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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正光老师
各位电视机前面的菩萨们:
阿弥陀佛!
欢迎收看正觉教团所推出一系列的电视弘法节目,这个系列主题名为“三乘菩提之学佛释疑”。在这个主题之下,里面有很多子题,今天所要谈的子题是:因工作或家里关系要杀生,怎么办?
常常有菩萨因为工作或家里关系要杀生,譬如工作与实验有关,要用老鼠、兔子、猴子等有情做实验,以及实验以后要观察,乃至将牠们安乐死等等;又譬如在菜市场工作,本身从事动物贩卖以及宰杀的工作,每天宰杀很多有情以餬口;又譬如家里从事鱼塭养殖工作,每天需要喂养鱼、虾等有情,于喂养一阵子之后,将牠贩卖给大盘商、中盘商以及摊贩等等;又譬如自己从事餐饮业,每天提供新鲜鱼货让人挑选并且宰杀及烹饪有情等;又譬如从事园艺有关的工作,要用农药喷洒植物消灭害虫、病虫等;又譬如在家的女菩萨需要烧饭煮菜,由于家人不吃素,需宰杀、烹饪有情给家人食用等。诸如上面所说,都是与自己工作上或者生活上需要宰杀有情,自己又学佛,该如何自处?倒是让一些新学菩萨困扰了许多,因此藉这个机会来加以说明。
首先谈的是什么叫作杀生?所谓的杀生,就是杀害有情的生命,不让牠活下来。如 佛在经中开示:“众生佛性住五阴中,若坏五阴,名曰杀生。”(《大般涅槃经》卷7)佛已经很清楚开示:将众生的五阴身灭除不让牠活下来,就是杀生。既然知道杀生就是将众生五阴身灭除,因此学佛人不应该随便杀害有情,因为“种如是因,得如是果”,不能不慎!今天将举三个例子来说明因果不爽的道理。
首先谈的是安世高。安世高乃是公元二世纪的安息国太子,本身博学多闻,后来不想继承王位而出家修道,于东汉桓帝年间到洛阳从事译经的工作,是为佛经汉译的创始人。安世高自称前世是安息国的王子,与国中的长者子一起出家,如是经过二十余年,辞长者子到广州偿还宿世冤仇,到了广州,刚好寇贼大乱,行路逢一少年拔刀欲杀安世高,安世高笑着说:“我往世欠你一命,今是来偿还你的命。”安世高遂引颈被少年人杀死。安世高死后,再度投胎当安息国的太子,也就是现在的安世高;后来,安世高再度来到中国的广州,寻找前世杀害自己生命的少年,找到时,少年已经是白发斑斑的老人了!安世高对老人叙述数十年前偿命的事,经过解释以后,老人向安世高忏悔,希望能够解冤仇,安世高也同意化解冤仇。接着,安世高又说:“我还有残余的业报要偿还,就在会稽来偿还过去世的命债。”老人知道安世高并非泛泛之辈,所以跟随安世高前往会稽;刚入会稽市镇不久,巧遇一片打杀的事发生,纷乱中安世高被人击中头部,倒地示现入灭了。这个例子很清楚告诉大众:因果真的不爽!所以 佛在经中曾开示:“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大宝积经》卷57)
又譬如唐朝的悟达国师遇迦诺迦尊者消除累世冤仇的例子。悟达国师年少出家,有一次参访禅宗丛林,在长安京都某寺挂单,遇到一位僧人名叫迦诺迦;这位僧人生了迦摩罗的恶疾,全身长疮发出恶臭的味道,很多人厌恶这种恶臭的味道而远离他,只有悟达国师怜愍他的病苦,主动去照顾他,直到他病好为止。后来迦诺迦尊者病好了,感激悟达国师的恩德,对他说:“今后如果有灾难时,可以到四川彭州九陇山来找我,山上有两棵大松树,就是我居住的地方。”后来在唐懿宗的时候,悟达被封为国师,有一次悟达国师升堂讲经,生起了一念的慢心,左膝盖随即出生人面疮,有眉毛、有眼睛、有嘴、有牙齿与人面一样,每天需要喂食,故有人面疮之称呼。悟达国师每日痛苦万分,虽然遍请名医治疗,但皆束手无策!有一天,悟达国师记起迦诺迦尊者临别的吩咐,前往九陇山寻找,一日傍晚时分,遥见山腰有两棵大松树并立,随即快步前去,只见金碧辉煌的殿堂,迦诺迦尊者早已经站在门前等候,两人相见非常欣喜!国师顶礼后述说其痛苦,尊者告之:次日可用泉水洗涤即可痊愈。翌日清晨,尊者命一孩童带路,引悟达国师到岩下泉水处,国师想以泉水洗膝盖的人面疮时,人面疮竟然开口说:“不要洗!你是否读过西汉史书袁盎与晁错之事吗?”悟达国师回答:“读过!”人面疮回答:“既然读过,你可知道袁盎杀晁错之事吗?当时的袁盎就是你,而晁错就是我。