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基础
萧平实开创阿含禅学公案研究之先河
2015-06-16 21:58:24  类别:佛学
摘要
任何生活中的情景都可能是禅宗公案。因为人类及有情能够生活在世界上,这件事的本身就是个难解的奥秘。因此生命能够存在于宇宙中就是一则不可思议的大公案,也是佛教所要探讨的核心命题。
一、楔子
萧平实先生在1990年开始弘法不久,写了第一本书《无相念佛》,介绍现代人如何快速修定的方法。不久之后,1995年写出介绍如何参禅的《禅─悟前与悟后》。这是一本关于禅宗如何“开悟明心”、“眼见佛性”的书。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这本书,可以发现萧平实在书中将中国禅宗明心见性的佛学理论、修定功夫,以及具体培植福德、建立参禅知见的方法,有系统地建立理论体系、铺陈次第、架构程序,使得中国禅宗僧人如何明心见性的法门,终于在现代的语言体例下第一次被具体地阐述出来。
萧平实后来又陆续写了七辑《公案拈提》系列,效法禅宗丛林祖师拈提诸方未悟以摧邪显正、逐鱼目于珍珠之外的作略。综合而观,这一系列禅学书籍都是对于唐宋禅学资产的整理与发挥,并予以现代化的努力与成果。
一直到2006年夏天出版的《阿含正义》,萧平实为了说明释迦牟尼佛大般涅槃是“入灭不灭”,并且说明阿含部与般若部经中都有教外别传的文字证据。因此在该书白话语译《长阿含经》中整部的〈游行经〉。萧平实举出〈游行经〉有佛陀最后一次示现禅宗机锋公案的事实,因此开创了“阿含禅学”研究的先河。该段文字的内容如下:
时世尊披郁多罗僧,出金色臂,告诸比丘: “汝等当观:如来时时出世,如优昙钵花,时一现耳。” (注)尔时世尊重观此义而说偈:右臂紫金色,佛现如灵瑞;去来行无常,现灭无放逸。(注:这是世尊舍弃人寿之时,最后一次示现禅宗机锋。惜乎旁侍声闻,无人悟入,而犹结集之。) ” (《阿含正义》第六辑,页1929)
萧平实在佛陀对弟子开示的经典文字之后,以注解的方式说明“这是世尊舍弃人寿之时,最后一次示现禅宗机锋”。但是,对于不了解禅宗机锋是什么、禅宗公案是什么的读者或学者而言,佛陀最后一次示现禅宗机锋是什么,仍然是知者自知,不知者依旧不知。萧平实指出《阿含经》有禅宗公案的目的为何呢?萧平实接着在后文中说:
然而此一长阿含部之经典中,世尊一如后时之禅宗祖师一般示现向上一路之直指人心:【时世尊披郁多罗僧,出金色臂,告诸比丘:“汝等当观:如来时时出世,如优昙钵花,时一现耳。”】此乃是为当场之大乘弟子而故意示现,并且说为如来示现,都与禅宗真悟祖师丝毫无二,由此而可证知拈花微笑公案之可信也!非唯北传阿含如是,南传阿含经典中亦复如是,非无禅宗机锋、教外别传之记录,只是声闻人见之、闻之、读之都不能领会,故都不能生起般若实相智慧也!(《阿含正义》第六辑,页1944-1945)
从上面的说明可以知道,萧平实认为禅宗公案是大乘般若实相智慧的表征。如果佛陀在《阿含经》中示现禅宗机锋,代表着佛陀曾经亲自演说第二转法轮的般若系经典,因此《阿含经》的禅宗公案正好是“大乘是佛说”最具证据力的文献。萧平实将示现禅宗公案等同于大乘般若智慧的说法,与《六祖坛经》的说法相互吻合。《六祖坛经》卷1:“汝等各去,自看智慧,取自本心般若之性,各作一偈,来呈吾看。”显然“本心”与“般若”并立,代表着“识本心”就是“证般若”,也符合五祖弘忍所说的禅宗名句“不识本心,学法无益”的道理。因此,《阿含经》有禅宗公案,确实表征着佛陀已说大乘般若的文献证据。
上面的文字也充分显示:萧平实对于“阿含禅学”的认识是独步全球禅学研究领域,并且具有极大的开阔性与开创性。因为萧平实率先以禅宗观点研究北传《阿含经》与南传《尼柯耶》,皆有禅宗机锋与教外别传的文献记录。萧平实在《阿含正义》中直接指出南北传《阿含经》有禅宗公案的文献证明,是世界禅学研究破天荒的创见。因为自唐宋以来,乃至现代的中国、日本或海内外的禅学研究者中,从来没有佛门大德、祖师或学者,曾经说过《阿含经》有禅宗公案这样具开创性的见解。因此,萧平实能够具体指出阿含经中的禅宗公案,确实开创阿含禅学研究之先河,并独步全球。
二、什么是禅宗公案?
