件事情不很重要,不当一回事,所以受生到畜生道去,而且还要顶着一棵大树,这就是坏于 佛的遮制而受重报。 佛所制止的,都不可违犯,当 世尊交代:“众生需要这棵树,不要毁坏它。”就是已经制定了。 佛语不虚妄,大家千万不要儿戏。大树紧那罗王菩萨正因为坏了 佛的遮制而得到重罪,大家都应该引为殷鉴;不但是 佛所遮制,诸大菩萨对我们的遮制,也都应该信奉受持,以免遮障自己。
附:“俱有二人同共作罪:一者受戒、二不受戒;已受戒者犯则罪重,不受戒者犯则罪轻,何以故?毁佛语故。”
——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第二十二
语译:如果有两个人一起共同造作一件恶业而犯了戒:第一人有受持菩萨优婆塞戒,第二人没有受持这个戒法,他们共同造作一件恶业以后,已经受戒者的罪就比较重,也就是说:他除了所造作的恶业必有的性罪以外,还要再加上戒罪;不受戒者就单单只有恶业自身的性罪,没有戒罪。性罪,譬如伤害众生,心性受到了染污,都是性罪。譬如杀害众生则是有杀心、是有染污,邪淫也是一种染污,都属于性罪。又如欺骗众生、窃盗众生财物,都是有关心性的染污或清净,所以侵害了众生就有性罪。戒罪则是于性罪之上再增加的罪:因为受持戒法而违犯了,犯戒以后就在性罪之上再加一条戒罪。没有受戒的人,当然就没有戒罪;但是虽然没有戒罪,性罪仍然还是在的,仍然要在未来世受报的。但是受戒者却毁戒,违背了佛语所宣的戒法,也有欺世盗名的过失,所以受戒者犯了罪,必须加上戒罪,当然就比较重。同样一个性罪,受戒者造了这个性罪以后,他的性罪也会加重;因为明知道这是伤害众生,而且本身又有受戒,还故意去违犯。譬如菩萨戒的十个重罪一旦犯了,不但有戒罪,性罪还会再加重,所以说已受戒者犯者罪重;不受戒者因为不懂这个道理,所以犯了同一个罪时,他的罪比较轻。已受戒者的性罪会加重,是因为在受戒时的戒师都已经先行说明过了。这就好比世间法律一样,执法人员是最懂法律的,如果故意违犯,就会加重其刑三分之一乃至二分之一。所以已受戒者犯戒,罪就重了!因为毁佛语故。因为这个戒是诸佛所施设的,天上天下无如佛,诸天天主施设的戒法都无法与诸佛所施设的戒法相提并论,所以毁佛语时罪会加重。
(二)五戒之内涵简介
这个五戒就是:“不杀”、“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以及“不饮酒”。
首先我们要说“不杀”。因为我们人间的人都知道,人与人之间应该要和乐相处,不应该互相杀害,这就是我们之所以成为人的一个基本的道德。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畜生道的有情,它们一见面就要打架,譬如狗,一见面就要打架,为什么?要争地盘。所以我们可以观察这个世间里面,很多人也都是依于这个而在争夺啊,可是争夺之后就会产生战争,杀害无量无边的人。所以我们在修学佛法也要看清楚这种争夺——对于眷属的争夺,对于领土的争夺——统统都是欲界爱,统统都是天魔外道最喜欢的。所以我们在修学佛法里面要知道,这一种事情是我们应该要去预防、去避免的。所以说我们人间之所以能够有人类,就是因为我们有这个最基本的、不互相杀害的道德。所以既然我们懂得这个道理,我们既然要保得人身,我们就要维持这样的道德性,我们才可以在人间继续存在,可以即使在一世里面如果不顺遂,可是我们假设不违犯这个五戒,我们将来一定可以到未来世继续成为人。所以首先我们应该要不杀人。不杀人是最基本的啊!
可是在我们这个修学佛法里面,我们还要长养慈悲心,也就是说我们对于众生应该要慈悲。所以我们在修学佛法,我们受了三归之后,虽然我们也不杀人,可是我们应该还要继续增长我们的悲心,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要开始来吃素,如果说还不能吃素,我们至少应该要来吃所谓的三净肉。那什么叫三净肉呢?就是不见杀、不闻杀、不为杀。也就是说众生的这个众生肉,如果我们见有人在杀这个众生,结果拿那个肉要给我们吃,我们吃不下去,为什么?不忍见它那么痛苦。所以看见有人杀害众生,拿那个肉给我们,或是去买这个鸡鸭,我们不买这一种,不见杀。第二个不闻杀:那听到它的哀号声我们不忍食其肉,就跟不见是一样道理的。再来是不为杀:譬如说有人(特别是亲戚朋友),看到我们来:“哎呀,热烈欢迎!我今天杀只鸡、杀只羊来请你。”那我们就不应该,为什么?不应该因为我们到了,而让那个众生损害生命啊!所以如果说,我们有这么热情的朋友跟亲戚,我们应该劝告他说:“哎呀,不要因为我来,让另外一个生命损害。”我们应该感谢我们亲朋好友的热诚,可是我们应该告诉他:“不应该因为我的来,而让别的众生受到损害。”我们应该用这些正确的道理来告诉我们的亲朋好友,让我们的亲朋好友一样同时可以来增长慈悲心。
接下来就是说“不偷盗”,对他人的财物我们不应该去盗用人家。乃至我们应该要接受:人家有广大的财富,是有人家过去世布施的道理。即使说他有不法,我们也要知道那是他的事情,我们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不法有了钱财,我们也同样做不法去侵夺他,那也是我们不对。如果他有不法,我们应该举发他,我们应该透过公权力来处理,而不是我们去偷盗。所以有智慧想求解脱的人,都不会去偷盗。
#p#page_title#e#接下来是“不邪淫”。不邪淫是我们在家所说,就是不跟婚姻以外的异性去做淫欲之事。可是我们要注意,在我们后面所要说的八关斋戒或是声闻戒、或是菩萨戒里面所谓的出家戒都一样,是所有出家戒都是不淫的。而且在五戒里面,杀人是放第一,可是在声闻戒它是放在第一的。表示如果是出家众,他的不淫——不跟任何的异性发生这个淫欲之事——它是摆第一位。各位如果有因缘的话,可以去翻阅这个律藏(可是大家还没有法眼清净之前,不用去读它。等你法眼清净,你断我见之后,你就可以去读它),你就可以发现在声闻律里面,不管比丘、比丘尼,他的首要持守的戒律事实上就是不淫——不可以跟异性有任何的淫欲之事,这个是任何的比丘、比丘尼他所要遵守的第一个戒律。所以我们从这里就可以知道,从这个五戒里面的“不淫戒”就可以知道,事实上在家是不邪淫,可是出家不可以淫,所以这是在家跟出家两个不同的地方。
第四个就是“不妄语”。接著来介绍“不妄语戒”。不妄语戒,事实上包含了四个戒就是: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不妄语,事实上所戒的就是大妄语。也就是说在我们所持守的这个五戒里面,最重要的就是要持守重戒不犯。所以我们说杀戒,就是指不杀人,这就是我们要持守的重戒,那如果有时候不小心损害到一些小的众生,那不属于这个重戒所摄。同样的,偷盗也一样不犯重戒:不可以偷盗一定的金钱,而让人有重大的损害,这样的若有让人有严重的损害,那就是重戒。譬如说有这种金融犯罪啊,他倒人家非常多的钱,这样的话让人家厂商倒闭呀,乃至有人因为生活过不去,乃至导致自杀等等,那就是重戒。而且如果有导致其他人死亡,那还会犯了这个杀戒,所以说这个偷盗一样会引申出种种其它的过失。我们持守就要持守这个重戒,重戒不应该违犯。邪淫也是一样,不可以有婚外情的这种关系,出家众不可以有任何异性的淫欲,这个就是重戒一样要持守。不妄语也是一样,要持守这个重戒,重戒这个大妄语就是所谓的,“还没有开悟说自己开悟、还没有证果就说自己证果、没有禅定的证量就说自己证了禅定,”这个就是属于大妄语的应该要我们要持守的这个范围。如果违犯了,就一定会沦落恶道,人身不保,所以我们要持守不妄语,特别是不大妄语这个部分。可是如果我们跟人相处之间,有时候会有一些方便妄语,那是可以的。譬如说,有一些人生病啊,我们应该要软语安慰他,也许他情况很严重,我们还是告诉他说:“你还是可以有希望治好的,你要继续努力,继续配合医生的治疗。”这种方便的妄语是可以的。所以我们要知道:五戒里面所要遵守的就是,不去违犯重戒。
另外,不去两舌,就是不能搬弄是非。特别是在佛法之中,如果到了正法之中不应该搬弄是非,特别是搬弄修道人之间的是非,这个要避免。第二个不恶口,不要直接去说人家身口意上面的错误,严重的去责骂人家。我们可以法义辨正,可是法义辨正不是恶口,法义辨正是提供知识性的资讯,给大家分辨是非、明辨善恶,所以这个不属于恶口的范围。恶口就是直接说那个人,说出一些三字经,这个就是属于恶口。说人家怎么样,怎么样,那都是不对的。可是如果我们分析法义的正确跟这个错误的差别,这个是正确的,这是提供资讯,这个不属于恶口。
绮语呢,就是讲一些,黄色笑话啦,或是不正经的事情啦,这是属于绮语所摄。那我们既然修学佛法之后,我们就不应该太贪著这个部分,我们应该当成一个正直的人,所以跟我们交往的人都是正直。如果有人只是要跟我们用绮语的方式交往,我们就不需要!为什么?因为那样不一定顺于解脱!我们应该用这个正当的方式、高雅的方式,跟人家交往。
再来,就是不饮酒,就是不应该过度的饮用酒类。因为酒会让我们丧失了一些理性,所以有人常常因为饮酒而坏事,或是因为饮酒而荒废了世间的事业,所以这都是我们应该要避免的。所以说这个饮酒戒,虽然它是不属于性罪所摄——性罪的意思是他真的本身已经侵犯到他人,损害到他人了,那就是性罪;可是遮戒是说,我要防止自己犯过,这就是遮戒——饮酒戒就是属于这种遮戒。
(三)五戒之戒相简择
以下对于五条戒相都依《优婆塞五戒相经》作一简略地简择。
1、杀生戒
不杀生戒相,生是有情的生命,杀是用刀枪木石毒药等东西,断绝有情的生命。这是一种残忍的罪恶行动。佛法以慈悲为根本,杀害有情的生命,是违反佛法僧的慈悲本怀的,所以应当戒杀。这杀罪在受持五戒的人犯了的时候,有可以忏悔和不可以忏悔的差别,假若杀的是一个人,或人胎,而自己的精神又是清醒地知道自己所要杀的地实有的人;由于烦恼相应,内心里发起了断绝他生命的杀念,无论是自己杀,或教人杀;在方法上,用刀用枪,用毒药,势力逼迫等;只要自己蓄意想杀的人,因此而死了,即构成不可忏悔的根本罪。受戒的人,不作这样的事,即是守持不杀戒。
若于上说条件不具足,如所杀非人,或精神错乱,或不知是人,或无杀心而误断彼命,皆是可以忏悔的杀罪。若仅仅于人或畜生系缚、禁闭、打伤等,是杀方的方便罪而不是正罪。应该知道,五戒中的杀戒,原则上是不应该杀一切众生,如《大宝积经》八十二卷《随伽长者会》,说到五戒文中就说:“不杀一切诸众生等”。这是说在家菩萨爱了五戒,修习慈心不应该杀一切众生,但并不是凡杀了一个众生都是犯了杀的根本罪不可忏悔。
《优婆塞五戒相经》说:“佛告诸比丘,犯杀有三种夺人命:一者自作,二者教人,三者遣使。自作者,自身作夺他命。教人者,教语他人言:捉是人系缚夺命。遣使者,语他人言:汝识某甲不?汝捉是人系缚夺命。是使随语夺彼命时,优婆塞犯不可悔罪”。
经文是说,杀戒由五种因缘成不可悔罪:
一是人,即所杀的人,或人胎,非是畜生等。
二人想,即能杀者的想不错乱,意识上清楚地知道所杀的是人,而作人想,非作畜生等想。
三有杀心,即意识中是发起断绝其众生命的杀心。
四兴方便,即杀害的加行,如置刀、购枪、配药、计划等,为达到究竟断绝人命的种种方法,是为方便。
五被杀人命断,即被杀的人因能杀者刀杀,或枪杀,或毒药等而死了。
只要这五个条件具足,其被杀死的人,无论是自己杀的,或教人杀的,遣使杀的,被杀的众生命断绝时,杀者即犯了杀戒的不可悔罪,而失掉戒体,不复成为优婆塞了。
还应该知道,劝赞人死,其人因此而自杀了,也是不可悔罪。持戒者于此应该特别注意。若五个条件不具足,被杀者虽然死了,亦是可以忏悔的杀罪。余打伤,系缚等为方便罪,皆可忏悔,广如经说应知。于上说杀生事不作,就是守持不杀生戒。
2、偷盗戒
不偷盗戒相,偷盗是不与取,即他人的财物等,不给与自己,自己以盗窃心,将其取离本处而据为已有,是为偷盗。包括教别人替自己偷盗,或以势用夺取,或以方法侵占,或借用抵赖不还,或拐骗、贪污、漏税等,皆是偷盗,只在价值满足数量,生起得心,即犯盗戒根本罪,成不可悔。自己不作这样的事,就是守持不偷盗戒。若盗窃未成,或价值不满数量,或以破坏心而破坏他人财物等,皆是方便罪,可心忏悔。于上说偷盗行不作,就是守持不偷盗戒。
《优婆塞五戒相经》说:“佛告诸比丘,优婆塞以三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用心,二者用身,三者离本处。用心者,发心思惟欲为偷盗。用身分等滠他物,离本处者,随物在处,举着余处”。
经中所说重物,即价值五钱。此盗戒,以六种因缘成不可悔罪:
一、他物,即所偷盗的东西,自己无主权。
二、他物想,即思想不错知,意识上清楚地知道偷盗之物是他人所有。
三、盗心,即由贪烦恼相应,于他人物生起偷盗心。
四、兴方便,即进行偷盗的种种方法。包括自取、教人取、遣使取。这三种取中,又有苦切取、轻慢取、诈称他人名字取、强夺取、受寄取六种。
五、值五钱,即价值满足;律摄中说五磨洒,古德说是八十小钱,或八分白银。
六、离本处,即将他人物取移原放处所。
六缘具足的偷盗事,即犯盗戒不可忏悔的根本罪,而失掉戒体了。若六缘不具,取了他人的东西,或以破坏心毁坏他人之物,皆是可以忏悔的罪,经中又说以七种因缘虽取他人物无犯。即:
一、已相,于所取物误认为是自己的。
二、同意,所取物的主人,与已亲厚,知已取用,其心欢喜。
三、暂用,取物时无盗心,只是暂时借用即还。
四、无主,即不知所取物有人摄属。
五、狂。
六、心乱。
七、病坏心。
最后三种,皆由神经错乱而取他物。盗戒可悔不可悔罪,《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分别很详,应阅读参考。
3、邪淫戒
不邪淫戒相,淫是两交会法,邪淫是指与非自己的妻子之外的女人行两交会法。若女人为父母兄弟儿女亲眷等所守护,或者为国家法律所保护,出家修行女为戒法所守护等,与这些人行两交会法,乃至与畜生行交会法,都是邪淫。即自己的妻子,若受持一日的戒法中,戒有娠、乳儿及非时、非道、非处(地点如清净道场处)行两交会法,也是邪淫,作这些两交会的时候,自己的精神是清楚的,无错乱想,直爱乐心,即得根本罪。若只摩触,言语调戏等,是邪淫的方便罪。自己不作这样的事,就是守持不邪淫戒。
《优婆塞五戒相经》说:“佛告诸比丘,优婆塞不应生欲想欲觉,尚不应生心,何况起欲?恚痴结缚根本不净恶业。是中犯邪淫有四处,男、女、黄门、二根(一身中具有男女根的人)。
女者:人女、非人女、畜生女。
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亦同于上类。
若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邪淫,犯不可悔。
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
若发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小可悔。(远方便故)若二身和合止不淫,犯中可悔。(近方便故)
若优婆塞婢使已轻嫁有主,于中行邪淫者,犯中可悔。余犯如上说。
三处者:口处、大便、小便处。除是三处,余处行欲皆可悔。
若优婆塞婢使未配缘,于中非道(即非三处)行淫者,犯可悔罪。后生受报罪重。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淫,二处(口及大便处)犯不可悔罪。余轻犯罪同上说。
若优婆塞共淫女行淫,不与值者,犯邪淫不可悔。与值无犯。
若人死乃至畜生死者,身根未坏,共彼行淫行,女者三处犯不可悔。轻犯同上说。
若优婆塞自受八支(一日一夜八关斋戒)行淫者,犯不可悔。八支无复邪正,一切皆犯。
若优婆塞虽都不受戒,犯佛弟子净戒人者,虽无犯戒之罪,然后永不得受五戒,乃至出家受具足”。这邪淫戒,以三种因缘成不可悔:
一、有淫心,即行淫时,心极爱乐,如饥得食,如渴得饮。
二、是道,道即口及大小便处,于此三处行淫是名为道。
三、事遂,正行交会。
经中仅说自受八关斋戒行淫犯不可悔,应知已妻受八关斋戒共彼行淫亦不可悔,以是破他梵行故
4、妄语戒
不妄语戒相,妄语即虚妄不实的语言,自己意识不错乱,意欲欺诳他人,对于能够了解语言意义的一人或多人,说自己得了禅定神通等功德,或说证得预流果等,这叫妄说上人法。即超过普通人的常识以上的法。只要听人了解自己所说的意义,不管其信与不信,即犯了妄语戒的本罪,这里面包括他人以如上所说的事来向自己询问,而自己用语言答认,或现相默认等,都是大妄语的本罪。假若自己说的话,听的人不了解所说语言的意义,或自己说的不具体等,虽是不实的语言,但只是妄语的方便罪。若平常小事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闻,不闻言闻,觉言不觉,不觉言觉,知言不知,不知言知,皆是可以忏悔的小妄语罪。自己不说如上诸妄语,即是守持不妄语戒。
《优婆塞五戒相经》说:“佛告诸比丘,吾以种种呵妄语,赞叹不妄语者,乃至戏笑尚不应妄语,何况故妄语?
