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开悟法身(一) 正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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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正墩老师开示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如来示现在人间成佛,为的就是要对世人开示悟入佛法的真实知见,这个佛法的真实知见,当然是觉悟成佛之道的修学内涵及次第。这是相对于一切无明的众生,因为对生命与世间的错误认知,因此无法出离生死的苦,佛法便是究竟根本解脱生死苦的唯一解决之道。本来 佛陀的本怀是教导世人从无明烦恼中觉悟菩提、实证解脱,而佛法的学习,最重要的就是以开悟为目标。但不知何时,佛教界对这样修学佛法的最基本不过的概念与原则逐渐远离,不再重视 如来的教法,不再强调觉悟菩提才是学习佛法的核心。

或许对许多人来说,成佛是不敢作想,开悟遥不可及,与他无关。因此,或有人将快乐地生活,当作是学佛的内容;或有人把参与世间慈善活动,当作是修习佛法;或有人将如来的圣教经典,拿来当作是学术研究。另一方面,则是有部分误解佛法的人,将外道的思想渗入佛教的教授当中,或者否定了佛法当中最重要的根本。于是眼下可以观察到的佛教界,对于佛法开悟的内容,要不就噤声不语,要不就是说不出所以然,只能拿着佛菩萨的经论,乃至所谓的古人大德的著作,照本宣科依样画葫芦,若再多作解释,每每充满矛盾,更不提全无实质教导令人开悟的方法。让许多人错以为佛法开悟的道理,已成为遥不可及、无法实践的口头禅。更有人将外道修行的方法充作佛门的修行,妄称因此能开悟,乃至大胆地说可以即刻成佛,严重误导了想要学习佛法的佛弟子。

平实导师带领着正觉教团以及正觉同修会,在这个末法时代中弘扬 如来正法,所代表的意义,就是要匡正这种长期来被误解的佛法修行的乱象,让更多人能真实地认识 如来的本怀、佛法的原貌,救护佛子归向如来正法,依止修习而实证,能有觉悟菩提的机会。因此,佛菩萨经论当中所开示的法义,不再是与您毫无交涉的词藻,而是代表着佛法真实的深义,且能令人实证。比方说,与开悟的内容密不可分的“法身”意涵,我们必须理解,法身是代表了这个法界的实相、生命的实相。因为法身能作为一切法的所依,一切法都是由法身而有、由法身所出生,所以才说是法身。并且法身必须是真实的法,具有能出生一切万法的功能;既然有这么真实且无有其他法能取代的功能,当然是真实的法,不是世间虚妄无常的假法,更不是假名虚设的一个名词。因此,由于理解法身是真实法,便能够知道法身是不变异、也没有生灭的,否则出生万法的功能不能够恒时成就,不能当作一切法的所依。

一切万法随着法身而有出生、运作,乃至有变异、坏灭,但法身依然自始至终一直都是不动、不变的。若离开了法身,一切法便不能成就,因为法身是一切法的依止。并且,法身是普遍性的,意思是说,所有有情的五蕴世间都同样是由有情自己的法身出生的,不会有任何有情是例外而没有法身的。而法身也是平等性的,所有有情的法身能够出生有情一切法的功能是一样的;所不一样的是,各别有情所造业的不同、烦恼不同,因而所出生的有情的一切法的内容有所差别。

法身而且是清净性的,不会对于出生的法有任何取舍、增益减损,法身只是如实地将有情自己所造作的业,忠实地将它呈现。法身是唯一性的,所有的有情都是由自己唯一的法身所出生;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法身,在出生的任何法时就没有一致,究竟是哪一个法身才是真正的决定性?这样会变得杂乱。由法身的真实性、如如不变异性,我们也可以知道法身的法性,也是本来就具在的自性性,因为法身的真实功德不是修来的,因此实性法身便是法界的实相。

对于佛的三身:法身、受用身、变化身,这三身为何以身为名,这其中的意义,世亲菩萨说:

身以依止为义,由能持诸法。诸法随身故得成,不随则不成故,身为诸法依止。(《摄大乘论释》卷13)