于吴楚七国造反时,你在皇帝面奏,使我腰斩于东市并株连九族,像这样的深仇大恨,我一直在寻找报复的机会;可是你十世为僧,持戒又十分严谨,有护法神在旁保护,使我无法靠近你;如今你受皇帝的恩宠而生起一念憍慢心,使我有机可乘可以加以报复。今天蒙迦诺迦尊者慈悲赐我三昧水,不仅化解我们的冤仇,而且也使我得解脱;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与你为难了。”悟达国师听了以后,吓得惊惶失措!赶快取三昧水洗人面疮,因为痛入骨髓,所以晕倒而不省人事;醒来以后左腿已安然无恙,人面疮早已不知去向。悟达国师知道与人面疮往昔的冤仇已经解决,想要回去向迦诺迦尊者礼谢,可惜迦诺迦尊者以及金碧辉煌的宝殿都已经不见踪影了。从悟达国师的例子可知:众生被杀的时候,当然会怀着瞋恨心想要报仇,导致杀与被杀的事不断重演着,就像悟达国师与人面疮一样,虽然经过十世之久,被杀者还是会想办法报复的;如果不是迦诺迦尊者的化解,恐怕杀与被杀的事不断的重演着,一直无法解决,直到两人心结打开,愿意化解这样的深仇大恨为止。
第三个例子,就是佛世,人蟒杀了七万二千人,后来 佛叫舍利弗尊者去度人蟒,最后人蟒生起一念清净心,七次上下反观舍利弗,死后便上生天上。后来 佛对摩竭王开示:“人蟒最后见舍利弗时,生起了一念清净心,七次上下反观舍利弗;因为念清净,死后往生天上,到七次以后下生人间,证得辟支佛而般涅槃。然而人蟒杀人之事还是要解决,所以当人蟒于未来证得辟支佛果时,其身有如紫磨金色,于道路旁树下打坐入定,刚好有七万多名大军路过,看见辟支佛,以为是一座黄金打造的人像,所以上前用刀割取黄金,待各个取得金块以后,才发现所取的不是黄金而是人肉,便将人肉丢弃于一旁扬长而去,辟支佛也因此而般涅槃了。”从上面的例子告诉大众,如果业种没有消除,它会一直潜藏在有情的真心里,于未来因缘成熟时,还是要受果报,不是不受报。
然而在人间,到处都可以看见杀生的事不断的发生、不断的重演着,使得杀与被杀的事一直无法化解。所以学佛人应该了解“冤家宜解不宜结”,不应该随便杀生啊!然而一旦发生杀生的事情,佛弟子应该知道:杀生所造的业轻与重,以便未来能够化解。在佛法里,佛告诉佛弟子们:“要成就某一种业,端视三种条件来论定他所造的业是轻、是重,那就是根本、方便、成已。”所谓的根本,就是起心动念。套现在的话语就是“动机”,这个动机很重要,它能促使有情生起动力去规划、去完成某件事。譬如某甲起了杀人的念头,就会促使某甲去构思、去规划、去设计杀人的种种方法,来达到杀人这个目的;这个杀人的念头—这个杀人的动机—就是根本。所谓的方便,就是施设种种方法,去达成所要完成的目标。譬如某甲或者某甲派遣某乙用刀、枪、毒药等方法来杀人,像这样透过自己或者别人,使用种种杀人的方法来完成杀人这件事,这就是方便。所谓的成已,就是达成目标。譬如某甲将某乙杀死,而某乙也确实被某甲杀死了,像这样某甲将某乙杀死,就是成已。以这三种条件来判断、来决定所犯的业是轻、是重。譬如这三种条件都犯了,所犯的业很重;以现在的法律而言,乃是蓄意杀人,不论是主犯或者是从犯都是很严重的罪,乃至有的国家会判死刑。同样的道理,在菩萨戒中,如果具足这三种条件杀人,乃是犯菩萨十重罪的杀人罪;像这样的人,就算他是三贤十地的菩萨,一切果位皆失,死后会下堕三恶道受无量苦,其果报非常严重,不能不慎啊!又譬如有人犯根本及成已,但是没有犯方便;或者有人犯方便及成已,但是没有犯根本;乃至有人没有犯根本及方便,但是有成已等等;像这样的罪,没有同时犯三种罪来得严重,这是因为所犯的条件仅是或二、或一,不一而足,没有同时犯三种来得严重。这样的道理,犹如世间犯过失杀人与蓄意杀人一样,法官判过失杀人比较轻,判蓄意杀人比较重。
以此三种标准来简择自己在工作上或者在生活上所犯的罪轻与重。譬如在实验室作动物实验而杀生,像这样以利益人类为前提,以及遵循既有的规定及设备而作,没有犯杀的根本及方便,但是有杀的成已罪;应该于杀生后或半小时内、或一小时内为牠们作三归依,并将其为人类捐躯的功德回向往生善处。如果你已受菩萨戒,仅是犯轻垢罪,不是犯重罪;所以每次布萨前,只需要在 佛前责心忏,或者面对已受菩萨戒一人对首忏作忏悔,不需要面对四人的对众忏。又譬如在家里的女菩萨需要为家人做饭,由于家人大多不吃素,需要宰杀及烹饪有情给家人食用,一般而言没有犯根本罪,但是有犯方便、成已或二、或一,不一而足,端视当时的情形而定,所以相对于杀业而言,是比较轻的。同样的道理,其它在工作上或者在生活上杀生时,可依此三个标准—根本、方便、成已—来简择,就会很清楚自己所造的罪轻与重了。