是中犯者:若优婆塞不知不见过人对法,自言我是罗汉者,犯不可悔。
若言我是阿那含,斯陀含,若须陀洹,乃至向须陀洹。若得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若得慈悲喜捨无量心。若得无色定、虚空定、识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若得不净观,阿那般那念。诸天来到我所,诸龙、夜叉、薜荔、毗捨阇、鸠盘茶、罗刹来到我所,彼问我,我答彼,我问彼,彼答我,皆犯不可悔。
若本欲言罗汉,误言阿那含者,犯中可悔。余亦如是说。
#p#page_title#e#若优婆塞,人问言:汝得道耶?若默然,若以相示者,犯中可悔。(未决定了解故言可悔)乃至言旋风土鬼来我所者,犯中可悔。
若优婆塞,实闻而言不闻,实见而言不见;疑有而言无,无而言有;如是等妄语皆犯可悔。若发心欲妄语未言者,(远方便罪)犯下可悔。言而不尽意者,(近方便罪)犯中可悔。
若向人自言得道者,便函犯不可悔,
若狂,若心乱,不觉语者无犯”。
此中妄说上人法的大妄语,以五缘成不可悔:
一、所向是解义的人等。
二、是人等想。
三、有欺诳心。
四、说重事,即说是罗汉等。
五、听者解义。若向聋人、痴人、不解语人说、及向畜生等说,并属中可悔罪。
5、饮酒戒
不饮酒戒相,酒是一种有刺激怀的饮料,喝了以后,扰乱人的神经,使人容易失掉本来平静的心行,引起躁动、烦恼、乃至使人颠倒狂乱,生事肇祸。佛陀意在令修行的人,不致放逸乱性,而造作恶行,所以制令不饮酒戒。这里所说的酒,包括一切可以醉人的酒;无论是粮食作的、果子作的、药物等作的、干的、湿的,都在戒禁之内。于诸酒不饮,即是守持不饮酒戒。
《优婆塞五戒相经》中说:“诸比丘、优婆塞不得饮酒者,有二种:谷酒、木酒。木酒者,或用根、茎、叶、花、果,用种子,诸药草杂作酒,酒色、酒香、酒味,饮能醉人,是名为酒。
若优婆塞尝咽者,亦名为饮,犯罪。若饮谷酒,咽咽犯罪。若饮醋酒,随咽咽犯。若饮甜酒,随咽咽犯。若噉曲能醉者,随咽咽犯。若噉滴糟,随咽咽犯。若饮酒淀,随咽咽犯。若饮似酒、酒色、酒香、酒味,能令人醉者,随咽咽犯。若但作酒色,无酒香,无酒味,不能醉人,及余饮,皆不犯”。
酒戒但是遮罪,为防护过患,所以与前四性戒同制,实是可以忏悔的戒。此酒戒三缘成犯:
一、是醉性,即饮之醉人。
二、酒想,即想无错乱,心知是酒,或酒和合的饮料等。
三、入口,入口尝咽即成犯罪。
咽咽犯罪,即结归可以忏悔的罪。若饮食不知有酒,或虽是酒煮之物,但以失去酒性,不能醉人,饮食之并皆无罪。另外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一切精神类的药品、毒品等,不是身患疾病而遵医生建议服用,自取服用、吸食者,因此而迷失心智,也属于犯戒的行为,不得不慎。
(四)五戒释疑
1、问:最近看到BSA(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使用盗版软件就是偷窃」的广告,请问佛法于此有没有解答呢?
1.就是偷窃,使用盗版软件和走进商店里面偷一盒软件出来是一样的!
2.有罪,但小于实质窃盗罪。
3.无罪,但是没有付钱给著作权人就是白用人家的东西,不鼓励。因为末学的Windows是和朋友拷贝过来的,而且机器上面的盗版媒介(如国外未在台湾播放的电视剧、卡通等)老实说蛮多的,看到这个广告有点忧心,还请电子报指教,谢谢!
答:依据法律的规定,窃盗罪必须是窃取动产才叫窃盗,不然就必须有法律特别的规定,如窃电是依照窃盗罪来处罚。至于所谓的盗版,它所侵犯的是著作权,虽然也是违法的,但与窃盗罪还是有差别的。著作权法所禁止的,是违法的复制行为(包括违法的下载),至于使用盗版软件,尚无处罚的规定。
那么,违法复制他人的著作或软件,是否违反戒律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虽然 佛陀在世的时候,并没有这个戒相,但是这是现时社会规范所认为不正当的行为,身为佛弟子自然不应该违犯。《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十二,记载一段 佛陀的开示:「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尊重著作权法的概念,即是「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若佛弟子不遵守国家的法律,势必造成社会大众对佛教负面的观感,影响佛教的弘传,因此佛弟子不应违犯著作权法。
但因为盗戒也是以窃取动产为构成要件,所以侵害著作权,毕竟不同于五戒中的盗戒,也不能算是菩萨戒中的波罗夷罪,而是较轻的戒律。
2、问:《优婆塞戒经》卷六提到:「若有发心施他二衣,受者取一,云不须二,辄还留者,是得偷罪。」但在世法上,别人送东西,受者有拒绝之权利,若如佛言,那么别人送东西时,受者不就不能拒绝,否则即是害对方犯偷罪。又例如若有人发心供养 导师,老师若表明不接受金钱等供养而拒绝,那发心供养者愿不能成,是否变成盗僧宝物,因为 导师也说过「出口成愿」。以世法上而言,若受者不能拒绝施者之布施或供养,别人发心给什么都不能拒绝,那岂不天下大乱?因此这段经文在适用上是否有何条件,敬请说明。
答:古代的法律没有现代那么发达,往往不区分刑事与民事责任。您所问的经文,施者发心送别人两件衣服,受者只接受了其中一件,而拒绝了另外一件,这个时候施者便将被拒绝的衣服取回,不布施了,经文说:「是得偷罪」。此时所谓的「偷罪」,很显然是指民事责任,或是因果的责任。因为,古人认为发心布施的功德,在布施的心发起的时候,就已经成就了。后来虽然被人家拒绝了,布施的人应该转施给其他的人,不应该留下来自己用。如果留下来自己用,便违背当初发心的本意,干犯了因果,所以经文说:「是得偷罪」。唯这种「偷罪」,毕竟不同于盗戒,也不算是菩萨戒的波罗夷罪。
若以今日的时代背景而言,现时的民法规定,赠与是一种契约,因此在受赠人承诺以前,赠与契约还没有成立,赠与人并不发生民事责任。 佛既曾说过:「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因此,以目前的时代背景而言,欲供养他人而受到拒绝,自行留用供养物,应不构成犯戒。但以一个菩萨行者来说,若已发心供养三宝,虽然被拒绝而无法实现,应该以等值的金钱或物品,以其他管道转用于护持正法,才符合菩萨道的本怀。以您所举的例子来说,若有人欲供养 导师,因 导师不受供养而无法如愿,他可以转而赞助正法道场来弘扬正法,如此而向 导师作法供养,即是清净的供养,这也是 导师一向都乐意接受的供养。
3、问:佛说「自刑者不得杀罪」。那么受五戒、菩萨戒者自杀犯不犯戒?若以自杀手段往生净土,是否莲品会下降?而世俗法说自杀者因阳寿未尽故会入枉死城或地狱受苦,是否为凭空捏造?若自杀无罪,那么世人因病苦、贫苦等烦恼而自杀,是否也是他的权利?虽不鼓励,但也不应批评,人只要不想活就可以自杀,无罪故。
答:《优婆塞戒经》卷六:「若自刑者不得杀罪。何以故?不起他想故,无瞋恚心故,非他自因缘故。」意思是说,自杀的人,并没有犯杀人罪,因为杀人罪所加害的对象必须是他人而不是自己,而且必须有恶意、存有杀害他人的心,才构成杀人罪,所以自杀和杀人罪是不相当的。以世间法律来说,自杀也是不处罚的,只有帮助自杀、教唆自杀才会被追诉处罚。
自杀虽然不犯杀罪,但是自杀的人仍然要自行负起自杀的恶果。自杀者因为自私的缘故,所以会导致莲品下降;也因为舍报之时未至,提前舍报,极乐世界的莲花尚未成熟,所以出生的时间将会因此而延后,想要自杀而提前往生极乐的人们,对此应该详细的思惟。民间传说自杀者会入枉死城或地狱受苦,那是他们想象,也是因事施设的方便,以免世间动荡不安;因为自杀的人并无恶意对他人,所以无罪可说,当然不必入地狱中受苦;枉死城是民间信仰者的想象施设,法界并没有这种处所。
菩萨若自杀,则是违犯戒律的,因为菩萨没有自杀的权利,必须难行能行、难忍能忍,宁可为众生辛苦受苦而死,也不愿为逃避痛苦而死。即使是故入难处,都是犯菩萨戒的,何况是自杀而死?所以菩萨不许自杀,必须善护身命,用自己身命来为众生作事,来为佛教正法久远流传的大业、教导众生亲证菩提的大业而作事,所以菩萨没有自杀的权力,连「故意进入危险境界而让人杀害自己,藉以免除痛苦」的权利都没有。
再说,因果的法则,是无法逃避的,自杀的人因痛苦、烦恼而自行了断生命,痛苦和烦恼的业种并没有因此而消灭,未来际仍然得承受同样的痛苦和烦恼。所以,修行人不应该选择自杀来逃避烦恼与痛苦。
4、问:《优婆塞戒经》卷六:「若作毒药与怀妊者,若破歌罗罗,是人则得作无作罪。」若妇女怀孕后才发现身体虚弱或有病,怀孕生产恐有生命危险而不得已堕胎,是否有罪?
答:妇女为避免生命危险,不得已而堕胎,这是可以开缘的,不算有罪。但是应尽量在胎身生起意识之前为之,万勿在胎身已生起意识觉知心的情况下为之。毕竟此一妇女已经是道器了,而胎儿将来是否能是道器都还未知。而且,有福德的菩萨也一定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受生处胎,所以在母体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这是可以开缘的。
5、问:弟子及几位同修即将求受五戒,但在受戒前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疑问,请教不同的法师或参阅不同的书籍,得到的解答也各不相同,给弟子众等带来了极大的困惑。为此弟子跪求 导师或亲教师菩萨能够慈悲的给予开示:
1.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淫戒第三中有这样的经文:【若优婆塞共淫女行淫,不与直者,犯邪淫不可悔;与直无犯。】这段经文让弟子产生极大的困惑:受戒后同卖身小姐行淫,若给钱就不算犯戒吗?另有经文:【若优婆塞,虽都不受戒,犯佛弟子净戒人者,虽无犯戒之罪,然后永不得受五戒乃至出家受具足。】弟子疑问:若未婚的男女朋友中有一人受过邪淫戒(受戒方只是单独求受了邪淫戒和杀生戒),然后二人因为真实的感情在婚前发生淫行,那么未受戒的一方是否如同上述经文中所说的永不得受五戒乃至出家受具足?受戒的一方是否算犯邪淫戒?如果是,那么该怎么办呢?这样双方求明心见性还有希望吗?
2.有的书籍写到:「如果受戒后不能严格持戒而犯戒的话,那么远比不持戒的罪业更大,因此在受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为此我们有的同修担心自己不能严格持戒而产生了退去的念头,有的则只想选择自己比较有信心的个别戒进行分别求受。究竟我们该如何对待受戒、持戒、犯戒,甚至破戒呢?弟子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复杂的心情,我们对受戒充满了期待,想能够以此来清净自己的身心,在修学的路上能够更精进的前行。但是经文上讲述有很多犯戒的行为是不可忏悔的,这让我们感到了恐惧;不是担心业报,更多的是担心如果犯了不可忏悔的戒相,会给我们的修学带来很大的障碍,那么我们这一生求明心见性是不是也没希望了?
