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基础
十四难之世间常与无常等四难--《阿含经》十四难有记无记之再议五
2015-07-02 10:21:05  类别:文献学
「世间常、无常、常无常、非常非无常」等四个命题,是两个对象的探讨:一个是「我世间」,以有情众生的五阴自我作为一个世间,而讨论「众生是常,无常」;另一个是「器世间」,讨论「宇宙的成败,是常、无常」。无论「我世间」或者「器世间」,都是以五阴为探讨的重点。《长阿含经》卷14:
诸沙门婆罗门于本劫本见起常论,言「我及世间常存」,此尽入四见中。于本劫本见言「我及世间常存」,尽入四见,齐是不过。60
此组命题与前组「如来常无常」一样也有全等命题,譬如《杂阿含经》第169经: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系着?何所见我?令诸众生作如是见、如是说:『世间我常、世间我无常、世间我常无常、世间我非常非无常;我苦常、我苦无常、我苦常无常、我苦非常非无常;世间我自作、世间我他作、世间我自作他作、世间我非自作非他作非自非他无因作;世间我苦自作、世间我苦他作、世间我苦自他作、世间我苦非自非他无因作。』」61
显然此命题已扩展出不同的全等命题,但命题核心的本质是一样的。兹略归纳为四种命题:
1、时间面向的命题:根据不同的时间区间之下(二十大劫、四十大劫、八十4、创生苦的命题:苦是谁创造的?苦依附于什么本质而存在?如此等等衍生的命题譬如: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众生无始生死,长夜轮转,不知苦之本际,无有一处无父母、兄弟、妻子、眷属、宗亲、师长者。如是,比丘!无始生死,长夜轮转,不知苦之本际。是故,比丘!当如是学,断除诸有,莫令增长。」65
此组命题核心在探讨「我、生灭法与苦」的关系以及三者的定义及范围,也就是说苦到底是与常相应?还是与无常相应?「我」可以定义为生灭法吗?因此《中阿含经》卷39说:
「居士!若梵志随蓝行如是大施,及施满阎浮场凡夫人食,施百须陀洹、百斯陀含、百阿那含、百阿罗诃、百辟支佛食,作房舍施四方比丘众,欢喜心归命三尊──佛、法、比丘众──及受戒,为一切众生行于慈心,乃至构牛顷,若有能观一切诸法无常、苦、空及非神者,此于彼施为最胜也。于居士意云何?昔时梵志大长者名随蓝者,谓异人耶?莫作斯念,所以者何?当知即是我也。我昔为梵志大长者,名曰随蓝。居士!我于尔时为自饶益,亦饶益他,饶益多人,愍伤世间,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求安隐快乐。尔时说法不至究竟、不究竟白净、不究竟梵行、不究竟梵行讫,尔时不离生老病死啼哭忧戚,亦未能得脱一切苦。」66
「若有能观一切诸法无常、苦、空及非神者,此于彼施为最胜也。」说明能够观察「一切法」都是无常、苦、空及非我,所获得的福德与功德超过对圣弟子的布施,也胜过四不坏信,甚至超过修习四无量心的福德。「一切法」就是指五蕴、因缘法等等生灭法,生灭法就是有生也有灭之法;生灭法就是无常,生灭法一定是苦、空,生灭法一定不是常住的我,所以生灭法非真我。能够如此观察便获得真正四不坏信与广大的智慧功德,若不能如此观察即是违反四不坏信,会落入断见或是常见中。
对于苦与生灭法的定义与范围,经常有外道错误地认知。例如一神教认为有情是上帝所创生(婆罗门教则认为是大梵天所创生),所以一切有情既有生则必有死,而具有喜怒不定心行的上帝则永恒存在而无生死。那么具有喜怒心行的上帝难道不是有情吗?喜怒的生灭变化何尝不是生死?喜怒的生灭变化何尝不是苦?人间的人类(亚当与夏娃)是他作(上帝直接创生),或自他作(亚当夏娃的后裔);上帝审判人类生天堂,那么天堂中的人类就是自他作;又因为有情信仰上帝、获得上帝的宠爱,则是因缘而生,将来必然因缘灭而毁坏;既有生灭则不应该说是常(永恒),不应说是乐,所以天堂中的人类是不可能真正地永生与快乐。同样地,被上帝判入地狱中的有情也将是自他作,所以也是无常,也将不可能永远住在地狱中受苦。因此,一神教所说的苦乐的定义与范围,证明是「不至究竟、不究竟白净、不究竟梵行、不究竟梵行讫,尔时不离生老病死啼哭忧戚,亦未能得脱一切苦。」所以永远及不上解脱之边,也不可能证得涅槃,更不可能了知法界宇宙万法的真相。
