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正行
第80集 持戒与波罗蜜
2015-04-22 08:18:58  类别:菩萨正行二
高正国老师
各位菩萨:
阿弥陀佛!
欢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节目。今天我们所要探讨的题目是“持戒与波罗蜜”。
“持戒”在佛菩提道中,居于非常重要之角色,因此正确的了解自己持戒的类别与位置,对于大家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都希望自己所持的是正确的戒法,也能够经由持戒而到彼岸,乃至能够成就佛道。因此今天我们探讨的主要内容,就是要了解持戒与波罗密的关系。
我们先引在《优婆塞戒经》卷6中的开示:【善男子!有戒非波罗蜜,有波罗蜜非戒,有戒有波罗蜜,有非禁戒非波罗蜜。是戒非波罗蜜者,所谓声闻、辟支佛戒。是波罗蜜非是戒者,所谓檀波罗蜜。是戒是波罗蜜者,如昔菩萨受瞿陀身时,为诸虫兽及诸蚁子之所唼食,身不倾动不生恶心;亦如仙人为众生故,十二年中青雀处顶、不起不动。非戒非波罗蜜者,如世俗施。】“《优婆塞戒经》卷六”这里面把持戒与波罗蜜的关系分为四种,让我们能够判断自己在持戒的所在位置,因此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在探讨这四种关系之前,我们需要先说明“波罗蜜”的意思,方便大家来了解这段经文的义理。“波罗蜜”是梵语的音译,它的意思是到解脱的彼岸;因为众生有六道轮回之苦,因此藉由修行,希望由痛苦的此岸而达到解脱的彼岸。对声闻法来说,要完全断除烦恼──就是要断尽我见与我执,才能说他已经解脱于此岸的烦恼;而断我见也算是方便的到彼岸,虽然只是声闻初果,但是因为初果人最多七次人天往返就可以成为阿罗汉,所以断我见是分证解脱,阿罗汉是满证解脱;上面所说的,属于声闻的到彼岸。但我们也要有一个知见,就是实际上阿罗汉的五蕴,并没有真正到达究竟寂灭的彼岸,也就是仅余如来藏的寂灭境界。因为如果阿罗汉不回心大乘,在舍报入无余涅槃之后,已经灭尽十八界了,因此也没有意识心这个自我可以入无余涅槃,连领受这个究竟寂灭境界的意识心都已经灭尽了;因此说,事实上也没有到达彼岸,因为蕴处界自我已经灭尽,只剩下如来藏心而已;如来藏无形无色,离一切觉观亦无思量,不复出现于三界中,永无一切三界之苦,因此把如来藏所处的这种境界,称为无余涅槃。有时候,我们称这种波罗蜜为出世间波罗蜜多,因为定性二乘有学及无学圣人一心取灭,不愿再有后世之自己存在,所修之六波罗蜜多,虽然亦是六波罗蜜多,然而唯能出离世间分段生死苦,而不能了知世间万法之实相,不能了知“即生死是涅槃”之般若实相正理,故二乘菩提所修之六波罗蜜多,唯能说是出世间波罗蜜多。
但是对于菩萨来说,因为他有大悲心的缘故,想要尽未来际都能利乐众生,因此他不希望如同定性声闻一样,灭尽十八界而入无余涅槃;因为菩萨有更胜妙的智慧,在不灭尽十八界的此岸,而同时能证得不生不灭的彼岸,也就是如来藏不生不死的境界;因为这个金刚心如来藏,从来不生不灭,所以叫作涅槃。而涅槃是菩萨的五蕴现前就可以安住的,就这样的安住下来,这就是菩萨实证的波罗蜜,也就是以五蕴到达不生不死的彼岸;可是到达无生死的彼岸之后,却无妨同时又在有五蕴生死的此岸,继续与众生同事、利行。相对于二乘的出世间波罗蜜多,菩萨的波罗蜜称为“出世间上上波罗蜜多”,因为菩萨不仅有亲证法界实相之智慧,同时也具足证得二乘菩提,亦同时具足出世间波罗蜜多,因此称为“出世间上上波罗蜜多”。因此,在声闻法里面,断我见之后就可以方便称为到彼岸;而菩萨则是在证悟如来藏之后,不离生死的此岸,而到达无生死的彼岸,可是自己五蕴还在,五蕴现前看见了无生死的彼岸,并且可以现前转依无生死的彼岸。