答:这个提问都是关于戒律上的问题,您说:「究竟我们该如何对待受戒、持戒、犯戒,甚至破戒呢?」关于这个部分,金雄师老师在《优婆塞戒经讲记》有详细的开示。其中对于戒律的精神与持戒的要领,金雄师老师在理上、在事上都有非常详细的开示,更有细说布施的功德与得福的因果原理,甚至有开示三乘菩提与第一义谛的胜妙义理,欢迎您请阅。
对于受戒、持戒的问题,我们是鼓励学佛人能够受戒、学戒、持戒;因为受戒、持戒乃是菩萨六度波罗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也是三无漏学中的重要一分。佛弟子若有受戒的机会,应当要把握去受;早受戒、早得持戒的功德,对于未来求悟明心见性的帮助很大。如 佛在《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二所说:【其受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劫生死之苦,是故应受。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以是故,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萨,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所以我们对于受戒的问题都是鼓励学子能受即受,因为受持菩萨戒能够超过三劫的生死之苦,所以应该受。那五戒又是比菩萨戒更单纯的戒律,也是更基本的戒律;因为持受五戒不犯的话,可以保住人身,也是菩萨戒中的基本戒;对于未来无量世菩萨道的增上来说,更是一个重要的条件。所以在此劝请提问的菩萨与您的同修道友们,若有机会受戒、持戒,就不该放弃。更应当发大心:未来若有机缘能够受持菩萨戒的话,也应当要把握机缘去受,因为功德无量故,利益众生故。并且 佛在《菩萨优婆塞戒经》有开示戒律在您的佛道上面所扮演的角色,《菩萨优婆塞戒经》卷六:【是故经中说七种业有作无作,如人重病要须众药和合治之,若少一种则不能治。何以故?其病重故。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具诸恶故,要须众戒然后治之,若少一戒则不能治。】所以我们希望您若环境许可的话,能够满分受就应当满分受,因为满分受,就更能具足圆满受戒的功德,佛说这叫作「具足受戒」。
至于「犯戒、破戒」的问题,当然受戒而犯者一定比未受戒者来得重,因为「毁佛语故」;所以我们得要以更谨慎小心的心境来看待戒律的问题,也就是得要「心得决定,坚持不犯」。受戒者犯戒就如同世间的法律一般,若是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的话,那就是罪加一等,所以菩萨戒的戒相当中大多指的是「故犯」;但是我们只要守住根本重罪不犯的话,就算犯了小小的戒律,佛有告诉我们可以忏悔除罪啊!前面所举经文有说「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永远不会犯佛戒的人都是外道,当然不是菩萨。所以在别教菩萨二地满心之前都有可能犯轻垢罪的小小戒律,因为我们都是学戒者,无法真实持戒,所以有犯乃是正常的,但是根本戒不能犯。我们认为学佛持戒的心态应该是积极的,不是消极的看待这个事情;因为 佛施设戒律的目的,无非是希望我们这些弟子因为受持戒律的功德,使自己能够远离诸恶,能够趣向菩提;而且持戒有大功德,持戒习惯以后,能帮助自己清净心性,也能减少性障,使自己比较容易证悟,而且提前三劫成佛。所以当以积极的面向来对待,不可因噎废食──不要因为怕犯戒而不敢受持;那是逃避的心态,那不是菩萨道行者应有的心态,比较偏于声闻的心态。
#p#page_title#e#若要亲证佛菩提的根本大法——真心如来藏第八识,就得要有大勇猛心,不可因为戒律难持而退缩,当以勇猛积极的心态面对戒律;因为戒律如同前面所举《菩萨优婆塞戒经》的经文开示一样,对于众生无量世所熏习造作的染污诸恶种子的消除,有着极大的帮助;戒律乃是佛的加持摄受,让我们这个五浊恶世的学子能够增上功德的一个大好机会。所以应当要勇于受戒并持戒不犯,就算有时因为习染深重而有犯戒,也可如法忏悔啊!并且忏悔乃是佛所施设的两个很重要的善法,乃是应当保持的法,因为在《大般涅盘经》卷十九中,耆婆菩萨对于阿阇世王所引用 佛的开示:【耆婆答言:「善哉!善哉!王虽作罪,心生重悔而怀惭愧。大王!诸佛世尊常说是言: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惭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惭愧。无惭愧者不名为人,名为畜生。有惭愧故,则能恭敬父母师长;有惭愧故,说有父母兄弟姊妹。善哉!大王具有惭愧。大王且听,臣闻佛说: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诸恶,二者作已忏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虽先作恶,后能发露;悔已惭愧,更不敢作;犹如浊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为清。如烟云除,月则清明;作恶能悔,亦复如是。王若忏悔,怀惭愧者,罪即除灭,清净如本。」】
所以我们应当以积极决定的心态来看待戒律,不应该还没有受戒就先想到怎么犯戒;因为在事上来说,戒乃是 佛对我们的加持施设,若无诸恶习气,怎么有戒律可言呢?所以戒律乃是对治自己习气上面的一个有利的功德法,也是一种道业上的自我保护。既然提问的师兄有缘在此末法邪见众多的时代,能够接受 平实导师开示的 世尊了义究竟正法,也愿发大心期望此世能够明心证真,更复眼见佛性,甚至有机会进入初地,更能地地增上,直至成佛;成佛的愿都敢发了,怎么一个五戒不敢持守呢?所以劝请菩萨道的行者要心得决定,也是希望借助戒律的功德,让自己早点远离恶业习气种子现行的残害,让自己的持戒功德更能显发出来,如此才是积极的受戒与持戒心态。
再引一段佛在《大乘本生心地观经》的开示给您参考:
【若能修证大菩提,于诸众生起大悲,应受如来三聚戒,若欲如法受戒者,应当忏罪令消灭。起罪之因有十缘,身三口四及意三,生死无始罪无穷,烦恼大海深无底,业障峻极如须弥,造业由因二种起,所谓现行及种子。
藏识持缘一切种,如影随形不离身,一切时中障圣道,近障人天妙乐果,远障无上菩提果。在家能招烦恼因,出家亦破清净戒,若能如法忏悔者,所有烦恼悉皆除。
犹如劫火坏世间,烧尽须弥并巨海,忏悔能烧烦恼薪,忏悔能往生天路,忏悔能得四禅乐,忏悔雨宝摩尼珠,忏悔能延金刚寿,忏悔能入常乐宫,忏悔能出三界狱,
忏悔能开菩提华,忏悔见佛大圆镜,忏悔能至于宝所。若能如法忏悔者,当依二种观门修,一者观事灭罪门,二者观理灭罪门……。】
至于「未婚男女朋友在婚前发生淫行」的问题,有请示过 导师, 导师开示的大意是说:「如果双方准备要结婚,后来也结婚了,那虽在律仪上面不恰当,这是犯了轻垢罪。但是,只要如法的忏悔就可以忏除了;如果是婚后又与他人妻女行淫的话,则是犯重戒。」所以这一点是特别需要注意的。至于与卖身小姐淫行的问题,在您所引的经文 佛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卷一有很明白的开示:【若优婆塞共淫女行淫,不与直者,犯邪淫,不可悔;与直无犯。若人死乃至畜生死者,身根未坏,共彼行邪淫,女者三处,犯不可悔,轻犯同上说。】这一段犯与不犯的重点关键乃是「与直」和「不与直」,也就是:是否有付给对方「有相对价值的财物」,若有与直而没有被对方嫌少,则无犯邪淫;若无与直,则犯邪淫。但是还是得要提醒各位菩萨一点:佛这一段的开示,是有前提的,也就是那是一个以卖身为职业的人,而不是别人的妻女!她的职业乃是以此为业,并无他业,否则就有商议的空间了!所以这个部分得要小心。虽是在五戒的角度来说「给钱不犯」,但是从佛弟子的律仪戒来说,那是会戕害众生的法身慧命。因为您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众生轻视佛弟子,让众生看见而导致他们不愿意亲近修学佛法,这是间接断了众生的法身慧命。并且,以习气种子熏习的角度来说,这是长养贪欲(尤其是男女欲)种子的因缘;贪欲乃是五盖之一,也是六个根本烦恼之一,都是学子应当避免并修除的,而不是应该增长的。所以这个部分需要注意。
再引一段佛语给提问的菩萨参考,《大般涅盘经》卷二十六:【复次,善男子!云何菩萨质直心也?菩萨摩诃萨常不犯恶,设有过失实时忏悔,于师同学终不覆藏;惭愧自责,不敢复作。于轻罪中生极重想,若人诘问,答言实犯。】《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卷一:【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
所以,在受戒前曾经犯过不好的身口意行的话,可以如法忏悔,这样在学佛的过程也比较没有障碍;并且忏悔乃是善法, 导师开示过「忏乃发露,悔乃永不复作」。所以若有犯者,该对众忏者,则对众忏;该对首忏者,则对首忏;该佛前自责其心者,则自责其心永不复作。这样如法忏悔乃是修学佛法的庄严资粮,所以是应当奉行的;我们认为这对于求明心见性一定有帮助,借用一句古人的话:「往者已矣,来者可追」,学佛乃是改往修来比较重要,所以劝请有受戒因缘的菩萨应当受戒、学戒、持戒。
6、问:1.抗日战争时期,许多人为保卫国家、人民而拿起刀枪同日本人战斗,甚至一些僧人也参加了战斗。这些战士们杀了很多日本人,这些战士是否犯杀戒?死后果报如何?
2.一个国家的内部战争,二派的战士互相厮杀,这些战士们是否犯杀戒?死后果报如何?3.那些指挥作战的军官,虽未直接杀人,但却指挥杀人,是否犯杀戒?死后果报如何?
答:佛在《菩萨优婆塞戒经》有开示过犯戒受报需要具足:「根本、方便、成已」三个条件,来判断未来受报业道的程度、关系与结果,《菩萨优婆塞戒经》卷六:【善男子!是十业道,一一事中各有三事:一者根本,二者方便,三者成已。】
您的提问还牵涉到作、无作罪种种的差别,《菩萨优婆塞戒经》卷六:【若遣使杀,使得作罪;口敕之者,得无作罪。若恶口敕,亦得作罪及无作罪。若其杀已,心善无记,亦得作罪及无作罪。】这个部分,金雄师老师在《菩萨优婆塞戒经讲记》有非常详细的开示,敬请提问的师兄姊,请阅即将出版的《优婆塞戒经讲记》后面几辑。
再者,对于因果报应的问题,若要具足了知,必须佛地才能具足了知;下地菩萨只能了知因果少分的总相,愈往上地能够了知的部分愈多,直到佛地才能具足了知。在因地不断的探讨等觉菩萨都无法全部了知的因果问题,可能不是当务之急,还是在修除性障、积集福德及求悟上面用功,比较来得实际一些。
三、受持五戒的好处
(一)持五戒的人有大福德
【“善男子!后世众生身长八丈,寿命满足八万四千岁;是时受戒,复有于今恶世受戒,是二所得果报正等。何以故?三善根平等故。或有说言:可断命处,乃得戒者。是义不然,何以故?夫禁戒者,悉于一切可杀不可杀中得;一切可杀、不可杀者无量无边,戒之果报亦复如是无量无边。善男子!一切施中,施无怖畏最为第一。是故我说五大施者,即是五戒。如是五戒,能令众生离五怖畏。是五种施易可修行,自在无碍,不失财物,然得无量无边福德。离是五施,不能获得须陀洹果,乃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善男子!若受戒已,当知是人,为诸天人恭敬守护,得大名称。虽遭恶对,心无愁恼;众生亲附,乐来依止。阿那邠坻长者之子,虽为八千金钱受戒,亦得无量功德果报;善男子!为财受戒尚得利益,况有至心为于解脱而当不得?”】
——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第二十二
语译:善男子!后世众生身长八丈,寿命满足八万四千岁;是时受戒,复有于今恶世受戒,是二所得果报正等。何以故?三善根平等故。
持五戒一定可以保住后世再得人身,因为持五戒的人有大福德。为什么持五戒会有福德呢? 佛在这里说明这个道理:持戒也是一种布施,持戒就叫做无畏布施。 佛说未来世娑婆世界南阎浮提洲的人们,寿命可以活到八万四千岁,身长可以高大到八丈。为什么众生可以身长八丈?当然得要有许多福德才能身长八丈,并且寿命满足八万四千岁。现在如果有人活到一百多岁,就说是人瑞了;彭祖活了七八百岁,大家欣羡的不得了!可是人寿八万四千岁,比彭祖活更久的神仙,还是不足道哉!不值得一提。这表示那时的人们心性都很善良,大家都修行十善,都不侵犯他人,所以都能长寿。有人在那时受持佛戒一世不犯,另外一人在此时受持佛戒一世不犯;就是说,此时受戒一百年不犯,那时受戒八万四千年不犯,两人的功德果报并没有差别。
这里面当然有道理,是因为三善根(无贪、无嗔、无痴)平等的缘故;也就是说身、口、意这三善根是平等的,同样是不杀。他们持八万四千岁的不杀生,我们持五十年、六十年或一百年的不杀生,同样是三善根,是平等无异的,所以舍报后的未来世果报是相同而没有差别的。因为那时的人都是善人,没有恶人,大家没有恐惧心,所以持戒的功德小;我们现在众生恶劣,大家心中都有恐惧,所以持戒的功德大,所以持戒不犯的果报比那时持戒的果报大,所以百年中不犯戒,可以等同那时的八万四千岁持戒不犯。这就好像净土三经说的:我们在这里持斋戒一日一夜,胜过在极乐世界持斋戒一劫;因为那里都是善人,所以持戒功德小。又譬如现在持戒一日一夜,胜过 弥勒菩萨成佛时在 弥勒佛座下受戒百年。所以我们受戒后还真不是开玩笑的,要正眼看待戒律。
或有说言:可断命处,乃得戒者。是义不然,何以故?夫禁戒者,悉于一切可杀不可杀中得;一切可杀、不可杀者无量无边,戒之果报亦复如是无量无边。
另有人说:不杀戒,要在可断命之处才得戒。他的意思是说,有人落在你手里,你可以杀他而不杀他,这样持不杀戒才算成就。这个道理不对, 佛解释说:所谓禁戒,是于一切可杀和不可杀的境界中都可以得戒的。换句话说,有能力、有权力把某一个有情杀害,而你不杀他,就有持戒的功德;但是对其他的人,即使你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杀他,当时你也没办法杀他,但是你持不杀戒,心中立定主意决不杀害他,也同样得到不杀的功德。所以不杀的禁戒一旦受持了,就从一切可杀和不可杀的众生身上,都同样得到不杀戒的功德及福德,又因为一切可杀和不可杀的众生,他们的数量无量无边,所以不杀戒的功德果报同样也是无量无边的。所以,不是因为你能杀他而不杀他,才有不杀戒的功德,而是持戒后面对一切众生时都可以得到不杀戒的功德。既然可杀和不可杀的众生无量无边,当然我们坚持不杀戒时的功德、福德也无量无边。
善男子!一切施中,施无怖畏最为第一。是故我说五大施者,即是五戒。如是五戒,能令众生离五怖畏。是五种施易可修行,自在无碍,不失财物,然得无量无边福德。离是五施,不能获得须陀洹果,乃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又说:在一切世间法的布施中,能布施给众生没有恐惧、没有怖畏,是第一布施,因为众生最重视的是生命,其次才是财物。假使有众生或怨家仇人落到你手里,你有权或有机会可以杀他,但是你说:“我不杀你,以后也不会杀你;我布施给你无恐惧、无怖畏,你可以回家了。”那么双方的所有怨仇就一笔勾销了,他还会感恩戴德一辈子啊!所以施无怖畏是世间布施中最为第一。施无怖畏,最主要的是救护众生性命,如果要广义来说,比如保护众生财物,让他没有失财的怖畏;保护众生的眷属、名誉,让他们没有恐惧,这也是施无畏。譬如有人喜欢到处张扬别人的过失,如果有人得罪了他,心中一定会恐怖畏惧,害怕被他四处张扬、编造是非!其余没有得罪他的人也会恐怖畏惧:“我对这个人还是少得罪为妙,最好远离他,不与他往来;万一不小心一句话得罪他,以后可就倒楣了。”大家对他都有恐怖畏惧。
如果另外一人一向不在背后讲是非,善于保护一切朋友、亲戚、眷属的名誉,大家对他就不会有恐惧心,所以都喜欢亲近他,他就成就施无畏的功德了。所以菩萨应该嘴巴紧一点,少讲是非,这也是成就自己施无畏的功德与福德。这就是说,施无畏有广义、狭义的不同,那你要怎么去做呢?可以思惟一下:如果大家都知道你善于保护他们的名誉、眷属、财物等,大家就会认定你是施无畏者;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四戒,都正好是无畏的布施,功德、福德果报都无量无边。
不饮酒戒也一样,如果能受持不杀盗淫妄四种戒,而又不酗酒,永远都不会烂醉如泥而导致误犯戒律,众生对他会更放心,因为他一定不会喝酒乱性以后破了戒,因此使众生对他安心。所以说五种最大的无畏布施就是持五戒,所以不饮酒也是对众生的无畏布施。往往一个好好的人,大家公认的大善人,喝醉了酒以后却侵犯别人乃至妄杀了别人,这是世间常常看见的事,所以不饮酒也是施无畏。由于这五戒能让众生远离五种的恐惧怖畏,又不必施舍钱财,没有钱财也可以布施给众生无畏,所以 佛说这五种布施“易可修行,自在无碍,不失财物”,而且是随时都在布施无畏,乃至你在睡觉时也在布施,因为你睡觉时仍然有五戒的戒体在,大众不必恐惧说:“把他吵醒了就没命了!”所以睡眠时也是在布施无畏。所以说这五种无畏布施是随时随地都在布施的,所以叫做自在无碍,而且也不必失掉财物,但是却一样可以得到无量无边的福德。如果佛弟子离开了这五种无畏布施,就不可能获得须陀洹果,当然更不可能获得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果,更不可能获得佛菩提果。
#p#page_title#e#善男子!若受戒已,当知是人,为诸天人恭敬守护,得大名称。虽遭恶对,心无愁恼;众生亲附,乐来依止。
所以,若能受持这五个重戒,我们就知道这个人一定是被诸天天人所恭敬守护的人。为什么诸天天人要来恭敬守护呢?因为诸天都希望人类个个都受持五戒。他们不是为你,是为他们自己;诸天天人守护你,让你容易持戒,不会因为持戒而产生许多遮障,希望你来世生到天界去。因为诸天天人常常与阿修罗征战,人众势力小,就会被打败,就很凄惨,所以他们希望天人越来越多、势力越来越壮大。那就要人类多多的持戒不犯,所以希望大家都持戒,所以就会来拥护持善戒者。假使人类有很多人持戒而做五种无畏布施,将来生天,天众就越来越多了!所以他们也是为自己想,另一半才是为了护持佛法。人同此心,天也如此。
比如说台海情势紧张了,美国就派第七舰队来,他们是为了台湾的利益吗?不完全是!其实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同样的,天法界与人间也是一样的,所以你发愿心坚持五戒不犯,诸天天人当然就来守护你,不让你被恶魔干扰、引诱而犯戒。所以一个人受持五戒时,每一戒都有五位护法善神来护持;他们希望你将来能生往欲界天,天众越来越多就可以对抗阿修罗,他们就不必受苦。阿修罗希望大家都不要持五戒,魔波旬也希望大家不要持五戒,让修罗道有情越来越多,他们就可以打赢诸天天人。所以天与魔都各有各的盘算,所以你持五戒时诸天天人当然恭敬守护,因为你将会是他们天人的眷属。所以你持了五戒名声远扬,不但人间有好名声,也传到天上去,因为天上早就准备好迎接你了!
持戒者在人间虽然遭受恶人相对,以种种恶事来面对你,可是你受持五戒后心想:“算了!我持了戒又不能回骂他,又不能杀他,我干嘛与他赌气?什么都不能做,倒不如就把恶事都丢了,忘了就没事。”所以如果有人受了戒还在那边气、恨、恼啊!那叫作愚痴!你既然不能报复,就不要去记挂他,忘掉就好了嘛!所以想通道理的人,虽遭恶对,心无愁恼;这个道理是迟早都会想通的,也就没有愁恼了。因为心无愁恼,所以和颜悦色,既不记恨,也不伤害人,所以众生亲附,乐来依止。众生乐来依止,你不就更有势力了吗?这就是戒德的势力:戒帮你建立势力,让你在人间好过,未来生天享福,何乐不为?有这么多好处,为什么不受戒呢?不要看一时间的表相好像很不利,什么都不能做;要能从深远、广面来考量,就会发觉持戒者才是聪明人。
善男子!若受戒已,当知是人,为诸天人恭敬守护,得大名称。虽遭恶对,心无愁恼;众生亲附,乐来依止。阿那邠坻长者之子,虽为八千金钱受戒,亦得无量功德果报;善男子!为财受戒尚得利益,况有至心为于解脱而当不得?
