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释昭慧在法庭
从“释昭慧教授对平实导师不当提告”到“无条件撤告”之诉讼事件纪实
——这是释昭慧第四次滥告佛教界人士
本刊编译组记者撰
我们从上一期登载的士林地院第一次双方当事人都到庭之开庭过程记录中,可以得到几个结论:
一、
我们可以看到这起案件中的告诉人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她于97/11/6庭讯时多次称:“被告十几年来常常骂我”、“骂我多年”、“常常被骂”等等诉说,但是这些说法都是没有具体事证之指控,因为平实导师从未对任何人作过人身攻击,当然也未曾诽谤或辱骂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非但如此,平实导师弘法二十年来于书中亦罕有专门评论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所说法义之错误,反而顾念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爱好面子的习惯,保留她未来得度的因缘,因此再三阻止座下学员们撰文专门评论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所说之法义严重错误,何况会辱骂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呢?但她口口声声无根指控平实导师骂她,却又都举不出事证,这就表示释昭慧教授口口声声说P.114“我不在意”,但是却又于法庭上再三、再四提出“他骂我”、“我被骂”、“骂我的老师”、“骂十几年”……的说法,这分明是非常在意的举止与说法,却还当庭说不在意;这种心行,明眼人一见即知,她自个儿却还弄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显露出很在意的事实。更可笑的是,当审判长询问说:“他是骂你什么样的内容,叫做骂你?因为这一点,好像你还蛮在意的。”从审判长一听释昭慧教授提出的指控就发觉问题症结而提出了质疑,但是释昭慧教授却答不出来具体的内容,反而顾左右而言他,完全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还推托说“我没有准备,我忘记了”。甚至已经被审判长提出质疑了,却还是继续不断地无根指控平实导师骂她,使得审判长都不想理会她这句话了。理智的读者由此报导就可以知道释昭慧教授的心性水平,以及她说话的可信度。如果从佛法的角度来看,这正是堕在花言巧语和虚妄语中,已成就妄语业;也同时显示释昭慧教授对别人无根指控,已经是习以为常而面不改色;若不能时时警觉用心观察,努力加行阻断这种行为的现起,则必定会一再重复熏染此恶习,而无法出离这个恶法的束缚。
二、
而且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在庭上所说平实导师及弟子去骚扰研讨会之情事,更是无义。因为2008年5月底在新竹玄奘大学举办之印顺思想研讨会,释昭慧教授公开邀请有兴趣者去参加,而且大家也都是依据正常程序报名获准参加的;然于会议中,释昭慧教授处处破坏学术会议规则,再三再四违背学术界求真、求善之精神与讨论惯例,P.115连基本的世间礼貌也都没有做到,对于受邀正式报名而参与该次学术研讨会,并且是全部依照佛法内涵如理作意发言提问之同修会学员,极尽羞辱、扭曲之能事,不改她所惯用人身攻击的恶习;甚至随意缩短已经获得发言权的本会会员发言时间,更不堪的则是用消音的不正当手段,任意剥夺与会者已经如法取得的发言权,以毫无学术风度又极度无礼之手法阻止参加者发言讨论。最后还诬指参与者把他们提供的茶点吃完了!更悲哀的是释昭慧教授竟标榜她们所办的“学术研讨会”提供的餐点是最好吃的,而不是著重于“论文是否有内涵?是否经得起讨论?”等重要议题。事实上是一旦有人提问讨论会论文中的法义内涵时,却都是无法回答;就如同此次开庭一般,尽是一些顾左右而言他的无义说法,全都以答非所问的方法来搪塞提问,或者使用一些凡夫俗人的小动作来对付正经议论法义的论法者。其后更于《弘誓月刊》当中造文扭曲事实,虚妄报导,与此次法庭上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扭曲事实之作为如出一辙。以此缘故,正觉同修会前往参加研讨会的菩萨们眼见这种毫无学术水平的“学术会议”,误导了释昭慧教授座下许多无辜的比丘尼等三众;故而大众开会决议,要开始长期评论释昭慧教授法义的错谬,以免她继续误导更多人。由于释昭慧教授在那场所谓的“佛学学术会议”中,荒腔走板、蛮横无理、全无学术素养的行为,导致多年来一直阻止本会学员们评论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严重法义错误之平实导师,已无正当理由继续阻止;P.116因此本会学员们即开始著文破斥她(详情请参阅《正觉电子报》第49期第93页起,以及第50期第104~137页)。而本会学员们对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提出的破斥文章,都属于法义辨正及严谨的学术讨论,全无丝毫涉及诽谤或侮辱等等人身攻击之言语,与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不断地作人身攻击的行为迥异,风格亦完全不同。由于这些一一可稽之事实,已经显示: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于97/11/6庭讯时所称“被告十几年来常常骂我”、“常常被骂”、“打电话骚扰”、“研讨会骚扰”……等之说法与事实迥然不符。这已证明释昭慧教授犹如经中佛所说“狮子身中虫”一般,继续误导众生,并且公然否定如来藏妙义,成为谤菩萨藏的人,也是成就一阐提罪;《楞伽经》中佛语具在,无可狡辩。是故,在一切佛弟子理应据实举证陈述之法庭中,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却再三、再四的说谎,单从法院审理过程之录音光盘内容中,就已经具体展现,透过这样的报导,可以让有智者能从彼此之间的对答而了知真相,可免真相被其扭曲及蒙蔽。
三、
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于97/11/6庭讯时称“平实导师广寄书籍给参与会议之人,令受书者恐惧”云云。仍是无根诽谤的谎言之一,乃无依无据的说法。从很多理由可以证明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乃是无的放矢的说法:
一者,各道场住持所说法义若有错误而被他人辨正时,则该道场信徒之间获悉此消息者,P.117都会具名或匿名互相寄赠辨正书籍给熟识之同学分享讨论,期望共同修学佛法之亲朋好友能知道重要消息。
二者,佛教界重要人士互相寄赠书籍,也是几十年来的正常惯例。但这是每次有新书发行时才会寄赠的,而且只会寄给佛教界中知名人物,不可能广寄给所有参加会议之人。
以上这两种情况本是佛教界各大道场中常有的事,况且同一道场的信徒之间互寄别人评论自己道场法义的书籍,是正常而且常常会有的事情;在 平实导师所主持的正觉同修会中也是一样的情形,每当有人评论平实导师时,或者有人出版有关 平实导师之新书时,都会有学员暗中互寄书籍,或者将书籍直接寄来正觉讲堂;而正觉讲堂亦常常收到各大道场所出版寄赠的刊物,这乃是正常现象。故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所主持的道场中之学人,或者于其杂志上出现过的名字,他们接获的 平实导师所著法义辨正之书籍,都非 平实导师所寄赠,通常是其随学者参与该次学术研讨会后,听闻参与者提出释昭慧教授在法义上的诸多错误以后,确认释昭慧教授的法义有著极严重的错误,乃将 平实导师的法义辨正著作私下匿名或具名互寄,在信徒之间互通消息;而且平实导师每年至少要出版六本书,最高记录曾经一年出版十本书,还能有多余的时间来寄这些书吗?因此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所说“让人毛骨悚然”云云,根本与 平实导师无关,实属欲加之罪;P.118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以此行为当庭诬责平实导师,仍属无根诽谤之词。而且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口口声声说“被骂”,但是审判长多次询问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被骂的时间、地点、内容与方式时,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却又说忘记了,又说没有准备,以此来回避举证的责任。一个很在意被骂的人,却会忘记何时、何地、如何被骂的事,确实是非常奇怪且不合情理,天底下大约也只有她才会如此罢!这些事实在在显示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乃是一个惯于随意诬谤他人之人,因为她从来拿不出证据证明她所说被骂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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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印顺被其师父太虚大师诃责为将佛法割裂成支离破碎的破法者。
平实导师从来不曾起念想藉法律手段处理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这些不如实的言行,完全依佛法中所应有的作为来救度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一再地提供道歉的机会给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并且在提供两个月时间的机会而不被接受以后,又多等待了两个月时间才不得不刊登第一次内容,并且预告一个月以后要全文刊登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的书信。在卢琼昭女士自称不断地持续接到 平实导师的各种著作时,却谎称都没有人告知她,谎称不知道有这样严重的预告事项,这当然也是不如实语。 平实导师始终一心想要救度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观乎于此之前北检开庭时所呈和解条件中,愿诚心诚意帮助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证悟三乘菩提,藉以灭除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的妄语业及破坏佛教正法之地狱业,乃至愿提供每年五百万元资金帮助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的弘誓学院弘扬正法……等事项,可以证明 平实导师十多年来皆对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保持善意,P.128纯属以菩萨利益众生的心,想要帮助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增上道业的行为;不料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却将好心当作恶意,竟然想要利用法律手段来打击 平实导师,实属不该,亦为不智之举。
从以上准备程序的开庭内容,大家已经可以看得出来卢琼昭女士(释昭慧教授)语不如实之习性,下一期将登载民国97年35012月18日下午2时10分,在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五法庭,同样亦是公开审理庭的庭讯内容,本报将同样据实报导,并于合适处加上脚注说明分析整个庭讯过程,有智者自能从中得见事实的真相(但释昭慧教授若有亲笔签字的书面文字,针对此事诚恳道歉及要求停刊者,不在此限—虽然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合先周知)。P.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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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公元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