萧平实开创阿含禅学研究之后,指导学生对于什么是禅宗公案进行学术上的界定。关于什么是禅宗公案,其界定如下:
禅宗最具宗派特色而有别于其他宗派者在于公案。禅宗公案不论是言语问答、应对进退、行、住、坐、卧、或棒、或喝、或静、或默等等皆是公案。这些公案的场景都不离生活境界中。有的公案只是几句佛法问答的小场景,有的扩大场景于禅堂应对进退,或者以禅堂外出坡、种菜等等为场景,或如鸯掘魔罗追佛公案般完整诠释禅法,乃至以数个公案贯串成故事性的公案,凡此种种皆无一定。但这些统统都是禅宗公案。(《正觉学报》第四期〈中国禅宗探源〉,页30)
萧平实以“不论是言语问答、应对进退、行、住、坐、卧、或棒、或喝、或静、或默等等皆是公案”来界定公案,那么岂不是所有的境界都是公案了?没有错!任何生活中的情景都可能是禅宗公案。因为人类及有情能够生活在世界上,这件事的本身就是个难解的奥秘。因此生命能够存在于宇宙中就是一则不可思议的大公案,也是佛教所要探讨的核心命题。因为佛教主张六道轮回,显然就是主张所有众生都有轮回的主体。
但是,众生轮回的主体在哪里呢?众生如果有轮回的主体,那么在轮回的生命过程中,生命的主体就应该随时都存在,才能作为轮回的依凭。既然轮回的主体应该无时无刻不存在,所以生活中所有的场景,当然就都可能是禅师证悟的公案。这样界定下的公案,甚至连其他人的事件也可以是公案了。例如,《五灯会元》卷3记载一则马祖弟子盘山宝积的公案:
因于市肆行,见一客人买猪肉,语屠家曰:“精底割一斤来。”屠家放下刀,叉手曰:“长史!那个不是精底?”师于此有省。
宝积禅师在市场中走着,看到一个客人在买猪肉,跟卖猪的说:“精肉割一斤来。”卖猪的放下刀,手叉腰说:“哪块肉不是精肉?”宝积禅师就有入处。买家与卖家作生意的问答,根本无关乎宝积禅师。可是对于参究生命如何存在的公案而言,人类能够有别于其他有情进行买卖,岂不更是值得思索探究?因此,公案的发生不在于现象与境界,不在于是否涉及自己、他人或其他有情,而在于探究者到底有无参究佛法的思维。如果能够具备应有的定力,也能时时参究,则时时处处无非都是公案发生之场景。以下的说明,更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禅宗公案是在某种场景下进行佛教最基本义理的探讨。若不是对佛教义理进行探讨,则不能构成禅宗公案。(《正觉学报》第四期〈中国禅宗探源〉,页13)
因此,即使对于禅师而言是一则公案,对于不识机锋、不识教外别传的学者或研究者而言,仍然会将之视为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的“无头公案”。从这个角度来看,能够识别《阿含经》中有禅宗公案,并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而是具有大乘般若智慧的开悟禅师始能为之。
三、《阿含经》中的公案
对于什么是禅宗公案的认定,可能超出一般人的判断。甚至有些佛门中著作等身的学问僧,或者禅学的研究学者,也缺乏公案的判断能力。因此,萧平实在指出阿含经中的公案的同时,也从禅门文献中举出相类似的禅宗公案,以此证明《阿含经》确实有禅宗公案存在的文献证据。目前《阿含经》有四则公案被指出来,还有一则野狐公案被指出来:
