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菩萨: 阿弥陀佛!
欢迎收看由佛教正觉同修会为各位准备的电视弘法节目《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兼论唯识学的最早根据》系列佛法讲座。
这一集我们要来解说,佛法中有关于解脱修行的方法与次第,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核心道理:解脱绝非一切世间都灭掉后成为一切法空的断灭空。三乘经典包含四阿含诸经都说佛法解脱的修证是真实,非施设想像;所证的解脱的果证涅槃,并非一切空无;不是误会佛法—将缘起性空主张当作是佛法全部的那群人士所说的灭相真如—在这样否定法界实相之下,只有具有断灭性的蕴处界断灭之后,就成为空无一物的断灭空了。就像在《杂阿含经》卷12当中,有提到因缘法及缘生法是:【法住、法空、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
经上是这样说的:如何是因缘法呢?是说“此有故彼有”。意思就是说:缘于无明而有六识的心行,缘于往世六识的心行而有这一世的六识,像这样十二有支是依于十二有支的前一支,前一个法作为因缘,乃至于缘于五阴的出生而有五阴的老病死等纯属大苦的聚集。那如何是缘生法呢?这是说无明跟行。因为本识中存有无明的种子的缘故,所有识阴六识的心行不断地出生。无明与行就是因缘所生的法----缘生法。
假使有佛出世或者佛尚未出世,这个法,因缘法跟缘生法都是常住的,常住于三界当中,这个法住于诸法功能差别中,常住于三界内的所有的法界当中;十方三世一切如来对这个法,是自己所觉悟出来的,由此就成为无上正等正觉,然后出世为他人演绎解说,打开此法—打开此法的内容、打开众生对此法的暗昧—而示现此法给世人,并且明显地发扬出来说明,就是说此法缘于无明而有行,有识阴六识的心行,乃至于此法缘于生而有老死。就是说此法缘于有情五蕴身心在世间生的缘故,因此有有情老、病、死,忧、悲、恼等诸苦。缘于往世识阴的六识的心行熏习中而引起此世的识阴六识出生,那这样子前支为后支的缘因,乃至于缘于生而有老病死等痛苦。
但这里要注意,缘因只是出生法的藉缘,并不能出生法,因为任何一个世间法,包含十二因缘的一一有支,其本身都是生灭的法,既不能够出生自己,也没有出生它法的功能。因缘法跟缘生法等十二因缘诸法,它的背后并不是断灭空,其实此法常住、此法是空(空无形色)、此法是如(于一切法中都是如)、此法本来如是,本来就是这样,不是被创造出来的;此法永远不离如、不离真如,此法不异如、不异于真如,就是这样子详细审虑观察真实、心中都不颠倒。对实证人而言,这个是真实法,可以详细思维观察而且可以实证,是真实而不是断灭空无,是法界中的事实而不是颠倒想。如此随顺于这个法而有缘起,随顺于缘起法而出生一切的现象,这就是说这是缘生法----因缘所生的法。是说此法缘于无明而有行,然后就是接着行而有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这说的就是缘生法。
那为什么说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呢?必须要知道诸法是从什么地方来?那是因为诸法都是从“如”来的,所以称法不离如、法不异如;是说诸法就是如的意思。但是万法有生住异灭,而一切有情有生老病死,都是跟无常苦是相应的,那为什么称它们是如呢?这是说诸法归摄于“如”,而这个“如”是万法的根本,一切万法跟有情不能够稍稍离开“如”于一刹那,才能够不异如,因此诸法都是归摄于这个“如”,属于如的局部体性,当然不能说一切法跟这个如是相异的。
