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正行
何谓苦灭?
2018-11-18 12:57:03  类别:学佛正见
接着来谈识阴的苦灭。在灭除识阴之前,当然要先对识阴有所了知,而且必须是深入而正确的了知,才能自我证明识阴的虚妄,特别是证明意识的虚妄;有了正确的了知而确信不疑了,才能断我见,才能灭除识阴的苦。
 
《杂阿含经》卷2言:【若缘受、想、行、识生喜乐,是名识味;受、想、行、识,无常、苦、变易法,是名识患;于受、想、行、识,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是名识离。】(《杂阿含经》卷2)
 
四圣谛是现观的四个次第,正知味、患、离,则是观行时正观苦灭的过程体现。佛陀开示,对五阴贪爱喜乐,就是味;五阴无常、变易,令人时时处在苦恼之中,就是患;如果能够调伏对五阴的贪爱,并进一步断除对五阴的贪爱,超越对五阴的爱染,这就是离。识阴是无常的,所以识阴所认识的境界相也是无常的,都是不可常保的无常法。正由于不知识阴自己是无常的,误以为识阴自己移入某个状况下,就可以成为常而不灭的心,那我见就断不了;想要保持离念时的意识或六识的常住,而且功能不坏,因为这样子,我见、我执都不能断除,死后不得不继续受生在三界中,导致不断的流转生死。
 
所以真正想要修学解脱道的您,应从教证及理证上认知识阴的内容与无常。也因为识阴的存在的自身其实就是行苦,却误认为存在之时是离行苦的,误以为存在之时是没有生灭的,所以坚持识阴或意识是常住不灭心,这种常见性质的邪见,也会成为识阴或意识的苦集。在《杂阿含经》卷9,阿难问纯陀:“是有意根和法尘两个条件,才会出生意识吗?”纯陀尊者回答:“就像您所说的这样。”于是阿难又问:“如果意根缘于法尘,出生了意识,那个因、那个缘,是常呢,还是无常?”纯陀回答:“无常。”阿难又问:“如果由因、如果由缘出生了意识,那因、那缘无常变易时,意识还能安住着吗?”纯陀回答:“不能安住。”由纯陀与阿难之间的对话,您可以知道,意识心是意根缘于法尘而出生的,也因此,这是志向三乘菩提一切学人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见。意识是有生的虚妄法,所以后来一定会有坏灭的时候;既是生灭法,当然不可说是常住法。因缘是会坏散,意思说意根与法尘都是会散坏的法,当意根与法尘两者都散坏了,或是其中一个散坏而不具足了,意识就无法生起了。这个意思是说,意根与法尘也是会散坏的,意识所依的因缘是意根与法尘,而意根与法尘在入涅槃时,都必须除灭,那时意识当然更不可能继续存在,所以意识心常住于无余涅槃中的想法,是绝对错误而不切实际的。
 
只有对二乘菩提无知的人,才会主张意识心不动时就是无余涅槃,所以意识心当然是会坏的虚妄心,乃至确定夜夜都会暂时断灭而不了知六尘,何况能入无余涅槃中安住?正确而现前观察到这些教证与理证,就不会再对识阴有所爱集,我见断了,从此进修以后,我执也就会跟着渐渐的减轻,乃至一世精进修断我执以后,舍寿也能入无余涅槃,三界之中再也找不到祂了,一切三界中的苦就不存在了。但是只要对意识或识阴的自我执着仍在,就无法避免继续出现来世的识阴相应的种种苦,所以意识或识阴消灭不存在,也就是识阴的苦灭。
 
《杂阿含经》卷3言:【云何识受阴?谓六识身。何等为六?谓眼识身,乃至意识身,是名识受阴。复次,彼识受阴,是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槃。】(《杂阿含经》卷3)
 
所以识阴六识的功能灭失了,识阴的功能不再出现于三界中,就证得了无余涅槃。而识阴功能灭除的境界,其实就是识阴灭除,因为识阴存在时,一定有识阴的功能伴随着出现,所以识阴的苦灭除,就是灭除识阴自己,不再有识阴六识出现于三界中,那么识阴的功能也就不再出现了,那就没有苦了。
 
至于识阴的功能,其实就是六识的功能性,也就是眼识的能见之性、耳识的能闻之性,乃至身识的能觉之性,正是自性见外道最执着的识阴六识的自性。
 
又如《杂阿含经》卷3言:【缘意及法,意识生,三事和合生触,触灭则受灭、爱灭,乃至纯大苦聚灭。】(《杂阿含经》卷3)
 
这意思已经很清楚表明了正理,只要把意根、法尘、意识都灭了,就不会有六尘的触,所以种种的法就会跟着灭尽,不再有自我的存在了,当然就离开生死轮回苦了。所以灭除识阴就是灭除识阴的苦,识阴炽盛之苦就跟着灭失,这就是识阴之苦灭除境界。识阴把自己灭除,就是灭除识阴之苦的境界,忍受不了意识虚妄性的这种说法的人,或是忍受不了他的师长的错误说法被推翻的人,就会起瞋心,加以攻击、加以抵制,邪见因此在他心中继续增长广大,识阴也就会增长广大,成为识阴炽盛之苦。如果能够平心静气的在法义上加以思惟,不落入人我见、名师情结,跳脱眷属欲、名闻利养的系缚,进一步对种种识阴,以及六识心去现观,能够证实识阴以及祂的自性都是虚妄的、生灭的,这样子以后才有可能灭除识阴炽盛的苦,以后才有可能入于解脱道,乃至证得阿罗汉果。
 
------《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一)》  <第082集 识阴的苦集与苦灭>  正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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