法身的种类,通常法身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讲有情的第八识,就是三身中的自性法身;另一个意思则是说,当修到佛地时,成就诸佛都有的自受用身。这两种法身都是坚固身,因为没有变坏的时候。如来自受用身是因为佛地时,不但有二种的转依果——也就是佛菩提果及涅槃果;同时也是因为成就无上寂默法,所以才能说是法身,并且如来的自受用身也同样的是解脱身。所以这里所说的法身,所指的就不是三身中的自性法身。因为佛地时永断烦恼障的现行与习气种子,所以称作解脱身;又因为永离了所知障的习气,发起了无上殊胜的智慧,因此具无边功德—也就是由于圆满了无上寂默法的佛地真如一切无漏有为、无为法的功德—所以叫作法身。

佛地自受用法身永远不坏,并且以五法为身,所以称为法身。这五法是清净真如、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其中清净真如者,是说第八识无垢识所显示之清净真如性相,以无垢识心体有如是的清净真如性相,作为所转依的第一法,又名清净法界;再加上四智心品为其转依,共成五法。有时则以初地以上菩萨,因修证无生法忍而说有五分法身,故称为法身菩萨。所谓五法是:戒身、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这五法功德的修证基础——无生法忍,也都必须以亲证本来无生的如来藏—人无我、法无我的智慧—而发起的。而未入地的菩萨,因为尚未证得这个五法,方便说如来藏为法身。

二乘解脱圣人阿罗汉入无余涅槃时,灭尽五阴十八界等世间法而不再出生,解脱三界生死,但二乘解脱智慧并不证无余涅槃的实际——第八识如来藏,虽也证了声闻菩提果及涅槃果,因此有时方便说有解脱、解脱知见;但这是由于二乘人所证的有余、无余涅槃,其实涅槃的本际也是第八识真如心,因此以实际来说,第八识真如心是真正的解脱身。但无论如何,二乘人是不能说有证法身的,因为二乘人既没有证自性法身;也没有由于证了自性法身后,因此在佛地时有如来十力、十八不共法等种种无上殊胜法得以庄严自受用法身。

而这两种法身其中最重要的,而且最能代表佛法的中心法义的,当然指的是真实自性身,也就是所谓的如来法身,我们常说的法身佛。以法性身的法身意涵,指的是诸法之身,意思是说诸法所依止的,或者诸法所生之由来。在《摄大乘论》论本中说:“自性身者,谓诸如来法身,一切法自在转所依止故。”(《摄大乘论本》卷3)既然由一切法的依止的道理来认识法身,也就是说,法身的意义便是法界的实相;那么在佛法的修证当中,岂有不证法身而说有开悟的道理?于是我们对法身实质内涵的认识,便不能有任何一点的淆讹,否则在学佛的过程当中,便是如瞎子摸象一般盲修瞎练,犹如在暗夜中的大海中航行,完全失去了方向,这和凡夫或者外道有何差别?

有关开悟与法身之间的关系,马鸣菩萨说如来的本觉是依着这个法身而说的:“依此法身,说一切如来为本觉。”(《大乘起信论》卷1)本觉的意思是说,本来就有的功德觉照性。马鸣菩萨对这段如来本觉的说明,是以定义觉悟的内涵来说的,对于有情于佛法的觉悟或者迷惑,到底是以什么当作标准?而如来本觉的所依法身的实质,又指的是什么?

言觉义者,谓心第一义性离一切妄念相。离一切妄念相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一切如来平等法身。(《大乘起信论》卷1)

这里特别提到了这如来本觉所依的法身,是一切如来平等,而且本来就具有的功德觉照的心,而且是离一切妄念相。这样的说明,就是指本觉的功德觉照性,并不是有情能知能觉、见闻觉知心对六尘万法的觉照。也就是说,对于有情的七转识妄心所相应的六尘境界,这个本觉的法身是从来不相应的,所以更没有七转识因触六尘所生起的种种妄念分别想,无始劫来就离开了这一切妄念法相。

但这本觉的法身到底是什么?马鸣菩萨说这就是具有真如自体相的如来藏。在《佛说不增不减经》中,如来说法身在众生当中,法身不离众生:

不离众生界有法身,不离法身有众生界;众生界即法身,法身即众生界。

法身的实质,就是一切有情身中的第八识如来藏,也就是异熟识。而异熟识指的是阿罗汉位的第八识,或是八地菩萨的第八识——从阿赖耶识改名为异熟识。佛开示说:阿赖耶识就是法身,如来藏就是法身。如在《佛说不增不减经》中说:

甚深义者即是第一义谛,第一义谛者即是众生界,众生界者即是如来藏,如来藏者即是法身。

或者在《大宝积经》中说:

如是法身不离烦恼,名如来藏。(《大宝积经》卷119)

这里明白地说:如来藏就是法身,而法身就是如来藏。而在《入楞伽经》中,又明说阿赖耶识就是如来藏:

阿梨耶识者名如来藏,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断绝。(《入楞伽经》卷7)

而且第八识在不同分位的有情中,第八识的本体虽然相同不变,但依所含藏的种子,会有不同的名字来称说祂。在断除分段生死的烦恼之前,一切有情的第八识都称作阿赖耶识;而因证解脱灭去了烦恼障,不再有三界的生死,所以八地菩萨、阿罗汉的第八识称作异熟识;直到成佛时,佛地的第八识已无烦恼障的习气种子,也无所知障的习气随眠,所以不但灭去了分段生死,也灭去了变易生死,是真正的清净圆满,所以称作是无垢识。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知道阿罗汉的异熟识就是阿罗汉的法身,而佛地的无垢识也就是佛的法身,当然就可以认定:阿赖耶识就是因地时的法身。

阿赖耶识心体既是法身,任何有智慧的人便不该无知地毁谤阿赖耶识为生灭法;因为,如此毁谤阿赖耶识为生灭,也就是等同毁谤法身是生灭法,同时也是毁谤了如来的本觉及一切开悟菩萨的始觉都是生灭法。但明明经中都说如来是常、法身是常、真如法性是常。如果没有真实的法身便没有佛,更不会有佛无边的神通力。试问:如果开悟的内容不是恒常不灭的真实法,不是能成就如来无上功德的根本,难道还会是生灭的法吗?在《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 如来开示说,“真如”指的是法身第八识心体:

真如名为无异、无变、无生、无诤,自性真实,以无诤故说名真如。如实知见诸法不生,诸法虽生、真如不动,真如虽生诸法,而真如不生,是名法身。(《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569)

在这一段经文中,说明了真如法身是具有能出生诸法的有为性,也同时具有无异、无变、无生、无诤的真如无为性;那这样具备了无为性与有为性而能出生诸法,当然是指具有真实功德的心体——也就是指真如法身第八识如来藏。而不是一种纯无为的体性,因为无为的法是属于某一法所显的体性,是属于所显法,不是所生之法,更不是能生之法。

另一方面,所生之法包括了色法、心法、心所有法,也就是五阴十八界以及辗转所生的种种法,都是因缘所生的世间有的无常法,是属于有为法。一切宇宙万物,因缘和合而出生、存在乃至坏灭,都属于因果相续的现象;既然这些有为法是生灭无常的,本身没有恒常不变的自性,而且皆由法界的实相心如来藏为根本因,藉缘而出生。既然是有生的法,也就是被出生的法,就是本无今有之法,有生将来就会有灭,都是属于生灭的有为法。《阿含经》也说有为与无为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前者是生灭变异,而后者是不生不灭的寂灭及涅槃的境界:

有为者若生、若住、若异、若灭;无为者不生、不住、不异、不灭,是名比丘诸行苦寂灭、涅槃。(《杂阿含经》卷12)

另一方面,所显法也不是真实有的法,因为所显法是依附于某一法上面所显示的法。离开了所显法的依止,也没有所显之法。如花的美丽,是一种显示出来的法,是依止于花的本体所显示出来的法,若没有花的存在,便不会有花的美丽。而真如无为法是依于真如的本体—也就是法身—来说的,是因为有法身,才有真如法性显示出来,假设没有法身的存在,当然也不会有真如法性的存在。所以离开了如来藏心体,当然便没有真如清净法性可言。但由于如来藏心体这个清净真常的真如心是不灭的,所以我们说真如是常;而且,由于真如是如来藏心体所显示出来的清净法界的殊胜性,所以也常常以“真如”这样的名称,直接来指称如来藏心体。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说明到这里。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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