也就是说苦就是无常,就是生灭法,无常即不可能是乐;真正的常与乐应该是不生不灭法——如来藏,离一切苦乐境界的涅槃境界,也就是如来藏独存而无五蕴的状态。因此,此组命题探讨的结论就是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67;而三法印所印定的就是整个解脱道解脱原理的探讨是否为正确的命题,可见得此组命题的广泛性,但是三法印的本质仍然不离如来藏的探讨。上述分类所举示的经文只是略举其一作为参考,其实每一类的相应经文非常多。从《杂阿含经》第169经及其他相应的经文都可以得知,此组命题也有极为广大的全等命题。
从另一层面观察,此组命题与前组命题有极大的关联。「如来常无常」的命题是从不生不灭法存在的角度,探讨佛陀、圣弟子与众生等三大类有情是否有不生不灭的如来藏存在;此组「世间常无常」的命题,则是从生灭的五蕴世间存在的角度加以探讨。如果只有生灭的五蕴存在,当「器世间」因三灾而灭尽68,色界四禅天以下之「我世间」亦灭尽,四禅天虽无「器世间」坏尽,但是四禅天有情亦有寿尽而灭尽「我世间」,四禅以上的无色界四天亦有寿尽而灭尽「我世间」。但是「器世间」三灾灭尽后,为何又能重新生起而有三复?五蕴的「我世间」世世灭尽为何可以世世又生起?因此,「世间常无常」命题与「如来常无常」命题,其实也是全等命题,只是分别从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的角度建立不同的命题,命题的本质与解答的核心,同样是对入胎识如来藏的探讨。因此,十四难的命题不但同组有极多种类的全等命题,十四难不同组的命题之间亦是全等命题而同时彼此连系成为全等命题。
对于此组命题,世尊也是完全知悉其解答,有经文的证明。《长阿含经》卷14:
或有沙门、婆罗门有捷疾相智,善能观察。以捷疾相智方便观察,谓为审谛,以己所见,以己辩才作是说言:「我及世间是常」,此是四见。沙门、婆罗门因此于本劫本见,计「我及世间是常」,于四见中,齐是不过;此沙门、婆罗门于本劫本见,计「我及世间是常」,如此一切尽入四见中,「我及世间是常」,于此四见中,齐是不过。唯有如来知此见处,如是持、如是执,亦知报应,如来所知又复过是,虽知不着;已不着则得寂灭,知受集灭、味过、出要,以平等观无余解脱,故名如来。是为余甚深微妙大法光明,使贤圣弟子真实平等赞叹如来。69
对于某些沙门、婆罗门因为有捷疾相智的宿命通境界观察二十大劫、四十大劫或者八十大劫有情众生与器世间,生起又坏灭,灭坏又生起,不断地出生出来,便认为我世间与器世间是常住而永恒的,这是四种命题之一。根据过去无量世的经历而以神通观察,产生种种不同的见解,总不超出「世间常、无常、常无常、非常非无常」四种本劫本见中,但是所有的本劫本见都有过失,并不符合法界的事实真相。只有佛陀知道此组命题正确的见解处,也知道坚持本劫本见而执着此四种见解,将会获得三界中恶的果报。佛陀所知甚且超过这些,佛陀所知的见解并不是执着于自己的见解而获得的,而是随顺于法界的事实真相而说,随顺法界的事实真相而能够将一切的生灭法灭尽。佛陀以这样的平等观获得究竟解脱,不会有生灭法剩余下来。由于佛陀有如此微妙的光明大法,因而获得一切圣弟子真实而公平的赞叹。
「世间常无常」与「如来常无常」各有无量的全等命题,彼此亦互相关联而形成全等命题。所以圣弟子可以知悉「如来常无常」的解答,必然也同时知悉「世间常无常」命题的解答。同样地,佛陀对于此二组命题必然知悉,因此而获得圣弟子由衷无私的尊敬。此组命题同样指向「如来藏真实存在」的命题,因此也是对于「有自性的存有」命题的探讨,而非存而不论的无知。这是逻辑上必然导致的结论,因此必然皆有文献证据说明此项事实。
60《大正藏》册1,页90,上4-7。尚有其他的阿含经典也是记载此组命题有两种对象,《大正藏》册1,《起世因本经》卷5,页333,下23-24。「或有一种沙门婆罗门等,作如是见,作如是言:『我及世间常,此事实余虚妄』。」《大正藏》册1,页388,下19-20。「复有一种沙门婆罗门等,作如是见,作如是言『我及世间常,此事实余虚妄』。」
61《大正藏》册2,页45,中16-24。
65《大正藏》册2,页243,上7-11。
66《大正藏》册1,页677,下28-页678,上13。
67《大正藏》册2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9,页670,下2-3。「诸行皆无常,诸法悉无我,寂静即涅槃,是名三法印。」
68 请参考《长阿含经》卷21《三灾品》所记载。
69《大正藏》册1,页90,中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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