1、舍寿开示公案:前面已经举过《长阿含经》的〈游行经〉,就是佛陀舍寿前作为最后利益弟子的示现。禅门中也有禅师在舍寿前,为利益弟子作最后的开示。《景德传灯录》卷14,澧州药山惟俨禅师:
师大和八年二月,临顺世,叫云:“法堂倒!法堂倒!”众皆持柱撑之。师举手云:“子不会我意。”乃告寂。
药山禅师在濒临舍寿时突然大叫“法堂要倒了”,其实与佛陀临入大般涅槃前一样,因为身体与心灵所共同构成的“法堂”在舍寿后就弃舍了。那么生命轮回的主体第八识如来藏如何存在呢?只是大众不懂禅师的意旨,竟然都误会是建筑物的法堂要倒了,胡里胡涂地跑去抱住柱子顶着。所以禅师也无奈地举手指着大众说:“你们都不懂我的意思。”药山禅师与佛陀都在临舍寿前,兴起佛弟子探究法界实相的疑情,是同一场景的公案。
2、央掘魔罗追佛公案:在南北传《阿含经》中,这个公案存在于北传《杂阿含.1077经》、《别译杂阿含经.16经》、《佛说鸯掘摩经》、《佛说鸯崛髻经》、《央掘魔罗经》、《增一阿含 38:6》,南传《中部.86经》,一共七部经典。
这是描述青年央掘魔罗被他的外道师父所害,认为要杀死千人并串起指鬘就可以生天。央掘魔罗天真地相信就杀害999人,最后甚至要杀死母亲以凑足千人之数。佛陀知道此事去度化央掘魔罗,以免他犯下杀害母亲的五逆罪。央掘魔罗看见佛陀出现,便放弃杀母的念头,改杀佛陀以凑足千人之数,并展开追逐佛陀的公案。青年央掘魔罗快速奔跑,竟然追不上徐步而行的佛陀,因此在力追不及之下呼叫:“停下来!停下来!沙门!”(住!住!沙门!)佛陀回答央掘魔罗:“我本来就已经停止了,你却本来就没有停下来。”(我自住耳,汝自不住)央掘魔罗就在佛陀这样的应答之下参究而悟入。
央掘魔罗追佛公案,在《景德传灯录》卷10,也有相当类似的公案。例如,衢州子湖岩利踪禅师所设下的公案:
师中夜于僧堂前叫:“有贼!”众皆惊走。师到僧堂后架,把住一僧叫云:“维那!捉得也!捉得也!”僧曰:“不是某甲。”师曰:“是即是,只是汝不肯承当。”
古代盗贼持刀抢劫寺院的事情不少,子湖禅师在半夜大喊有盗贼,惊动僧众都以为是真有盗贼追逐打劫,因此僧众四处奔跑(众皆惊走)。这个公案中子湖禅师设下类似央掘魔罗贼人在背后“追逐”的场景,让僧众四处奔跑。但子湖禅师所谓的“贼人”,其实是指隐藏于有情身后不可见的轮回本体第八识如来藏。 因此,在央掘魔罗公案或子湖捉贼公案,都同样以“追逐”作为公案的重要场景。
3、手长者默然公案:这个公案记录在《中阿含经》〈未曾有法品.手长者经〉。公案描述手长者率领五百大长者一起拜见佛陀。佛陀称赞手长者有极广大眷属,并询问手长者用什么方法来摄受大众呢?手长者回答:以佛陀您所教导的布施、爱语、同事、利行等四摄法来摄受众生。佛陀赞叹手长者以“如法”、“如门”、“如因缘”的四摄法摄受大众。佛陀为手长者说法后,手长者就回家。
