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基础
自杀有没有犯杀业?
2019-03-13 12:44:48  类别:修十善业
“如果制作毒药给怀孕的人堕胎”,堕胎药也是属于毒药,“假使破坏了歌罗罗(歌罗罗又名羯罗蓝,也就是刚怀孕七天的受精卵),如果破坏了歌罗罗,这时候供给堕胎药和实行堕胎的人,就得到杀业道的作罪和无作罪。”这种杀罪,因为生命还处于受精卵的位置,还不能成为觉知心造作善恶业的器具,还无法被觉知心所用,所以这个罪比杀人罪轻,但仍然是属于杀罪;所以卖堕胎药让别人堕胎,也会得到杀业的作罪跟无作罪。因为受精卵将来会成为人或成为有情,所以杀的作罪成就;因为已经成已,成已就是有作罪成就。他在心中也有把未成形的人杀害的意思,所以意业成就而有根本罪,就会得到无作罪。我们如果开设西药房,就不要卖堕胎药。如果卖老鼠药,一样是得到杀业的作罪和无作罪;因为卖的人就是要让买的人达成杀害老鼠的目的,所以有根本、有方便、有成已,所以作罪与无作罪都具足成就。虽然杀一只老鼠是轻罪,不是重罪,罪不及地狱,但它还是属于杀的业道。那什么是有作罪?什么是无作罪呢?简单的说,实行而成就了就是有作罪,有杀意就是根本罪的无作罪。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自杀的状况。以前有人问平实导师:“自杀有没有犯杀业?”平实导师一向都回答:“自杀不犯杀业。”有些人不认同,但是 佛在经文里面说:【若自刑者不得杀罪,何以故?不起他想故,无瞋恚心故,非他自因缘故。】(《优婆塞戒经》卷6)所以杀害自己不得杀罪,因为“不起他想的缘故”。杀罪是从别人身上成就的,是使别人死亡才叫作杀罪;自残者既没有在别人身上成就杀业道,固然有杀心,但不是要杀别人----“不起他想”也“没有瞋恚心”,不是因为生气自己而把自己杀害;都是因为羞愧或日子难过,才把自己杀害,所以没有瞋恚心。而且自杀是“非他自因缘故”:因为所谓的杀业是由自己去成就在别人身上,自杀只是在自己身上杀,没有他业,所以“自刑者不得杀罪”。  
 
佛说:“如果有人这么说:‘假使觉知心和意根是处在善、不善或无记状态中,不管是善心而杀害众生,或者不善心而杀害众生,或者无记心时杀害了众生,全部都是杀罪。譬如火或毒药,纵使以善心、不善心或无记心而触到,被火烧死或吃了毒药都一样会死;不管善心、无记心或恶心,把他丢进火里一样都会烧死,所以不管是善心、不善心、无记心时成就杀业道的人都得杀罪。’这个道理是讲不通的!因为世间有人练过某些功夫,可以把手伸进火中而不会被烧,也有人吃毒药而不会死;反之,如果在无记心或善心位时误杀了人,不会得到杀罪,譬如医师救人开刀手术失败的道理是一样的。”譬如曹操,如果有人若用砒霜的毒,毒他是毒不死的,因为他从很少量开始练习每天服毒而产生抗体,就好像现在打疫苗一样,对某一特定的物质有抵抗力;同理,既然有人练功而捉火不烧、食毒不死,非恶心而杀生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杀了,不得杀罪。譬如医生以刀杀人却把人给救了,但是他们是以善心而杀,所以下刀杀人仍没有罪。医生们每天手术房下刀杀人,因为没有罪,所以叫作开刀、手术,不叫作杀人。虽然本质还是下刀杀,但他把人开膛剖肚,目的是要救人,并没有杀心,所以善心而杀,不得杀罪。又譬如某人长了恶瘤,有人善心拿刀子帮他剖开、挤掉脓汁,把他救活了;非恶心而下手杀,所以不得杀罪。所以外道说善心杀、不善心杀、无记杀,都得杀罪,这个道理是讲不通的。  
 
佛说:“或者有人这么说:‘婆薮仙人外道,口中念咒把人杀掉,不得杀罪;杀羊来祭祀诸天,也不得杀罪。’这个道理是错误的,因为已经断了别人的生命缘故,又因为是愚痴因缘而造杀业的缘故。”外道们为自己辩护,这个道理也讲不通。因为他们念咒杀人,是驱使鬼神去杀人,念咒的外道正是下命令者,成就根本罪,有了无作罪;鬼神也有乐杀之心,也是执行者,事实上也成就了杀人之业了,所以当然得作与无作的杀罪。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二)》  <第096集 杀戒之释疑>  周正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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