又譬如阿那邠坻长者(就是给孤独长者),他为了让儿子持戒,也是费尽了心思:“佛法这么好,持戒的果报这么好,我儿子却不乐于受戒。”所以给孤独长者就用金钱来诱惑他,作为交换条件。古时有铁钱、铜钱、银钱、金钱,铜钱就已经算是很有价值了,如果是银钱就更有价值,可是比起金钱来,银钱可又差多了。古时金与银的兑换比例是差很多倍的,不像现在,现在金与银的比例已经拉很近了。古时金与银的比例是相差很多倍的,那时金钱是很有价值的。阿那邠坻长者就用八千个金钱做条件,才能换取他的儿子去受戒;这儿子真是有福报,为自己有好处而去受戒,还有八千个金币可以得。他也是为了八千个金币而去受戒的,虽然不是自己主动,是受引诱而受戒,即使如此,仍然得到了无量的功德果报。所以 佛交代说:“善男子啊!为钱财而去受戒尚且可以得到利益,何况佛弟子以至诚心为了求取解脱而受戒,怎么可能得不到解脱呢?”所以为了解脱而至心受戒,一定可以得到解脱的。
诸位现在心中生起一个问号:“可是明明现在有很多人受了戒却无法得解脱,连我见都断不了。”现在全球佛教不都是这样吗?从北传佛法到南传佛法,从东半球到西半球,五大洲都一样,那是因为他们受戒时不是正受佛戒,因为传戒者本身并没有戒体。别看许多人大红祖衣披着,高高在座传起戒法来,你怎么晓得他没有毁破重戒呢?特别是修了双身法以后还在传声闻比丘戒呢!那你去受他的戒,你有得到戒体吗?没有啊!因为他自己的戒体都失去了,哪有能力传你的戒呢?所以那种受戒只是在演练戒仪而已!只是互相安慰,上面传戒的人欺蒙众生说:“你们已经正受戒法,已经得戒了。”下面受戒者欢喜的想:“我已经得戒了。”其实都没有得戒。
《楞严经》中 佛早就讲过了:传戒者本身若没有戒体,或是持戒不清净,如此受戒者是无法得须陀洹果的,因为是不得戒体的无效传戒,那么修过双身法的大法师们还能为人传什么戒呢?但若传戒者清净自守,也都没有犯过戒律,你就能从他那边得戒;如果真的有得戒,未来一定可以得解脱的。如果有真的得戒,他所传的法绝不会妄传,最多只是依文解义,绝对不会未悟谓悟而误导你:“离念灵知就是真如。”否则他本身已经犯了大妄语业,还会有声闻戒体、菩萨戒体存在吗?当然没有啊!那他再传你戒法,不是传着好玩的吗?当然我这段话免不了得罪人,不过实际上确实是这样的。所以你若求戒时,真的要有得到戒体的确认以后再求戒才好,并且要以至诚心来持戒,未来一定可以得解脱。为财受戒尚得戒法的利益,若至诚心来受戒,也是为了求取解脱而受戒,怎么可能不得解脱?
由于往世清净持戒的缘故,所以你们今天可以断我见,乃至不入涅槃就已经证涅槃,这都是由于往世清净持戒的功德而得到的清净果报。凡是至诚心持戒,没有不得解脱的;所以还没有悟的人,应当发愿尽未来际受持菩萨戒;已经悟了更应当持菩萨戒,因为菩萨戒可以帮助我们过度四魔,不被烦恼魔、生死魔、鬼神魔、五阴魔所拘系,并且可以提前三劫成佛。一劫是几百亿年?我也不会算;据说地球存在到现在已经有一百多亿年或五、六十亿年了,但现在还只是在成劫后的住劫中。你想:受戒可以提前三劫,三劫是提前几亿年呢?你们就自己算算看。有这么好的果报,为什么不持?所以应当要发愿受持菩萨戒。而且长远来看,戒是对我们有广大利益的;从这一世来看,好像处处不便,但是正因为这样把自己约束的好好的,到后来变成习惯了,心性自然清净了,怎么可能不得解脱呢?怎么可能不证佛菩提呢?所以应当要受戒。可是受戒以后,到底它有什么立即可得的利益呢? 佛接着开示说:
(二)受五戒后现世可得利益
【“善男子!有五善法围绕是戒,常得增长,如恒河水。何等为五?一者慈、二者悲、三者喜、四者忍、五者信。若人能破殷重邪见,心无疑网,则具正念;庄严清净,根本清净,离恶觉观。善男子!若人能远五恶事者,是名受戒,远离一切身口意恶。若有说言‘离五戒已,度生死’者,无有是处。善男子!若人欲度生死大海,应当至心受持五戒。是五戒中,四于后世成无作戒。唯爱难断故不得成,以是因缘淫欲缠绵;应当至心,慎无放逸。若有说言:‘更有无量极重之法,过去诸佛何缘不制,而制于酒?’善男子!因于饮酒,惭愧心坏,于三恶道不生怖畏,以是因缘则不能受其余四戒;是故过去诸佛如来,制不听饮。若有说言:‘如来已说酒多过失,何故不在五戒初说?’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是酒戒,名为遮重,不为性重。如来先制性重之戒,后制遮重。善男子!如来先说白、黑月中各有三斋,随外道故;诸外道辈,常以此日供养诸天,是故如来说有三斋。善男子!如因帐窗、帐勒故不堕;三斋之法,亦复如是,众生若有发心受持,终不堕于三恶道中。”】
——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第二十二
语译:善男子!有五善法围绕是戒,常得增长,如恒河水。何等为五?一者慈、二者悲、三者喜、四者忍、五者信。
受戒后现世可得利益。 佛说有五个善法围绕着五戒,能让善法常得增长,而且犹如恒河水一样恒流不断:第一、有慈心,第二、有悲心,第三、有喜心,第四、有忍心,第五、有信心。怎么说有慈心呢?持不杀戒,就是给众生安乐,就是慈心;不窃盗众生的财物,就是悲心;众生在世间会有痛苦,就是因为财物遗失。这两天电视新闻报导:有个妇人,葡萄园被水冲走了,痛苦的在地上打滚痛哭。也有人被窃盗了几十万,一样趴在地上痛哭;如果人人都有悲心而不窃盗,就是有悲心的人;又如有人准备下手窃盗时,有人把他遮止,那就是有悲心的人。第三、有喜心,以欢喜心来看待:当我们看见众生眷属都不被侵害,我们就有欢喜心,这就是不邪淫戒能善护众生的眷属。第四是忍:能安忍己心而住于不妄语中。讲话随便讲或欺瞒众生已经习惯了的人,你叫他不打诳语是很困难的,他已经习惯性的变成自然会打妄语了;他觉得夸大一件事情是没什么的,因为不伤害人,所以每一件事情到他嘴里都被夸大了。譬如对人家做一件好事,他会特别夸大;这种人,在电视新闻上常常可以看见,太多了!你教他不要妄语是很困难的,他已经成为习惯了。如果有一天,大大小小的事,他讲出来时都不妄语,都是如实说,那你就说他已经有了忍法:能安忍于如实语。妄语确实不容易忍,必须要费很大的功夫长久约束自己以后才能生忍的。且不说妄语,单说一个简单的、很小的绮语好了:比如乡下有些人,开口就先三字经骂人,但他不是恶意的;如果那三个字没有先出口,他就讲不出话来,后来人家说:“你这习惯不好,要改掉。”所以两三个好朋友就约定:“我们从今天开始改,不讲那三个鄙俗字了。如果谁讲了那三个字,讲一次就罚五百块。”接下来是连续好几周都不会讲话了:不许他先讲出那三个字,讲话就结结巴巴的了!这就是习惯性,很难改。犹如习惯于讲文言文的人,他开口就是“夫善法者”,他先要讲一个“夫”,那个“夫”字没有先讲出来就不太会讲话了。又如有人开口讲话前先要“阿”长声,然后才能讲一样,所以单是改掉三字经,就改好久,也被罚了好几千块钱,痛苦了好几周才算改过来。单是一个小小的绮语就这么难改了,何况平常就随意妄语的人,你要他改,真的很难。如果有一天他改掉了,就表示他已经成功不绮语、不妄语的忍法了。所以说,如果能真实的不妄语,“忍”这个善法就围绕着他了。
能遵循 佛所说的不饮酒戒,当然不饮酒戒也有重、轻差别,重就是开酒厂酿酒,开酒坊、酒廊、酒店卖酒,都是重罪;轻罪是自己每天要喝一大杯,贪着酒味,这就是轻垢罪。如果喝得烂醉,就是犯重戒,所以其中也有轻重差别。如果能真的不饮酒,一定不会烂醉如泥,就不会因为饮酒而犯了其余四个重戒;这表示你对 佛所说的话都有具足信心,连无关佛法的遮戒都能具足信心而受持,表示你对三宝已具足了信心,所以就有“信”这个善法围绕着你,你就有慈悲喜忍信五法围绕着。
若人能破殷重邪见,心无疑网,则具正念;庄严清净,根本清净,离恶觉观。善男子!若人能远五恶事者,是名受戒,远离一切身口意恶。
如果有人能破除极为严重的邪见,对三宝、对五戒的因果都没有怀疑。疑网,是说主要的疑以外,又另外引生许许多多的疑,好像一张网子一样缠绕着。假使心中都无疑网了,就是大疑小疑都消失了,他就具备正念了;有了如理作意的思维,就是正念。有了正念就会如理作意,他对戒法的庄严也一定是清净的,对于戒的原理也一定是正确的,所以也有根本清净,也可以离开恶觉观了。杀戒没有持好的人,就会产生不好的觉观;譬如他去爬山,路途中也许看见了一只野生动物,就会想像说:“这只野生动物,如果杀了、烤了以后味道一定很鲜美!一定很香。”恶觉观已经出来了!凡是喜欢吃众生肉的人,当他见到众生时,最先想到的是杀了、煮了、烤了以后会变成什么味道?这不就是恶觉观吗?同样的,杀戒如此,不淫、妄、盗、饮酒等戒都是一样的。如果能依正念而持好五戒,当然可以离开恶觉观。如果有人能远离杀盗淫妄酒等五件事,他就叫作受戒了,就能因此远离一切身、口、意行的恶业。
若有说言‘离五戒已,度生死’者,无有是处。善男子!若人欲度生死大海,应当至心受持五戒。是五戒中,四于后世成无作戒。唯爱难断故不得成,以是因缘淫欲缠绵;应当至心,慎无放逸。
佛说:“如果有人这么说:‘离五戒之后照样可以度过生死大海。’这样的说法没有一点正确的地方。善男子!如果有人想要度过生死大海,他就应该以至诚心来受持五戒。这五戒中的前四戒,会在后世成为无作戒。”酒戒不会成为无作戒,因为它是遮戒;不杀盗淫妄等四个戒会成为无作戒,因为它们是性戒。所谓无作戒,是说后世不必特地生起不犯的作意而起心勒戒自己,自然不会违犯这四戒,有这四个戒法的作用继续存在,就称为无作戒。这就是说:这一世受了不杀盗淫妄四戒以后都不违犯,使自己的心态变清净了!转变清净了以后就变成习惯了!习惯了以后,下辈子就自然不会违犯不杀盗淫妄四个戒律。所以有人生来就是手软,不会杀害众生。有人生来严守礼法而不犯邪淫戒,绝不会去勾搭人家的眷属;若有人主动勾搭,他反而拔腿就跑;他这一世又没有受戒,自然就会这样,这就是无作戒;是由上一世受五戒而守持不犯,使他这一世自然会这样持戒,这就称为无作戒。换句话说,这一世虽然没有受戒,照样不犯四种恶行;不犯恶破戒即是成就善法戒,所以说前世的善法戒会在未来世成就无作戒。虽然不犯邪淫罪,有了无作戒,但是会随俗去讨老婆、嫁丈夫,因为“唯爱难断故不得成”。戒只是遮止不犯,但是合乎世间礼法的事情还是会去做;所以窈窕淑女,当然就会君子好逑,“以是因缘淫欲缠绵”,难证解脱与实相,不得般若智慧;所以应当至诚心来受持戒法,还要谨慎的不要放逸自己的心。
#p#page_title#e#若有说言:‘更有无量极重之法,过去诸佛何缘不制,而制于酒?’善男子!因于饮酒,惭愧心坏,于三恶道不生怖畏,以是因缘则不能受其余四戒;是故过去诸佛如来,制不听饮。若有说言:‘如来已说酒多过失,何故不在五戒初说?’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是酒戒,名为遮重,不为性重。
“如果有人这么说:‘还有很多种非常严重的不正当事情,是应该都要制止的;是什么缘故过去诸佛乃至现在佛不制止,却反而要制止喝酒、卖酒小事呢?’”喝酒又不伤害他人,卖酒也不伤害他人,可是有许多会伤害众生的事情,为何诸佛都不制止,反而去制止卖酒、饮酒呢? 佛开示说:“善男子啊!因为饮酒的关系,会坏掉一个人的惭愧心。”这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好好的人,你平常教他说:“你把上衣脱掉,打赤膊吧!”他打死也不敢做。可是当他喝到大醉时,不但主动把上衣脱掉,连长裤内裤都脱光了在路上跑,警察来了他还发酒疯,这正是惭愧心坏。电视新闻上不是也常常报导出来了吗?可是平常时要他在大庭广众脱掉上衣,他是打死也不从的,却因为酒的缘故而没有惭愧心了。爱饮酒的人,也会对三恶道不生怖畏;当他喝了酒,俗话说喝酒壮胆;酒喝到半醉时,恶向胆边生,所有恶事都敢做了!这时你对他说:“你做这个事情会堕落三恶道的。”他根本不听,也不畏惧堕落三恶道;要等他酒退了以后才会恐惧。“由于酒的缘故就无法受持不杀等四重戒,所以过去诸佛因为这个缘故而制止弟子们饮酒。”
如果有人说:“如来既然已经说了很多喝酒的过失,为什么这个酒戒不放在五戒的最前面来说呢?为什么要摆在第五戒,而不是摆在第一戒呢?”但是 佛说:“他的说法不对,因为酒戒是遮重而不是性重、罪重。因为是遮止的戒,而不是心性上应该制止的重戒,所以要放在性重后面;如来都是先制定性重的戒,后面才制定遮重的酒戒。
善男子!如来先说白、黑月中各有三斋,随外道故;诸外道辈,常以此日供养诸天,是故如来说有三斋。善男子!如因帐窗、帐勒故不堕;三斋之法,亦复如是,众生若有发心受持,终不堕于三恶道中。
又譬如持菩萨戒的人,要于六斋日持八戒斋,所以如来说白月、黑月中各有三斋应该受持”,也就是白月、黑月中的第八天和最后两天都要受持八戒斋,“这也是方便随着外道的说法来讲的,无关性重;因为外道们常以六斋日来供养诸天,既然世间有这样的法,如来就随顺外道法而施设三斋。”虽然施设白月、黑月各有三斋,一个月中总共有六个斋日,但佛法中却不依外道所说的礼拜上下等六个方位的观念来施设六斋,而是以六度及八种戒法来施设六斋。“就好像一个蚊帐,因为有帐窗和帐勒的关系,才不会散落到床面上来,才能成就蚊帐的作用。”蚊帐收起来时不是有一个挂起来的地方吗?那个挂起来的地方就叫做帐勒,从帐勒绑住房顶,蚊帐就不会掉下来了;但这样还是不好用,要再于帐顶弄个框框,好像平放的窗框一样,从蚊帐里面的上方撑开,蚊帐才能方便使用,那个框框就叫做帐窗,蚊帐就因为帐勒与帐窗,所以不会掉落,也不会碍手碍脚的。“每一个白月和黑月都各设有三斋,也是同样的道理,常常提醒佛弟子记得自己是受持戒法的人;如果有众生发心受持八关戒斋于六斋日,就不会堕落于三恶道中。”
四、受戒之后应当如法而住
【“善男子!有人若欲施时,供养三宝时,若坐禅时,若修善时,若读经时,供养父母时,当先立制:‘我若不作,要自克罚。’是人福德日夜增长,如恒河流。如是五戒有五种果:一者无作果、二者报果、三者余果、四者作果、五者解脱果。若有具足受持五戒,当知是人得是五果。若优婆塞常能出至寺庙僧坊,到已亲近诸比丘等;既亲近已,咨问法味;既问法已,当至心听;听已受持忆念不忘,能分别义;分别义已,转化众生,是名优婆塞自利利他。若优婆塞不能习学如是所说,轻慢比丘,为求过失而往听法,无信敬心;奉事外道,见其功德,深信日月、五星、诸宿,是优婆塞不名坚固如法住也。若优婆塞虽不自作五恶之业,教人作者,是优婆塞非如法住也。”】
——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第二十二
语译:受戒之后应当如法而住,怎么样才是受戒者如法而住?