欲界天毘沙门大天王知道佛陀对手长者的赞叹与说法,就在天快要亮的后夜时分来到手长者家,向手长者赞叹手长者的功德广大。面对毘沙门大天王的赞叹,手长者对毘沙门大天王的赞叹竟然不作任何回答,对毘沙门大天王连看一眼也没有。(手长者默然不语,不观、不视毘沙门大天王)手长者以四摄法待人,可是对毘沙门大天王却是不理不睬。这件事情佛陀知道了,就向诸比丘描述手长者离开后,毘沙门大天王去赞叹手长者,而手长者对毘沙门大天王不理不睬的情况,佛陀却一点也没有诃责的意思。这样违反常理的场景,也构成一则生动的公案。
在中国禅宗史上,禅师也经常不语、不观、不视,不理睬眼前大众等待开示的场景。《景德传灯录》卷26,记载杭州五云山华严道场志逢大师亲自扮演这样的公案:
师一日上堂,良久,曰:“大众看看。”便下座,归方丈。
志逢禅师所铺设的场景与手长者一模一样。本来禅师上堂就是要对眼前等待许久的大众开示,可是禅师上堂偏偏违反平常对众开示的常规,一句法语也不开示而让大众等待相当久。最后,禅师要结束上堂开示的集会,就只是说“大家观察看看”(大众看看),便下座结束法会回到方丈室。又如《景德传灯录》卷6:“马祖上堂,大众云集。方升坐,良久,师(百丈怀海)乃卷却面前礼拜席,祖便下堂。”像这样“默然,不语、不观、不视”而不理会他人,往往是生活中的寻常事,却能显示实证第八识如来藏离见闻觉知的“如法”、“如门”、“如因缘”,所以也是一则活生生的禅宗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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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疯女忽愈公案:这则公案记录在《杂阿含经》卷44第1178经,描述一位婆四咤婆罗门尼,连续死了六个孩子。因为思念孩子而发狂,赤身裸体到处奔跑寻找孩子。结果这位疯女跑到佛陀说法的法会中,远远地看到佛陀说法,她突然找到轮回的主体“本心”第八识如来藏,疯病突然痊愈而发现自己赤身裸体,便赶紧缩起身体蹲了下来。(婆四咤婆罗门尼遥见世尊;见已,即得本心;惭愧羞耻,敛身蹲坐。)
在中国禅宗史上没有类似这样具戏剧性的公案。但是五祖弘忍所说的禅宗名句“不识本心,学法无益”,与婆四咤婆罗门尼“即得本心”,二者所指的“本心”却是一模一样,因为寻找生命轮回本体的“本心”就是禅宗参究的核心传统。所以,《杂阿含经》中婆四咤婆罗门尼突然因为识得本心而狂心顿息,是《阿含经》中第四则被指示出来的精彩公案。
四、阿含经中的野狐公案
除了上述四则禅宗证悟公案之外,萧平实指出《阿含经》中还有野狐公案,更是令人惊讶的发现。这则野狐公案记录在《中阿含经》卷38《须闲提经》。须闲提是个咒骂佛陀是“败坏地”的外道。佛陀知道须闲提向某位梵志如此咒骂自己,佛陀就找上须闲提,与之论法。须闲提为了显示自己也懂禅宗机锋,所以他就学起佛陀的机锋作略:两手抚掌而说:“这是无病!这是涅槃!”(须闲提……以两手抆摸而作是说:“瞿昙!此是无病!此是涅槃!”)佛陀斥责须闲提:“连什么叫做无病尚且不知,何况能知涅槃是什么?”(汝尚不识于无病,何况知见于涅槃耶?)
