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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问候大家身体健康、精神愉快!
“三乘菩提之胜鬘经讲记”,今天要和大家谈谈〈三乘菩提与三士道〉第二集,这个题目有个子题叫作“兼谈‘以解脱道来取代佛菩提道的过失’”。
上一集之中说到宗喀巴在否定万法所依的阿赖耶识之前提下,建立了他自己的“三士道”,而妄想以之来取代五乘佛法、三乘菩提。这会有什么过失呢?宗喀巴认同了阿底峡所说的三士道的区分,自己又对自己所说的三士道加以定义,因为要夤缘于 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卷第61之中的开示,所以就接着有下士道就是人天法、中士道就是解脱道、上士道就是佛菩提道的说法。而辗转到了今世,就又有人主张:“要先修下士道,才能接着修中士道,乃至是上士道。”那么到底他们的“三士道”是不是佛法?这一些主张是不是如法?我们就继续来探讨一下。
从表面的意涵来辨正。宗喀巴之认同于阿底峡而说:“若以诸方便,唯于生死乐,希求自利义,知彼为下士。”(《菩提道次第广论》卷3)因为是“唯于生死乐”,所以就只是人天之法。那么我们来思惟一下,若是说“希求自利义”,会是什么样子的情况?想当然那只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也许就是不管别人的权益,甚至也会是妨碍到别人的利益等;但是这样子的结果,不会是“唯于生死乐”,却反而是“唯于生死苦”啊!因为多半是会造作种种的恶业。反过来说,若是说“唯于生死乐”,而继续能生于人天之中受用种种的欲乐,最基本的话,这个人多少也应该行一点善事,或者是修桥铺路,或者是救济贫苦,自出身力、金钱等,这样子才会有未来世的“生死乐”,而不是每天都无所事事,只是等着人家来供养自己,那么这样子才是最基本的人天之法;可是这样子一来,这个人一定不会是“希求自利义”的,因为现见他实际上以自己的身力去修桥铺路的时候,已经是在利益他人了。所以,宗喀巴所说的下士道、人天法,其实就已经是自相矛盾的嘛!
那么宗喀巴所说的中士道是什么呢?能够与解脱道的法相应吗?他说的是:“背弃诸有乐,遮恶业为性,若惟求自静,说名中士夫。”(《菩提道次第广论》卷3)先要问一问,什么叫作“求自静”?那么我们不违背字面上大家都约定俗成的意涵,就是说要求自我能够处在安静的环境。当然,这是要遮止基本的恶业,才有机会成办“求自静”,然而既然是自身处在安静的环境中,那么这其中有没有“我”,当然是有“我”;那么同时处在安静的环境中,其实就是我所处的境界啊!既然是有能取的我,又有所取,那么何来自己所说的“背弃诸有乐”呢?显然宗喀巴之于解脱道是完全没有知见的,因为他根本弄不清楚“诸有”的内涵。更何况如前所说,宗喀巴所造的《密宗道次第广论》,是极尽方便来鼓励众生邪淫的,这其实就是“欲界有”,而且是极其粗重的欲界有。这样子一来,就与 世尊所开示的入无余依涅槃是要断尽我、我所等,也就是说要断尽自身的五蕴、十八界等的正理,是完全相违背的啊!再者,宗喀巴有能力证解脱道吗?没有啊!因为他是连解脱道内涵是什么都不知道,更何况说能够证解脱道。
来看看他夤缘于月称《入中论》而造的《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第6中的一段文字:
【“痴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现为谛,能仁说名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由此无明愚痴,令诸众生不见诸法实性,于无自性之诸法,增益为有自性。遂于见真实性障蔽为体,是名世俗。……由彼实执世俗之力,青等虚伪诸法,本无自性现有自性,于诸众生现为实有,由此于前所说世间颠倒世俗之前为谛实故,能仁说为世间世俗谛。】
前面的四句偈颂,是月称《入中论》中的内容。宗喀巴竟然应和着月称的说法而说:诸众生由于被障蔽的缘故,不见诸法实性,于无自性之诸法,增益为有自性。这就是 世尊所说的“世间的世俗谛”。