“善男子!有人若欲施时,供养三宝时,若坐禅时,若修善时,若读经时,供养父母时,当先立制:‘我若不作,要自克罚。’是人福德日夜增长,如恒河流。
佛说:“如果有人想要布施时,或者在供养三宝时,或者坐禅时、修行种种善法时、读经时、供养父母时,都应该先对自己建立一个要约:‘这一些戒法上的善事,如果我不遵守实行,就一定要处罚自己。’”处罚自己的事情,诸位从小到现在都做过,往往有人说:“我如果没有好好做某件事,就处罚自己一顿饭不可以吃。”或者处罚打自己几个巴掌,或者说狠狠地骂自己几句话。这个诸位都做过,同样的,“如果受持戒律的事没有做好,就要处罚自己。”这个要约,要在布施时、供养三宝等时节之前先立定下来。如果有人这样对自己约定:“我如果没有定期的供养三宝,忘记了,就要处罚自己在事后补作加倍的供养。”这样约定以后,自己就依照约定去做,就会谨记在心,因为如果没有好好地做,将会损失一倍。这样想一想就不会忘记了!同样的道理:“我如果违戒了,就得要加倍供养父母财物,就这么处罚自己。”这样处罚下来,算一算真是划不来,我还是好好的受持戒律、正常的供养父母。这样就一定会好好受持戒律,善法就可以积聚成就。因此 佛说:“这个人如果能这样约定自己,他的福德将会日夜增长。”白天也增长,晚上也增长,“就好像恒河的流水一样源源不断的增长。”
如是五戒有五种果:一者无作果、二者报果、三者余果、四者作果、五者解脱果。若有具足受持五戒,当知是人得是五果。
就像这个道理,五戒有五种果报:第一是无作果;前面讲过无作戒,未来世没有受戒也照样可以不犯性罪,不堕恶道,这就是无作果。第二、报果,报果就是正报;持五戒者未来世一定可以保住人身,这就是报果;不持五戒而杀盗淫妄,一天到晚醉醺醺的,舍寿后就会堕落三恶道;但是受持五戒不犯,一定可以保住人身。第三是余果,余果是说,持五戒的人保住人身,未来世在人间不会有横逆之灾,这就是余报;日子可以过得很平安,心安理得。第四、作果,作果是说,持五戒以后,大家知道他是持五戒的人,不会害人;因为戒的行为,使身口意的清净造作,导致作果的成就。所以大众都会相信他,知道他不会骗人,因为他已经持五戒了,这就是作果,是由身口意行造作出来的果报。第五、未来世乃至这一世得解脱果;五戒若能好好的受持,就表示对于自我得失根本不在意,他在意的是:众生有没有因为我持五戒而得到利益?这样无我无私的人,怎么可能不得到解脱果呢?因为我与我所都不存在了,心心念念想的都是众生,因为持五戒而施予众生无畏,因此有这五果。如果有人能具足受持五戒不犯,我们就知道他一定会快速的得到这五果。
若优婆塞常能出至寺庙僧坊,到已亲近诸比丘等;既亲近已,咨问法味;既问法已,当至心听;听已受持忆念不忘,能分别义;分别义已,转化众生,是名优婆塞自利利他。若优婆塞不能习学如是所说,轻慢比丘,为求过失而往听法,无信敬心;奉事外道,见其功德,深信日月、五星、诸宿,是优婆塞不名坚固如法住也。若优婆塞虽不自作五恶之业,教人作者,是优婆塞非如法住也。
如果在家居士们能常常外出而去到寺庙或者僧宝所居住的处所,亲近诸比丘等,并且咨问法味:“如何是解脱之道?如何是佛菩提道?如何是菩提、涅槃?”要这样咨问法味。问法以后,僧宝开示了,就得要以至诚心听受;听受以后要记持住,不可忘掉;并且还要自己能加以分别,也就是加以思惟、整理。思惟、整理好了以后,还要转过来度化众生同样的供养三宝、护持正法、学习正法,这样的优婆塞就是能自利利他的佛弟子。如果优婆塞不能这样熏习修学,并且还轻慢于比丘众,甚至有人心态更不好,是为了寻求某某比丘的过失而去听法,然后到处去宣扬那位比丘的过失,他就是对三宝没有信敬心的人。我们到任何道场去,都是为了听法学法,虽然今天你们有正知见了,去到别的道场听法时,不会故意起一个心念:“我故意去听大法师说法,若是正巧听到讲错法了,回来以后就写文章破斥他。”所以不是为了求过失而往听法,这就是对三宝有信敬心的人。我们不要存着找碴的心态去听法,也不必为了破斥人家道场而去听法。
优婆塞如果奉事外道:以外道为他所皈依的对象,是奉事而不只是供养。供养与奉事不一样,这两者要分清楚。供养是对家中父母、亲属乃至不相识的人都可以供养,但奉事则是以其为我们皈依的对象,也就是奉以为师而侍奉之。如果是奉事外道,又因为看见外道在世间法上的有为功德,就深信外道所奉事的日月天子、五星、诸宿(诸宿就是二十八宿),以这些天神、灾星作为皈依的对象,这位优婆塞就不能称为坚固的如法住,就是说他的三皈依戒没有具足,心仍然犹豫不定,不能坚固的如法安住于佛法中。
如果优婆塞自己不去做五恶之业(就是自己不毁破不杀盗淫妄酗酒等五戒),但是却教别人去做,那么这位优婆塞虽然没有破戒,但已经不是如法住了。换句话说,受了三皈依及五戒而成为优婆塞了,就必须要有菩萨的威仪;自己不能做、不愿做的事情,就不应该教别人去做。如果教别人去做,就不是如法而住。
【“若优婆塞先取他物,许为了事,是优婆塞非如法住。若优婆塞典知官津、税卖估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计价治病、治已卖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违官、私制,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自不作恶,不教他作,心不念恶,名如法住。若优婆塞因客烦恼所起之罪,作已不生惭愧悔心,非如法住。若优婆塞为身命故作诸恶事,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虽得人身,行于非法,不名为人。若得信心,能作福德,善修正念;观一切法皆是无常、无我我所;于一切法心无取着,见一切法不得自在,生灭苦空无有寂静;人身难得,虽得人身难具诸根,虽具诸根难得正见,虽具正见难得信心,虽得信心难遇善友,虽遇善友难闻正法,虽闻正法难得受持;能如是观,是名人身。若人能观欲界无常,乃至非想非非想处皆悉无常,以是因缘,不求三恶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如是观已,见三不坚;以不坚身易于坚身,礼拜供养,来迎去送,自手施与,亲执福事,是名以不坚身易于坚身;以不坚财易于坚财,能自食用亦以布施,供给病瘦行路之人,供养沙门、婆罗门等贫穷下贱,是名以不坚财易于坚财;以不坚命易于坚命,修于六念、慈悲喜舍,证四真谛;善能观察生老病死,明信善恶业之果报;定知恩爱当有别离,一切众生不得自在;未得圣道,生死力大;一切世乐,常与苦俱,虽复受之心不染着,犹如寒月求火自暖,虽复为之终不作恶;修忍二施以润众生,深观苦乐其性平等;凡所发言,言则柔软,善化众生令如法住,远离恶友心无放逸;饮酒博弈射猎之事,悉不为之;是名以不坚之命,易于坚命。”】
语译:我们学佛以后得要时时检点自己的身口意行。 佛在这里交代大家一些细节,希望大家都能检点,心地就会更清净,在菩提道上就可以往前再推进一大步。这些看起来好像很啰唆,也许有人会这样说:“佛世尊说法,干嘛讲得这么啰啰唆唆的?”但是既然讲戒律,而这些微细相也很重要,所以 世尊不厌其烦的为我们细说了这些戒相,其实都是我们想要迅速超越一大无量数劫时应该用心的地方,要让自己习惯于 佛所交代的清净境界相。
若优婆塞先取他物,许为了事,是优婆塞非如法住。
佛说:“如果有优婆塞先从别人那里取了财物,然后才允许为别人完成某一件事,他就是不如法住。”还没有完工就先收款,这叫作不如法住。所以不可以“先取他物,许为了事”,许就是允许,先取钱财而允诺为别人把一件事情完成。应该照规矩:事情办好了再收钱。当然可以先收取部分订金。
若优婆塞典知官津、税卖估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
如果优婆塞“典知官津”,就是在官府中任职而主办钱财税务等事,有些事情应该注意到。以前课税的官吏常有一种现象:你应该缴二十万的税,他却先把你灌水,说你要缴一百万,然后让你来谈条件,说你要送他二十万元,他就让你只缴二十万税款。这十几年来可能比较少了,在三十年前是很平常的事,这就是违官、私制。
#p#page_title#e#有时因为当事人没有钱缴税,税官就从当事人家中拿一样较有价值的物品去拍卖抵税,这个叫作税卖估物;古时这样的做法是不好的,因为古时人们很穷,把他家里的物品拿来卖了,他可能就没办法生活了!因为那都是基本生活的用物,情况与现在不一样。现在一方面法律有规定,而且有法律的程序,必须取得执行名义才可以拍卖,那是依法执行的,情况又不一样了。以前往往是鱼肉乡民,也是很常见的事;身为菩萨优婆塞,还这样做,叫作非如法住;换句话说,他已失掉了慈悲心。
若优婆塞计价治病、治已卖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
如果菩萨优婆塞“计价治病、治已卖物”,也是不如法住。在古时,菩萨帮人治病都是义务的,现在为人治病必须先有医师执照,否则就是违法的密医;现在纵使没有收诊断金,国税局照样要跟你扣税的。古时的医师治病,是诊断处方之后奉上诊断金,因此没有先计价再治病的;往往因为病患是穷人而免费诊治的。除非很有名的医师,才会公开声明:“我出门诊病至少要一锭银,否则不出门。”除非是那种名医,所以一般都没有计价治病的,现在仍有这种人。也常常有人举办义诊,可是义诊后就卖贵药或物品,诊断处方完了就推荐:“我这里有某某药,很有效。”这叫治已卖物,菩萨这样做,也叫作非如法住。
若优婆塞违官、私制,非如法住。
如果菩萨优婆塞违官和私制,那也是不如法住。违官就是违背官府规定、法律规定。譬如现代为人治病得要有医师执照,否则可别开药方,不然就违反了医师法,这叫作违官。私制,譬如官家规定挂号费一百五十元,他却私下规定:“我这里挂号就是要一千元。”额外超收费用,就是私制。别的行业也一样,若是违官及私制,都是不如法住。也就是说,你要合乎社会上的规矩,不能自己乱制定。
若优婆塞自不作恶,不教他作,心不念恶,名如法住。
如果菩萨优婆塞自己不做恶事,也不教他人做恶事,并且心中不想恶事,想的都是如何利益别人,这就是如法住。
若优婆塞因客烦恼所起之罪,作已不生惭愧悔心,非如法住。
优婆塞如果是因为客烦恼所产生的罪,做了以后不生惭愧之心,也不忏悔,这就是非如法住。什么是客烦恼?为什么烦恼还要加个客字?因为在佛法中,烦恼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解脱道中的两个烦恼,就是见惑和思惑,就是我见与我执,这是两个烦恼。第三个烦恼叫做上烦恼,也叫做无始无明;但这个无始无明虽然只有一个,它很深细、很广泛,所以又称为尘沙烦恼。除了这三个烦恼以外的烦恼,都叫作客烦恼,因为都是在我们自身烦恼以外的来来去去犹如客人一样的烦恼,所以叫作客烦恼。常住不离的烦恼就是刚刚讲的见惑、思惑、无始无明的上烦恼──尘沙惑;其余的贪财物、贪名声、贪权力等,这些都是主要烦恼(见、思惑)以外的、属于自我所有的身外法,是在我们心中来来去去而不是常住不断的烦恼,所以叫做客烦恼。换句话说,追求世间的财物、名利和享受,因此而生起了烦恼,去做不利别人的事,就叫做客烦恼;因为客烦恼而引起的罪,往往是不利别人的。如果是因客烦恼而利益众生,那不叫烦恼,所以只有贪着五欲而生的烦恼才是客烦恼。由于客烦恼所引起的罪,做了以后不生起惭愧心,就是不如法住。
若优婆塞为身命故作诸恶事,非如法住。
如果优婆塞为了身命的缘故,譬如受威胁:“你如果不去诽谤某一个人,我就要把你杀掉。”在身命受威胁的情况下,去做了恶事,也叫作非如法住。换句话说,如果是不如法的事情,有人以性命来要挟,我们也不应该接受。假使有人来要求我诽谤广钦老和尚,我不会接受,如果他威胁说:“你若不把他写成没有悟的人,我就杀掉你。”我会当场答应他,但事后写出来时反而赞叹他无师自悟。我们要有智慧,思索一下、衡量一下:诽谤贤圣,不是只有一世的果报,那是未来很多世在地狱受苦的,以后再回到人间是要等很多劫的。再想想看:地狱的一天,我们是这里多久?不说阿鼻地狱,光是第一层地狱,时间就够长了。然后,经过很久的痛苦而离开了地狱,还要到饿鬼道去,饿鬼道的时间也比我们人间长。饿鬼道的苦受完了,还要当畜生,任人宰杀或支配,然后回到人间时,前五百世盲聋喑哑,成为残障者,根本与佛法无缘。如果不接受无理要求而被对方杀害了,不过这一世头落地,就没事了!若是诽谤贤圣,下堕以后可就不得了。所以,要命一条,要我故意诽谤贤圣,门儿都没有!菩萨一定要这样做,不应该为身命去造作恶事。
若优婆塞虽得人身,行于非法,不名为人。
如果菩萨优婆塞已经得到了人身,可是行于非法,那就不叫作人,因为他失去了人的格了。一个人如果没有人的格,那就是畜生、饿鬼、地狱。行于非法是指行非梵行,换句话说,与畜生女(畜生男)行淫,或与尊亲属、卑亲属、长上,非法行淫,都已失去了人应有的格,所以不名为人。前些时不是有一位教授在网站贴了人兽交的图片而被检察官起诉吗?后来法官判无罪,说这是言论自由。虽然她在法律上无罪,可是在法界中有大罪;因为在法界中,这会导致诱惑部分众生行于非法;自身虽然不做,但是会诱惑众生去做,让部分众生失去保护人格的观念,这就是失于人的格。当一个人没有人格时,就不能称之为人。就好像神一样,正神都很重视神格,所以在神法界中,他们的层次高低分得很清楚,阶级分得很清楚,乱不得的。人也是一样,不能失掉人的格,否则就不叫作人,只能有三个格:不是畜生,就是饿鬼,或是地狱。所以“行于非法不名为人”,虽然表相上看仍有人身,来世已经不是人了。
若得信心,能作福德,善修正念;观一切法皆是无常、无我我所;于一切法心无取着,见一切法不得自在,生灭苦空无有寂静;
如果从三宝得到信心了,因此能做种种福德的事情,并且善修正念。善修正念的意思是观察一切法都是无常,观察一切法无我、无我所。“我”是指我见与我执所说的“我”,就是五阴自我。我所是指:我所有的身体、名声、财产、眷属、权力,这些都是我所,凡是五阴之外所拥有的财物或享受、领受都叫作我所。如果要比较严格的界定,从识阴及受想行阴来看色阴,色阴也是我所;但这是修行人的看法,一般人大多不这么看;因为色阴若不存在了,人间的受想行识四阴也无法现前,所以通常我所是说五阴我所有的身外之物:名声、财产、眷属、名誉等,这都叫作我所。一切法中没有我,一切法中没有我所;因为一切法无常,乃至我、我所全部无常,能如此现前观察,就是善修正念。
由于这样观察的缘故,所以心中于一切法都没有取受和执着。没有取受执着的意思要弄清楚,因为我们与二乘法不同;二乘法的圣人是托了钵、用过斋,回到安止的地方,洗了钵、脚洗过,他就入灭尽定去了。你特地送一件天衣给他穿,他也不要;你若是在他入了灭尽定时,帮他披在身上而供养他,他一出定看到了,会犹如被毒蛇所咬一样,马上丢出去,他出定后的下意识动作就是丢掉,没有经过思惟就丢了,二乘人就是这样。但是菩萨不然,菩萨是:我如果是正当赚来的,如法取财,去买了来穿也可以。你们看看 观世音菩萨戴的璎珞,价值百千万两金,你如果拿下来给阿罗汉挂在身上,他们浑身不自在,俱解脱及三明六通的大阿罗汉们都会浑身不自在。可是菩萨都没关系:送给我,我戴!戴过几天:“这串璎珞价值百千万两金,你们谁若有钱,就买了!”甚至于打折卖给你,又拿去利益众生,菩萨是这样接受供养的,所以他们对别人的供养都没有负担二字可说。
《维摩诘经》不是这样讲吗?天女散花供养,菩萨都无所谓:花飘下来留在头顶或身上其他地方都无所谓,正因为无所谓,所以就不会粘着,就掉下去了。但阿罗汉很怕:“这些天花飘下来,万一停在我身上粘住了,那可怎么办?”他们心中动了念,身体也摇动,希望天花掉下去,可是越怕就越会粘住。所以菩萨与二乘圣人是不一样的,所以天魔波旬故意送来一万二千位天女给阿罗汉,赶也赶不走,阿罗汉很烦恼。不料 维摩诘居士来了说:“来!来!来!你这一万二千天女都送给我,我是居士,应该领受。”天魔也拿他无可奈何,菩萨就度这些天女都成为菩萨,再回魔宫度人入菩萨道,天魔是偷鸡不着蚀了好多把米!