显然地,一个人是否懂得禅宗机锋,并不在于他是否在行为上搞出什么花样,而是他到底懂不懂得如何令自己的法身慧命无病。因此,佛陀对于两手抚掌假冒禅宗机锋的须闲提予以诃责。相同的,禅宗里也不乏假冒懂得机锋的野狐,仿效禅师动静语默、前行后退、指上打下等等作略,制造不少的野狐公案。《联灯会要》卷22,记录一则福州覆舡荐禅师对付野狐的手段:
僧问:“如何是师子子?”师云:“善能哮吼。”僧抚掌云:“好手!好手!”师云:“青天白日,却被鬼迷。”僧作掀绳床势,师便打。
有个僧人问覆舡禅师:“什么是雄狮的儿子?”禅师答:“很会哮吼的才是。”僧人模仿禅师的作为亦抚摸着两掌而说:“好手!好手!”这与须闲提口说“此是无病!此是涅槃!”一模一样。可是僧人根本不懂得作为佛陀真正的儿子(师子子),是要能够摧邪显正(善能哮吼)。如果没有能力摧邪显正作狮子吼,根本就不可能是真正懂得禅宗机锋的证悟禅师。因此,这个不懂得摧邪显正的僧人,却谎称有病的手是“好手”;覆舡禅师早看穿他,因此不肯他,他就装着要掀翻绳床的样子来,其实是依样画葫芦,于是这野狐僧人便遭覆舡禅师一顿痛打。由此可见,懂不懂得禅宗机锋与公案,并不在于生活场景中其他人物的作为,而是在于自己是否亲见本来面目,到底有无能力阐述佛教正理?只有具备显示佛法真实的义理,具备摧破邪说能力者,方有可能是真正实证佛法的开悟禅师。
五、结语
从南宋被元朝所灭,唐宋佛教表征实证佛教的中国禅宗就沉寂至今,已经七百余年了(其间虽也曾在西藏觉囊巴弘传开来,不过百年就被达赖五世以武力消灭了)。目前有许多寺院宣称是临济宗或曹洞宗第几代的传承,也有不少研究禅宗的学者著述等身,但是什么是禅宗真正的传承呢?什么样的传承才能够代表佛教真正的传承呢?南传尼柯耶《中部》〈法嗣经〉如是记载:
世尊乃言曰:“诸比丘!汝等应为我法之继承者,勿为财(食)之继承者。我怜愍汝等,愿:‘我之弟子等为法之继承者,勿为财之继承者。’”
佛陀要求弟子应该成为祂所传法的继承者,而不应该只是作为寺院财产或获得饮食的继承者,也以法嗣祝愿弟子。由此可见,佛教的传承在于佛法正脉的传承,而不是寺院财物的继承,或者穿上僧服承接住持之位而代表传承。这种以法为重的法脉传承精神,在禅宗更是表露无遗。上举福州覆舡荐禅师说:很会哮吼的才是狮子真正的儿子。并且对假冒“狮子子”的野狐僧人一顿痛棒。这种对假冒“狮子子”的痛棒,就是禅门古今一贯不变以法为重的具体表现。
根据萧平实自述,他刚出来弘法的时候,想当好人,凡是有人问“某某法师、居士如何?”萧平实都随喜赞叹说好。久了,有人就问:“你说某法师、居士都好,可是你说的法,偏偏跟大法师、大居士不同,那么就是你错。”为此,萧平实只好放弃当好人的初衷,最后走上摧邪显正、拈提诸方的不归路。然而,如此为自己所亲证禅宗明心见性之法而奋战不已,对于错说佛法的法师、居士予以痛棒,岂不正是遵守佛陀对法嗣的祝愿?又岂不是与福州覆舡荐禅师同一作略?
唐朝玄奘大师在《成唯识论》亦说:“若不摧邪,难以显正。”因此萧平实开始著作《公案拈提》七辑拈提诸方法师、居士的错误,以显示佛法正义,期望大众真懂佛法,结果却是掀起佛门的大波涛。萧平实在弘法的初期,台湾诸大佛教名山不断抵制他的书籍,甚至私下毁谤他是邪魔外道。但随着佛弟子对佛法的认识水平越来越高,大家终于了解:萧平实能够指出《阿含经》中有大乘法,指出《阿含经》中有禅宗公案;乃至破斥诸方法师、居士的错误,而惹得诸方抵制毁谤,都是因为“狮子子”本来就是“善能哮吼”啊!
蔡礼政 写于台北
20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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