这段《阿含经》中所说的这个“法”,讲的就是妙真如心,正是《阿含经》中所说阿罗汉所入的涅槃中的本际,只是二乘人不知而已。因为一切的世间法—五蕴十八界以及辗转衍生出来的这些种种的法—都不是如,因为世间一切法都是所生之法,所生之法必定会灭去。这是因为所生之法没有自性,其性本空,我们说这样的法是空相法;既然空相法是生住异灭的法,那就是变动的法,非如如恒常的法。但出生这一切的万法----这些生灭的法----的如来藏妙真如心,却不属于世间的生灭法当中,而是出生一切万法,而令一切万法能够有功能运作的实相,这个就是我们说的空性----空性如来藏。菩萨所证的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正是这个阿赖耶识如来藏入胎识妙真如心所显示出来的本来性、自性性、清净性、涅槃性等本来涅槃解脱的境界,二乘解脱道的阿含经典中是这样讲的,而大乘经典也是这样说的。
十二因缘法当中的一一有支,都是因为入胎识随顺着因缘法而出生,所以这个一一有支都是缘生法;能令缘生法出生缘因的就是因缘法,藉着因缘法而被入胎识出生的十二有支,我们说这个就是缘生法。十二有支各各都皆以前一支为它的缘因:先有此支为缘因,才会有彼支的出生,前支为后支的因缘;也就是此一支存有,所以彼一支会出生,那这种“此有故彼有”的道理,就是“因缘法”。
因缘法非断灭法:涅槃并非灭掉了生老病死后成为断灭空,不是将识阴都灭尽了而成为断灭空;而是灭尽了蕴处界一切法之后,仍然有一个不会灭、不曾灭的真实法存在,这个法离生老病死等无常苦,所以因缘法是如,所以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如”是什么呢?因为“如”是依着本识离生老病死苦来说的(有生住异灭的现象便不是常法,是无常,不是如如不动),“如”正是显示本住法离无常苦的涅槃性,所以缘生法、缘起法、因缘法全部都不能离开这个“如”。如果因缘法离开了如,那么就无法成就恒时不变的缘起运作的现象了。如果有情名色出生的来源—这个入胎识—不叫做如,那因缘法就成为了戏论,不是真实法;实证者、实证解脱者也不可以审细地简别,而证明真实的谛了。
如果一旦透过修行而最后证得的涅槃解脱,也就是灭尽了五阴、十八界以及触、受、爱等心所有法之后,到头来却成为应成派中观所主张一样的断灭空—一一法空—那就不是“如”了。这种假涅槃、妄说的涅槃,它的本质其实是空无、断灭。与修行者有何相干?一定是有一个不跟苦、乐、忧、喜、舍受相应,而且是离生老病死等无常痛苦的这个本住法独存,不生起六尘而不再有苦乐等受,才有可能是“如”。
那因缘法跟缘生法这两个法不异如,表示因缘法及缘生法它的背后必定存有远离六尘而不与苦乐受相应的本住法、如如不动心、本识如来藏。缘生法的十二有支都是从这个如如不动的本住心所出生,并且是附属于祂,我们才能说这些与无常苦相应的十二有支缘生法是不异如,所以因缘法与缘生法都是依如而有,当然不可能是无因唯缘而有的,因此 佛才会说“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
推究因缘法的源头,我们逆推的十二因缘法,只能上推到无明为止;而十因缘法只能上推到能出生名色六识的本住识为止,还有无明并不是独立的法,无明是依附于意识而存在的,意识则是依附于五色根、意根而存在的,六根跟六识则是依于被称为如的本住识而存在,离于如—离于这个本识—就没有无明的存在。
只有常住法本识才是非所生法,而是能生法,非五蕴内所摄的法,是离开生老病死、生灭无常苦,而能够独存,我们才能说祂是如;无明是以众生心的无知来施设的,是众生心对于解脱的无知,对法界实相本识的无知,无明当然必须依于众生心而存在;所以无明并非依于无法而存在,所以不能够依于名言施设的这个空无来存在。众生心这个六识则是依于如—本识—而存在着,所以无明当然也是依于如而存在、而解脱,就是从这个如所生的蕴处界的虚妄性能够正确地了知,进而来实证祂。