从这里,我们要懂得:别被语言文字所拘束,拘泥于它的表相,而要探究它的真实义。菩萨与声闻不一样,声闻是一切法无取着,他们要离开一切法;菩萨不是,菩萨是于一切法都无所取着,又何妨拥有一切法!所以菩萨无妨有无生法忍诸法伴随着来利益众生。阿罗汉是要把一切法都舍掉,二者是大不相同的,三乘菩提有此很大的差异。所以不要因为说:“既然于一切法心无取着,那我就把职业辞掉,不要再赚钱了,我什么都不要了。”那你就变成声闻种性了。所以应该是示现菩萨的广大福德,钱仍然大赚特赚,只要合情合法合理就可以,但都可以拿来利益众生、护持正法,用来作修学正法的资粮,没有任何的障碍;所以有钱也很好啊!有钱就能用,可以多利益一些众生。若是没有钱,心中也没有烦恼;因为赚钱不是为自己,所以菩萨于一切法心无取着。
又为什么而心无取着呢?因为看见一切法本身都不自在:所有的法,一一法都不能自在,没有一法可以自在的。你们不要误会这一句话的意思──自在──有很多语言文字都被引申来用,后来都变成引申出来的意思,原意都失掉了!“自在”被引申出来用的意思是说:“可以无所恐惧的安住叫做自在。”其实这已是被引申后的意思了,已不是经文中原来所说自在的意思了。经文中的自在二字,八九成讲的都是“自己可以独自存在,不必依靠他法而存在”,也就是“自己本来已在”,这才是自在的真正意思。自己可以独自存在而不必依靠他法,所以这个法就对他法的失去或存在,都无牵挂,所以成为自在法。
于一切法心中无取,也没有执着,因为看见一切法都没有自在性,因为一切法都要依他法才能生起,所有法都一样的无常,都是依他起的体性,非常就不必执着了!因为所有的法都不离意识,而意识本身就先要依于意根、法尘为缘才能从如来藏中生起及存在,所以意识就已经是依他起的无常法、不自在法了!而一切法又是从意识辗转而生的,所以一切法不得自在。
一切法也是生灭、苦、空,无有寂静:一切法全部都是有生之法,没有一法是本来自己就存在的,从意识以下都是所生之法。意根是意识的所依,但意根都还要从如来藏中出生,何况依意根而生起存在的意识辗转所生的一切法,当然都是有生之法。有生则有灭,只有本来不生的才可能是无灭的,所以有生的一切法当然一定是有灭的。有灭的就是无常,无常所以是空,无常所以是苦。而这一切法的出现,都只能在三界的六尘当中出现,不可能离于六尘而存在。诸位想想看:这一切法有哪一个法可以离开六尘而存在?不可能有!不晓得诸位有没有做过这个观行?观行过了,知道一切法都不能离开六尘而存在。真能离开六尘而存在的,只有一个法就是如来藏。既然一切法都不能离六尘而存在,与六尘同在一处,当然是吵闹的,不是寂静的,所以一切法除了不得自在以外,并且还是生灭、苦、空、无有寂静的。
人身难得,虽得人身难具诸根,虽具诸根难得正见,虽具正见难得信心,虽得信心难遇善友,虽遇善友难闻正法,虽闻正法难得受持;能如是观,是名人身。
人身是很难得的,纵使得到人身了,也不一定就能具足五根:意根是一定有的,但是五根就不一定能具足。纵使有时能具足六根,也很难得有正见。以前一般人读到这一句,大概不太会接受,但是现在大家都接受了,因为正见确实很难得;不说佛菩提的正见,光是一个解脱道的正见都已经非常难得了,所以说诸根纵使具足,要得到正见也是很困难的。纵使有人有因缘亲近善知识,已经得到正见了,但是要具足信心,也很困难;善友难遇,纵使遇到善友,善友也不见得就会为他说正法,因为有时善友会观察他的因缘可能还不很具足,所以还会再等一段时间才会为他说法,所以想要闻受正法也不容易。
纵使听到正法以后,就能信受吗?那也不见得!为什么不能信受呢?都因为我见断不了。当善友告诉他:“觉知心就是意识,离念灵知就是意识,而意识是无常的,是依他起性的。”可是他们不信。“虽闻正法,难得受持”。一百个人听闻正法以后,大概就只有一两个人能接受、奉持,其他人还是继续执着灵知心的自我为真正不坏的心;我见总是断不了,所以难得受持。
菩萨优婆塞就要像这样观察:观察一切法有生有灭,不得自在;乃至最后观察:纵得人身虽闻正法,难得受持。但前面有一句话作为前提:若得信心能作福德,才能善修这些正念。所以福德还是要摆在最前面作为基础,如果福德够了,这些自然会有因缘能修;福德若不够,这些都无法修。能像这样来观察,这个人才是真正的人。真正的人叫作什么?叫真人。但不是道家那个真人,因为道家的真人其实还是假人,因为都是假合而成的五阴身,怎么能叫作真人呢?不管是张三丰,或是老子、《抱朴子》的作者等人都一样,都是假名为人,因为都是五阴所成;然而五阴无我、无人、苦、空、无常,都是缘起之法,怎能叫作真人呢?换句话说,不能这样观行的人都不是人身;换句话说,都是假人,只有证悟后的诸位才是真人。
#p#page_title#e#(实修重要知见——“以‘三不坚’易‘三坚’”)
若人能观欲界无常,乃至非想非非想处皆悉无常,以是因缘,不求三恶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如是观已,见三不坚;以不坚身易于坚身,礼拜供养,来迎去送,自手施与,亲执福事,是名以不坚身易于坚身;以不坚财易于坚财,能自食用亦以布施,供给病瘦行路之人,供养沙门、婆罗门等贫穷下贱,是名以不坚财易于坚财;以不坚命易于坚命,修于六念、慈悲喜舍,证四真谛;善能观察生老病死,明信善恶业之果报;定知恩爱当有别离,一切众生不得自在;未得圣道,生死力大;一切世乐,常与苦俱,虽复受之心不染着,犹如寒月求火自暖,虽复为之终不作恶;修忍二施以润众生,深观苦乐其性平等;凡所发言,言则柔软,善化众生令如法住,远离恶友心无放逸;饮酒博弈射猎之事,悉不为之;是名以不坚之命,易于坚命。
如果有人能观察欲界无常,乃至欲界六天再上去的初禅、二禅,一直到非想非非想处天,这些境界及境界中的有情也全部是无常之法。由于这样观察的关系,所以不会去追求导致沦堕三恶道的事业,也不会起心作意想要追求欲界天乃至非想非非想天的境界。若有人不信,硬说天堂是永恒的,所以要天堂挂号,要地狱除名。那么问题来了:地狱的死者名籍是谁在掌管啊?天堂是谁在掌管挂号的事啊?其实天堂没有人在管你挂号不挂号啦!地狱也没有人在管你什么生死簿的名字啦!都是谁在管呢?都是我们自己在管。造作了十善业而不造恶事,如来藏都把你记下来,不必别人帮你去欲界天堂挂号,你自己已经自动挂号完毕了。不造恶业、不破重戒,地狱中本来就没有你的名字,你要去除什么名?所以正法之理绝对不同于外道所说。
也许有人讲:“这句话,佛说的好像不太正确吧!天上是永恒的。”请问有哪一个天是永恒的?没有啊!即使生到非想非非想天,最多也不过八万大劫的寿命,中夭的可能只有一万大劫、两万大劫寿命就死了、下堕了!如果生到四王天,它的一天等于我们这里的五十年,照样是三十天为一个月,十二个月是一年,他们天寿五百岁,那还是会死啊!这是四王天中不中夭的天人,还是要死啊!死了下来呢?福报享尽而剩下小恶业,那就去畜生道受报了!因为大善业先报,福德都享尽了,剩下的小恶业就去当畜生给人家当宠物了,这样生天堂有什么好处?都是无常,而且苦恼正在下下世等着呢!所以天堂挂号的事情,大家就免了,我们绝不去天堂挂号;我们有很多福德,但是到了一个程度,觉得够用了就不再赚钱了,把其余的福德留到后世去,一世一世累积起来,将来作为地地增上的资粮,这才是聪明人:福不要享尽。但这不是世俗法讲的“福不要享尽”,我们讲的是菩萨所修的种种福果要留到未来世去,一直累积到未来可以让我们成佛。既然从欲界天到非非想天全部都是无常,那又何必去求三恶道的果报呢?等而上之,也就不必去追求天堂二十八天的果报了。
这样观察以后,就可以亲眼看见有三法是不坚固的:色身不坚固,性命不坚固,财物也不坚固。世间人还没有接触到佛法时,他们最难舍的就是财;但是,就算整个世界都让你赚到手了,舍报时还能带到未来世去吗?一物都带不走啊!所以财物是不坚固的。那么性命呢?性命在我们现在人间是以百岁为期,通常百岁算是最长寿的,可是百岁到时还是没命啊!所以性命也是不坚固的啊!性命在人间要依什么而有呢?得要依色身,色身坏了,性命也不在了。可是色身比机器好用,因为机器会一直磨损,但是色身虽然不怎么磨损,不论再怎么好用,也不过百岁啦!所以色身、性命、财物这三法都不坚固;既然不坚固,我们应当以不坚身易于坚身,把这个不坚固的色身来转变交换(“易”就是交换),交换一个坚固之身。坚固之身是指法身。法身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讲第八识,另一个是说你修到佛地时,成就自性法身,也就是诸佛都有的自受用身,因为这个自受用身永远不坏,并且以五法为身,所以称为法身。诸佛的自受用法身永无坏灭时,这叫作坚固身。还有第八识法身,也是没有毁坏时,所以也是坚固身。
我们的色身是不坚之身,要怎么样用这个不坚固之身,拿来做个工具去换取未来三大无量数劫后的坚固法身?乃至在这一世就要先换得第八识法身,那要怎么换呢? 佛告诉我们一个方法:应该要礼拜供养,来迎去送,自手施与,以及亲执福事。礼拜供养,就是对三宝、对尊长,应当要礼拜、供养。礼拜供养时总得要用色身来做,总不能只出一张嘴,那要如何礼拜、如何供养呢?当然要透过色身来做。若有僧宝来了,要赶快站起来迎接,尊师、长辈来了,要赶快起来迎接;他们要离开了,就站起身来送行:“来迎去送”。对众生行施时,应当要自手施与。我们前面有讲过布施的五个要领,对自己未来世最好的行施五个要领,不可以忘掉;其中一个就是自手施与,自手施与就表示你有至诚心。有的人布施时总是有一副大老板的架势:“张三!拿个什么东西送给他!”口气还带点轻蔑。菩萨都不这样做,自己亲手去拿,再以至诚心送给他;他从你手上接过来,也很欢喜啊:“这是某某人亲手送我的。”这与叫人送他的不一样,这是自手施与。
修福德时要自己亲自去执行:福德事业要自己亲自做,别像某些人,专门出一张嘴打发人去做;旁人做了他若不满意,还要说几句闲话,使得做事的人心里老大不高兴,一般人大多是这样反应的:“你会做!你来做!”他一转身就走了!这在各大道场中做义工时常常会看见的。我们这里比较少,其实还是有的;这是因为我们一直在讲布施的福德与要领,以及性障的修除,大家谨记在心,所以我们这里比较少,只是偶然会出现一两次。我们若能以上面讲的这几个方法去做,就是用不坚固身来换取未来世的坚固身,这四件大家可要记住。
以不坚固的财物来换取坚固的财物,叫作换取法财。不坚固的财物,譬如我们在人间所拥有的:自己手上的食物、钱财、珠宝、黄金、田产等等,这些都是自己的财物;但是这些财物都不是坚固的财物,特别是指食物。食物最容易坏,纵使是罐头,放个半年还可以啦!超过了大概也就不容易用了。如果不是做成罐头,炒好的菜,你连筷子都没动它,放上三天、五天,照样长霉坏掉了!所以都是不坚之财。不坚之财,我们可以自己食用,但是也可以拿来布施:供给生病的人。因为他自己无法准备食物,我们可以供给;或者对很瘦弱的人,可以供养他;乃至半路上行路之人,他没有食物时,我们可以布施给他。古时常常有人在路上施粥,就是给过路人不方便时食用。我们小时常常看见乡间道路上,乃至现在中南部的小市镇中仍然有人弄个木架子,放个很大的水壶,里面泡了茶叶等人来喝。在那个年代,有很多挑夫,自己出产的食物、农产品,都得用担子挑去卖的,不像现在车子一开,一溜烟就走了。所以现在乡下奉茶时没什么人在喝了,因为车子一开就过去了,在自己车上也都会准备水。但以前大部分是走路的,那时连自行车都很稀奇,如果看见有一辆自行车,就会注意观察:“啊!这辆是五顺牌的。”就认为好得不得了了。但现在已经不稀奇了,现在阳春级的法拉利也要三四百万元台币,配备齐全的可就不只此数了!但也是开着满街跑。但是古时物资缺乏,所以古时食物的布施是非常重要的,饮水奉茶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古时常用这些来供给病瘦行路之人,以及供养沙门、婆罗门等,也包括前面所说的病瘦行路等贫穷下贱之人,这就叫作以不坚固的财物来换取坚固的法财,这叫作七圣财的修集。
当我们舍报到未来世去,七圣财就跟着我们去;就好像这一世的般若智慧一样,虽然来世换了个五阴,出世时都忘了,但是出世以后就是会想要找个东西,找什么呢?自己也不知道。所以找到一个不久又丢掉,找到另一个也是丢掉,一直丢到后来遇到明心见性时:“啊!这才是我要找的。”然后就一头栽进去了!从此以后打死不愿走了!这就表示过去所熏习的净业种子生长了!所以一遇到了正法就马上开花结果,舍报前会比过去世的花更大、更漂亮,果实更甜美,这就是以不坚财易于坚财。如果过去世不肯供养三宝、奉事善知识,这一世别想开悟;甚至于亲自遇见善知识时都不会信受,转头就走了。所以来了而能够安住下来,悟了能不退转,这都是过去世以不坚财转易了法财,这一世才能得到这个极胜妙的果报。所以有智慧的人观察食物、钱财都不坚固,因此自己一生所要用的足够了,剩余的就用来换取未来世所要的坚固法财;因为这个坚固财能带到未来世去,还会伴随着不坚固的世间财在后世让我们享用:具足行道资粮。
还有,要以不坚之命来转易坚固的慧命。慧命是生生世世永远不断的,会随着菩萨一直到未来成佛时,而且成佛之后更没有断的时候,所以慧命叫做坚固命。那应该要怎么修呢?要修于六念,就是念佛、念法、念僧、念施、念戒、念天。并且还要修慈悲喜舍四无量心,还要依大乘法的般若来证四圣谛,不是以缘起性空来证四圣谛;是以般若、以如来藏的实相来证四圣谛;由于这个缘故,所以善能观察生老病死。二乘人不善于观察生老病死,因为人之所以出生,是怎么出生的?那个因缘与过程都不善于观察,他们只知道因为无明、因为业种,所以不断的出生,但是无明和业如何导致在人间受生成长以及出生?这些道理他们都不懂。但是菩萨能善于观察如何生?从如何投胎到入胎以后是如何出生的?为何入胎后就能生长?菩萨都善于观察。不但善于观察,菩萨还要善于为人解说,所以这个生与死,我们在《瑜伽师地论》课程中讲得很详细,但是阿罗汉不知道这里面的详细过程。“老”他们可以观察,但是为什么会老?他们又不懂了;“病”他们可以观察,但是病的真正原因,他们又不懂了。所以只有菩萨才能善于观察生老病死,并且很深入的明了而且信受:善业有善业果报,恶业有恶业果报。并且确实的了知:一切眷属的恩爱终究都会有别离时,就因为这些缘故,所以一切众生都无法得到自在──这里的自在才是讲“无所恐惧的自在”。
还没有证得圣道之前,生死的力量是非常大的。没有证悟之前,每天惶惶然不可终日,一天到晚想:学佛就是要了脱生死,可是生要怎么了?死要怎么脱?都不知道。连证个须陀洹果都完全没有把握,都不信自己能证须陀洹果。不信的话,诸位出去外面,随便找个佛弟子说:“你这一世有没有把握证初果?”他一定向你说:“你别跟我开玩笑!”他连初果都没有把握的!换句话说,他没有把握能断我见、三缚结。光是最基本的初果圣道都很难得,所以生死对他们的影响力量是非常大的。那你说:“明心了就没有生死了。”我说:“不!于没有生死中无妨有生死。”可是打开天窗说亮话,明心之后更惶然:“我明心了以后,到底生要怎么了?死要怎么脱?”所以许多人想要知道生是怎么生?死是怎么死?那我们以前在《瑜伽师地论》中都已经讲过了,虽然有一些深细的地方受到警告而不能讲,但毕竟也讲了很多了!悟后如何了生脱死,也讲了三四个钟头。所以证得如来藏之后,生死就了了吗?也不尽然!理上是了了,事上还没有了!所以未得圣道,生死力大;但是证得圣道以后,生死力是降低了,没那么大了,因为知道说生死与我了不相干,可是了生脱死毕竟是中国学佛人千余年来最重要也最看重的事。但是其实说句老实话:生也不必了,死也不必脱;何须你去了生?不必你去脱死!其实学佛最大的盲点就是想要了生脱死,你们破参后就懂了!但对一般未悟的人来说,了生脱死是学佛者最大的盲点,因为他们的学佛其实是学罗汉,不是真的学佛;但你证得如来藏以后,我这么轻轻一点,你就懂了:不需要了生脱死。