我要请问各位:“这是世尊所宣说的世俗谛吗?”你们尽管可以大声的回答,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回答说:“不是!”因为,这样子就会变成一般的众生本来就已经得世俗谛。然而,真正的世俗谛是指行者因为已经完全信受了 世尊的开示,说有一个诸法本母,也就是说本际、如来藏,祂本来就是不生不灭,而由祂直接、间接、辗转出生的世间万法,却是生生灭灭的;行者虽然没有证得本际,但由于有了基本的定力,现前观察到蕴处界诸法,都是念念生灭而不真实的,于此心得决定,才说是证得初分的世俗谛。而宗喀巴竟然毁谤说前面他那样子的说法,就是 释迦牟尼佛所说的世俗谛。在这里还要说明一点:“释迦牟尼佛”是依于梵音而翻译,“释迦”二字中文的意涵就是“能仁”。而宗喀巴所说的胜义谛的内涵,就只是相对地知道诸法都是虚妄的而已;结果“世俗谛与胜义谛的义理”,又被月称、宗喀巴等人所诋毁了。但由于篇幅的关系,在此就不再举示其有关于胜义谛的文字而辨正了。所以,宗喀巴所说的中士道、解脱道,也只是一场戏论罢了。
接着来说,宗喀巴所说的上士道是什么呢?能够与佛菩提道的法相应吗?他说的是:“由达自身苦,若欲正尽除,他一切苦者,是为胜士夫。”又说:“此士夫所修菩提方便,谓波罗蜜多及咒;”(《菩提道次第广论》卷3)佛菩提道入门的第一关,就是要亲证如来藏;因为亲证如来藏的缘故,现见祂本来是无我性的,而自己的蕴处界我、我所等,却是由祂所变现,是生灭之法,长劫进一步的修学之后,转依了祂本来是无我的体性,所以亲证了“人、法无我”而进入初地;再经过两大阿僧祇劫之后,乃能圆成佛道。可是宗喀巴所说的上士道,是将亲证如来藏这一个本因排除在外的;不但是如此,其自身尚且是沉溺在淫欲的大苦之中,而无所觉知,更何况能除他人之苦?这就叫作:自己不会游泳,还妄想在岸边指导他人如何游泳;所以,自救不能,况复于他!当知其所说的“达自身苦”,是无有是处。其次,宗喀巴所说的是“达自身苦,若欲正尽除”,然而佛菩提道修学的内涵只是“除自身苦”而已吗?这样子显然可见,他于初地的人、法无我是未证的,七住位的人无我,他也还没有开始转依。乃至是也可以肯定说,他根本是不能够进入菩萨六住位的,而可以断我见,得声闻初果;因为,他是连世俗谛的内涵都弄不清楚,如何就以区区几个字的妄想而想取代深广的佛菩提道呢?
也许有人有所异议说:“宗喀巴说上士道的时候,不是还特别指出说‘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谓波罗蜜多及咒’吗?那么,怎么可以说他的‘上士道’不是佛菩提道呢?”欸!好像有道理噢!但是其实没有道理。来看看他在《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第3中说的一段文字:“菩萨由行布施引生妙乐,能舍内外一切财物。其舍身时,能无苦耶?曰:已得大地之菩萨,彼身无苦,如割无情物。……‘施者受者施物空,施名出世波罗蜜,由于三轮生执著,名世间波罗蜜多。’”宗喀巴在此处所说的菩萨阶位,是初地——欢喜地的菩萨;他以能够“现见众生皆无自性”,再加上悲心,一直欢喜地布施,就说能够进入初地。
结果胜妙的菩萨初地内涵,就被栽赃成声闻解脱道的法,都不需要证如来藏而转依,并进一步次第的证人无我、法无我。他还说这样的阶位以上的菩萨,在布施内财的时候:“彼身无苦,如割无情物。”这显然就是外道法。假如是这样子的话,菩萨进入初地,乃至是成佛以后,在山林、树下、冢间,或者是打坐,或者是右胁而卧,暂时的休息,可是这时候来了野狼,或者来了一群老鼠,就把菩萨的手脚、身体咬了去,因为菩萨此时是“如无情物,彼身无苦”啊!所以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或者菩萨发现说︰欸!自己怎么少了手掌、脚掌,或者是别人发现菩萨早就已经身首异处而丧命了;如宗喀巴在这里说的菩萨法,就会发生这样的事啊!那各位要不要这样的佛菩提道呢?