十二有支的名与色,也都是与心相应的法,都不可能独自存在于本识之外;特别是十二有支当中的触、受、爱等法,都是属于心所法,当然不能够外于心体存在。而这些心所法,依十二因缘向上推溯时,终究只能够推溯到六识心的无明;而六识心无明不能够独存于心外,是由意识心的无知而施设无明。保有无明的心是意识觉知心,意识则是必须依于能生万法、如如不动的本识才能够存在,所以我们说无明它其实也是依附于“如”—这个如如不动的本识心—而存在的。所以我们不可以主张说:无明是出生一切法的本际。但要确立本识的存在,却不在十二因缘法的观察,而是在十因缘法当中观察到有一个本识是齐识而还,不能过彼的诸法本源。
佛法所观的因缘法,有十因缘跟十二因缘法两种,这两种因缘法必须要并观,不能够分离;且必须要先作十因缘观,来确立名色是由本识中出生,那这个本识入胎识,当然就是第八识如来藏,由于名中的意根与识阴六识已经有七个识了,出生名等七识心,当然是第八识入胎识----阿含部的经典所说的本识。
由于已经确立了本有的一个入胎识存在,才能够入住母胎而出生五色根及识阴六识,那再加上原来已经出生的意根而有名等七识,才具足了名与色等五蕴的法,然后才有接着的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等等的法。先确立了十因缘法的本识存在的事实以后,再依十二因缘法来推究:入胎识为什么世世不断地出生了名色?由于出生了名色才会导致生死的痛苦,所以一定要推究名色会从本识出生的原因。推究的结果,原因是往世不断地有识阴六识等身口诸行的熏习,爱乐五尘及法尘中的戏论境界,所以身口意行不断地造作,因此导致舍报时不愿意使自己消失,所以会去入胎而使未来世的名色又继续不断地出生在这个世间当中。名色出生了,当然一定会有识阴的六识,就一定会再有识阴六识的六入的现象,当然就不免会有再领受六尘境界种种的痛苦。
想要断绝世世识阴的不断出生,就得停止一切的行;行的出现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推究的结果是因为无明的缘故,由于误计、执著才会使得身口意行不能够断除,就会引生来世的名色又再度重新受苦。假使有智慧灭去了无明,知道五阴都是虚妄的缘生法,知道识阴的存在本身就是苦,也知道识阴即使无苦而住于舍受之中,也仍然不离开行苦、坏苦;深入的了知了这个五蕴的虚妄而不再去执著五阴的时候,无明就灭了,舍报后这个入胎识就不再由于无明而继续出生于世间的名色,就不会有生死流转的痛苦!
所以十二因缘法要依十因缘法而存,十因缘法则是以入胎识为基础。无始劫以来,入胎识就不与六尘及贪瞋痴相应,祂所含藏的无明种子都是只与七识心相应,而祂自己却如如不动,所以说祂是如、是真如心;而且祂是本住法,不是有生法、所生法,所以就说祂是无生;祂不像意识永远是生生世世被生的缘生法,所以祂是本来就是自己存在着,不必依靠其他的法而出生或者存在,所以说祂是如。
十因缘法跟十二因缘法都是依着这个真如、这个本住法而有,不可以离开入胎识,以缘生法十二有支法之间互为因缘而缘生、而缘起、而存在,所以佛说因缘法、缘生法、缘起法都不离如。而且因为十二有支本来就是附属于如如不动的入胎识,是本识所含摄的法,所以说是不异如。这个因缘法跟缘生法都是不离如、不异如,所以无余涅槃就不会成为断灭法,所以如是真实法。
而如与因缘法、缘生法也都是可以现观而实证它的正确性,所以说是审谛;然后这两个法依于真实心入胎识----如----而存在,所以无明不是无因而起,所以因缘法与缘生法假使全部灭除之后,也就是说涅槃的境界仍然不是断灭的境界,而是仍有如—本识—独存,祂不是断灭,所以说是真实,这也是可以现观,而实证其完全的正确性。众生如果想要修学因缘法而出离生死苦得到解脱,凭借着入胎识—如—来现观因缘时,是可以证明其真实与正确的,这个就是因缘法与缘生法的智慧,所以说因缘法与缘生法是不颠倒的。
由于时间的关系,有关于解脱修行的次第与方法,讲解到此。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