几年前有人悟错了,所以后来公开忏悔。他公开忏悔的起因是什么?是因为所悟的离念灵知心无法抵抗生老病死。但是我们说句老实话:正是想要抵抗生死,所以他走错路了。真正的佛法是不与生死抵抗的:生一任生,死一任死,全无所谓。这才是真的了生脱死。死时到了,轻轻松松的走了,心无牵挂的走了;到了中阴阶段时再找个有缘的父母,再投胎去,生死的痛苦都不在意。但这个不在意,不是因为意识的常存而不在意,而是由于有法界实相智慧的关系,所以导致不在意。有哪一个人可以用意识心来抵抗生死?没有!因为意识永远是缘起生灭法,意识永远只是一世,永远不是从前世来,也永远不能去到后世,是只能存在一世的断灭法;想要用这个一定会断灭的意识来抵抗生死,那不是愚痴吗?意根和如来藏可以三界六道随意去来,想要去地狱也很简单,只要每天辱骂 佛菩萨、诽谤正法就够了,死后一定可以去,这个最简单。生天堂就比较难一点,因为要持五戒并且修十善;想要去地狱就很简单,拿着刀子街道上乱砍一通,只要有人死就一定可以去。所以不管去哪里都容易,但是永远都是意识心的作意,而意识心永远都是只有一世;所以想要靠着证悟,想用证悟的功德而在大病痛来时不会生病,那是愚痴人。如果那个说法可以通,那么 佛的脚趾头被提婆达多推了巨石下来砸到流血了,那是不是谤 释迦牟尼佛还没有成佛?所以佛法不是这样修的!所以《楞伽经》中说应化身佛得要有威力极大的金刚护法来护持着。
#p#page_title#e#真正了生脱死的人绝对不跟生死对抗,而是超脱于生死之外,生生世世何妨死死生生?但祂如来藏于生死之中从来没有生死,这样才是真正的了生脱死啦!不必每天全部时间都在那边打坐,腿熬到快断了,希望可以生死来时跟它对抗,可以不死,那叫做愚痴人。所以如果悟的是要跟生死对抗的法,那是一定会与生死相面对的,不是常在生死之外的,那一定是错悟;所以,如果是悟得离念灵知,那就完了!因为离念灵知是一定要面对生死的,是一定常住于生死之中的心。可是意根和如来藏不必面对生死,意根带着如来藏又投胎去:生是你意识有生,我意根和如来藏没有生;将来成佛了,还是这个意根,还是这个如来藏,但是无妨世世行菩萨道时生了又死、死了又生;于世世无量的生死当中,何妨没有生死?这样就不必跟生死对抗了!这才是真正的佛法。
诸位应当建立这个观念,应当如是学、如是修、如是证,这样一来,生死就与你无关了!就不必了生死了嘛!悟后转依如来藏了,意识知道自己这一世死了就永远断了,最多不过去到中阴身,在中阴身阶段投胎后就永远断灭了,已经自己认命了,那时愿意先把自己杀了,认命了就没有痛苦。人在死亡的阶段会有痛苦,就是因为恐惧:未来不知道怎么样。不知道意识自己还能不能存在,也不知道意识去到未来世会怎么样?但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意识去不了未来世。可是当你证实意识只有一世──这个觉知心去不了未来世──你一旦证实了,只好认命。不认命,还能怎么样?事实就是这样,只好认命了。认命了,到舍报时间到了,该走了,就认命走了,那就走得没有挂碍:又不是断灭,还有意根的我带着如来藏自内我到未来世去,何必在那边哭哭啼啼掉眼泪,两只脚迈不开?都是因为意识觉知心不肯认命,所以意根就不肯舍寿。
有很多人弥留的时间拖很长,以前某佛寺中有一位比丘,人家帮他助念了三天三夜佛号,他就是不愿走;大家轮班助念三天三夜,本来人很多,助念到后来变成两三个人,各轮两三个小时,这样拖上三天还是没走成。第三天晚上看看是走不了了,大家就各自回家,不助念了。可是大众刚到家就接到电话说他走了,又赶去助念。这就是心有挂碍走不开,就是不肯认命,就是想要跟生死对抗;所以未得圣道的人,生死事大。即使二乘证得圣道者,生死对他来讲已没有那么大;即使是初果人,我执虽然还在,但他至少知道意识的我是假的,就认命了!所以得圣道的人,生死力就降低了;没有得圣道者,生死力量就很大。
但是如果是生死力大的人,我们从另一个方向来对他讲,说一切世间法的快乐常常都是和痛苦同在一起的。他刚开始想不通,你就告诉他:你为了想要听一套好的音响,要很辛苦去赚钱;想想看,买来五十万一套的音响,你要辛苦多久才能赚到那个音响?如果你不是用已经赚到的钱,而是现在准备要赚五十万去买一套音响,你在赚这五十万的过程中,观察看看:是不是很痛苦啊?纵使痛苦已经过去了,赚到五十万去买了,买时也是苦:“这一套五十万,还真贵!我赚了好几年呢!”买回来在听时,有时候也会想起来:这一套音响要五十万元,真贵!所以说“一切世乐常与苦俱”,不都是这样吗?因此菩萨虽然在世间不离人身、不离众生,所以一定不离五欲色声香味触。虽然知道五欲中有苦,但却照样与众生一样接受这五欲,可是接受时心无染着。也就是说他不会贪着:万一五欲失去了,他不会痛苦。不会像世间人一样,色声香味触法中若有一法失去时,就心中惶惶然不可终日,每天用眼泪来洗脸;所以说菩萨“虽复受之,心不染着”,只是像寒冷的冬天求火来温暖保身一样;即使是为了活命而不得不求一个温暖,但是在求火温暖时也不会造恶业:为了保命,也不造恶业,不会为了自己要活命就把别人杀害。
并且修忍辱及布施:忍就是无畏施,布施就是财施与法施,用忍和财法二施,来润泽众生,让众生心灵得以依止,并且离开不需要有的痛苦。还要深入的观察苦与乐的体性其实平等。苦与乐的体性怎么平等?你说:“明明就不平等,你乱讲!”但是我告诉你真的平等,看你从哪个方向来看嘛!苦与乐二法都是相分,相分都是如来藏所生,所以它是平等的。苦与乐,从世间法来说也是平等,因为受苦与受乐都是唯人自招;所以别人受乐时不必欣羡,自己受苦时也不必怨天尤人,因为都是个人自己所造的业果。如果下一辈子不希望受苦,这一辈子就要造善业、修福德。所以三界中的众生是很平等的:生为天人受乐,是因为他往世曾修善业;生为地狱众生受苦,是因为他往世曾造大恶业;所以苦与乐其性平等,都是唯人自招。从一个破参的人来看,如来藏出生了苦、乐相分,生出来以后都由意识觉知心去领受,如来藏从不受苦乐,所以从祂来讲平等。换句话说,从实相来看,苦与乐平等,没有差别。
这样深观完了以后,再来深观自己开口说话得体不得体、如法不如法,能否利益众生?这些都是以不坚之命来交换坚固法身慧命的方法,所以都不能忽略;因此“凡所发言”开口说话应当柔软。还要善于度化众生,换句话说,度众生不可以用强拉的。但我做的事都是死拖硬拉的,因为我的目的不是要劝他们来这里开悟,我的目的是要把邪见赶出佛门。所以我都用强势的手段:我不先去找他们,不先与他们谈。你既然谤法,我就直接破斥了!他们毁谤正法,并且抵制,是希望我去向他们巴结,去与他们对话。门儿都没有!我的目的不是要他们来学法证悟,但他们若愿意放下身段来学,我一样会帮他们证悟;可是,我只是要把邪见赶出佛门,我的目的在这里,不想去巴结他们。可是诸位不要跟我一样,你们要用柔软的方法去度众生,除非笔战。笔战打起来一定是很惨烈的,但是接引别人学法,当然都是要用柔软的口吻和身段。
可是我在破斥邪见时,在身段很强硬的姿态下,其实我所写的东西确实是很柔软的:因为古时禅师把你破斥时,他们绝对不会向你说明理由与内容的。但是我把那一些理由与内容,很详细、很细腻的一一说明;自古以来像我们这样做的悟者,找不到一打。所以我的作略是金刚性的,但心态与作法却是很细腻、很柔软的,这也叫做善化众生,令众生如法住于佛法之中。所以现在外面离念灵知已经没什么卖点了,现在大家都知道离念灵知就是意识我。只要他已经开始学禅,读过我两三本书就懂了,这也叫做善化众生,令如法住。
身为佛弟子还要注意的就是远离恶友,若不能远离恶友,就会被恶友拖着离开正法。恶友常常会找你做什么事,你们知道吗?会找你泡茶:泡老人茶。如果是偶然来泡一趟,我们应该要很欢迎,不可拒绝;然而恶友是三天两头就来泡茶,泡茶时当然专讲是非,并且还是编造的是非,那就是恶友了!这些茶泡下来一定是心放逸了!大家要记得远离恶友,心才不会放逸。至于世间人饮酒、博弈、射猎,那就要赶快远离。饮酒就是一天到晚找了你,随便找个小吃摊,一瓶米酒就喝起来了;常常喝酒,是妨碍佛弟子威仪的,所以不应该喝酒。如果生为学佛人,却让人每天看到脸都是红彤彤的,都有酒味,那就坏了正法了。至于博弈,博就是赌博,弈就是下棋,一天到晚赌博或下棋,心思都会在赌博与棋法上面,会把佛法忘了;因为下棋要输赢的,虽然不一定有彩金,但是一定有输赢;为了赢棋,有时晚上睡觉都在想下一着棋该怎么走,那就放逸了。射猎就更不可以做,学佛人还拿着猎枪去打猎,人家说:“这么没有慈悲心,还说他心好!”讲不通了嘛!这些事情都犯了律仪戒,是学佛人所不该做的事,所以“悉不为之”。能像前面所讲的去修行,就叫作“以不坚之命来转换为坚固的法身慧命”。
【“善男子!若得人身,多饶财物,兼得自在,先应供养父母、师长、和上、耆旧、持法之人,供给远至、初行之人疾病所须;言则柔软多有惭愧,不偏信敬有德一人;见有贤圣持戒多闻,能以舍宅、饮食、卧具、衣服、病药而供养之;深言僧中多有功德:修集向道、得须陀洹果,乃至能修向阿罗汉、得阿罗汉果,修金刚三昧,电光三昧。观如是已,平等奉施,如是施已得无量福。是故我于鹿子经中,告鹿子母曰:‘虽复请佛,及五百阿罗汉,犹故不得名请僧福;若能僧中施一似像极恶比丘,犹得无量福德果报。’何以故?如是比丘,虽是恶人,无戒多闻,不修善法,亦能演说三种菩提,有因有果,亦不诽谤佛法僧宝,执持如来无上胜幡,正见无谬;若供养僧,即是供养佛僧二宝;若观佛法功德微妙,即是具足供养三宝。若人施时不求果报,即是供养无上菩提,具足成就檀波罗蜜、修菩提道,能得未来无量功德,亦能自利及利益他。能修慈悲,为破他苦自舍己乐,未得菩提、心无忧悔。虽闻菩提久远难得,而其内心初无退转,为诸众生、无量世中受大苦恼,亦不疲厌。乐如法行,不求世乐;乐处寂静,出家修道;未得出家,虽在家居,如解脱人不作众恶,得三种戒:戒戒、定戒、无漏戒。(中略)】
语译:善男子!若得人身,多饶财物,兼得自在,先应供养父母、师长、和上、耆旧、持法之人,供给远至、初行之人疾病所须;言则柔软多有惭愧,不偏信敬有德一人;见有贤圣持戒多闻,能以舍宅、饮食、卧具、衣服、病药而供养之;
“如果已经获得人身,并且财物富饶,还能在世间法上得自在,不受制于人;这样的人应该先供养父母、师长、和上、耆旧和持法之人。”父母还摆在师长之前,如果为了先供养师长,却是克扣了父母的供养来做,那就叫作其心颠倒,堂上二老等同两尊活佛,家中两尊活佛不供养,却先来供养师长,师长若知道是克扣了堂上两尊活佛来供养的,受得也不痛快;所以先应供养父母,然后供养师长。供养师长是说:从你初学佛,他就一直教导你正知见,纵使他没办法帮你开悟,至少接引你入了佛门,至少给你正确的观念,也没有害你大妄语,也没有害你破坏正法,这样的师长很难得,难道不应该供养他们吗?如果不是有这些师长,你能遇到帮你证悟的和上吗?正因为有这样的师长告诉你:“离念灵知是不对的,意识境界是错误的,应当离开意识境界。但是你想要开悟,我帮不上忙,你现在有了基本的知见了,再去找一位真善知识求悟,就有机会开悟了!”像这样的师长是很难得的,不会让你堕于大妄语业中,也不会让你落到谤法恶业中,这种师长非常难得,当然应该先于和上而供养;除非他已害你大妄语,除非他误导你学佛的方向,害你走错路,否则应该先供养他。
纵使后来你找到大善知识帮你开悟了,但原来的师长还是应当先供养,然后才来供养帮你证悟的和上。和上在密教中称为根本上师,也就是帮你证得实相的那位上师,他是你修学正法的根本,所以叫作根本上师──和上。耆旧则是跟你熟识的老人或故旧,他们有世间法上的道德,所以称为耆旧。持法之人就是除了你的和上以外,他们常以正法在弘扬度众,就是持法之人。
除此而外还要供给远至及初行之人疾病所需,这是说,从远方来拜访的人,或者从很远的地方来到此地,只是经过此地要去到另一个地方的远行者;或者有人即将去远方,但是身上有疾病,所需的医药也应该供给。对这些人,我们在应对时,说话应当柔软,而且要常常怀着惭愧心,总是想自己不能回报父母等人。于对待这些人时,不要偏于自己所信敬的某一位有道德者,而是应该普同供养。我们在做法事时不也常常这样吗?从三宝到饿鬼都是普同供养,并没有供养三宝时而不供养饿鬼的;同理,供养父母、师长、和上,乃至初行之人疾病所需,不该偏于其中自己所信敬的有道德者,所以对僧宝、父母、师长的供养,应当平等普供,对于堂上二老也要平等供养。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因缘,绝对不会专门供养母亲而不供养父亲的,所以对于有德之人也是不偏心供养自己所信敬的某一人。如果看见有贤圣、持戒和多闻的人(贤圣是说有证道的人,持戒是说他受戒不犯,以及多闻佛法者,虽然还没有悟,但是多闻佛法),遇到这些人能以房舍、田宅、饮食、病药而供养之。
深言僧中多有功德:修集向道、得须陀洹果,乃至能修向阿罗汉、得阿罗汉果,修金刚三昧,电光三昧。观如是已,平等奉施,如是施已得无量福。
并且还要常常为别人详细的说明:僧宝之中多有功德。因为僧中确实多有功德,但是 佛特别交代要“深言”;不要只说到表相的僧宝,否则就成为浅言了。僧宝有胜义僧、有菩萨僧,不是只有声闻僧一种,所以应当深言僧中多有功德。有很多人只看表面,可是实际上的情况都忽略了!所以有很多人一天到晚礼拜,求佛菩萨指引明师;可是指引他遇到明师了,他却因为明师示现居士相而不肯学;在家菩萨好意要把证悟的妙法传给他,他却推辞:“你不是僧宝,我不要跟你学。”可是回到家,又继续礼拜 观世音菩萨,求 观世音菩萨帮他找到善知识,却不知道他跪求的 观世音菩萨还是有头发、戴天冠、穿天衣的。当他翻开根本论研读而想要理解,可是根本论《瑜伽师地论》是谁造的?(大众答:弥勒菩萨!) 弥勒菩萨如今在天上有没有留头发?(大众答:有!)还是有啊!等到后来有一天被人点醒了,才知道原来大乘胜义僧宝的实质是这样的。所以胜义僧的范围是很广的,想要深知还真的不太容易呢!华严中的善财童子,五十三参以后变成等觉大士,他参访了一位八地菩萨的婆须蜜多,你看她的表相只是一个高级妓女,她的庄园其实就是红灯户;但是善财童子去礼拜她、学法,后来成了等觉大士还是怀念她的功德,因为她把无生法忍传给他,她也是大乘法中的菩萨僧。所以说僧中多有功德,这个“僧”还得要深言,不能浅言,所以 佛说“深言僧中多有功德”,不可以浅言。
#p#page_title#e#除此而外,还要说什么呢?说僧中有修集、有向道、有得道的不同。修集什么?修集须陀洹果、修集二果、三果、四果,是还在修集的。除了修集以外还有向,譬如向须陀洹:我见断了,暖法生起;可是他还没有完全转依自己的观察所得,还不肯认定自我虚妄,所以成为向须陀洹,就是向初果,还没有真入初果;因为他对自己观察五阴我虚妄,还没有完全认定,还在犹豫,这就是向须陀洹;后来确定不移了,就成为初果人;所以有向、有道,得初果就是得道。我见断了,还没有如实转依他的观察,那就是向初果,向须陀洹。声闻解脱道中有四向四果的不同,所以有向二果、二果,乃至向四果、四果的差别,但都是有功德的。可是“僧中多有功德”,不是只有声闻道的僧宝而已,还有修金刚三昧、电光三昧的胜义僧宝。如何是金刚三昧?从事于如来藏的修证,证得而不退转时就是证得金刚三昧;这是最浅的金刚三昧,金刚三昧是在实相上说的;从如来藏的转依而往上进修,修证“相见道”位的种种别相智慧,也是金刚三昧;再往上进修,修一切种智,也是金刚三昧。