答案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更何况经文之中明明记载着,世尊示现木枪刺足、晚年的背疾等等,这是为了众生所示现,都还是有痛的。此外宗喀巴又说布施的时候:“由于三轮生执著,名世间波罗蜜多。”即便是施设“世间波罗蜜多”,也是在不否定阿赖耶识的前提之下而施设的,是在正确的知见之上熏修六度万行,而作为亲证出世间上上波罗蜜多的因;而不是像宗喀巴所说,只要于三轮生执著就可以称为世间波罗蜜多,那又会变成说所有的众生本来就有“世间波罗蜜多”了;而其否定了根本大法阿赖耶识的缘故,他所谓的“三轮体空”却又变成断灭之法。所以,真正的“波罗蜜多”内涵,宗喀巴显然也是不知道的;这时候就知道,他所说的“上士道”,他所说的“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谓波罗蜜多及咒”,依然是戏论一场。而在虚妄的“波罗蜜多”之前提之下,最后所说的“咒”,就只是为了要召唤、感应鬼神的护持,而这一些鬼神的品类,一定是与他们的邪淫、贪肉、贪酒、重瞋这些特质是相应的;所以,由此还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宗喀巴所说的“上士道”,其实就是不折不扣的“鬼神道”,反而却是“下下士道”。
此外,否定了阿赖耶识之后,而把佛法刻意区分了下、中、上,那会产生哪一些过失?其实那纯粹只是宗喀巴的慢心,想要世人误以为说他所修证的“波罗蜜多及咒”是较他法为殊胜,这样子名闻利养接踵而来。为什么这么说?简单举例说明一下,各位就可以明白。譬如说,当某甲偏修声闻法,也体会了一分蕴处界虚妄,那么在宗喀巴的定义,某甲是在中士道之列;可是,若是某乙既没有发菩提心,也没有想过说出三界的问题,只希望说我就作一个清心寡欲的人,这是求世间乐的人嘛!那么如宗喀巴的道理,那应该归类在下士道之数。那么,哪一天某乙证得了四禅八定,某甲也许连初禅也无,可不可以某甲对某乙说:“你是下士,我是中士?”某甲换成你们,你们敢不敢对某乙这么说?欸!你们还要考虑吗?再者,也许某乙碰上了善因缘,善知识为他开示,一转念之间,某乙就变成了俱解脱的阿罗汉;那么,你们到底要如何界定谁是中士?谁是下士呢?
又譬如说,某丙修学了菩萨法,而且也亲证如来藏,于菩萨七住位不退,即便是原地踏步很久了,某丙还是在上士道之列;那么某丁一心修学解脱道已久,现在终于证得了阿罗汉果,那么在宗喀巴三士道的定义之中,某丁是归属在中士道之列。然而,久在七住位的某丙,纵使有了未到地定,再加上般若智慧也胜于某丁,那么请问,某丙应不应该对着某丁说:“你是中士,我是上士?”各位知道这也是有过失的。
宗喀巴发现“下、中、上”的区分是有过失,所以他很快又施设了“共下士道、共中士道、上士道”;所以,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广论》卷第3之中就这样说:
【第二所为义者,若中下士诸法品类,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为上士道次足矣,何须别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别分三士而引导者,有二大义,一为摧伏增上我慢,谓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许我是大士。二为广益上中下心,广饶益之理者,谓上二士夫,亦须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脱。】
有人这么质疑说:“若是修学上士道的人,也会修学到下士道、中士道的法,那是成就上士道法的前加行,当作上士道的次法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另外再建立‘共中士道、共下士道’呢?”
但是,时间到了,且待第三集分晓,今天就说到这里。
祝愿大家︰幸福、健康、道业猛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