了解声闻法与菩萨法之波罗蜜的意思之后,接下来我们就可以探讨持戒与波罗蜜的四种关系。首先第一种“是戒非波罗蜜者,所谓声闻、辟支佛戒”,是说受了声闻戒、辟支佛戒,但是尚未见道--断我见、断三缚结,所以是持戒而非波罗蜜,也就是有戒,而无法到解脱的彼岸。一般人尚未见道前持戒,也是属于是戒非波罗蜜所含摄,虽然属于是戒非波罗蜜,但是能够持戒,代表他已经能够信受三宝与戒法,也已经生起决定心想要真正修学佛法,乃至发愿行菩萨道利乐众生,因此都是值得随喜赞叹的。譬如在《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卷1中的开示:【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之所住处,。】“《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因此持戒能让我们增长种种善法与功德,众生也因为持戒而得安隐离诸热恼;同时行善功德,也要依靠戒法才能坚固。而在这里,我们要顺便提醒,除了持戒之外,大家还是要多熏闻法义,才能让见道的条件尽快成熟。。因为见道需要配合熏闻正确的解脱道或佛菩提道的法义才能成办,而且以亲近正法道场的善知识是最快速有效的。因此如果能够熏闻正确的三乘菩提法义,以及具足因缘而见道,就可以进入第三种“是戒是波罗蜜”的持戒方式。这也是在经典内,把持戒与波罗蜜的关系分为四种的一个原因,让我们知道目前自己所在的位置以及如何转进。在“是戒非波罗蜜”这个阶段,都要依靠佛所制定的戒相来持戒,因为这时候都还在蕴处界身心境界中,尚无法真正转依;因此需要遵循依蕴处界身心而施设的戒法。
第二种“是波罗蜜非是戒者,所谓檀波罗蜜”,这是没有受过戒,但已经到彼岸了。这在《阿含经》中很多,往往某一个外道来见佛,因为佛的身相庄严,或因为佛的金色光明,他见了欢喜,佛就说:“善来,比丘!”他就成为阿罗汉了;因此他有波罗蜜,已经到解脱的彼岸,但是他还没有受戒,因此说他有波罗蜜而没有戒。而因为佛说“善来,比丘!”时,他当下顿舍一切,把烦恼全都布施掉了,所以他成就布施波罗蜜;烦恼布施掉以后,须发自落袈裟着身,这样就出家了!,这就是檀波罗蜜,也就是布施到彼岸,他布施了一切的烦恼。这里面要说明的是,此外道在听闻世尊一句“善来,比丘!”之前,他就已经降伏了大部分的三界贪爱,才可以于世尊一句“善来,比丘!”承佛的威神力,而能够承担识阴的虚妄性,断尽三界惑而成为阿罗汉。因为三界烦恼,它是有见所断与修所断的差别;修所断的部分需要在历缘对境中分分修除或降伏之,因为修行不只是只有一世,因此在某一个时间点,听闻世尊说法之后,能够马上成为阿罗汉,或者证悟无生法忍,这是绝对可信的。
第三种“是戒是波罗蜜者,如昔菩萨受瞿陀身时,为诸虫兽及诸蚁子之所唼食,身不倾动不生恶心;亦如仙人为众生故,十二年中青雀处顶、不起不动”。这主要是说已经见道的菩萨,他已经有到彼岸的解脱功德,而当他在行菩萨道的时候,也能够持守戒法,不会起恶心而伤害众生,为了利乐众生,而愿意忍受种种的痛苦,因此这样的菩萨有戒法的受持;又因为证果而有解脱功德,因此也有波罗蜜,所以说既是戒也是波罗蜜。这里所叙述的事迹,是释迦牟尼佛在菩萨位时,当时因为饥荒而饿死众生无数,他就去受瞿陀大鱼之身,并且特地游到岸边,用他的神通力让众生了解:可以来吃他的肉保命。当众生在吃他的时候,即使释迦菩萨极为痛苦,但身体都不动一下,心中也不生起恶心,而能为众生忍受痛苦,这就是有戒也有布施,也有见道到彼岸的功德,因此是戒也是波罗蜜。另外一个事迹,是释迦菩萨当仙人时,为了让头上一批又一批的青雀能够顺利养育子女,而安住在定中,布施无畏给众生。当时的释迦菩萨也因为有定共戒才能作到这样,因此由定共戒与解脱境界配合无畏施,这就是有戒有波罗蜜。这两种慈悲的事迹都是属于是戒也是波罗蜜。这种持戒的方式,当然是菩萨们的典范,但是要能够作得到,必须要有证果的解脱功德。佛子在证悟之后行菩萨道,是属于有戒有波罗蜜,而因为转依于如来藏之清净圆妙体性的关系,他会逐渐从所证的真实心出发,来看待世间的一切事,以及作应该作的事情,因此不会被一切戒相所束缚;因为不会落在蕴处界身心相中,菩萨在证悟后,会从取相戒而转成不取相戒。譬如在《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5中的开示:【复次,慈氏!有是净戒非波罗蜜多,取相持戒不为最胜之所摄受,但名净戒非波罗蜜多。……若普为一切众生护持禁戒,观第一义空无我人相,而为有情护持禁戒,是则名为净戒波罗蜜多。】“《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五”虽然无戒相可持,但当中却有道共戒存在,因为菩萨在见道后转依于所证,摄心住于正道为戒,依见道、修道无漏功德受用而行,不拘戒相,与道相应。
