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三自性的密意 正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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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正源老师开示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收看“三乘菩提之相似佛法——重蹈灯下黑之琅琊阁”系列视频弘法节目,我们继续评破琅琊阁张志成先生2020年4月7日贴文之错谬。上一集论述到第七个子题“《摄大乘论》也是讲圆满成就诸法实性”的圆成实性,这一集开头还要继续这个子题的论述,以圆满这法义辨正的佛事。

上一集我们依据 无著菩萨造,玄奘菩萨翻译《摄大乘论本》卷2所阐述三自性的正确意涵加以论述;其中要点为:一、依他起相,是以阿赖耶识中所含藏依他起相的自相种子为生起因,借着他缘而生起似有实义的法相,所以是唯有识而无实义的法相,并没有自己存在、自然安住的功能,都是刹那生灭的,所以称为“依他起自性”。二、遍计所执相,并不是真实存在的法相,只是意识对所缘依他起相的虚妄计度与执著,而在意识心中生起的幻象,所以称为“遍计所执自性”;所以,遍计所执自性中的虚妄计度与执著,指的是意识乃至意根,第八阿赖耶识则不具有遍计所执自性。三、圆成实自性则是说:众生的第八识,本身没有虚诳性、变异性,始终都是以无杂染的清净性,来面对所缘的一切法,永远都不会生起遍计所执的幻象;并且以圆满成就真实为性,就是具有“遍、常、实”的体性,所以称为“圆成实”。

依于如是三自性的正义,所以 无著菩萨《摄大乘论本》卷1说,菩萨:【于缘所生诸法,应善其相,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就是说:所知相虽可分为三自性的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和圆成实自性这三种,但是菩萨应该善于如实观察三种法的法相,以远离堕入增益边或损减边的过失。无性菩萨就解释说:【于缘所生诸法应了其相,远离增益损减边故;于无无因强立为有故名增益,于有无因强拨为无故名损减,如是增益及与损减俱说为边,是坠堕义,此二转时失坏中道。由善数习真实观故,于此二边远离善巧,于遍计所执唯有增益而无损减,都无有故;以要于有,方起损减。于依他起无有增益,以有体故;要于非有,方有增益;亦无损减,唯妄有故。于圆成实无有增益,是实有故,唯有损减。即由此故,或复于此,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者,谓于依他起性,增益实无遍计所执性、损减实有圆成实性。】(《摄大乘论释》卷1)

就是对于三自性的三种法,应该观察:依因借缘而生的依他起诸法,虽然有其法体,所以无增亦无减,但这法体是依他因他缘而生,没有自在的体性,只是暂时而有,刹那即灭;由于众生被无明遮障,就误以为依他起诸法是自有、是恒有。第二种遍计所执性的法,本来就是意识心对依他起的法生起虚妄计度,因而执以为实的幻象,本质上就是一个增益之法,没有损减的问题。至于圆成实则是真实有,而不是妄想增益的虚幻法,只是众生由于无明遮障,不仅不能如实了知而亲证现观祂的性相体用,反之更损减否定祂的存在。所以 无著菩萨说:对于三自性应善于远离堕入增益、损减二边的过失,意思就是要告诉我们:对于依他起的法,不要去增益实际上并不存在的遍计所执性,不要增益或建立并不存在的想象中才有的圆成实性,也不要去损减实际上一直存在着的第八识的圆成实性。

以这《摄大乘论本》所阐述的三自性的真义,那么张志成先生在贴文注4引用同论卷2后面的论文:【《阿毘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说:“法有三种:一、杂染分,二、清净分,三、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说?于依他起自性中,遍计所执自性是杂染分,圆成实自性是清净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说。】正确的解释就应该是:对于所接触依他起的种种法相,意识因为虚妄计度而生起幻象,并执著这幻象为真实,这就是杂染的“遍计所执自性”;反之,对于所接触依他起的种种法相,永远都不虚诳、不变异,不会生起遍计所执的幻象,这就是清净的“圆成实自性”。从这依他起的种种法,会因为众生意识心生起遍计所执性而成为杂染法,或者不生起遍计所执性,而是不虚诳、不变异的圆成实性,那就是清净法;所以说,依他起性的法,可因众生认知不同而分为杂染或清净两种。并不是像张先生所界定的:【有为法(依他起性法)包括所有八识心、心所法、色法,所以“无漏有为法”包括佛地无漏的八识心。】以及【因此,按《摄大乘论》的界定,既然“真实”可以用来形容“圆成实性”中的“无漏有为法”,那么佛地无漏的八识心也可以被界定为“真心”。相对于“真心”,因地有漏的八识心可以称为“妄心”,唯识经论中称为“虚妄分别心”。】(〈《玄奘文化千年路》内容辨正(一):阿赖耶识不是“真心”,是虚妄分别心〉,琅琊阁。)因为他这样界定,等于将依他起性的有为法,直接切割为一个是有漏有为的遍计所执性杂染法,另一个是无漏有为的圆成实性清净法;并且这无漏有为的圆成实性清净法,还只在佛地才有,因地则都是有漏有为的遍计所执性杂染法,无漏有为的圆成实性清净法几乎是全然没有!这显然违背了 玄奘菩萨翻译,无性菩萨所注释的《摄大乘论释》卷4中:圆成实是“圆满成就真实为性”,也就是具有“遍、常、实”体性的开示。

当然,从张先生其他贴文看来,他很明显是比较属意“无为法真如”才是真实的圆成实性的法;但是,真如若只像他所说,没有能显示真如法性的法体为所依的纯无为法,而不是具有能变生蕴处界入等有为法的功德时,又如何能成为诸法所依身而变生诸法?又如何能贯通《成唯识论》中三种能变识的正论?但这不仅已经我们在以前多集视频中,不管举证《百法明门论》《成唯识论》或《摄大乘论》中论文,详细论证加以驳斥;而当他要将《摄大乘论本》卷2这段【《阿毘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说:“法有三种:一、杂染分,二、清净分,三、彼二分。”】圣教中 世尊开示说,一切法可分为三种,都界定为依他起性的有为法时,他的“无为法真如”既然不摄属在这一切法中,就变成只是他意识心中比遍计执更加遍计执,像龟毛兔角一样的虚妄幻象!

