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基础
结论--《阿含经》之圣法印略探五
2015-07-02 15:41:52  类别:佛学
本文根据《瑜伽师地论》深具科学实证精神的「三量证验道理」,对《阿含经》 「圣法印」的教理及根源进行初步的考察,发现《阿含经》对「圣法印」有完整而 一致的记载,皆以「不生不灭法」为核心教义及史观。 本文亦以「三量证验道理」,以例举的方式,就释印顺与「法印」相关的学说进 行考察,发现其舍弃经文对法印的定义,以想象的方式猜测经文的涵意来判教,主 张以「生灭法」为核心教义而否定「不生不灭法」存在,因而违反三量,已经失去 佛教传统实证精神,代之以文字训诂及臆测之说。 现代佛教逐渐远离传统实证精神的原因,除了学术界将「修行实践」排除于研 究方法之外,造成方法论的严重错误以外,学术界对学术成就的认定标准亦有缺失, 则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例如:蓝吉富对于学术研究成就是以「规模」的大小 为论,甚至以「多少年纪以上仍有作品」为衡量标准: 「在民国以后,如太虚大师,其为学规模很大,但是精密度也不如印顺导师。另外,欧阳竟无的研究方向,集中于法相唯识学,所以在博大方面他也不如 印顺导师。」蓝(吉富)老师认为导师的学术规模与一个人很像,就是吕澄, 但是吕澄很可惜,因为时代的限制,他虽然活到 90 多岁,但在 65 岁以后就 完全没有作品了。86 对于释印顺学说之「逻辑推论的一致性」及其「精密度」,本文是抱持质疑看法 的,因为发现释印顺许多自相矛盾、违反三量及违反「求真」、「诚实」精神的例证。 本文认为学术在于「真、善、美」的追求,而「三量」即是「求真」、「诚实」的具 体标准。蓝吉富对于学术成就以「规模」及「多少年纪以上仍有作品」作为认定标 准,与实证的「求真」标准无关;这也许是借用「体育界」的标准,套用在学术界 并不适宜;蓝吉富的说法值得学术界进一步的探讨,以获得共识。本文认为若是要 使学术研究的成果,可以成为迈向「亲证」的凭借,那么赋有实证精神的「三量」 标准是应予提倡遵循的。否则,以学术方法研究佛学,即成为无必要的学术研究; 针对无必要的学术而作研究,是愚痴的行为,违反学术精神与目的。 最后,本文得到的结论如下: 1、缘起法是佛教的重要教义之一,比缘起法倍复难见者,在于具足并区分二 法:「生灭法」及「不生不灭法」。 2、「生灭法」指具生、住、异、灭等属性之法,种类有五蕴、十二支缘生法等 等,通常以「诸有」、「一切法」等名相代表,数量无量而有增有减。 3、「不生不灭法」指具不生、不住、不异、不灭等属性,种类只有一种,称为 出世空、如、实相、涅槃、中道、空性等等,数量无量而不增不减。 4、「不生不灭法」出生一切「生灭法」而随顺之,是「不生不灭法」呈现宇宙 生命及因果关系的方式。 5、「不生不灭法的现量存在」具有哲学上一定的实证及逻辑意义,凡是违反此 论述者,将产生违反三量的错误,并以释印顺等人为释例。 6、《阿含经》中《佛说法印经》、《杂阿含经》80 经及《佛说圣法印经》一致地 指向「不生不灭法」(空性)就是「法印」的根源,即是大乘一实相法印,是大乘法教于佛世已经宣说圆满的最古、最正确文献证据。 7、「法印」是以「根本法印」及「对治法印」构成。「根本法印」以灭尽五蕴, 独存不生不灭法为定义,是「总对治」;「对治法印」以灭尽五蕴之一蕴为 定义,是「别对治」,故「根本法印」总摄「对治法印」。皆属对治法,并 非一实相印;深入不生不灭法而实证及演绎,能令人达到圆满佛地,才是 一实相印。 8、「根本法印」是灭尽生灭法而独存「不生不灭法」,是唯一且不可变动的法 印;「对治法印」是可变动的法印,数量从无至无量。 9、释印顺主张「生灭法史观」之「法印演化说」及「教理发展说」,缺乏文献 证据及诠释力且违反三量,是错误预设立场而且是文献取材错误的史观。 10、本文认为「不生不灭法史观」才是符合佛教教理的正确史观,并且是以「不 生不灭法」作为佛教的核心教义——不论是大乘教或小乘教。「不生不灭法 史观」具文献证据及诠释力,是符合三量,亦符合「圣法印作为佛法准绳」 的极致意涵。 11、不生不灭法及涅槃寂静,是十方三世法界中永远不会改变的实相,不可能 被演化;一切已成之佛都已圆满实证此法以后方得成佛,是故释尊的一实 相印及三法印,都不是后代演化而得,是成佛之时已圆满具足证得,故演 化说是错误的主张;释印顺依错误的演化说而提出的佛教三系判教,亦随 之偏颇而违背佛教文献及三量。 39
86 蓝吉富讲 陈美玲整理〈印顺导师与佛教文化〉,《弘誓》77 期,弘誓文教基金会(桃园),
2005,页 41。
下一篇:中国禅宗探源 摘要
上一篇:萧平实开创阿含禅学公案研究之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