第四种“非戒非波罗蜜者,如世俗施”。这是属于一般世俗人的布施,既无戒体也无解脱功德。有些修行道场,他们很努力在布施,但是因为没有修学真正的三乘菩提知见,因此不会有解脱功德,这是属于有布施而没有波罗蜜。而如果连五戒都没有受,那行施时便是属于无戒也无波罗蜜;这样的修行方式,虽然无戒也无波罗蜜,但是他主要是在累积将来修学三乘菩提正法的福德,因此在因缘成熟时,便可以有修学正法的机会。因为每个人的根器,与累劫来的修行状况都不一样,因此只要不造作恶业与毁谤正法,他便能够逐渐经由布施而累积福德。因此我们也不可以轻视这样的众生;相对的,我们也要了解现在自己能够听闻正法,与正法相应,是自己已经有深厚的福德,才能有办法如此,因此应当珍惜目前修学正法的因缘而要更加精进。
但是这里面,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有些修行道场引入的戒法,是属于邪戒,这些戒法并不是释迦世尊所制定的佛戒,因此属于“非戒取戒”;受持这种邪戒,不仅不利于到彼岸的修行,反而有极大的过失,因此这是大家所要特别留意的。因为戒法是依据三界因果律,与修行目标而制订的,只有佛才能够对于三界因果究竟了知,因此也只有佛才可以制戒,所以佛弟子要持的戒,一定是要佛戒才可以。因为有些邪戒的目的,并不是在使人成就二乘菩提或佛菩提。另外,有些邪戒表面上虽然目的是正确的,但是因为知见错误,造成所设立的戒法错误,因此都造成无法成就三乘菩提之亲证;这些邪戒多是属于妄想施设的戒,无法成就到彼岸的功德。如果是已经在“是戒是波罗蜜”的阶段,他就已经断了戒禁取见,他就能够判断种种外道所施设的戒法及禁忌,以及外道所取的种种法都是与解脱无关的;因为他已经到了解脱的彼岸,所以便能够作这样的判断。因此我们在受戒前,一定需要去留意,自己所将要受的戒是否为佛戒,这样才不会冤枉地去受持没有意义的戒法。
另外在受菩萨戒前,也要寻求已受戒的善知识开示,以便确实了解戒的内涵。譬如在《瑜伽师地论》卷40中的开示:【若诸菩萨欲于如是菩萨所,学三种戒藏,勤修学者,或是在家或是出家,先于无上正等菩提发弘愿已,当审访求同法菩萨,已发大愿有智有力,于语表义能授能开,于如是等功德具足胜菩萨所,先礼双足,如是请言我今欲于善男子所或长老所或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萨净戒,唯愿须臾不辞劳倦哀愍听授。】“《瑜伽师地论》卷四十”论中所开示的“当审访求同法菩萨,已发大愿有智有力,于语表义能授能开”,指的就是要寻找这样的善知识--他已经发起菩萨大愿,其智慧胜妙已经能够在佛菩提道上展现力量,并且对于菩萨戒已经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善于为众生解说菩萨戒的内涵及持戒的精神等等。因此如果能够这样,至诚与慎重确实去作,就能够获得胜妙的持戒功德。
上面我们大略说明持戒与波罗蜜的四种关系,这里面当然以第三种之“是戒是波罗蜜”,是属于大家所应成就的目标。而因为能够到彼岸的关系,使得他是戒是波罗蜜,同时在戒法上引生的功德,也可以增广其他布施、忍辱等五波罗蜜的功德;因六度互摄及互相增益的关系,结果就是让菩萨可以更快成就道业,可以利益更多的众生,也可以摄受更多不同层次的众生。而如果有些人目前还属于“非戒非波罗蜜”的话,那就要积极寻求受戒的机会,至少从三归五戒开始,因为戒是一切善法根本;除了受戒本身就是大福德之外,在受戒之后,有戒可持,对于自己的修学之路,才能有最基本的保障。期望大家都能尽快进入“是戒是波罗蜜”的阶段,不仅有到彼岸的解脱功德,也可以在有五蕴生死的此岸,跟大家一起来为荷担如来正法而努力。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这一集就谈到这里。
祝您身体健康,道业增上!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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