更何况这段论文,无著菩萨一开始就表示,如来宣说:【法有三种:一、杂染分,二、清净分,三、彼二分。】这其中是有“密意”的;然后就自问自答:【依何密意作如是说?于依他起自性中,遍计所执自性是杂染分,圆成实自性是清净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说。】(《摄大乘论本》卷2)所以论文的真义,如果仅只像张志成先生那样依文解义说文字表面上的意思,那又有什么密意可说呢?无著菩萨既然强调“依此密意作如是说”,这就表示“于依他起自性中,遍计所执自性是杂染分,圆成实自性是清净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这一小段论文,是不能只从文字表面去理解它,否则就不能契入其中的密意。

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来论述第八个子题:“三自性的密意。”首先来看,无性菩萨在前面所举《摄大乘论释》卷1,“远离增益损减边”的这段解释中,接着又举出一段经典中的圣教,进一步解说三自性的真义:【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说:“慈氏!于汝意云何?诸遍计所执中非实有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依他起中唯有名想施设言说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圆成实中彼空无我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慈氏!由此门故,应如是知,诸遍计所执性决定非有,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设言说,诸圆成实空无我性是真实有。我依此故,密意说言彼无二数,谓是色等;如是解脱二边过失。”】在这部大乘经中,释迦世尊的意思是:各种遍计所执都是因为对于所缘的色法或非色之法,产生虚妄计度与执著而有,已不是原本所缘的色法、非色法,所以不具实有性。而依因借缘所生的各种依他起的法,虽有法体,但是因为众生由于名言习气,都以名言施设假立言说来加以认知,这认知本身也只是一种假立的名言,也不是所缘的色法或非色法本身。至于圆成实法的空无我性,虽然是真实存有的法体,但是除了“圆成实”三个字也是名言施设外,圆成实的法体更不是未闻熏般若波罗蜜,未经善知识教导,未具有佛菩提正知见的一般众生所表面认知的色法、非色法。最后 如来强调:我释迦牟尼依这样的正义,以密意宣说三自性,其实都不是所缘所知的色法或非色法本身;必须这样正确理解,才能脱离堕于色法、非色法二边,堕于增益、损减二边的过失。

无性菩萨这里所举示《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圣教,其中 如来开示的正义,其实已隐含唯识学中重要的修证方法,就是四寻思。配合《摄大乘论本》卷2后面,无著菩萨以“闇中绳显现似蛇”的譬喻,说明如何入所知相,也就是悟入唯识性的一段论文,就可更明显来了解其中的义理。论文中说:【于此悟入唯识性中,何所悟入?如何悟入?入唯识性,相见二性,及种种性:若名,若义,自性,差别假,自性差别义,如是六种义皆无故;所取能取性现前故;一时现似种种相义而生起故。如闇中绳显现似蛇,譬如绳上蛇非真实,以无有故。若已了知彼义无者,蛇觉虽灭,绳觉犹在;若以微细品类分析,此又虚妄,色香味触为其相故;此觉为依,绳觉当灭。如是,于彼似文似义六相意言,伏除非实六相义时,唯识性觉,犹如蛇觉亦当除遣,由圆成实自性觉故。】

这就如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譬喻,情境中的草绳色相色尘是因缘和合依他起的法,但眼根接触之后,生起眼识与意识一同了别,这眼俱意识就遍计执地现起过去经历记忆中大蛇的法尘影像。依他起的草绳虽有其体,但本身是因缘和合而在胜义根显现的内相分色尘,并不是外在的草绳色法;而“草绳”一词则是名言假立施设的名相,也不是绳子的本体。至于遍计所执的大蛇,更只是意识心中幻起的影像,并无实义,因为实际上这条蛇并不存在。无著菩萨就是要我们像这样,不论能取的六识或所取的六尘,都要从名相、从实义、从名的自性和义的自性,以及从名和义间的差别,名的自性和义的自性间的差别等,由粗到细去作六个品类的寻思。经过寻思后觉察:遍计所执的大蛇,既然是眼俱意识所见草绳上幻化的影像,实际上的蛇并不存在,这样对于蛇的觉知和执著就灭除了;蛇的觉知不在了,接下来就以更微细的品类,去对眼前的草绳作寻思,觉察这草绳不过是因缘和合,而在眼的胜义根中显现的色尘,乃至“草绳”一词也只是意识施设的名言文句,这些都只是眼识乃至意识所了知的内相分色尘和法尘,也都是虚妄而无实义,这样也可伏除妄认绳为真实的觉知。

到这里,我们依循 无著菩萨悟入唯识性的教示,针对遍计所执相和依他起相,以名、义、自性、差别的寻思,进行了实作的操练;“三自性的密意”这个子题,算是有了初步的论述。但是密意似乎尚未揭露,就等下一集再继续探究,以见分晓。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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