虽然知道能够不造杀业最好,但是有一种情形却是造了杀业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多生功德,那就是菩萨为了大众的利益着想而不是为自己,纵使犯了极大的杀业,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多生功德。譬如 佛在经中曾开示:“在过去无量无边阿僧只劫以前,有佛出世,号欢喜增益如来,十号具足。于欢喜增益如来般涅槃后,其正法时期最后四十年,有一觉德比丘持戒严谨,能宣说九部经典,制诸比丘不得畜养奴婢、牛、羊等非法之物。可是破戒比丘们不愿被戒律束缚,想要加害觉德比丘。当时的有德国王听到这个消息,为了护持觉德比丘,于是到破戒比丘的地方,与破戒比丘们共相战斗,使得觉德比丘免于被破戒比丘加害。然而有德国王因为与破戒比丘们共相战斗,导致全身上下被刀剑所伤,没有一处是完好的;这时觉德比丘赞叹有德国王:是真正的护法者!有德国王听了以后,非常高兴就死了;死后往生阿閦佛国,成为阿閦佛国座下声闻第一弟子。觉德比丘后来也往生阿閦佛国,成为阿閦佛国座下声闻第二弟子。”接着 佛开示:“如果正法欲灭的时候,应该像有德国王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努力去护持正法,其所得的功德不可思议。”佛已经很清楚告诉大众,佛弟子们应该护持佛的正法,让佛的正法能够永续延传,乃至为了护持正法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这样的护持,能够累积很大的福德,可以作为未来成就二乘菩提的资粮,乃至成就大乘菩提的资粮。
又 弥勒菩萨曾开示:“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瑜伽师地论》卷41) 弥勒菩萨开示:如果菩萨受持清净戒律,为了利益众生,于所犯的性罪少分现行的时候,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有很大的功德。譬如菩萨看见盗贼为了钱财而杀害许多众生时,或者这些盗贼要杀害声闻、缘觉、菩萨时,或者有人要造无间地狱罪时,菩萨看到这样的情形,就会思惟:“我若断了这些众生的生命,自己就要下堕地狱受苦;如果不断这些众生生命,这些众生就会下堕地狱受无量苦;我宁可自己下堕地狱受苦,也不愿意这些众生下堕地狱受苦。”菩萨这样思惟之后,怜悯众生的缘故而断了他们的生命,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有大功德。以此准则来看待菩萨戒律,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有大功德。从这里可以告诉大众,菩萨之所以为菩萨,不仅要知道戒律的遮止,也要知道戒律的开缘,才不会被戒律绑得死死的而不知道应变。
说到这里,后学要特别强调两件事:第一件事,应该以 佛开示的“根本、方便、成已”来简择自己在工作上或者在日常生活上所犯的罪业,来判断自己的罪业轻与重,千万不要明知而故犯,反而造下更严重的罪业。第二件事,菩萨是以众生的利益来考虑,也就是为了利益众生而不是为了利益自己而犯罪,这也是佛门所说的开缘;这样的开缘是有条件限制的,不是没有限制;像这样开缘所犯的性罪,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有大功德。如果不是为了利益众生而是为了利益自己而犯罪,不仅违犯戒律、没有功德,反而造了更严重的罪业,未来要受无量苦。
说到这里,刚好时间到了,今天就讲到这里。敬请各位菩萨下次继续收看。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