金刚三昧的范围很广,但金刚三昧都是在实相上修的。从实相上面修,还得要在虚相上面修;什么叫虚相?就是修电光三昧。也有人解释电光三昧,说是电光见道,也可以通啦!但不是真正的电光三昧。什么叫电光见道?譬如说,暗夜之中乌云笼罩,又加上正是黑月的二十八、二十九日,若再加上乌云笼罩,真是纯暗而无明的;可是突然间雷电一闪,在那一闪当中,眼前的道路不就很清楚显现出来了吗?此时就这么一闪,你就知道原来路是通到那边去,一闪就看清楚了。同样的,大乘的见道就只是一刹那间,突然间一念了知:“啊!原来如此,如来藏就是祂。”接下来成佛之道,你就能渐渐地懂了,所以这也叫电光三昧。
但是电光三昧,主要是在说明:蕴处界犹如电光,因为从如来藏的不可说、不可说的无量阿僧祇劫永不坏灭的常住性来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六入都犹如电光一样,一闪就过去了。诸位没悟之前,说今天来听法听得很欢喜,时间晚了该回家了,下一次要再听法还得再等一周:“七天好长喔!”但这个长是因为你还没有见道。你如果从如来藏来看,不说这七天,连一世都很短;不说一世,好几个大劫过去了,都算很短。因为从如来藏的常恒而不生灭来看,以及从眼见佛性时的佛性真实来看,这一生就像只是一刹那一样;如来藏、佛性恒不生灭,过去无量世、未来也是无量世,这样相待于这一世,就像电光一般一刹那就过去了。如果你再有更好的证量,有了如梦观,你来看往世过去的某一世,就像是南柯一梦,都是很短就过去了!一世又一世这样过去,犹如电光,这就是电光三昧。有了电光三昧,你会对这一世的得失看得很清淡,只有一件事情你会看得很严重:就是道业,就是佛教正法的永续流传。其他都会看得很清淡,因为都只像电光一样,一下子就过去了,这就是电光三昧。
所以菩萨不但要修集向道、须陀洹,乃至阿罗汉果,而且还要修实相金刚三昧,虚相电光三昧,因为虚相法也很重要。如果不是虚相法的现观,对世间法的执着就很难修除,所以修了声闻道,还得要修菩萨道的金刚三昧及电光三昧;这样现观了以后,就能平等奉施。能平等奉施的人,奉施以后就可以得到无量无边的福德。
是故我于鹿子经中,告鹿子母曰:‘虽复请佛,及五百阿罗汉,犹故不得名请僧福;若能僧中施一似像极恶比丘,犹得无量福德果报。’何以故?如是比丘,虽是恶人,无戒多闻,不修善法,亦能演说三种菩提,有因有果,亦不诽谤佛法僧宝,执持如来无上胜幡,正见无谬;若供养僧,即是供养佛僧二宝;若观佛法功德微妙,即是具足供养三宝。若人施时不求果报,即是供养无上菩提,具足成就檀波罗蜜、修菩提道,能得未来无量功德,亦能自利及利益他。能修慈悲,为破他苦自舍己乐,未得菩提、心无忧悔。虽闻菩提久远难得,而其内心初无退转,为诸众生、无量世中受大苦恼,亦不疲厌。乐如法行,不求世乐;乐处寂静,出家修道;未得出家,虽在家居,如解脱人不作众恶,得三种戒:戒戒、定戒、无漏戒。
“由于这个缘故,我 释迦牟尼佛在《鹿子母经》中向鹿子母说明:‘虽然奉请了佛及五百阿罗汉,还不能称为请僧之大福德。假使心中完全平等,在僧团之中,布施给一位看来似乎是极恶的比丘,一样可以获得无量的福德果报。’”“似像极恶比丘”,是说有一位比丘说话粗鲁、贪财无厌,叫作似像极恶比丘。为什么供养这样的似像极恶比丘,仍然可以获得无量的福德果报?因为这种比丘虽然戒律守持的不怎么好,看来似乎是僧中的恶人,他这个人虽然无戒可是却能多闻,多闻之后虽然不修善法,所以有时恶口、有时贪财,但他也能为人演说三种菩提,并且演说三乘菩提时不离因果:有因有果。他也不曾诽谤佛宝、法宝、僧宝,并且能执持如来的无上胜妙正法之幡,他的正见没有丝毫的错谬。所以供养这样的似像极恶比丘,看来似乎很恶劣的比丘,还是一样得到无量的福德;正因为他护持正法,为人演说三种菩提而无错谬。从这段 佛陀的开示中,大家要注意:供养有大福德的对象,是演说三种菩提,而不是单只演说一种菩提的人。说只有一种菩提,是指什么人呢?有人猜到了!当然就是印顺法师他们嘛!也是台南大愿法师等一类人,他们总是说成佛之道就是解脱道,没有什么明心、见性、一切种智,他们说解脱道就是般若、就是实相。但是,如果照他们这样讲的话,那就应该没有三乘菩提,只有一乘菩提;而他们的一乘菩提却又不是 佛说的唯一佛乘;因为 佛说的唯一佛乘是具足三乘菩提之法,而三乘菩提之法讲的就是声闻道、缘觉道、佛菩提道。可是他们说解脱道就是成佛之道,那就是主张只有一乘菩提:只有解脱道的声闻菩提。可是这个说法,问题非常多,简单地说两点就好,如果解脱道就是成佛之道,请问:“阿罗汉解脱了没有?”请问:“辟支佛解脱了没有?”当然必须要答“解脱了”,不然就成为谤法、谤僧了。既然阿罗汉、辟支佛都解脱了,为什么 释迦牟尼佛入灭以后,那些阿罗汉们没有一个人能成佛?所以显然成佛之道不是由于证得解脱而成佛的,而是另外还有别的法,那就是说:除了声闻法以外还要具足因缘法及一切种智。一切种智就是诸地无生法忍具足圆满,若一切种智没有具足圆满,就称为道种智,就是诸地菩萨的无生法忍。
可是一切种智的智慧要从哪里来?要从亲证如来藏所含藏的一切种子,就是从如来藏的一切功能差别的具足亲证而有。这一切种子都含藏在如来藏中而流注出来,既然是从如来藏来,显然一切种智的修证必须要广证一切种子,而一切种子修证的前提当然是要先证如来藏,这就是佛菩提道的见道;否定了如来藏而不肯亲证,就是否定佛菩提道的正法。所以印顺法师虽然看来慈悲、慈祥、戒律清净、年高德劭,似像极善比丘;可是似像极善比丘说出来的法却是在破坏佛教根本大法的,他的追随者星云、证严、昭慧法师也都同样否定如来藏。这些否定如来藏的人,你要不要去供养他?你供养他就是帮助他破法,你护持他就是帮助他破法,那倒不如来供养这位似像极恶比丘:又是恶口、又是贪财、又没有好威仪的凡夫比丘。不如供养这种极恶的年少比丘,因为至少他还能演说三乘菩提,不谤法宝。可是年高德劭、慈悲、慈祥的似像极善比丘却是谤法者,你究竟应该如何选择?这得要有智慧。这个智慧不必很好,用膝盖来想就懂了。所以宁可供养年少的粗言恶语而又贪财的年少比丘、极恶比丘,也不要去供养印顺、证严、星云法师那些否定如来藏者,应当如是。
你供养越多,他越有能力谤法、抵制如来藏,这样的年长、慈悲、慈祥,看来似乎戒律清净的极善比丘,我们去供养以后却以善因而得来世恶果。所以大家要注意 佛这一句话:“亦能演说三种菩提。”不是只有演说一个解脱道。而且说法时有因有果,若是否定如来藏就成为无因无果,三世因果就不能成立了!所以他们才不得不再发明一个意识细心来连接三世因果,所以昭慧法师不得不再发明一个“业果报系统”来联系三世因果。但是业果报系统是什么?这是她自创的“佛法”嘛!能成立业果报系统的就只有一个心,就是阿赖耶识、如来藏嘛! 佛已经讲过了,不必她再去另外发明新佛法。她舍弃可证的如来藏,去发明另一个玄想的、玄学的、妄想出来的业果报系统,那不是愚痴到极点了吗?所以否定了如来藏以后就变成无因无果了,无因无果就是谤法。
如来藏也是三乘菩提的根源,没有如来藏就不可能有三乘菩提,所以他们否定了如来藏,就是谤法嘛!所以我们宁可去供养恶人年少似像极恶比丘,也不要去供养星云、证严法师……那些抵制如来藏的人。因此我们所供养的人应该是能执持如来无上胜幡的比丘,而不是去供养那些否定如来藏正法的人;因为当他们把如来藏否定了以后, 佛的正法就变成一无是处了,连外道都可以来破你。但是有如来藏正法时,不但一切外道不能破,乃至任何已经知道如来藏密意的人也无法破,这样才是护持 佛的正法。所以应当供养贪财恶口粗言恶语的似像极恶比丘,别供养错了,因为他能执持如来的无上胜幡,而且他有正见而无任何错误,如果能这样供养僧,那就是供养佛与僧二宝。
如何是供养法宝?这里没说到,我们来补充一下。供养法宝有两个部分:第一、修学及亲证:如实履践,如实亲证。第二、护持及为人解说,这就是供养法宝。不是像有些寺院请来《大藏经》放在经橱中,然后在经典前面供上香与茶;那不叫作供养法宝,那白纸黑字没有用,要有人研读它而证悟,要有人证悟后拿它来用,才是真实供养法。所以供养法宝在于护持正法、如实亲证、为人解说、加以宣扬,这才是供养法宝。 佛降生人间的目的是在利乐有情,我们若能亲证而为人演说,就是供养法宝。以正法帮助修学大乘的凡夫僧宝悟入,就是供养僧宝、供养法宝,就等同于供养佛宝了,这就是对 世尊而作的法供养。
若观佛法功德微妙,即是具足供养三宝。若人施时不求果报,即是供养无上菩提,具足成就檀波罗蜜、修菩提道,能得未来无量功德,亦能自利及利益他。能修慈悲,为破他苦自舍己乐,未得菩提、心无忧悔。虽闻菩提久远难得,而其内心初无退转,为诸众生、无量世中受大苦恼,亦不疲厌。乐如法行,不求世乐;乐处寂静,出家修道;未得出家,虽在家居,如解脱人不作众恶,得三种戒:戒戒、定戒、无漏戒。
佛接着说明:如果能观察佛法的功德微妙,就是具足供养三宝了!因为你能观察佛法的功德微妙,就表示已有能力如法修行了,就是供养法宝了。怎么样观察佛法的功德微妙呢?你必须要先亲证嘛!如果没有亲证,如何知道佛法的功德微妙呢?特别是要亲证大乘菩提!亲证了以后,你会发觉原始佛法的四阿含经典也能懂,第二转法轮的般若经典、第三转法轮的唯识系种智经典也一样可以通达;从大乘的明心证悟而可以通达三乘菩提,就会知道:“佛法还是真的微妙,功德真实广大。”既然如实的观察到佛法的功德微妙广大,当然要护持,当然要为人宣说,那就是具足供养法宝了。这样供养了法宝、供养了僧宝,也就是供养了佛宝,就是具足供养三宝了。
如果有人布施时,心中不求未来世的世间法果报,那就是供养无上菩提,这样的人就具足成就了布施波罗蜜,也能真实修学佛菩提道。因为这个布施到彼岸,不是未悟的人所能做得到的。还没有悟的人在布施时,明明看见有自己在布施,有别人在受施,还有布施这回事,三轮都在;可是菩萨证悟之后布施,不妨同时有施者、有受施者、有布施,但是同时也观见正在布施的同时,这三件事都无实法,无妨三轮具足而又三轮体空,互不相碍。这就是“不坏世间法而证菩提”,不坏世间法而证空性,这样在布施当中而又同时能到涅槃彼岸(因为三轮体空就是涅槃),所以说他这样的布施是成就布施波罗蜜的──布施到彼岸──也是真正的修证佛菩提道。这样的菩萨、这样的佛子,能获得未来世的无量功德,当然也能利益自己和利益他人。
并且能修慈悲心:不但能拔除众生的苦恼,也能给予众生到彼岸的安乐,也能破除自己和众生的种种痛苦,并且宁可舍弃自己在世间法上的快乐,来破除众生的痛苦。像这样有正知见的菩萨,纵使他还没有开悟,在还没有证得菩提之前,也能生生世世行之不辍、心无忧悔。这就表示他已经很多劫以来在修学菩萨道了,已经成为久学菩萨了!即使后来证悟了,而菩萨善知识指示他:“虽然悟了,但是想要成就佛菩提,还有将近三大无量数劫的修行,所以佛菩提久远难得。”但是他听闻之后,内心从来都不曾退转过;为了一切的众生,宁愿无量世中受种种的大苦恼,心中也不觉得疲倦厌恶。并且乐于如法修行而不追求世间法中的快乐,也乐于处在寂静的境界中出家修道。如果没有出家的因缘所以未能出家,虽然在家中居住,他的心行、身口之行也如同已经证得解脱的人一样,不造作种种的恶事,而且可能和出家的菩萨们一样获得三种戒:戒戒、定戒、无漏戒。
#p#page_title#e#戒戒就是取相戒,依十无尽戒、依声闻戒的戒相而受戒,就是取相为戒。定戒,又名定共戒,就是证得禅定的功夫而自然不犯戒。譬如获得初禅的人自然不犯淫戒、或者出家以后不犯淫戒,这叫做定戒,是由定而产生的心性的清净。无漏戒就是道共戒,由于见道(不管三乘菩提中的哪一种见道,或者具足三种法的见道),乃至修道而断思惑的缘故,所以心性清净而自然不犯戒,这叫作无漏戒。菩萨能这样修行,那就是真实的佛弟子,也是真实的供养三宝者。
五、当满分持戒
初学佛者若闻三皈之时必须同受五戒,往往畏缩不前,恐怕因此障碍其职业及世俗生活。然四阿含诸经所载,佛世时之佛子皈依三宝,并非由师长一句一句念皈依文、再由弟子一句一句跟着唱;而是听法之后产生信解,欲皈依三宝亲近修学,乃于法会之后,自行于佛前胡跪称名云:“弟子○○○,自今日起皈依佛、归依法、皈依贤圣僧,从今以后,尽形寿受持五戒为优婆塞(或优婆夷)。”如此于佛前三说,名为三自归,未有皈依而不持戒者。今时末法,若令欲受三皈者同时受持五戒,可能窒碍难行,今时社会型态及人之根器不同往昔故;遂开方便,先受三皈,渐入佛法而后自动发心受持五戒乃至菩萨戒。以故今时诸师多先传授三皈,于三皈时乘便讲说五戒十善,勉令随顺而不强令受持,以俟未来。
五戒者:在家之人于三皈时,或受满分戒,五戒俱受:不杀生、不窃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或受多分戒:三戒四戒而受。或受少分戒:一戒二戒而受。此五戒者前四为性戒,犯者不唯得戒罪,亦须未来世中受彼性罪果报。若不犯者,能生持戒功德。若不受戒而犯者,虽无戒罪果报,仍须受性罪果报;如恶意杀人者必下地狱受苦,苦尽返生人间,尚须于缘熟之时,意外枉死于被害人手中。不饮酒戒唯佛教回教有之,此是遮戒,遮止有情饮酒乱性而犯前四重戒;若犯此戒而不犯前四者,无有性罪,唯有戒罪,受戒罪违犯果报。持五戒不犯者得保人身不失,来世具诸福德果报,亦名世间戒,于佛法中亦通出世间戒。
经律论三藏中,都说对于五戒可心一分受持,多分受持,乃于圆满受持。因为近士男女,居于在家,受世间乐,兼修福德戒行,限于自己力能环境等,难于圆满受持五戒,故如来特地开许其发心受持一戒二戒,乃至圆满受持。
如《优婆塞戒经》第三卷说:“若受三皈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皈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扳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无分。若受三皈受持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皈受持五戒,是名满分”。
《大智度论》第十三卷说:“是五戒有五种受,名五种优婆塞:一者一分行优婆塞,二者少分行优婆塞,三者多分行优婆塞。四者满分行优婆塞,五断淫优婆塞。一分行者,于五戒中受一戒不能受持四戒。少分行者,若受二戒,若受三戒。多分行者,受四戒。满分行者,尽持五戒。断淫者,受五戒已,师前更作自誓言:“我于自妇不复行淫。是名五戒”。
五戒之中,于杀盗淫不饮酒四罪不作,是身善律仪。妄语不作,是口善律仪。受一分多分,皆得戒律仪。如《成实论》第八卷说:“佛说优婆塞有五或,问甲:有人言,具受则得戒律仪,是事去何?答曰:随受多少,皆得笃信但取要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